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复合型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创新中国建设的重要智力支撑。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应注重其教育本土化的整合,明确专业特点,重视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内容及培养模式的创新。各高校应准确设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目标及模式,明确人才培养思路,完善教材的编写与课程体系的建设,优化师资力量和结构,培养满足社会、行业需求的专业人才。
关键词:知识产权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素质结构;培养路径
知识产权对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各国和国际经济发展中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可以说现在世界的竞争就是自主知识产权的竞争。[1]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竞争,就需要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加强知识产权教育。我国知识产权教育起步较晚,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北京大学在1985年成立了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承担全校的知识产权选修课教学工作,并不面向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教育。最早开设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教学的是中国人民大学,于1986年开设知识产权双学士学位班,随后北京大学、上海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先后开始招收知识产权专业专门人才。进入21世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院校相继设立知识产权本科教学,标志着知识产权本科教育在中国的迅速发展。
教育最基本的功能是为社会各领域培养功能性人才,建立起完善的人才体系,并以此为媒介发挥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活动的影响和作用。教育功能的形成与发挥分属两个不同的过程,其发挥不仅受社会因素的制约,也与教育本身有关,只有通过教育系统内外相互协调,才能提高教育功能的实际水平。知识产权专业社会功能的发展要通过一种间接的途径来实现,即通过促进专业人才的培养,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来实现,而专业人才的素质结构及教育内容显得尤为重要。
“有‘元’千里来相会,无‘元’对面手难牵。既是有‘元’人,自不会为难于你。”老道真心流露,不过不把话写在纸上,胖子也辨不出什么端倪,“不过成灵显圣的器物,也不能就这么贱卖……”
一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素质结构需求
不同于西方国家将知识产权专业学习开设在研究生阶段教育,我国本科教育阶段即设置了此专业。《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法学类专业人才的基本素质。知识产权专业作为法学类专业之一,培养的人才需具备标准规定的基本素质。知识产权是集理工、法律、管理、经济、信息、外语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除具备基本素质外,毕业生还应具备复合型跨学科结构的专业素质,即工科与文科交叉,科技与法律融合,情报与外语兼修,管理与经济并举等多方面要求。
知识产权能力包括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据五个方面的能力在社会以及经济生活中发挥的功能和作用,可将知识产权人才细分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研究、实务以及涉外人才五大类。每所高校培养的毕业生就业方向大同小异,人才培养基本将就业方向定位为律师所、专利、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宽泛的就业面,对该专业毕业生专业素质结构提出了更高地要求。综合国内外知识产权专业的人才培养研究,结合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反馈,进一步证明复合型跨学科是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准确定位,各高校也应当按照这个标准进行培养。
二 高校知识产权专业课程教学概况
对知识产权专业课程的设置囊括了法学专业的大部分核心课程,这部分课程教材建设已相对完善,趋于成熟。而知识产权“特色课程”则多数缺少相应的教材,譬如知识产权概论课程,目前不乏《知识产权概论》的著作或者教材,但是作者视角基本拘泥于法学视角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作为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的内容要求不相符,难以满足教学需求。
吴汉东教授曾提到“要用一种多学科的视野来看待复杂的知识产权”,突破权利属性,不拘泥民法学理论,提出知识产权的三个基本属性:私人产权、政策工具与贸易规则。知识产权基本属性的明确,有利于提高对知识产权专业的认知。[5]知识产权是一门显学,既有技术理论又有实用价值,应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知识产权与传统的法律领域之间存在差异。我国高校早期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尤其是一流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几乎是不进行本科生培养的。随着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呈现多层次的趋势,单纯的高端型研究人才的培养已不能满足行业对人才的需求,需要更多的是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这就为本科人才的培养提供了生存、发展的土壤。知识产权本科人才需培养良好的知识结构,不仅要懂法律,还需要具备多学科的素养,符合行业对人才知识素养的需求,正如吴汉东教授所说,知识产权这这一特殊的职业共同体,它不完全是法律人才,还是管理人才、经济人才。[5]
线下:分类教学+课堂精讲+小班研讨+应用实验+结课考核。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开展研讨式、探索式和协作式的学习活动,开展“大班授课,小班讨论”的教学方式,为学生课内交流和展现成果提供机会。
三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存在问题
(一) 课程体系的设置无法满足复合型人才需求的要求
知识产权专业师资力量的缺乏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教师数量的缺乏,严重失衡的师资比便是有力的证据,郑胜利教授早在2007年便提出了这个问题,[3,4]时至今日,此问题依然严重存在。二是教师自身专业认知不足,知识结构单一。[3]过去的知识产权教育,一直是法律专业的专有领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也限定在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上。目前很多人尤其是法学领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依旧限定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一个层面,错误的将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专业划等号。目前开设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教师大部分来自或者“借用”法学专业的教师,这部分教师只谈“知识产权法”,单纯从知识产权保护的层面来理解、认识知识产权专业,而完全忽略了知识产权专业教育链条上的其它四个层面: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如此,会传递给学生错误的专业认识,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对职业的规划。提升教师对专业的认识,不仅是法学教师,还有知识产权管理、经济学、外语及理工基础等学科的任课教师,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二) 缺少权威的、代表性的教材
《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法学类专业课程设置做了分类模式,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包括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管理、竞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应用共14门,此14门课程是专业必修课程,虽然课程名称目前还未统一,但是设置该专业的学校基本都开设了近似的课程,只是课程名称略有不同,例如“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应用”,部分高校将课程名称设置为“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应用”,再如“知识产权总论”,部分学校将课程名称设为“知识产权概论”。其它课程的设置,则结合本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设置。
从表1中可以看出,采用永磁联轴器对2台污水外调泵实施技术改造后,1#泵有功功率下降了14.14 kW,无功功率下降了1.11 kVar,功率因数提高了0.041,机组效率上升了7.32%,日耗电量下降了341 kW时,机组单耗下降了0.02 kWh/m3,按相近工况下单耗变化值计算节电率达到11.76%;2#泵有功功率下降了13.69 kW,无功功率下降了6.6 kVar,功率因数提高了0.009,机组效率上升了3.44%,日耗电量下降了329kW时,机组单耗下降了0.02kWh/m3,按相近工况下单耗变化值计算节电率达到11.76%。
(三) 专业师资力量严重缺乏
本科教育达到的普适基本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具备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有能力担负一定的技术工作,能正确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本职业的变化,简言之就是要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这就决定了本科生课程的设置不仅要有学科的纵深发展,还要注意学科间的横向关系。跨学科的专业课程设置同样要达到上述普适基本目标。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需要具备“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信息知识、管理知识、外语知识”五位一体的“田”字形网状知识结构。[2]如此,决定了知识产权专业需要学习的内容会更庞杂。然而有限的课程安排却远远不能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对工科、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往往是通识性的,不能满足对课程深度的讲解,从而无法满足专业对课程深度的要求。
(四)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思路不明确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实施以来,对我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明确了方向,并在第60条中指出了具体任务,对高校而言,就是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而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对高等知识产权专业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受欧美、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影响较重,但是我国的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又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明显之不同,我国的知识产权专业教育就是在这样被动的局面下开展的,这是外部层面对我国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思路的影响体现。如何将经验“本土化”,并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教育体系特点,这要依托明确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思路来解决。除此,内部层面各高校间的互相影响也是存在的。纵观现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或者院系的高校,学校间师资、实践实训等软硬件基础差别是巨大的,这也决定了不同高校间的人才培养的思路应不尽相同。人才培养思路应体现办学定位,要考虑自身特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而这却是部分高校目前未认识到的。
三 知识产权专业完善本科人才培养的路径
(一) 加强专业认知,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我国高校本科教育现在实行的是学分制教育,法学类专业总学分要求控制在160分左右,其中实践教学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5%,即不少于24学分。如此,则专业课程学分只有134分左右。笔者调研了部分开设知识产权本科教学的院校14门必修课程的学分设置,课程学分设置虽非完全一致,但差别不大,14门专业必修课程共计总学分为33分左右。剩余100学分则归于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其它专业必修、专业选修或者方向选修课等,每门课程最低2学分,则总开设门数不多于50门。这50门左右的课程还包括了外语等必修公共课程15门左右的公共基础课程,剩余的35门左右的课程为各高校根据本校专业办学特色设置的专业基础课或者专业选修课程。
农村配电网线路中存在同杆并架线路时,当某回线路上发生短路故障后,继电保护将故障线路跳开,但同杆并架的另一回线路仍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此时,由于非故障线路与故障线路间的电容和互感,导致故障点电弧电流无法降低至0,增加电弧灭弧难度。在此状态下,故障点电弧中流过的电流称为潜供电流。由于潜供电流增加了故障点灭弧的难度,延长了故障点灭弧时间,可能导致自动重合闸后故障点绝缘未成功恢复,引发重合闸失败。
当今国际背景下,要建设适应社会、行业需求的知识产权队伍,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模式必须专业化、职业化,使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效对接。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当从单一的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转换为培养交叉学科的复合型人才,至于是理论研究型还是应用型人才,应根据高校自身的特点来定,在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时应区别对待,最终目标都是为了适应不同的岗位需求。
There were vessels,white adipocytes,fibroblasts and collagen as the mesenchyma(Figure 3D).16
(二) 完善课程体系的建设,加强实践、实训教育,培养与社会需求相符合的人才
有学者质疑知识产权本科教学,大学四年要学习法学、管理学、经济学与自然科学等知识,最终培养出来的学生将可能是“四不像”。[3]这种担心是不无道理的。如此就给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不应脱离知识产权专业乃至法学类专业的大前提,在本科教学学分有限的情况下,应依托本校的其它专业,增加不同领域的选修课,对管理学、经济学和自然科学课程的开设,在没有形成针对本专业的教材前,应从教学大纲的建设上体现与其它专业的差异性,体现本专业学生素质的需求。课程体系的良好建设,也会缓解课时不足所带来的困扰。
知识产权专业教育具有高度的社会实践性,高校本科人才培养应加强实践教学,注重理论授课的同时,加强实践性课程的开设。实践教学不仅来自学校的专业技能训练课程、第二课堂,更应注重与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等单位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实践教育基地,形成政府—高校—企业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与社会需求相符合的应用型人才。
(三) 组织专家撰写教材,凸显行业特点
如前文所述,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同民商法并列的法学二级学科,与传统的法律领域之间存在差异,一门交叉学科。因此,为了满足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教育的需求,应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专家撰写专业教材,形成知识产权教材体系。教材应满足理论性、实践性的特点,同时还要体现综合性的特点,专家团队的组成不仅要有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学者,还需要有企业、管理部门的专家参与。鉴于知识产权行业的快速发展,还应对教材编写机制配套相应的评估和修改制度,以期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和行业的特点。
(四) 提高师资质量,多举措优化师资结构
提高师资质量的有效途径应是多渠道及多方式的。教育管理部门应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教师培训提升机制,实现师资的专业性,满足专业对教师知识快速更新地需求,加强跨专业任课教师对专业的认知。培训力量可来自知识产权服务部门、政府企业管理部门、甚至是知识产权司法人员或者专门的知识产权律师。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规模、层次和课程体系,优化师资结构,聘请实务人员担任课程教师,尤其是专业技能训练课或者是实践课程的教师,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教育的实践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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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谷丽,丁堃,陈书文.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素质结构及培养模式探析[J].管理观察,2012(464):9-11.
[3] 雎利萍.论知识经济时代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3):90-93.
[4] 袁定波.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EB/OL].http://www.cs.cn/cqzk/09/200710/t20071029_1235651.htm/2008-12-20.
[5] 熊琪,陈柏峰,吴汉东,徐涤宇.对话吴汉东:在知识产权与法学教育之间[J].法律和社会科学,2015(1):334-362.
本文引用格式:贺志丽 .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路径研究[J]. 教育现代化,2019,6(66):7-9.
DOI:10.16541/j.cnki.2095-8420.2019.66.003
基金项目:本文系大庆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17FXJG04);大庆师范学院科研资源转化教学专项(18kyz06)研究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8FXE442)。
作者简介:贺志丽,女,山东潍坊人,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教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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