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道国监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东道国监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东道国监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东道国,巴塞尔,模式,银行,会计准则,澳大利亚,公共利益。

东道国监管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钱嘉宁,黄世席[1](2018)在《国际投资法下东道国监管权的改革——基于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际投资法领域,可持续发展改革的核心要素是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平衡,强调保护和鼓励投资的目标不应影响东道国公共利益的监管权。近年来,东道国监管权通过限缩投资及投资者定义、细化间接征收标准、引入禁止性履行要求的例外情形与矫正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机制等在国际投资协定(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IIAs)和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得到全面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友好型改革,最有效的途径是单列监管权条款并引入比例原则确保监管权的有序实施。对中国而言,在结合本国需要修订相关条款的同时,应积极参与IIAs的可持续发展改革和增强国际话语权。(本文来源于《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4期)

郭璐[2](2018)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东道国监管壁垒——量化、原因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规模的迅速增加,投资活动所遭遇的东道国监管壁垒问题也日渐频繁,并成为了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障碍。本文在传统的引力模型框架下,通过剔除可能影响投资流量的各类因素,对中国企业在不同国家投资过程中面临的监管壁垒进行了量化,并结合当前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形势剖析了引发东道国投资监管壁垒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增强中国企业投资目标与东道国经济发展目标的兼容性角度提出了缓解东道国投资监管壁垒的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国际经济合作》期刊2018年04期)

徐英[3](2017)在《可再生能源投资中东道国的监管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技的进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要求,可再生能源行业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可再生能源成为国际投资发展的新兴领域之一,实践的发展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因此研究可再生能源国际投资法律问题是国家发展的现实要求。与常规能源相比,吸引外国投资者对可再生能源领域进行投资的往往是东道国提供的各种激励性措施,尤其是在税收、政策、法律制度上对可再生能源投资提供的各种优惠。但随着投资的做出,东道国基于各种原因行使监管权对可再生能源领域进行调整,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减损了投资者的利益,给其造成了损失,由此引发了关于东道国行使监管权问题的讨论。东道国监管权,是指东道国对其国内事务进行干预和监管的权利。联合国大会第3281号决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中规定国家有权"在本国的管辖权范围以内,对外国投资加以监管并行使权利"。对于东道国监管权问题的研究,在讨论到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博弈之时,国内多数文章依据国际投资条约中的保护投资的表述,认为应侧重保护投资者,但可再生能源投资作为一种关乎能源安全的投资,若也采用这种利益衡量标准可能会危及到国家利益,因此需要在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保护和东道国的监管权之间进行利益平衡。本文将旨在通过分析Charanne诉西班牙案中涉及的部分问题,对可再生能源投资因东道国的立法、政策、税收等改变所引发的投资争端问题进行研究,并就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平衡进行讨论,然后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第一部分介绍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情况及其法律框架,并介绍了学者们对东道国监管权概念的不同观点,结合实践中的案例尤其是Charanne诉西班牙案提出了可再生能源投资中国家的监管权问题。第二部分分析国家监管权与间接征收和公平与公正待遇之间的关系,并结合Charanne诉西班牙案进行相关研究,对间接征收的认定及公平与公正待遇的内容进行讨论,并对投资者的合理期待做出限定。第叁部分探讨如何平衡东道国的监管权和投资者的投资保护权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主要从完善投资条约中的立法规定和仲裁程序以及要求投资者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求能在国家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之间达成恰当的平衡。第四部分介绍了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投资现状,并结合"一带一路"的背景,分析中国在可再生能源投资中应如何应对可能遭遇的国家监管权问题,主要从中国作为东道国和中国投资者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为维护国家主权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7-03-10)

王祎[4](2016)在《东道国监管与外资银行占比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全球化和金融流动已经成为过去数十年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全球化和国际化的浪潮下,金融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国家的经济金融情况也在发生变化。外资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流动形式,在过去十几年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外资银行数量和外资银行占比明显增加,外资银行在东道国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所以研究外资银行占比、参与度的影响因素,有着重要性和必要性。国际化下对跨国金融监管、东道国监管的要求也持续提高,特别是金融危机发生以后,监管领域再度成为学术界和实践界共同关注的话题。而目前对东道国监管环境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因为对以前的研究来说,全球范围、可对比的监管数据难以获得。但是,Barth et al. (1999,2003,2007,2011)主导发表的全球银行监管调查报告帮助克服了数据使用问题,提供了1999-2011年180个国家详细、系统的监管指标数据。本文将选取其中五项关键监管指标,立足折衷理论的区位优势,实证检验东道国监管环境是外资银行占比差异的重要影响因素。弥补目前研究区位优势中东道国监管环境对外资银行影响尚不充分的不足,为未来外资银行研究提供理论参考,丰富外资银行国际经营的动机研究,也为中国及其他国家在国际金融格局深刻变化下改善监管政策和措施等实践领域提供依据。本文第二章回顾了前期文献关于驱动外资银行参与的原因和其他影响外资银行参与的因素的理论基础。以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为基本理论框架,从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叁个方面阐述。所有权优势包括外资银行规模、管理、技术优势,内部化优势指外资银行海外扩张来实现规模经济。早期文献研究外资银行开展海外业务主要关注发达国家1970年代到1980年代外资银行进入和国际银行业务,研究发现支持银行开展国外业务为他们国内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假设。但是在包含发展中国家的案例并没有发现重要关系。相对于“跟随客户”动机,驱动外资银行参与的重要一致迹象是当地市场机会,研究发现外资银行倾向于进入经济规模和增速增长的国家。区位优势包括东道国市场机会,东道国与母国地理位置邻近、经济文化的联系,东道国监管环境。经济文化的联系驱动外资银行参与也得到证实,研究表明双边距离、接壤、语言相同、有相同殖民限制、法律和管理环境相似都是影响外资银行进入的因素。总的来说,大量证据表明东道国市场机会、母国和东道国之间经济文化和制度相似性会影响外资银行的参与。相比于这些影响因素大量的证实研究,区位优势中东道国监管环境对外资银行参与影响的研究还不够充分。目前已经有部分研究验证了对外资银行进入形成阻碍的监管环境的重要性,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方向。但是没有将全世界的外资银行参与纳入研究范围,对东道国监管环境因素的分析也不够深入。本文将立足区位优势理论,使用世界范围的东道国五项监管指标,与外资银行占比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本文第叁章全面描述了1995年到2009年世界范围外资银行的发展趋势。发现期间外资银行取得了快速发展,外资银行数量和外资银行占比都取得了显着的增长,特别是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外资银行东道国从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到发展中国家的转移趋势;同时,来自发达国家的银行更加倾向于国际化,来自发展中国家的银行更加倾向于区域化。具体来说,第一,1995年到2009年外资银行取得快速发展。期间全球银行总数量较稳定1995年有3894家到2009年有3910家,而外资银行数量从774家增长到1334家,外资银行占比从20%增长到34%。其中,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外资银行数量增长最明显。新兴市场外资银行数量增长最多,从1995年330家增加了239家到2009年569家。发展中国家外资银行占比增长最多,占比从1995年的24%增加了22个百分点到2009年的46%。第二,东道国从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东道国外资银行份额方面,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外资银行份额从31%下降到25%,发展中国家外资银行份额从23%增加到29%。第叁,来自发达国家的银行大多跨越所处区域进行风险投资,而来自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超过70%的银行倾向于在所处区域进行投资,所以来自发达国家的银行实际上更加国际化,来自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银行更加区域化。第四,分析了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发展情况和中国作为东道国的监管环境,发现中国外资银行发展缓慢,参与度极低,并且中国的监管环境较严格,特别是对外资银行限制较多。2009年中国外资银行数量占比为18%,全球东道国外资银行数量占比均值为47%,中国排在137个存在外资银行数量占比数据国家的第104名。2009年中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为1%,全球东道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均值为43%,中国排在倒数第叁位。说明中国外资银行参与度极低。监管环境方面,中国资本监管非常严格,对外资银行准入、运营都有严格的审批要求。随着中国国际化与进一步开放,中国也正在经历银行监管环境宽松化的改革,就对中国监管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第四章为本文的主体,东道国监管环境与外资银行占比的实证研究。检验东道国监管环境与外资银行数量占比、外资银行资产占比的关系,探讨国家银行监管环境差异与外资银行占比的关系。银行监管环境选取了五项指标,包括竞争监管方面的外资银行进入限制的宽松程度和进入银行申请被拒的部分、资本监管指数、私人监测指数和存款保险制度减轻道德风险的程度。首先对东道国监管环境与外资银行数量占比进行回归分析,然后将东道国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再分别进行检验,即发达国家监管环境与外资银行数量占比、发展中国家监管环境与外资银行数量占比进行关系检验。同时,对东道国监管环境与外资银行资产占比进行回归分析,然后再将发展中国家监管环境与外资银行资产占比进行关系检验。此外,将2007年作为金融危机影响的节点时间,所以与外资银行数量占比的检验时间选择包括1996年到2009年期间和2007年到2009年期间,与外资银行资产占比的检验时间选择包括2004年到2009年期间和2007年到2009年期间。第五章,为文本的结论和展望。检验结果表明国家银行监管环境更加宽松,外资银行占比更高,即外资银行更加倾向于在银行监管环境松散的国家开拓发展。具体来说,第一,外资银行进入限制的宽松程度与外资银行数量占比、外资银行资产占比都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关系,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第二,进入银行申请被拒的部分与外资银行数量占比、外资银行资产占比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以上两项指标的检验结果说明东道国竞争监管越宽松,外资银行参与度越高,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对外资银行进入的限制越宽松,外资银行占比越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入银行申请被拒的部分越少,外资银行占比越高。第叁,资本监管指数与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外资银行数量占比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与发展中国家外资银行资产占比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资本监管环境越宽松,金融危机之后对发达国家来说外资银行数量占比越高,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外资银行资产占比越高。说明,金融危机之后发达国家东道国资本监管环境越宽松吸引更多外资银行发展,发展中国家资本监管环境宽松带来外资银行资产的扩张。第四,私人监测指数与发展中国家外资银行数量占比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与金融危机之后发展中国家外资银行资产占比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私人监测环境越宽松,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外资银行数量占比越高,金融危机之后对发展中国来说外资银行资产占比越高。说明,发展中国家私人监测要求更低,对银行信息披露要求更低的监管环境下,外资银行的参与度更高。第五,存款保险制度减轻道德风险的程度与东道国外资银行数量占比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外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减轻道德风险程度越高,外资银行数量占比越高。说明存款保险制度下减轻道德风险的程度越高越吸引外资银行发展,可能因为国内银行不能依靠道德风险获得超额收益,外资银行处于更加有利的竞争环境。总的来说,东道国监管环境越宽松,外资银行占比越高,外资银行参与度越高,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本文的主要创新有以下叁点。第一,对外资银行参与的原因和影响因素的分析,第一次深入分析了区位优势中东道国监管环境对外资银行占比的影响。目前有文献研究了对外资银行进入形成阻碍的监管环境的重要性。但是这些研究从涵盖的国家范围上与东道国监管环境数据的选取上都还有很大局限性,没有将全世界的外资银行参与纳入研究范围;而且,进行的东道国监管环境因素的影响都不够广泛深入。本文第一次运用监管环境五项重要指标对外资银行占比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东道国监管对外资银行发展影响的结论。第二,在研究东道国监管与外资银行占比关系时,将世界范围的国家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研究,以找出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监管环境对外资银行占比影响的差异。同时,对比了金融危机发生后的情况。第叁,对中国外资银行参与度从外资银行数量占比和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两个方面进行了描述,并与世界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当然本文还存在一些不足。由于数据有限,本文的实证检验只进行到2009年,之后可能发生的变化留待继续验证。同时,对未来研究作了一些畅想。由于时间和数据的不足,关于“监管环境宽松,外资银行占比高,外资银行可能会传导流动性冲击和金融危机”这个话题没有作进一步的研究。2012年Pnilipp Schnabl探究了1998年俄罗斯流动性缩紧对国际银行的冲击,并分析了其对秘鲁的传导。提出外资银行会传导金融危机,因为受到冲击的国际银行减少对东道国银行的同业拆借,然后东道国银行相应减少对国内企业的贷款。外资银行对金融危机的传导作用,由于目前研究的时间有限和数据有限,无法做出进一步实证,这部分的研究留待未来解决。(本文来源于《西南财经大学》期刊2016-03-01)

张宏,谷隽楠,吕冠珠[5](2014)在《东道国政府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践行监管的动态博弈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关注,跨国公司作为全球化进程推动中最重要的角色,身上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更加具有特殊性和必要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思想是要求企业在对自身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但是责任能够得到更好地践行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和督促。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表明,政府在规制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通过构建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践行和东道国政府监管的动态博弈模型,详细分析了完全信息和存在跨国公司"寻租行为"的不完全信息两种情况,得出的相关结论对今后我国政府监管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策略选择有一定参考作用。(本文来源于《东岳论丛》期刊2014年11期)

苏盼[6](2013)在《东道国对主权财富基金外来投资的监管与中国的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受到广泛关注。主权财富基金被"圣地亚哥原则"定义为由政府(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拥有的为实现宏观经济目的而设立的投资基金或安排,它们持有、管理或处理资产,并运用一系列投资战略以实现金融目标。主权财富基金的资(本文来源于《金融法苑》期刊2013年01期)

蒋辉宇[7](2012)在《跨境股票融资监管中东道国会计准则适用的制度设计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跨境股票融资监管中,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对境外企业在本国范围内的会计准则适用基本形成了单一模式与选择模式等多种适用模式组合。在我国"国际板"市场建设初期,也应通过许可境外企业适用国际会计准则,禁止境内企业适用该准则的手段充分吸引境外上市资源和阻止境内上市资源的外流。与此同时,在"国际板"市场建设中,境外企业会计准则适用的"单一模式"在我国目前不具有可行性。而且,在境外企业会计准则适用的"选择模式"中,我国当前可行的最优方式是,应当允许境外企业任意选择我国公认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在境外企业选择适用后两种会计准则时,应要求境外企业以我国公认会计准则为参照标准提供会计差异调节表。同时,为防止境外企业恶意利用其会计准则适用选择权来规避对其不利的财务结果,"国际板"市场规则应对境外企业持续使用某种会计准则的具体年限进行严格限定。(本文来源于《上海金融》期刊2012年11期)

张善云[8](2012)在《有效银行监管的利剑或金融市场准入的障碍——浅论跨国银行监管中东道国和母国的评判权》一文中研究指出银行一向被人们视为财富的保管箱,实力雄厚的跨国银行,更被人们寄予了极大的信任,但是,自20世纪70代以来发生的一系列跨国银行倒闭案,使得信任危机在银行间普遍产生,并对世界经济产生了极大的危害。为了加强跨国银行监管,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双重许可的监管合作模式,以期在东道国和母国的通力合作之下,能最大限度地遏制银行风险的发生。而东道国和母国依照GATS的有关规定,有权相互评价对方的监管效果,并有权在此评价基础之上一定程度地背离国民待遇原则,导致这种评判权成为金融市场准入的障碍。(本文来源于《市场周刊(理论研究)》期刊2012年07期)

高强,孙秀娟[9](2012)在《有效银行监管的利剑或金融市场准入的障碍——浅论跨国银行监管中东道国和母国的评判权》一文中研究指出银行一向被人们视为财富的保管箱,实力雄厚的跨国银行,更被人们寄予了极大的信任,但是,自20世纪70代以来发生的一系列跨国银行倒闭案,使得信任危机在银行间普遍产生,并对世界经济产生了极大的危害。为了加强跨国银行监管,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双重许可的监管合作模式,以期在东道国和母国的通力合作之下,能最大限度地遏制银行风险的发生。而东道国和母国依照GATS的有关规定,有权相互评价对方的监管效果,并有权在此评价基础之上一定程度地背离国民待遇原则,导致这种评判权成为金融市场准入的障碍。(本文来源于《市场周刊(理论研究)》期刊2012年03期)

王红伟[10](2010)在《论东道国对跨国银行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防范金融危险,东道国应当加强对境内跨国银行在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和市场退出阶段的监管。现在我国对跨国银行的的监管仍然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的情形,我国应明确外资银行立法监管目标,在各个环节完善外资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加强国际法律监管合作,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本文来源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11期)

东道国监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规模的迅速增加,投资活动所遭遇的东道国监管壁垒问题也日渐频繁,并成为了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障碍。本文在传统的引力模型框架下,通过剔除可能影响投资流量的各类因素,对中国企业在不同国家投资过程中面临的监管壁垒进行了量化,并结合当前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形势剖析了引发东道国投资监管壁垒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增强中国企业投资目标与东道国经济发展目标的兼容性角度提出了缓解东道国投资监管壁垒的政策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东道国监管论文参考文献

[1].钱嘉宁,黄世席.国际投资法下东道国监管权的改革——基于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分析[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2].郭璐.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东道国监管壁垒——量化、原因与对策[J].国际经济合作.2018

[3].徐英.可再生能源投资中东道国的监管权研究[D].山东大学.2017

[4].王祎.东道国监管与外资银行占比的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6

[5].张宏,谷隽楠,吕冠珠.东道国政府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践行监管的动态博弈分析[J].东岳论丛.2014

[6].苏盼.东道国对主权财富基金外来投资的监管与中国的选择[J].金融法苑.2013

[7].蒋辉宇.跨境股票融资监管中东道国会计准则适用的制度设计解读[J].上海金融.2012

[8].张善云.有效银行监管的利剑或金融市场准入的障碍——浅论跨国银行监管中东道国和母国的评判权[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

[9].高强,孙秀娟.有效银行监管的利剑或金融市场准入的障碍——浅论跨国银行监管中东道国和母国的评判权[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

[10].王红伟.论东道国对跨国银行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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