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证明责任是诉讼法上一种极为重要的制度机制,但其相关概念并未成为实践的良好指引,学界对此也聚讼纷纭。概念的混乱和不当,在根本上是因为对证明责任的规范特质缺乏妥当的理解。证明责任的规范特质应当包括责任针对事项、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产生的诉讼时点和责任产生的条件五个方面的规范要素及其特定内涵。以此观之,既有理论不仅缺乏一个明晰的总括性概念,以其明确证明责任的制度疆域,并为概念的分类衍化提供包容空间,而且,诸多类型化的概念也不具备证明责任的完备规范要素和确当内涵,无法适应各种具体制度的现实需要。也许可取的应对之道是,以证明责任为总括性概念,以说服责任与动摇责任以及衍生概念为分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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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周洪波
关键词: 证明责任,规范特质,总括概念,分类概念
来源: 江海学刊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D915
页码: 157-164+255
总页数: 9
文件大小: 20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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