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家结构形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联邦,代议制,邦联。
国家结构形式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秦愿,刘申锋[1](2019)在《税务管理组织及其职能的国际比较研究——基于国家结构形式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新的国家税务机构全面运行的第一年。本文从国家结构形式的视角出发,对部分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税务管理组织及其职能演进进行国别比较研究,并由各国税务管理组织设置得出对我国的叁点启示:一是依据国家体制和具体国情研究税务管理组织的设置;二是税收机构设置要符合效率原则;叁是加强税务宣传和增进与纳税人之间的动态联系。希望对我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税务管理组织的设置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启示。(本文来源于《财政监督》期刊2019年21期)
杨君[2](2018)在《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生成逻辑的叁维审视》一文中研究指出任何国家的民主政治都会根据适合其特殊国情而设立的结构形式运行,国家结构形式一经确立就不会有原则上的改变,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本国的政治发展水平,或者说国家结构形式对国家各方面的发展都可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能够引起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讨论和分歧的基本点在于,国家权力的集中或者国家权力的下放和分散。所谓的分权就是带有联邦制性质的政治色彩,特别是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出现权力边界模糊以及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功能和行政事务的角色越发明显的时候;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一般会被认为是中央政府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同时不予地方政府自主性权力。国家结构形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政治本质,但无论国家结构是否异同,它都有可能实现一个国家不同程度的政治民主。(本文来源于《现代交际》期刊2018年19期)
马岭[3](2017)在《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我国的结构形式,学者们从宪法文本中推论出我国是"单一制",我国是一种较为复杂的而不是纯而又纯的单一制,其中带有一些联邦制因素。单一制主要体现在中央和省、直辖市的关系上,这是我国结构形式的主色调;联邦制因素主要体现在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及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上,反映了我国结构形式的丰富性和多元性。地方自治主要有自治主体、自治依据、自治权叁方面的内容。(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7年06期)
吴园林[4](2017)在《试论当代中国财政分权的底限——基于国家结构形式理论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分税制改革形塑的财政分权格局与中国市场经济的转型是基本适应的。在收入、支出与管理的分权实施上,央地财政关系初步实现了制度化。分权的主体架构已经在《预算法》等法律的修订中得到肯认,而成为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的前提。分权化的改革在本质上是对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理论的反动,叁个底限的归纳有助于消解这一张力所带来的危险。底限并非对分权的过度束缚,毋宁是对改革的必要深化。国家结构形式是财政体制的决定性要素,而分税制的有效运转体现了复合单一制的优越性。(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参考》期刊2017年61期)
付金柱[5](2017)在《依违于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梁启超对国家结构形式的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梁启超从不讳言自己"善变"的个性,具体体现在晚清以降的国家结构形式选择上,他则在中央集权的强政府模式与地方分权的强社会模式间不时犹疑,不得已时选择其一,而时时又想将两者连接起来,力求使两者相属而不相悖。在他的每一次选择上,既有其思想自身发展的内在演进理路因素,同时更关键的则是受其所处"过渡时代"历史情境因素的影响。通过对这两个因素的细致考察,可以深入理解梁启超国家结构思想的嬗递脉络乃至"善变"个性的多元性与丰富性。(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论坛》期刊2017年08期)
王正荣[6](2017)在《“一国两制”台湾模式对国家结构形式发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为解决祖国统一问题而提出的的伟大构想,目前已经在港澳进行了制度实践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一国两制”也将是今后解决台湾问题主要方式,“一国两制”台湾模式成为了当代社会新命题。本文研究“一国两制”台湾模式主要是基于动态的统一过程和静态的制度设计两方面把握,并抓住国家结构形式这一关键点,通过完善国家结构形式以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同时又借祖国统一的契机完善国家结构形式,二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关系。因为解决台湾问题首先是要明确台湾地区的地位问题,关键是台湾地区的高度自治权和中央权力如何配置,这个问题一旦解决将是对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发展,无疑会更加丰富和完善我国国家结构形式;另一方面,中国现在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经历史证明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是我们应当长期坚持的制度,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还需要不断完善,这一制度的完善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这种作用不仅会加强祖国大陆的经济优势,也会使台湾当局所谓的台湾地区“制度优越性”言论不攻自破,从而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争取到广大台湾同胞的支持。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本文将侧重点放在了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完善方面,完善国家结构形式首先要坚持我国原有制度的优越性,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集中制单一制。这一基本制度为保障我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充分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的综合国力,经过几十年来的建设和发展,在坚持中央政令统一并兼顾各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我国国家结构形式形成了叁套具体的实践操作模式。第一种是中央与省、直辖市之间的基本实践模式,第二种是中央与民族自治区域之间的民族区域自治模式,我们称之为基本实践模式的改进模式,第叁种是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之间基本实践模式的补充模式,这种模式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国家结构形式的完善也要遵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实践模式进行适当的合理区别对待、不同的权力性质采取不同的权力架构、根据东部和中西部的发展大局也要分别采取集权或放权。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国家认同观对于国家统一的重要意义,“九二共识”是两岸和平统一的共同政治基础,坚持和强化“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观是台湾当局应当顺应的潮流,只要“九二共识”深入人心,两岸和平统一指日可待。(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7-05-26)
袁铭阳[7](2016)在《中美代议机关的表现形式的比较——基于国家结构形式视角的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代议制在现代国家普遍推行,但是由于国家结构形式的差异,其代议机关的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中美两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与美国的两院的代表人员的组成方式也是各有差异,但这两者却都符合了国家的需要。(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6年25期)
蒋燕[8](2016)在《美国国家结构形式的演变和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并非一开始就实行联邦制,而是经历了由邦联制向联邦制的转变。美国中央与地方分权的总趋势则是联邦权力的逐渐扩大、州权的逐步削弱,最终使联邦能牢牢地控制诸州。本文就美国独立后从邦联制到联邦制的演变、联邦和州在权力分配上是如何发展等问题,作简要论述。(本文来源于《时代教育》期刊2016年08期)
刘桂新,江国华[9](2016)在《特别行政区制度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单一制与联邦制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将法律意义上的主权统一配置于中央,后者则使其在联邦政府与成员政府之间分享。这一根本区别还通过宪法安排中一系列其他重要区别体现出来,如成员政府(地方政府)权力受宪法保障的程度、地方是否享有一定的宪法自治、地方政治实体在中央被平等代表的制度设计以及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改变方式和权限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特别行政区制度虽然是我国宪法制度中的一大创新,但其在上述方面均符合单一制国家的宪法安排,因此仍然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之下的一种宪政建制。(本文来源于《湖北社会科学》期刊2016年04期)
胡健[10](2015)在《试论国家结构形式对地区平等的影响——单一制国家与联邦制国家的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地区平等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富强不得不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地区平等问题其实是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无论是保障地区平等,还是促进地区平等,都需要科学合理的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与责任划分。换而言之,国家结构形式对地区平等影响深远。宪法学界一般将国家结构形式划分为叁(本文来源于《学术评论》期刊2015年05期)
国家结构形式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任何国家的民主政治都会根据适合其特殊国情而设立的结构形式运行,国家结构形式一经确立就不会有原则上的改变,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本国的政治发展水平,或者说国家结构形式对国家各方面的发展都可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能够引起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讨论和分歧的基本点在于,国家权力的集中或者国家权力的下放和分散。所谓的分权就是带有联邦制性质的政治色彩,特别是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出现权力边界模糊以及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功能和行政事务的角色越发明显的时候;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一般会被认为是中央政府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同时不予地方政府自主性权力。国家结构形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政治本质,但无论国家结构是否异同,它都有可能实现一个国家不同程度的政治民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家结构形式论文参考文献
[1].秦愿,刘申锋.税务管理组织及其职能的国际比较研究——基于国家结构形式的视角[J].财政监督.2019
[2].杨君.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生成逻辑的叁维审视[J].现代交际.2018
[3].马岭.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
[4].吴园林.试论当代中国财政分权的底限——基于国家结构形式理论的探讨[J].经济研究参考.2017
[5].付金柱.依违于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梁启超对国家结构形式的抉择[J].社会科学论坛.2017
[6].王正荣.“一国两制”台湾模式对国家结构形式发展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7
[7].袁铭阳.中美代议机关的表现形式的比较——基于国家结构形式视角的解读[J].商.2016
[8].蒋燕.美国国家结构形式的演变和发展[J].时代教育.2016
[9].刘桂新,江国华.特别行政区制度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J].湖北社会科学.2016
[10].胡健.试论国家结构形式对地区平等的影响——单一制国家与联邦制国家的比较[J].学术评论.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