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傣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傣族在多种文化的影响下十分重视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傣族在恋爱中强调恋爱自由,在家庭婚姻中强调男女平等,没有重男轻女的情况,同时也十分重视对子女道德的培养。如果产生了在婚姻中的矛盾,也是好聚好散,离婚后双方不会受到社会的歧视。这样的婚恋家庭关系对于我们今天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傣族;婚恋;生活
傣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早在先秦就有记载傣族的文献。傣族大多分布在现今云南省西部和南部地区,作为古代南方丝绸之路的必经通道,它成为了连接中国与南亚、东南亚文化的枢纽。在多种文化的影响下,傣族人民在勤劳、勇敢之外又十分包容,强调一种和谐稳定的婚恋生活观念。这些观念在今天对我们维持家庭与社会的和谐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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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的恋爱生活
历史上,傣族统治阶级即在九个不同姓的土司内部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和统治权力,只允许在本族内通婚,婚姻方面的阶级界限十分的严格。贵族们必须在本阶级内部娶一名女子为正妻,正妻所生子女可以与父同姓,可以继承财产。此外,贵族们还可以在民间娶妾,这些妾一般地位低下,所生子女与正妻所生待遇截然相反。但是普通民众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且有着社会道德来规范其行为。到了今天,傣族仍然继承了这种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一)恋爱观
傣族人民所奉行的是自由恋爱的观念,他们在婚前有着十分充分的社交自由。傣族男女双方可以借助活动,如:赶摆、婚礼、过节或者组织小型聚会在一起约会,傣族人称之为“约骚”。在此过程中,傣族男女双方可以自行选择“约骚”的对象,父母不能干涉。双方在“约骚”的过程中可以三五成群约在一起,与自己的意中人进行一男一女的情歌对唱来表达自己的爱意,这是傣族男女约会的主要方式。他们也可以在晚饭后,由傣族姑娘们在空地中点起篝火,绕篝火一圈,摆上小板凳,等待心仪小伙子的到来。此时傣族小伙子一般身上披着毯子,围绕篝火坐起来,并与傣族姑娘们互相调情,他们越说越靠近,最后用毯子包住。傣族男士一般在十多岁的时候会吹傣族的短笛,动人的笛声也可以帮助他们成功的吸引女性。傣族小伙子一般会在傍晚时分吹着笛子靠近心仪女孩的家里,女孩的家人若听见笛声则需回避,如果女方愿意的话可以闻笛而出,与傣族小伙子一起在互相倾诉,确立恋爱的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互通感情的媒介也发生了变化,从笛子到收音机最后到了今天的手机。
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双方可以决定婚事。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恋爱,但是若要结婚,子女需要告知父母,否则就会受到社会道德和舆论的谴责。首先恋人要先向自己的父母说明,之后则再由男方到女方家去向女方父母说明并请媒人到女方家里去说亲。这种自由式的恋爱模式给予了男女双方很大的空间,因此傣族社会中很少会出现因为父母逼嫁而产生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若在交往的过程中发现彼此不合适,傣族男女双方也会和平分手,成为朋友,若今后其中一方结婚,另一方也会出席婚礼并且送上祝福。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傣族男女间很少会出现因为分手而产生的报复事件。
(二)婚前性行为的约束
生态文化建设尚需进一步拓展。良好的生态文化是可持续发展实现的保证。我市近年来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显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理论研究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生态文化产品短缺等问题,如何有效利用生态建设成果,与森林文化发展相融合方面较为欠缺,还不能适应构建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的要求。
二、婚后家庭生活
(一)随居关系
他们在结婚后一般都是从夫而居,即女方到男方家庭中去居住,所生的子女也都随父姓,拥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在这样典型的傣族家庭中,一般由男性主家,掌管大权。男方主要从事耕田、种地等需要较大体力的农业活动,女方则负责栽秧、收割。除此之外,女方还负责处理家中的家务,在空闲时间还会去帮工或者做些小生意,这些收入都是属于女方自己的独立收入,不用投入家用。但是在封建思想的影响下,部分地区也会出现女性地位低下的情况,比如男性会因为琐事对女性实施家暴,或是不让女性出现在饭桌上,但这些情况很罕见。还有一些家庭是由男方上门到女方家中的,所生的孩子随女方姓,这些子女拥有财产继承的权利,但是男方可以随时被女方赶出家门。出现这种情况的一般都是由于男方家中无力承担高额的彩礼而选择入赘。还有的则选择在女方家入门五年,等到五年期满后再携带妻子和子女回到自己的家中,在这样的情况下男方也有可能在五年未满之时被赶出门。这些上门的男子地位比较低,需要改名字随妻姓,在女方家中只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和劳动力,会被别人认为是没有本事的人。但是也有女方主动招人入赘的情况,此时女方需要给男方送聘金,举办隆重的婚礼迎娶男方,这样招来的上门女婿则不会受到歧视。傣族男女虽然在婚前恋爱自由,社交自由,但是在婚后则需要对彼此相互忠诚,傣族社会中生活作风不检点的人会受到大家的歧视。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出轨的话,社会舆论会倒向另一半一边。
(二)生育观
傣族在家庭教育中十分重视对孩子的培养,傣族父母认为“肠在肚里会生虫,儿不听话害父母”[3]没有教育好孩子到头来也只会害了自己。“要问当面问”“勤奋学习有志气,爱发脾气损自身”“不下水不识别水蚂蟥,不拿网怎知鱼在处”强调了傣族教育小孩要懂得谦卑,养成爱学习、重视实践的习惯。面对孩子们犯的错误,父母也不会一直责备孩子,而是选择耐心说道理的方式。在长辈闲暇之余也会给孩子们介绍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增加他们对本民族的了解。傣族人民十分重视对孩子品格的培养,父母会以身作则,尤其是将偷盗之事作为最不好的行为,就连在大街上捡到别人的东西也会想办法找到失主归还,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傣族寨子中可以夜不闭户。傣族也教育自己的小孩要讲究卫生,平时衣着十分干净整洁。每当夏季傍晚,就会有傣族父母带着小孩到河边或者井边去洗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此外,傣族父母们也会教育自己的小孩要养成尊敬长辈,讲礼貌,爱劳动的好品格。
(三)教育观
傣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结婚的年龄比较小,大约在15 岁左右完婚,次年生子。由于该地区地处边疆,医疗卫生水平也比较落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依靠一种较为原始的方法来催生:勐卯地区(现勐卯镇)产一种细长的带鱼,等雨季河水暴涨时,这种鱼从山谷被冲出,傣族人们就可以捕捞并将其晒干,如遇妇女难产则将其系与产妇腰间,待产妇闻到鱼腥味后胎儿就会很容易的产下。[2]发育不成熟的身体和落后的医疗卫生水平成为影响傣族生育观念的重要因素。,据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数据统计傣族夫妇会生育多个子女,但是大多数家庭能存活下来的一般只有两个孩子。随着时代的发展,医疗条件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于其历史关系,傣族还是延续了少生的传统,现在有的家庭生两个,有的家庭只生一个。傣族没有所谓多子多福的家庭观念,也没有重男轻女的概念,不管是男是女在生活、学习、财产继承等问题上都没有任何区别。
三、离婚及再婚后的生活
在傣族社会中,由于是自由恋爱,婚后夫妻双方也独立出来居住,因此很少会出现不满包办婚姻和婆媳矛盾这些问题,因此婚姻关系也会比较稳定,但是也会有少部分人选择离婚。
傣族男女离婚的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条,首先生活不协调,有可能是生活情趣的矛盾,也有可能是性生活的不协调;其次是经济理念的矛盾,可能一方生活较为铺张浪费,有吃喝嫖赌的不良习惯、或因懒惰;最后,虽然傣族在社交方面奉行着极大的自由,但是婚后男女双方都需要保守自己的贞操。但是一些人也会背着自己的伴侣在外寻欢作乐,这些行为会成为双方离婚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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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傣族在恋爱时有着很大的自由,但是如果在婚前发生了性行为会被认为是不好的事情,是冒犯了神灵的。在男女双方交往过程中,如果女方长时间与男方单独相处,女方家人可以出面干预。发生婚前性行为与否也成为女方考验男方的一种方法,傣语中称之为“温额”。在此过程中,姑娘邀请伙子到自己的家中过夜,双方同床共眠,双方在此过程中可以互相倾诉,但是男方需要严守规矩,第二天小伙子方能离开姑娘家。这样的考验可以是一次,也可以是多次,直到女方认为男方已经通过了自己的考验,方能进行进一步的交往。如果十分不幸女方在婚前怀孕了,会面临社会道德的谴责,而且女方的腹中之子也会被认为是不祥的征兆。而在此类“丑闻”中的男主角一般要接受“洗寨子”的处罚,即在当事人决定结婚后在自己的寨子里设宴,请出寨子中的长者,一一谢罪,请求宽恕,得到他们的宽恕后才可以办婚礼。如果男女双方在事发之后不愿意结婚的话则双方都要在自己所在的寨子中“洗寨子”。[1]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这种“洗寨子”的赎罪方式不再出现,然而,婚前性行为对于傣族而言仍然是一种“不洁”的行为,平常人就算在婚前偷尝禁果,也不会轻易公开,如果被人知道的话也需要办理手续。这种对于婚前性行为的约束使得傣族男女对婚姻倍加重视。
傣族男女若在婚姻生活中产生了矛盾,可以自由离婚。离婚双方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也是不同的。离婚的主动者若是女方,则需要送给丈夫一根蜡烛,之后回到娘家居住,就自动履行了离异的手续。但是女方需要赔偿九头老水牛。[4]如果是男方主动提出的,就需要集结亲朋好友,在一块新木上刻上缺口,交给妻子,就算完成了离婚的手续。如果这块木头上只有一块缺口的话,表明男方希望女方赔偿自己为迎娶女方所花费的聘金,只要女方再嫁,就需要由新的丈夫偿还前夫原来的聘金。如果木头上有着三个缺口,就表示着男方不希望和女方在离婚后有任何的往来,同时也标志着放弃对女方索要彩礼。对于女方而言,他们更希望能够收到有三个缺口的木头,因为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离婚再嫁的妇女不会受到歧视。离婚后,财产由女方带来的部分可以拿回娘家,女方不能向前夫索要分手费,双方的孩子一般男孩由男方抚养,女孩由女方抚养,但是具体情况需要他们互相商量再做决定。
由于清洗节气门后,没有对其进行匹配,所以导致进气量、喷油量、点火正时严重偏离了正常范围。该发动机控制系统的控制方式比较奇特。由于积炭导致的节气门开度过大,发动机电脑记忆的初始节气门位置就会过大,在针对节气门进行清洗作业后,如果没有进行节气门初始化的话,其节气门开度不会自动减小,使通过节气门的进气量过大,相应的喷油量也会过大,导致清洗后的短时间内发动机转速急剧增加,达到2 000r/min左右,但由于此时的加速踏板位置信号处于全闭状态,电脑又不允许出现转速过高的情况。
在双方有着离婚意愿的时候,长辈们会出面规劝以求化解矛盾,让双方好好稳定下来生活,但是也不会强求,还是以双方的心意为主。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异后有的还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就算离婚前有再多的矛盾,离婚后也不会骚扰对方,让两个家庭不安宁。傣族社会中,男女双方经济独立,因此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平等的,这也使得离了婚的妇女不会受到社会的歧视,就算是因为自己行为不检点而导致自己婚姻结束的妇女也会被社会所接受。女方同前夫所生的孩子,可以随同母亲一起再嫁,继父也会将其视作自己的亲生孩子,好好抚养,待子女长大后也会给予孩子自由,让他们选择回到生父身边还是随同他们一起居住。但是如果有人离婚次数超过三次,周围的人则会对她有很大的偏见,傣族人常说:“三股不同源的水不可以用以灌秧洼”。[5]
四、结语
傣族在其文化的影响下形成了一种和谐的婚恋生活状态。在恋爱中强调自由恋爱,父母少加干预,可以避免出现违背子女意愿的包办婚姻的出现,也减少了父母和子女的矛盾。同时,自由恋爱可以使得男女双方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给予了他们选择继续走向婚姻还是另寻幸福的选择权利,很大程度避免了婚后可能出现的婚姻矛盾,减少了不稳定家庭关系产生的因素。分手后的双方的友人关系也能减少因为情感问题而产生了报复事件的发生。对婚前性行为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稳定婚姻关系。平等的男女观念可以减少因为地位高低而产生的矛盾,开明的生育观和教育观贯彻了优生优育的观念,能够维持良好的家庭关系。对于离婚现象的包容也能减少家庭矛盾的出现。这些对于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的家庭社会关系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朱和双.傣族的神灵信仰及其对婚前性行为的社会控制[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5(01):57- 62.
[2]江应樑.傣族史[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596.
[3]高立士.傣族谚语[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9:180.
[4]德宏史志办公室编.德宏历史资料文化宗教卷[M].芒市.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253
[5]孟尊贤.傣族谚语[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7:214
中图分类号:DF5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19)02-014-04
收稿日期:2019- 02- 22
作者简介:秦 琳(1995~),女,重庆合川,西南民族大学在读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史。
(责任编辑: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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