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山西长治046000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深化企业改革,使之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企业改革的步伐,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其中关键问题之一就是加快企业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新组合,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关键词:企业产权交易;问题;对策
产权的自由流动、交易,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我国当前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条件。因此,研究和探索企业产权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于推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通过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企业的融资发展和国家的融资建设,以及企业资产运作的保值、增值,具有十分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1当前企业产权交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企业产权交易问题的认识尚存在不同看法
当前对于什么是产权,资产与产权的关系,谁是企业产权主体,企业产权主体与企业产权交易主体的关系是什么样的,企业产权交易对象和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等等,在认识上尚未达成共识,从而导致实践中出现一些混乱。
1.2市场发育滞后
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同商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金融市场相比,不但发育滞后,而且很不规范。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交易混乱无序。对于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组建、审批、隶属、组织形态、业务范围围、上市标准、收费制度等等,尚无统一法律和政策加以明确规定,结果是各地方随心所欲,自由发挥。
二是交易不规范。不仅现行交易所的硬件设施落后,而且交易行为极不规范。如交易中心以盈利为目标,进行公司制运作;交易前不进行资产评估,或者虽进行评估但很不严格;有的在产权主体还不明确、产权还未界定之前就进行交易;有的国有企业未经产权主体批准就转让了产权;有的股份公司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就出售其产权;有的搞私下交易、人情交易、关系交易等,随意性颇大。
三是市场的封闭性和发展不平衡。由于新的产权关系未形成,传统的体制严重制约了产权交易的发展。产权交易不但受地区限制,而且也受部门、行业的限制,交易双方很难自由进入市场。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由于其产权明晰、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简单而易于进行产权交易(以上海为例,在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首批220家企业性质上基本属于以上类别企业),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则较难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另外,各交易市场的上市品种、交易量、技术装备水平、辐射力、影响力、活跃程度等等,存在很大差异。
1.3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政策措施不配套
虽然各地各部门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或法规性文件,但还未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企业产权交易法规,致使企业产权交易的原则及规则、交易各方的法律责任、税费标准等没有明确的统一的法律规定。此外,产权交易涉及到的社会保障、税收、财务、信贷等方面的问题,也没有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措施。
1.4交易机构过多过滥、低效运作
在产权交易热的驱使下,各地产权交易中介机构一哄而上,交易中心林立,其中很多是盲目、投机、赶潮的心态驱动的,置产权交易的发展现状于不顾。结果出现了“大场小市”,甚至“有场无市”的局面;另一方面,企业产权交易还处于“各自为政”,信息不灵的状态,往往出现买主找不到卖主、卖主又找不到买主的现象。不少产权交易市场处于低效运作状态中。
2发展企业产权交易的对策建议
2.1要建立健全产权交易信息网络系统
在进一步加快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要逐步形成全国性的交易网络体系,及时收集和发布产权转让信息,确定交易价格,协调卖方,买方关系,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提供咨询服务,形成产权交易的竞争机制,让市场真正活起来。各产权交易市场通过网络为自己的挂牌企业寻找“婆家”。
2.2完善企业产权交易的信息传导机制
产权交易的信息传导,使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交易信息传递。可以通过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登记,表达交易意向;也可以直接在公众媒体上发布需求或转让信息。同时企业之间也可以进行信息交流,获取信息后再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等。发挥政府、市场、企业与媒体的功能,完善信息传导机制,弱化信息不对称、信息交换难的问题。政府在产权交易信息传导中起宏观指导作用。
2.3开展多种交易方式
目前我国产权市场的交易方式主要有:拍卖、招标和协议转让。对转让标的物比较简单、有多名产权受让意向者的产权交易,适合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产权;对转让标的物相对复杂、有多名受让产权意向者的产权交易,宜通过以公开招标、投标的形式,最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出最优标者成交的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是产权交易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价格,完成产权交易过程,一般用于交易主体比较单一、明确,而交易对象比较复杂的情况。由于目前产权交易市场主要交易对象是非标准化单位的整体或部分股权,所以交易方式将仍然以协议转让为主,以拍卖和招标为辅,实际操作中可以灵活运用。
2.4采取政府监管和市场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当前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方向还没有成型,应该将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纳入证监会的体系当中,形成证监会统一监管,产权市场自律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监管重心在于规则的统一和信息的披露。由产权交易市场制定企业挂牌、再融资的标准,交易的规则和程序,以及主办券商信息披露规则和程序等。
2.5健全企业产权交易制度,规范企业产权交易行为
国家应根据近些年来企业资产重组、产权交易发展的实践,尽快拟定并出台相关的企业产权交易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等,对企业产权交易、产权交易行政管理、产权交易主体资格、产权交易中介机构、产权交易程序、违法行为的处罚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使企业产权交易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运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3结语
企业产权交易在我国正方兴未艾,发展和完善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对我们来说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坚定地朝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既定目标前进,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善于吸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们就一定能够建立起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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