导读:本文包含了智力障碍儿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肥胖症,青少年,智力,精神障碍
智力障碍儿童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原雅青,王美娟,肖睿,王冬梅[1](2019)在《济南市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流行现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了解济南市6~18岁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的流行现状,为超重肥胖相关预防政策的制定与实践提供参考。方法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方法,以济南市7所特殊教育学校的295名学生为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与体格检查,使用《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与肥胖筛查》标准评价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的超重和肥胖。结果济南市6~18岁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分别为18.98%,22.71%,其中男生分别为21.39%,24.39%,女生分别为13.83%,19.15%。男生超重、肥胖率均高于女生,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16~18岁年龄段学生超重率最高,为26.98%;10~12岁年龄段学生肥胖率最高,为23.46%。不同年龄段学生超重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肥胖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中度智障学生超重率和肥胖率均最高,分别为26.42%和31.13%。不同智障程度学生超重、肥胖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结论济南市6~18岁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流行现状处于较高水平。特殊教育学校、社区、家庭等应对此给予重视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本文来源于《中国学校卫生》期刊2019年11期)
杜楠[2](2019)在《我国智力障碍儿童教育评估困境与发展——基于美国特殊教育评估的经验》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描述中美两国特殊教育中智力障碍评估体系应用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在该领域评估实践中出现的困境,包括立法保护的欠缺、特殊需要儿童分类的模糊以及缺乏统一的评定流程和适合的本土评估工具。这些问题会影响被测儿童能否接受特殊教育的结果及链接何种服务及矫正的最终判断,不利于被测儿童良性发展和教育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借鉴美国特殊教育评估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我国智力障碍教育评估发展可在立法支持、设立权威的评估机构或部门、完善科学化评估标准和本土测量工具以及推动学校社会工作参与及其专业化建设方面进行改进。(本文来源于《社会工作与管理》期刊2019年06期)
王晶晶,刘永松[3](2019)在《体感游戏干预对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身体成分、身体活动和动作能力的整群随机对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目的:儿童青少年能够达到每日60分钟中到大强度身体活动推荐值的比例较低。已有研究表明体感游戏(Activevideogames,AVGs)对儿童健康行为的有效性。体感游戏是指身体去感受的电子游戏,突破以往单纯以手柄按键输入的操作方式,体感游戏是一种通过肢体动作变化来进行(操作)的新型电子游戏。2000年以来,体感游戏对身体活动的影响已引起国际学者的关注。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儿童青少年的身体活动与静坐行为、能量消耗、身体成分、自我效能、社会尊重、身体素质、认知学习、社会技巧等方面。体感游戏已被证实可有效替代儿童青少年静坐行为,增加身体活动。体感游戏中的游戏项目如网球、足球、跳舞等可吸引儿童青少年进行身体活动。多项研究表明了体感游戏在增加儿童青少年中至大强度身体活动的积极作用。但其对青少年身体成分与动作能力改变的干预研究较少。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不仅有智力上的障碍,也会伴有动作能力上的缺乏,如迟缓的动作技能、无法进行自发运动及身体协调性差等。与正常发展儿童青少年相比,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更容易发生肥胖等问题。而上述体感游戏的干预研究多集中在正常儿童青少年中,较少在特殊儿童中应用。因此,我们假设体感游戏的趣味性、引导性等优点,可能对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的身体活动等健康行为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本干预研究旨在探讨体感游戏对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身体成分、身体活动与动作能力的作用。研究方法:本研究为两组、单盲整群随机对照研究。考虑研究的可行性,重度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自我行为能力严重受限,无法参与试验研究。本研究仅选轻中度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智商IQ值:55-70,美国精神病学会1994年标准)。研究对象纳入标准为:(1)就读于智力障碍学校的8-18岁儿童青少年;(2)无肢体残疾。本研究共招募5所智力障碍中小学校。共203名(71.9%男生,平均年龄为12.8岁(标准差为2.8岁))被整群分配到干预组(3所学校)或对照组(2所学校)。干预组中,体感游戏每周2次,每次30分钟。可结合体育课或课间时间开展,由体育老师及研究助理共同组织开展。干预过程中,体感游戏选择中至大强度活动项目(能量消耗值为3-6METs)。干预时长为12周。对照组不接受任何干预,仅维持常规身体活动。干预前后,测量研究对象的身高、体重与体脂率(Tanita BC-418)。采用加速度计(Acti Graph GT3X+)测量受试者身体活动水平,并应用Evenson(2008)标准判定中至大强度身体活动。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的动作能力由Bruininks-OseretskyTestofMotorProficiency?-SecondEdition(BOT-2)进行测试。干预效果评价,采用配对t检验和Wilcoxon秩次检验进行组内检验。组间比较采用一般线性模型中协方差分析法,比较干预组和对照组干预前后的相对变化值,其中受试者人口学特征与基线值设置为协变量。研究结果:203名研究对象中,干预组125名,对照组78名,两组间无性别差异。但干预组中低龄儿童(8-12岁,56.0%)较对照组(44.0%)高。受试者中有51.2%伴有自闭症,其中干预组有51.4%,对照组中为51.1%。受试者中总超重肥胖率为34.0%。干预前后,因为学生的自然生长发育,其身体质量指数(BMI)和体脂率均有增长。动作能力有同样的增长趋势。干预组BOT-2得分从干预前的52.06(21.80)增加至干预后55.27(16.32),对照组则从58.01(14.74)增长至干预后60.46(14.20)。组间的干预前后的身体活动、身体成分、与动作能力的相对变化值并无显示出统计学差异。在不同年龄亚组(低年龄组8-12岁vs.高年龄组13-18岁)、不同体重状态亚组(非超重肥胖组vs.超重肥胖组)分析中进行同样的组间比较,也未发现体感游戏对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的身体成分、身体活动与动作能力的干预效果。研究结论:尽管干预后,受试者BMI、体脂率与动作能力得分有所提升,但干预组与对照组间的相对变化,并未证明体感游戏对改善这些指标的有效性。不同于既往同类研究,本研究没有发现体感游戏对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身体成分、身体活动与动作能力的干预效果,可能与干预时长、干预频次、干预游戏的选择、游戏难度、认知需求等有关。研究提示相同干预措施在正常儿童与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中有效性的差异。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受智力功能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限制,无论身体活动参与能力、身体肥胖率与动作能力发展均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未来需要更多研究关注如果提高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身体活动健康行为及身体成分与动作能力,以提高其健康水平。(本文来源于《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9-11-01)
原雅青,刘洋,丁佳宁[4](2019)在《布鲁氏动作熟练度测试(BOT-2)在智力障碍儿童评估中的应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目的:在倡导全民健康的今天,我国最新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首次将动作发展列为儿童健康领域目标之一。动作发展是贯穿整个生命周期的复杂过程,是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领域。大量研究证实,儿童早期动作的良好发展会对其认知、语言、情绪情感和社会性发展等多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并为个体未来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智力障碍(以下简称智障)儿童通常伴有不同程度的动作发展问题,这会导致其动作发育延迟、身体活动受限、超重肥胖、注意力缺陷、低自尊和社交障碍等。如果智障儿童的动作发展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识别与补救,那么就有可能影响到他们的运动能力,进而影响个体的全面发展。因此,如何科学、系统地评估智障儿童的动作发展水平及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动作发展水平的科学评估是筛查动作障碍儿童、判断其所属的障碍类型以及进行动作技能干预的前提。目前,国内对于智障儿童的动作发展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研究仅对评估工具进行了简单介绍,难以满足深入研究的需要。鉴于此,本研究对当前国际上广泛应用于智障儿童的布鲁氏动作熟练度测试(第二版)(Bruininks-Oseretsky Test of Motor Proficiency Second Edition,BOT-2)相关研究进行了系统梳理,旨在了解该工具在智障儿童评估中的应用情况,并结合我国国情,在选择测试项目、建立动作发展数据库和构建评价体系方面提出建议,以期为科学评估我国智力障碍儿童动作发展水平,提高特殊体育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促进智障儿童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本研究在Pubmed、Highwire和CNKI等网站中以"motor development"、"motor proficiency"、"measuring"、"intellectual disability"、"mental retardation"、"mental disability"、"children"和"adolescent"等为关键词,以"1970-2018年"为时间节点,共检索了98篇文献,在详读初步检索文献摘要的基础上,最终筛选出39篇与主题相关的有效文献,从概述、信度和效度、应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四个方面对其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分析。研究结论:1、BOT-2提供了不同年龄、性别及测试项目所对照的常模,该测试所使用的等级分数、标准分数、百分位排名、年龄当量和描述性类别可以帮助家长和相关专业人员了解受试者的整体动作发展水平、四个动作领域的优劣势、各分测试的动作表现,是提高干预有效性的必要保障。2、BOT-2是一种具有较高信度和效度的评估工具。在临床上可以可靠地支持发育协调障碍、脑瘫、阿斯伯格综合征、高功能自闭症及轻中度智障等病症的诊断与评估。3、布鲁氏动作熟练度测试应用中存在如下问题:(1)对动作障碍本质的理解会直接影响该测试工具的效度。动作障碍儿童具有异质性,其动作表现分属不同亚型,BOT-2可能针对某一具体的亚型具有很好的效度。(2)样本量代表性会影响测试工具的信效度。BOT-2的常模数据来自10余年前,常模数据与当前的人口统计学特征、社会价值观、对身体活动的态度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这会影响测试的敏感度及辨别力。(3)不同年龄段被试使用同一套评估体系,可能会导致低年龄段被试出现"地板效应",高年龄段被试出现"天花板效应"。(4)BOT-2完整版过于细化的测试项目延长了测试时间,可能会影响被试的配合度,从而增大了测试误差。(5)智障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认知缺陷,对测试指令的理解可能会影响到儿童的动作表现。(6)BOT-2需要测试人员进行现场评分,测试人员的主观判断差异也会导致测试结果的偏倚。4、通过对BOT-2的解读,获得如下启示:(1)选择测试项目方面:关注BOT-2在我国的适用性,将其应用于我国智障儿童动作发展测试时,必须进行本土化验证,立足于我国智障儿童的实际情况,借鉴BOT-2研究中的先进理念与方法,筛选、优化测试项目。此外,设置适用于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测试项目供测试人员选择,以提高测试工具的敏感度,科学评估我国智障儿童的动作发展水平,促进精准康复的有效实施。(2)建立数据库方面:建立全国智障儿童动作发展数据库,为我们准确把握我国智障儿童动作发展的整体水平、区域间差异、个体间和个体内部差异,以及跟踪分析儿童动作发展水平的变化趋势和规律提供量化的数据支撑。建立数据库时,可与残联、疾控中心、特教学校等部门通力合作,提高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信息整合力度,借助大数据手段,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阻碍,力求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构建完善的智障儿童动作发展数据体系,为相关部门的科学决策、健身指导提供依据。(3)构建评价体系方面:将动作发展测试纳入智障儿童健康评价体系,作为体质健康测试只对动作结果进行评价的有益补充。此外,应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提高智障儿童动作发展的评价效能,帮助家长、教师等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智障儿童的动作发展水平,从而提高特殊体育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确保评价过程的科学性,还应积极开拓测评思路,促进动作发展评估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研发计算机辅助的动作熟练度测试系统,以减小由于测试人员主观判断差异导致的测试结果偏倚。(本文来源于《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9-11-01)
孟杰,吴雪萍[5](2019)在《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基本运动技能表现与特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目的:运动技能包含基本运动技能(fundamental movement skill,FMS)和专项运动技能,FMS是人体非自然形成的后天发展的基础运动能力,是学习并从事更为复杂的运动行为的基础。大量证据表明儿童青少年的基本运动技能发展与其身体活动水平、心肺功能、肥胖等有显着关系,对于所有儿童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研究表明智力障碍儿童的基本运动技能发展普遍落后于健全同龄人,而这也直接造成了智力障碍儿童运动能力上的缺陷,严重阻碍了他们的体育运动参与,从而不利于健康生活方式和终身体育意识的形成,而针对该人群的相关研究在我国开展还相对较少。本研究运用TGMD-2对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基本运动技能进行测量和评价,旨在了解该群体基本运动技能发展水平和特征,针对其在动作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建议,对轻度智力障碍儿童运动干预提供思路,促进该群体的运动参与,最终实现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研究方法:本研究选取上海市徐汇区某随班就读学校的46名轻度智力障碍儿童(男生31名,女生15名,年龄9-12岁,50≤IQ<69)为对象。采用大肌肉动作发展测评工具第二版(Test of Gross Motor Development-2,TGMD-2)对本研究中的轻度智力障碍儿童的基本运动技能表现进行测量评定。TGMD-2被证实在智力障碍儿童基本运动测定中有着良好的信效度,并在该群体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运用。TGMD-2由位移技能和物体控制技能两测评子集组成。位移技能包含跑、立定跳远、前滑步、侧滑步、单脚跳、前跨跳6项技能;物体控制技能包含击打固定球、原地拍球、踢球、上手投球、地滚球、接球6项技能。由经过培训的测试人员对每项技能进行示范,后由被试者完成两次,同时由专人用摄像机对被试完成动作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测试后统一对被试基本运动技能表现进行评定。每项技能有3-5项评分标准,达到标准计"1分",反之计"0分",两次完成技能的得分之和为该技能测试的最后得分,所有技能得分相加为子测评项目的原始总分。由于标准分数的计算是将原始分数转化为无年龄差别的分值,并于常模进行对比。因目前还没有符合我国儿童特征的常模,本研究统一采用TGMD-2测试的原始得分进行分析。将数据录入Excel2016对TGMD-2测试各项得分进行统计,生TGMD-2测试原始得分。运用SPSS 25.0对数据进行均值比较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研究结果:TGMD-2测试的结果显示,样本总体的位移技能平均得分为36.8±3.9,物体控制技能平均得分为31.0±4.9。男生的位移技能平均得分为37.8±3.9,物体控制技能平均得分为31.6±4.8,女生两项子测试平均得分分别34.8±3.3和29.7±5.1。通过与国内研究中的1046名3-10岁儿童TGMD-2测试得分水平以及美国相关测试样本比较,本研究中轻度智力障碍男生的位移技能相当于健全儿童5岁的发展水平(36±7),落后自身年龄发展6岁左右。物体控制技能得分相当于6岁水平(26±7),落后自身年龄发展5岁左右。女生两项测试的表现分别相当于健全儿童的4岁和7岁水平,分别落后自身年龄6岁和3岁,可见轻度智力障碍儿童的基本运动技能发展滞后健全儿童。独立样本t检验的结果表明样本总体、男生和女生的位移技能得分都高于物体控制技能(P<0.01)。位移技能得分表现出显着的性别差异(P<0.05),控制技能男、女生差异并不明显(P>0.05),对比位移技能测试中的各分项技能得分的男女差异,发现在六项位移技能测试中,跑和立定跳远两项测试男生得分均显着高于女生(P<0.05),其他项目并未表现出显着的性别差异(P>0.05)。在位移技能中,立定跳远的得分最低。样本总体单脚跳得分最高,男生与总体趋势保持一直,女生侧滑步平均得分最高。物体控制技能中,踢球平均得分最高,上手投球是平均得分最低,男、女生和总体趋势一致。研究结论:本研究对随班就读轻度智力障碍儿童的基本运动技能进行了评价与分析,结果显示其基本运动技能发展落后健全儿童约3-6岁,位移技能发展显着优于物体控制技能;女生的位移技能发展显着落后于男生。建议加强对轻度智力障碍儿童的基本运动技能发展的关注,在日常的教学及活动中,采取针对性的练习,尽早对其运动技能进行干预,促进基本运动技能发展,为将来形成更为复杂的运动技能,参与体育活动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奠定基础。(本文来源于《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9-11-01)
刘建进,赵金珠[6](2019)在《新时代下足球运动对智力障碍儿童的作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调查,近年来智障儿童在全国的数量出现了明显的增长,病症不一,但大都可以概括为身体协调能力、智力发育和语言功能等方面的缺失或者发育不全。而这部分儿童的发展现状大抵可以分为叁个方向,分别是:(1)在适龄阶段进入普通学校,跟着其他儿童一起学习;(2)提早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者私人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或者课程学习;(3)不管年龄大小,由于多方面原因呆在家里或者跟在父母身边。据不完全统计,许多跟着正常发育儿童学习的智障儿童在大部分时候会中途停止学业或者出现其他身心方面的问题,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在于智力障碍儿童和普通儿童之间身心发展上的明显差别。而相关的特殊教育机构通常来说大多数情况下不分年龄段或者发育制定统一的训练内容与手段,缺乏一定的针对性。除此之外,还会因为金钱或者其他问题让许多智障儿童所处的家庭望而却步,于是呆在家里或者父母身边的智障儿童数量出现了增长的趋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当下社会对智力障碍儿童关注度有待提高的问题。在国家财政局所颁布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就"如何提高特殊教育的教学质量问题"做了严肃的探讨,并且列举了一些解决措施。有关残疾群体的教育方面,2017年颁布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中也给出了较为明确的教育方案,即:注重和加强残疾人群的差异化学习,提高对这部分人群的学习针对性。除此之外,从2011年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也分别颁发了叁个重要的纲要,都强调了对智障儿童自身发展与课程改革方面的相关内容。在对球类项目的比较当中,可以简单将这些项目分为对抗性项目和非对抗性项目,前者包括篮球、足球等,后者则是羽毛球、乒乓球等。无论哪种,都需要自身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才能更好地开展运动项目。球类项目比较过后,是对娱乐项目的比较。在娱乐项目里,跳绳与踢毽子这两个是比较热门的项目,但是这类型的运动需要有敏锐的反应力,需要大脑和身体的相互配合为前提,而这一点又恰好是智力障碍儿童的痛点所在,导致不能很好的开展娱乐性项目。在经过研究与分析后,我们最终选择了较容易上手的足球运动为训练内容。原因在于足球训练本身具有一定的娱乐性,能让智力障碍儿童在训练中感受到一定的乐趣。虽然它从属于对抗性的球类项目,但是相对于篮球这类运动项目,足球运动更容易上手,避免了复杂性的动作,或者可以对里面的复杂性动作进行简化,可以有效地达到娱乐与训练相结合的目的。本文主要通过文献资料法、实验法、数理统计法等方法进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在论文的初始阶段,首先对智力障碍儿童的基本运动能力做了研究和分析并且以此为基础调查了基本运动能力训练会对智力障碍儿童的身心发展带来何种影响,接着便是对广州市越秀区某培智学校的8名智障儿童进行了基本信息的调查与了解,并且依据这几位智障儿童自身的身体素质开展了系统且全面的足球训练。本次训练分为四个周期,训练内容包括五米步行、五米折返跑、立定跳远、绕障碍物跑、灵敏梯与单脚站立,主要是从走、跑、跳、协调能力和平衡能力这几个方面对智障儿童进行研究和分析,通过训练发掘智力障碍儿童的身体及意识形态的发展,促进他们增加多种情绪调控,同时通过持续性地训练更大程度上促进智力障碍儿童与人沟通与自身发展。经过最后的训练结果分析,我们发现足球运动训练对智障儿童的确带来了一定促进作用,这在灵敏梯的测试结果上尤为明显,也侧面说明了足球运动对于智力障碍儿童身体的协调能力方面是具有积极性作用的。这次研究过后,我们也就研究分析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分别对实验过程中场地不足,训练手段单一缺乏多样性等问题提出了基本的建议与要求。最后,希望本文能为相关教育研究工作者带来参考性作用。(本文来源于《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9-11-01)
刘洋,原雅青[7](2019)在《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研究进展》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目的:体力活动对于提高健康水平和预防慢性疾病的重要作用已被大量研究所证实。近年来,智力障碍(以下简称智障)儿童青少年的体力活动研究日益受到关注。研究表明,智障儿童青少年的体力活动水平低于普通同龄人,且大部分智障儿童青少年未达到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提出的每天60min的中高强度体力活动(Moderate-to-Vigorous Physical Activity,MVPA)推荐量。体力活动不足和静坐少动的生活方式是造成智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下降的重要因素,会导致智障儿童青少年罹患肥胖、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或出现其他健康问题。因此,如何有效提升其体力活动水平,使其获得健康收益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然而,我国智障儿童青少年的体力活动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鉴于此,本研究通过梳理相关研究成果,旨在呈现智障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概貌和基础研究进展,以期为我国相关领域研究的深入开展提供借鉴与参考。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在Medline、Pubmed、Highwire和CNKI等网站中以"physical activity"、"measuring"、"factor"、"intervention"、"intellectual disability"、"mental retardation"、"mental disability"、"children"、"adolescent"和"youth"等为关键词,以"1970-2018年"为时间节点,检索了72篇与主题相关的有效文献,从智障儿童青少年的体力活动现状、测量方法、影响因素以及干预方法等方面对其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研究结论:1、智障儿童青少年达到WHO体力活动推荐量的比例较低,其体力活动水平呈现出随年龄增长而降低的趋势,超重肥胖率持续升高,心肺功能和耐力素质较差。其中,患有唐氏综合症的智障儿童青少年的体力活动水平显着低于其他智障儿童青少年。2、智障儿童青少年的体力活动水平研究主要采用主观测量和客观测量的方法。其中,主观测量主要采用代填式体力活动问卷、代填式活动记录、代填式活动报告和半结构化家长访谈等形式;客观测量主要采用直接观察法、双标水法、运动传感器测量法(如计步器、加速度计)等方法。在选择测量方法时,研究人员应根据测试目的,综合考虑测试经济性、受试者依从性、设备准确性等因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综合使用多种方法测量智障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进而平衡不同因素产生的测量偏倚。3、个体、家庭和社会是影响智障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的重要因素。个体因素可归纳为:性别、智障程度、年龄、身体、心理等五个方面;家庭的影响主要与家长对体育锻炼价值的认识、家长的体育锻炼偏好、工作性质、受教育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密切相关;学校和社区的支持可以为智障儿童青少年参与体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其活动权益,促进其生活方式的改善,进而影响智障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活动行为的判断和选择。因此,提高智障儿童青少年的体力活动水平需要做到家庭到位、学校本位、社会补位,通过全人、全校、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促进智障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4、智障儿童青少年的体力活动干预通常采用以技能发展为导向的干预、以运动训练为导向的干预和以体重管理为导向的干预叁种干预方法。现有干预方法均未显着提高智障儿童青少年的体力活动水平。究其原因:其一,研究对象的样本量较少,可能会导致证据的支持力度不充足;其二,干预持续时间较短,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干预效果;其叁,从干预效果来看,由于统计学显着性差异并不一定具有"临床意义",提高"显着性"问题有待进一步商榷。今后的研究可尝试根据"最小临床重要差异(Minimal Clinically Important Difference,MCID)"判断干预方法所带来的数据变化是否具有临床意义。5、未来我国相关研究应借鉴国外研究经验,在深入了解我国智障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的基础上,厘清体力活动与智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指标间的量效关系,研究适合智障儿童青少年的体力活动推荐量,探索行之有效的体力活动干预模式,科学指导智障儿童青少年进行适当的体力活动,以有效预防各种健康风险,提高其生活质量。(本文来源于《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9-11-01)
马千惠,吴雪萍[8](2019)在《运动干预对轻度智力障碍儿童运动态度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目的:智力障碍又称智力落后,美国智力与发展性障碍协会将其定义为智力功能明显低下和适应行为明显缺陷为主要特征的障碍,一般发生于18岁前。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则指智商在55-70分之间(通常为韦氏智力测验得分),同时社会适应能力具有轻度障碍的儿童。智力障碍儿童因为受到智力的限制在学习、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能力较弱。随着特殊教育的不断发展,智力障碍儿童不再全部由特殊学教接收、教育,符合一定条件的儿童可以进入普通学校,与普通儿童一起进行常规教育,从而可以使其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学习和生活。但根据不同地区的研究表明,这些在普通学校就读的轻度智力障碍儿童体育课参与度并不高,除了课程设置、教师态度、同伴关系这些外在因素外,影响其参与程度的原因还包括兴趣、动机、态度等内在因素。态度是指个人对人、事、物以及周围环境,凭其认知及好恶所表现的一种相当持久一致的行为倾向,态度会影响个体对社会对象的好感、思维或行为。情感错误归因程序(AMP)范式,依据投射的原理,通过间接测量的方式来测定个体对刺激物的态度。它假定人们看到愉快的刺激物时就会被激发出愉快的感受,从而倾向于对接下来呈现的无意义目标物给出更多积极的判断。因此可以从被试对目标激的判断是否积极从而推断他们对启动刺激的态度。如果被试对目标刺激作出更多"好"的判断,则说明他们对启动刺激的态度更积极。个体参与体育运动的态度则是在体育认知、运动情感特点和对体育的行动叁个成分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的。旱地冰球作为一项集体力、脑力、运动技能、团队合作和交际能力为一体的团队运动项目,可以通过对体育认知、运动情感和体育行动叁个方面的改变从而影响运动态度。并且通过对普通儿童的研究发现,旱地冰球能够有效提升运动动机,改变运动态度。因此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索旱地冰球训练是否会对轻度智力障碍儿童的运动态度产生影响,并为学校促进轻度智力障碍儿童身体活动发展提供有效的运动方案。研究方法:本研究选取42名轻度智力障碍儿童作为被试,根据年龄、性别和智商匹配分为实验组和对组照,其中实验组21人,对照组21人。两组日常教学、学习活动基本相同,对实验组进行为期16周的旱地冰球训练,每周2次,每次40分钟。干预前一周和干预后一周后对实验组和对照组运动态度进行测试。运动态度测量使用情感归因程序进行测量。实验流程为,首先在电脑屏幕上呈现运动图片或中性图片75毫秒作为启动刺激,之后呈现100毫秒白屏,然后呈现泰文作为目标刺激。目标刺激呈现100毫秒即被黑白花纹图片掩蔽,这时请被试按键判断刚看到的泰文是"好的"还是"坏的"。研究结果:1)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发现干预后实验组被试对运动图片的愉悦反应比例高于干预前,具有显着性差异;干预前、后对中性图片的愉悦反应比例没有显着性差异;干预前测中实验组被试对运动图片的愉悦反应比例与中性图片的愉悦反应比例不具有显着性差异。2)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发现干预前、后对照组被试对运动图片和中性图片的愉悦反应比例都没有有显着性差异;干预前测中对运动图片的愉悦反应比例与中性图片的愉悦反应比例不具有显着性差异。3)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实验组和对照组前测结果中被试对运动和中性图片的愉悦反应比例都不具有显着性差异;后测结果中实验组被试对运动图片的愉悦反应比例高于对照组,具有显着性差异,中性图片愉悦反应比例仍不具有显着性差异。研究结论:通过对轻度智力障碍儿童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旱地冰球干预,发现实验组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对运动图片的愉悦反应比例高于干预前,同时也高于对照组,说明干预后被实验组试对运动积极评价有所提升。因此旱地冰球训练可以作为增加轻度智力障碍儿童身体活动发展的有效运动方案之一。(本文来源于《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9-11-01)
孙圣涛,王愚[9](2019)在《睡眠问题对智力障碍儿童问题行为的影响:执行功能的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采用问卷法和实验法,对100名智力障碍儿童睡眠问题、执行功能和问题行为进行考察,以探讨睡眠问题、执行功能对智力障碍儿童问题行为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结果发现:(1)和无睡眠问题的儿童相比,有睡眠问题的智力障碍儿童执行功能水平更低,问题行为更多。(2)智力障碍儿童睡眠问题与执行功能得分之间呈显着负相关,与问题行为得分呈显着正相关,执行功能与问题行为得分之间呈显着负相关。(3)执行功能在睡眠问题和智力障碍儿童的问题行为之间起着部分中介作用。应关注睡眠问题对智力障碍儿童问题行为的影响,以及执行功能在其中的中介作用,以减少智力障碍儿童问题行为的产生。(本文来源于《中国特殊教育》期刊2019年10期)
雷应碧,金晶,杨义霞,陆艳[10](2019)在《C-WISC测验内容与智力障碍儿童身心发展特征关联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为研究"中国修订韦氏儿童智力量表"(C-WISC)与智力障碍儿童身心发展特征之间的关联性。通过分别对C-WISC中的言语分量表与操作分量表进行梳理,并将其测验内容与智力障碍儿童主要身心特征进行比对分析。发现C-WISC测验内容与智力障碍儿童的认知、运动、语言及言语等方面的特征一一吻合,存在着高度相关性。所得结论为该量表对于将智力障碍儿童从其他儿童中鉴别开来具有很强的效用性,应用该量表还能直观发现被试者在身心发展不同领域的优弱项,并为其接受特殊教育等相关服务提供依据。(本文来源于《文化创新比较研究》期刊2019年28期)
智力障碍儿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描述中美两国特殊教育中智力障碍评估体系应用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在该领域评估实践中出现的困境,包括立法保护的欠缺、特殊需要儿童分类的模糊以及缺乏统一的评定流程和适合的本土评估工具。这些问题会影响被测儿童能否接受特殊教育的结果及链接何种服务及矫正的最终判断,不利于被测儿童良性发展和教育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借鉴美国特殊教育评估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我国智力障碍教育评估发展可在立法支持、设立权威的评估机构或部门、完善科学化评估标准和本土测量工具以及推动学校社会工作参与及其专业化建设方面进行改进。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智力障碍儿童论文参考文献
[1].刘洋,原雅青,王美娟,肖睿,王冬梅.济南市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流行现状[J].中国学校卫生.2019
[2].杜楠.我国智力障碍儿童教育评估困境与发展——基于美国特殊教育评估的经验[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9
[3].王晶晶,刘永松.体感游戏干预对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身体成分、身体活动和动作能力的整群随机对照研究[C].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2019
[4].原雅青,刘洋,丁佳宁.布鲁氏动作熟练度测试(BOT-2)在智力障碍儿童评估中的应用研究[C].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2019
[5].孟杰,吴雪萍.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基本运动技能表现与特征研究[C].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2019
[6].刘建进,赵金珠.新时代下足球运动对智力障碍儿童的作用研究[C].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2019
[7].刘洋,原雅青.智力障碍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研究进展[C].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2019
[8].马千惠,吴雪萍.运动干预对轻度智力障碍儿童运动态度的影响[C].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2019
[9].孙圣涛,王愚.睡眠问题对智力障碍儿童问题行为的影响:执行功能的作用[J].中国特殊教育.2019
[10].雷应碧,金晶,杨义霞,陆艳.C-WISC测验内容与智力障碍儿童身心发展特征关联性研究[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