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希:『臭美』的明朝论文

三希:『臭美』的明朝论文

色彩明艳的灯球如银星连地,欢庆节日的明朝人身着彩衣,将“臭美”体现得淋漓尽致。

明朝可以说是一个“臭美”的朝代。与人们普遍认知可能有所偏差,相对于魏晋时期,明朝恐怕更加“臭美”。据不完全记载,明朝开始,“臭美”这事才真正开始蔓延。

说到“臭美”这事,就得先说“流行”。因为,若只是精英阶层的讲究,不能算全民“臭美”。

经过技术鉴定,那两页纸与匿名信的用纸,网纹、纸浆都是一样的。第二天,王敬凯带着那两页纸和匿名信及3张纸条前往省城长春。经省公安厅专家鉴定,那两页纸不但与犯罪分子使用的纸相同,而且是一刀下来,同属100张以内的。

如何定义流行?这包含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时间要特定,空间要宽广。它不是几个人之间的同调便可说是流行,而是需要大众的认可,这便与中国古代的“市民文化”息息相关。

在中国古代服饰发展史上,明代的服饰,堪称最美。而对于“流行”,估计也是明朝人最有心得。

十六世纪起,心学等思想的流行,让明朝人的审美观念也更自由。外加强大商品经济的良好打底,明朝的服饰文化,也得以突飞猛进。等到明朝中晚期时,更是美到华丽转身。

市民阶层中,追赶着华服新妆的女性们,成为一支主力军。在她们的影响下,服饰附带的色彩属性一同卷入流动风潮。顾起元就曾在“明代南京生活百科全书”《客座赘语》的《服饰》篇中写道:“留都妇女衣饰,在三十年前,犹十余年一变。迩年以来,不及二三岁,而首髻之大小高低,衣袂之宽狭修短,花钿之样式,渲染之颜色,鬓发之饰,履綦之工,无不变易。”

周身皮肤上有大小不一的鲜红色出血点(肌肉和脂肪也有小点出血),有的皮肤甚至成为紫褐色;肺脏肿大,气管内有血性泡沫样粘液;脾脏肿大、变软,呈黑色,表面有出血点;肾脏有弥漫性出血;全身淋巴结肿大,有猪瘟罕见的严重出血现象。个别不法肉贩常将猪瘟病肉用清水浸泡一夜,第二天上市销售,这种肉外表显得特别白,不见有出血点,但将肉切开从断面上看,脂肪、肌肉中的出血点依然明显,坚决不要购买。

本次调查研究对象为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云锦路站,运用TransCAD软件对云锦路地铁站周边路网的交通量进行分配,根据不同方案的分配结果对交通组织优化方案进行比选.

Murphy指出,个体在实际展开工作活动的过程中,为了达到工作绩效目标所表现出的一系列行为,即为绩效;我国在积极展开工作绩效研究的过程中,指出了学习过程、创新行为、公民气候、技术核心即学习绩效、创新绩效、关系绩效和任务绩效四个工作绩效结构[2]。

当然,朱元璋管得了一时,却管不了一世。从明朝中期起,“混搭”却成了明朝服饰的潮流。比如,后来流行起来“朝鲜风”。

明朝成化年间时,朝鲜使团来入贡,结果朝鲜人穿的马尾裙,瞬间吸引了满朝文武眼球。以至于京城里明朝大小官员纷纷效仿,衙门里常见“马尾裙”招摇,刮了好一阵流行风潮。

在明代,尤其是中晚期,流行概念已经深入人心。逐渐庞大的“市民”队伍在追求潮流的社会风尚中,形成属于他们的“市民文化”,将礼制规划下的用色规定放置一旁,寻找自己的“臭美”方式了。

明朝建国之后,朱元璋就亲自狠抓服饰问题。全国官民按各自身份,必须要穿“指定款”,戴错一件首饰,可能就与世长辞了。野史上还有这样的记载,军官们擅自穿靴子在街上踢球,被朱元璋撞见后,统统被当场砍脚。可以说,他那是用别人的生命在爱美!

于是“混搭风”大行其道,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想怎么臭美,就怎么臭美。各类华贵衣服,甚至连锦衣卫等特殊职业服装,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开心地“私人订制”。至于风险嘛,当然还是有的,但为了“时尚”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虽说统一制服是硬性标准,但是朱元璋对美的追求,真的影响了全民审美。

晚明的市镇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消费带来巨大的变化。不论你是士人、商贾还是百工平民,只要你在市镇之中生活,都会被一股神秘的潮流裹挟,我们后世定义下的“市民阶层”对精神需求和生活质量的追求渐行渐盛。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比较容易遇到一些问题,不过在设置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金融行业给其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对于金融行业来说,由于是不够稳定的,而且市场环节也比较容易发生变化,所以不稳定性持续加剧,这样就比较容易产生金融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促进金融行业保持一个安全的发展状态,就需要正确地识别金融风险。

不过说到明人的臭美风气,可能还真得从明太祖朱元璋说起。别看历史课本画像上的朱元璋长得丑,但是对审美,他是抓得很紧的。洪武朝有考生落榜,就是因为长得丑,被他嫌弃。

普通士大夫家的女眷们,首饰就常见价值四百多两白银,甚至还有价值千两的。这类天价首饰,形状也常是“粗巨异常”。

从丰富的世俗娱乐到细致的衣食住行,无问良贱、无问地域,每个人都追求着“时尚”的最前沿,穿金戴银,不在话下。在“永乐盛世”,即使明成祖朱棣的衣服,也常用三梭布制成,并非全是绫罗绸缎。而到了明朝中期后,江南稍有点钱的家庭,基本都是全身名贵丝绸。

女性,也因为社会阶层的松动,获得了更多的生活空间,尤其是各地的才媛们。

闺塾庭院里的开馆教学的女先生、鲜花店与绸缎铺里的妇女、择吉风水的小馆里的堪舆师、还有青楼台榭的优伶舞姬……明代的女性文学创作风靡一时,在她们的诗歌中,女性的社交方式发生了变化,小小的庭院开始困不住女性的活动,和其他的文人一样,部分女性开始走出闺阁,游山玩水、一同观戏,形成定期交流的文学组织,属于她们的社会网络悄然开张。

据载,每到采摘兰花的时候,女孩们纷纷登画船游湖,诗社的各位女性便穿着相似的衣服梳着同样的发髻,一起畅游作诗,“厌常喜新,去朴从艳……余乡二三百里内,自丁酉至丁未,若辈皆好穿丝绸绉纱湘罗,且色染大类妇人”。

最受欢迎的是卖货郎,琳琅满目的花灯、饰品是点缀生活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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