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合同内容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合同,内容,实质性,小哥,招标投标,港口,留置权。
合同内容论文文献综述
杨召奎[1](2019)在《公司停运,快递小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获补偿》一文中研究指出快递企业拖欠工资迟迟不发,不安排工作内容,也不主动与快递小哥解除劳动合同,想以“拖字诀”让快递小哥主动离开,快递小哥该怎么办?《工人日报》记者近日获悉,有的快递小哥通过仲裁调解要回了工资,但也有快递小哥以快递企业欠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获得(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9-11-07)
傅云[2](2019)在《应严格对将合同内容甩项再发包行为的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辑同志:近日,笔者在工程审计中发现,一些建设单位会以施工进度、政策处理等理由将合同中某些内容作甩项处理,再以联系单或补充协议方式委托第叁方施工。对此应予以重视并加以规范。合同甩项内容直接发包,不仅不符合现行招投标规范,也极易造成一系列问(本文来源于《中国审计报》期刊2019-10-14)
[3](2019)在《没看合同内容就签字也须担责》一文中研究指出不久前,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刘某同意赔偿原告雷某、马某的损失35000元。2018年7月18日,雷某、马某与刘某签订《冷库租赁合同书》,约定租赁刘某的冷库存放大蒜,刘某负责对存放的大蒜及时进行降温和药熏,以确保该货物及时预冷和保鲜。同年12月10日,雷某、马某在出库货物时,发现所存放的大蒜出现长芽的情况,导致货物减价处理。大蒜出库时,双方签订了出库合同。出库合同写明系因刘某的冷库(本文来源于《农村新技术》期刊2019年10期)
白如银[4](2019)在《什么是“合同实质性内容”》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基本案情2016年7月,某房地产集团对其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第叁、四标段进行招标,某建设集团最终中标这两个标段。2016年11月1日,房地产集团为甲方(发包人)与建设集团为乙方(承包人)分别签订叁标段、四标段《施工合同》,并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建设委员会进行了备案。(本文来源于《招标采购管理》期刊2019年09期)
张洪[5](2019)在《开发商不应利用补充协议不合理地减轻自身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商品房买卖交易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房屋交付的时间、方式、流程、手续都已经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同时也对签订补充协议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约定,即: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者免除本合(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09-12)
王洁如,任震宇[6](2019)在《要约邀请≠要约》一文中研究指出购房人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发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宣传材料及售楼处张贴的宣传资料不符,购房人可否就此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宣传手册能否认定为合同内容?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驳回了购房人要求退房的诉求。20(本文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期刊2019-07-12)
邬洪明[7](2019)在《浅议《招标投标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条款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颁布施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界定有了更为明确的裁判依据,同时对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条款的法律适用也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引用《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即"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条款,并结合《关于审理建设工(本文来源于《招标采购管理》期刊2019年05期)
杨立新[8](2019)在《广义合同变更规则研究——《合同变更案件法律适用指引》的内容及依据》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规则只规定了第77、78条,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也只规定了第332、333条,基本内容未变。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合同变更多发,情况多变,发生的合同变更纠纷复杂、多样,仅靠现有的法律规定不敷实用,且司法解释不足。借鉴各国民法典有关债的更新的规定,全面构建我国广义合同变更规则体系,创制《合同变更案件法律适用指引》,提出合同变更规则体系包括合同变更定义、合同变更的构成、合同变更的效力以及合同变更的无效及后果四个部分。这是充分发挥学理解释的作用,对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合同变更的法律适用提出的示范法。本文在《合同法》第77、78条规定基础上,比较各国债的更新规定的优势,在指引中提出了广义合同变更规则体系,作为民法领域中的软法,供司法实践借鉴,也为将来的修法提供经验。(本文来源于《法治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孟愈[9](2019)在《将港口作业合同纳入海商法修改内容的必要性及相关建议(二)》一文中研究指出接上期P57页3.关于留置权的行使不够具体明确原《港规》第四十条:"应当向港口经营人支付的作业费、速遣费和港口经营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港口经营人可以留置相应的运输货物,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港规》废止后,现行法律对港口经营人行使留置权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实践活动中会产生以下问题:港口经营人有没有权利留置债务人的货物?如果有,是民事留置权还是商事留置权?(本文来源于《中国港口》期刊2019年04期)
[10](2019)在《合同签订时可否改动招标文件的错误内容?》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介绍某单位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了一项工程招标项目,并顺利完成招标流程。可是在临近签订合同的时候,投标人指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保修金是5%,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于2017年6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本文来源于《中国招标》期刊2019年13期)
合同内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编辑同志:近日,笔者在工程审计中发现,一些建设单位会以施工进度、政策处理等理由将合同中某些内容作甩项处理,再以联系单或补充协议方式委托第叁方施工。对此应予以重视并加以规范。合同甩项内容直接发包,不仅不符合现行招投标规范,也极易造成一系列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合同内容论文参考文献
[1].杨召奎.公司停运,快递小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获补偿[N].工人日报.2019
[2].傅云.应严格对将合同内容甩项再发包行为的管理[N].中国审计报.2019
[3]..没看合同内容就签字也须担责[J].农村新技术.2019
[4].白如银.什么是“合同实质性内容”[J].招标采购管理.2019
[5].张洪.开发商不应利用补充协议不合理地减轻自身责任[N].中国商报.2019
[6].王洁如,任震宇.要约邀请≠要约[N].中国消费者报.2019
[7].邬洪明.浅议《招标投标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条款的适用[J].招标采购管理.2019
[8].杨立新.广义合同变更规则研究——《合同变更案件法律适用指引》的内容及依据[J].法治研究.2019
[9].孟愈.将港口作业合同纳入海商法修改内容的必要性及相关建议(二)[J].中国港口.2019
[10]..合同签订时可否改动招标文件的错误内容?[J].中国招标.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