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鉴定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司法鉴定,鉴定,鉴定人,法医,制度,会计,精神病。
司法鉴定制度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王少仿,刘萍[1](2019)在《新时代司法鉴定救助制度的改革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新时代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当前,必须立足于依法治国背景,从启动模式、运用领域、对象与方式、实施程序等司法鉴定救助的实践运作出发,解决司法鉴定救助制度在立法层面、救助资源、救助对象和范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寻求司法鉴定救助制度的改革路径,强化相应的监管措施,唯有如此,新时代司法鉴定救助制度才能被完整地建立和更进一步健全。(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李嘉露[2](2019)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司法鉴定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知识产权诉讼中司法鉴定的结论对于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但现阶段知识产权诉讼中,还存在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方面的制度缺陷,需要通过对鉴定程序及结果的监督管理实现知识产权诉讼中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6期)
张立勇,郑锦平,朱德全,罗光华,殷坤[3](2019)在《专家咨询制度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中的现状及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日益成为医疗纠纷案件的首选鉴定方式,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专业性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弥补司法鉴定人临床医学专业性方面的不足,专家咨询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与此同时,专家咨询制度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虽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但并不具有强制性;各地具体的操作方法也不统一。为保障医疗损害案件司法鉴定的专业性,专家咨询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本文来源于《中国司法鉴定》期刊2019年05期)
郭华[4](2019)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框架下的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基本定位:基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分析司法鉴定制度作为与证据制度和诉讼制度相互配合的一项司法制度。因其本身存在一些与现代诉讼观念和证据要求难以相容的因素,致使其与其他制度在相互配合时常出现紧张关系,甚至对司法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带来了消极影响。为此,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司法鉴定体制进行改革。这种改革对司法鉴定体制建设尽管具有破冰之功效,但在(本文来源于《中国司法》期刊2019年07期)
陈如超,陈鲜瑜[5](2019)在《司法鉴定制度变迁四十年及其改革趋势》一文中研究指出从1979年至今,我国司法鉴定经历了四十余年的制度变迁历程。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塑造的刑事司法鉴定格局,至今依然保留了侦鉴混同与司法鉴定的国家垄断主义等权力性特征;而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奠定的民事司法鉴定的制度框架,则逐渐从权力型鉴定过度到司法鉴定辅助法官断案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双重功能局面。从整体而言,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特别是刑事司法鉴定制度需要根据当前诉讼制度改革的宏大背景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趋势主要包括:不断强化司法鉴定的权利属性,以及继续弱化司法鉴定的权力色彩,实现当事人权利对公检法机关鉴定权力的有效制约;实现司法鉴定意见庭审质证的实质化;加强鉴定人权利与责任的体系化与匹配性。(本文来源于《证据科学》期刊2019年03期)
刘乘凤[6](2019)在《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的检视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人们对环境生存条件需求的不断提高及环保意识的增强,社会公众开始聚焦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系列问题及影响,借助环境诉讼手段维护切身利益,实现环境诉求已成为重要途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作为环境诉讼重要的证据架构发挥着关键作用。面对日新月异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呈现出的多样性、复杂性迫使我们不得不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问题进行深入反思,如何让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环境受害者提供准确、合理、有效的司法鉴定意见证据推动环境诉求的实现,进而实现环境正义。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内在理论机理及面临的解决困境,探求完善之道,以期为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路径思考。本文在第一部分绪论中阐释了选题理由与选题意义、关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从理论研究、立法现状、框架建构等方面着重展开综述,论文的创新点在于研究体系及内容的创新,深层检视目前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在立法、监管、监督、资金保障、工作机制创新现状中出现的问题,寻找病疾,对症下药,侧重上层设计与具体落实的综合性、协调性,以期促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论文的阐述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法、案例分析法等。第二部分“制度概述”侧重厘清司法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概念及特征,从诉讼、行政及社会公众主体为切入点阐述了该制度的重要现实价值,并从环境正义理论和证据价值理论入手分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内在的环境法学内涵和证据学内涵,探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困境成因,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完善提供内在机理分析。第叁部分“现状分析”重在检视目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践中的问题困境,从立法维度、管理维度、监督维度、资金保障维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得出,目前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面临着法律缺位、鉴定技术支撑不足、监管缺失、资金保障机制不足、鉴定工作创新机制缺乏等困境。第四部分“域外考察”选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机制经验较为先进丰富的美国、日本、欧盟,侧重分析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评估机制健全的立法规制、日本环境公害行政救济制度、欧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方法等成熟模式并以此为参考样本,以借鉴我国学习。第五部分“制度完善”回应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顶层设计、监管体制、保障制度等问题短板并提出完善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的司法鉴定体系路径思考,立足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确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有法可依,规范鉴定标准及鉴定技术的规范性、科学性,借助政府“有形手”对行业的准入、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实施有力的管控,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综合平台,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金保障制度,确保环境利益最终的实现。(本文来源于《山东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6)
董慧峰[7](2019)在《会计司法鉴定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会计司法鉴定是指案件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涉及的财务相关专业问题,由司法机关指派或者当事人会委托具有司法会计专业技能的人员来进行判别鉴定的活动;在形成最终的鉴定意见前,既要符合诉讼法、证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兼顾相应财务会计方面的准则。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诉讼中遇到的财务问题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专业,在刑事诉讼中,会计司法鉴定越来越成为各种刑事案件中解决涉案财务问题的必需途径,该等鉴定意见已经成为案件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民事诉讼中,对于破产、金融等复杂案件,会计司法鉴定亦成为解决该等案件的重要证据。如今,会计司法鉴定制度如何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是各国司法会计鉴定界遇到一个新的问题与挑战。本文对会计司法鉴定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对司法鉴定、法务会计以及会计司法鉴定的概念进行辨析,并对会计司法鉴定制度要素进行了初步解析;在此基础上通过介绍美国法务会计制度的概况,发现并探究美国法务会计制度的优点,为我国的会计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及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规范化管理提供借鉴;通过分析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与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案例分析研究我国会计司法鉴定制度的现状,探究我国会计司法鉴定存在的会计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管理不规范、鉴定事项和鉴定范围缺乏明确规范、提供会计司法鉴定材料失范、会计司法鉴定适用准则不一致、会计司法鉴定意见质证程式化等不足之处;在分析和借鉴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目前立法和制度上存在的不足,从完善会计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管理规范、明确规范会计司法鉴定事项及范围、明确适用的会计司法鉴定准则、重视对会计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会计司法鉴定制度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辽宁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1)
王海燕[8](2019)在《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司法鉴定是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制度。今年五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赴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就《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本文来源于《解放日报》期刊2019-05-07)
彭博[9](2019)在《民事司法鉴定费用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给司法领域带来了深远影响。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通过启动鉴定程序来维护诉权、保障合法权益。司法鉴定是指受委托的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对涉及专门性的问题给出专业意见。可以说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之一,对于厘清案件事实、化解纠纷矛盾起到重要意义。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领域的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逐步显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沿用至今,规范了诉讼相关费用的收取主体和收取范围,减少了法院的收费事项,对于诉讼费用的收取和交纳提供了明确了法条依据。然而,对于鉴定费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寥寥无几,相关的文字表述较为模糊,不同法条甚至出现了矛盾和重合的部分,这对于厘清鉴定费用的性质带来一定的挑战。《办法》中第十二条的“谁主张、谁负担”原则看似给鉴定费用的分配规则提供参考,事实上,实务中的做法却不尽相同。在我们进一步探讨司法鉴定制度的同时,还应注重法律制度背后所承载的社会功能。笔者通过检索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案例,总结出了实务中叁种常见的司法鉴定费用负担方式,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形,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个中缘由,结合《办法》十二条及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大致可以窥探一二:其一,相关法条存在重迭部分致使鉴定费用的范围界定不够明确,给实务中的操作带来巨大困扰。其二,证明责任框架下的申请鉴定的责任难以区分。其叁,《办法》十二条中“谁主张、谁负担”原则不符公平正义的合理预期。因此,确立合情合法的分配规则是建立司法鉴定费用制度的应有之义。此外,鉴于鉴定活动具有的依申请、依职权启动两种类型,由于法官依职权启动鉴定的情形并不多见,相关法律规定较少,给法官留存了较大自由裁判的空间,又由于法官的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权威性。因此,结合司法实践面临的诸多困境,我们应当积极探索完善司法鉴定费用制度的可行路径。立足于我国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和我国司法实践,笔者运用了对比分析法,深入探讨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以英美国家为代表的“专家证人”制度,以及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以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鉴定人”制度的异同,从司法鉴定的启动方式、鉴定人的法律地位、鉴定费用的负担情况叁个方面,与我国鉴定费用的现行制度相比较,对于《办法》第十二条的改进有了进一步的构想:应当将其中的负担规则理解为一种诉讼成本的预付,在确保鉴定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亦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心理压力,更好地实现社会效果。由败诉方承担能够更加符合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也符合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同时,将需要鉴定的案件进行类型化处理,明确法官依职权启动鉴定的方式,为提高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带来可能。最后,完善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将鉴定费用的分配列于主文当中,为当事人保障诉权,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更多的程序性途径。(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9-05-01)
袁志丽,欧超荣[10](2019)在《略论精神病司法鉴定制度之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需要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其存在意义愈发凸显。但是,由精神病鉴定本身的特点所呈现的一系列问题令人无法忽视:启动难、鉴定的适用标准不统一、鉴定人不出庭以及鉴定意见质证形式化等。为了完善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上的不足,可以通过合理分配启动权、统一鉴定标准、完善鉴定人及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等一系列方案来达到目的,以使精神病司法鉴定真正应用到刑事诉讼当中。(本文来源于《行政与法》期刊2019年04期)
司法鉴定制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知识产权诉讼中司法鉴定的结论对于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但现阶段知识产权诉讼中,还存在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方面的制度缺陷,需要通过对鉴定程序及结果的监督管理实现知识产权诉讼中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鉴定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王少仿,刘萍.新时代司法鉴定救助制度的改革路径[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9
[2].李嘉露.知识产权诉讼中司法鉴定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J].法制博览.2019
[3].张立勇,郑锦平,朱德全,罗光华,殷坤.专家咨询制度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中的现状及思考[J].中国司法鉴定.2019
[4].郭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框架下的司法鉴定制度改革[J].中国司法.2019
[5].陈如超,陈鲜瑜.司法鉴定制度变迁四十年及其改革趋势[J].证据科学.2019
[6].刘乘凤.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的检视与完善[D].山东师范大学.2019
[7].董慧峰.会计司法鉴定制度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9
[8].王海燕.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制度[N].解放日报.2019
[9].彭博.民事司法鉴定费用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9
[10].袁志丽,欧超荣.略论精神病司法鉴定制度之完善[J].行政与法.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