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土地所有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所有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土地,地权,土地承包,遗嘱。
土地所有权论文文献综述
耿卓,于凤瑞,李冰[1](2019)在《我国城市更新中的土地所有权确权:问题与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所有权确权在城市更新土地法制保障中居于基础地位。国有土地确权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宪法》关于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与物权变动规则的冲突,二是法律规定与社会现实在确权方式和登记能力上的疏离。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主要在于转性为国家所有后的确权问题。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的权利归属及其处置依据模糊、笼统,使得确权难、颁证难。对此,我们应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和法治原则。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应分类进行。城市规划区内可以也应该存在集体土地,应结合土地制度改革和最新修改的法律,准确理解《宪法》第十条;为贯彻不动产统一登记和保护国有土地,应赋予其登记能力。集体土地"转性"为国有土地后应对已"转性"而补偿不到位的土地予以补偿,对应返还而未返还之土地(使用权)予以返还。违占违建土地及其上建筑物的确权,应尊重历史和现实,依法处理,分类施策。(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9年02期)
张期陈,胡志平[2](2019)在《所有权局限与政府作用:英美土地资本化流转经验对我国“叁权分置”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有效的农村土地资本化流转依托广义的土地产权结构,而不仅仅是狭义的土地所有权。英美国家的崛起历史表明,就促进土地资本化流转而言,土地所有权的公有或私有属性不是关键,关键是地权的流动性。自由资本主义的英美两国政府在其土地资本化流转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地权构建作用,政府对国内外开放性经济条件的合利利用则使其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既定的土地禀赋限制。社会主义国家更有理由充分发挥政府的地权构建作用。当前我国应着重促进公有产权与农村土地资本化流转市场有机融合,但同时也要认识产权作用的局限性,做好地权构建后的系列制度匹配。(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赵红梅[3](2019)在《“叁权分置”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功能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叁权分置"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功能定位的基本思路(一)做虚论本文对该论的总体概括是:在农地"叁权分置"中,做虚集体土地所有权+做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实土地经营权。1.做虚集体土地所有权。我国法学界大多数研究者基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存在缺陷"论述做虚集体土地所有权实属一种无奈的制度选择。有不少研究者进一步对做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表现为弱化其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能)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如陈小君指(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文摘》期刊2019年08期)
李吏民[4](2019)在《非土地使用权人拥有部分房屋遇拆迁能否获补偿》一文中研究指出该案矛盾发生的起因在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经部分继承后,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相分离,且在部分地区的拆迁补偿政策中,对于被补偿安置人员资格的认定仅限于宅基地使用证即“红本”登记者且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前期的筛选上,为像本案当事人一样的被拆迁人设(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08-08)
王宁[5](2019)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困境及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种种弊端逐渐显露出来。由于我国现行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法律法规上的匮乏和行政权的滥用,导致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模糊、集体土地所有权客体范围不清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不完善,农民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因此需要进行系统改革和完善。(本文来源于《知识经济》期刊2019年24期)
赵金梅[6](2019)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是在中共十届叁中全会后被提上日程的,农村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后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数据支撑。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登记部门不统一、登记费用承担不明确和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等。通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了相关解决途径,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本文来源于《农业开发与装备》期刊2019年07期)
[7](2019)在《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叁权分置”)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本文来源于《浙江日报》期刊2019-07-20)
苏柳方,张瑞,陆岐楠,仇焕广[8](2019)在《土地所有权认知与耕地保护性投资》一文中研究指出耕地保护性投资不足导致土地资源退化和农业经营效率低下一直是困扰发展中国家的重点难题之一。基于预期理论和"公地悲剧"理论,利用8个省份微观调查数据,采用Tobit模型和Probit模型进行基准回归分析,并通过CMP模型纠正可能存在内生性偏误,分析不同产权认知情况下农户的有机肥施用和工程措施两类耕地保护性投资行为差异,探讨土地所有权认知对农户耕地保护性投资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被调查农户的耕地保护性投资现状并不理想,平均有机肥施用量只有1.442 t/hm2;2009—2012年仅有12.1%的地块进行过平整土地、修建梯田、开垄沟、修建水渠等工程措施类耕地保护性投资。农户对土地所有权的认知可分为强产权认知和弱产权认知。强产权认知的农户有机肥施用量显着高于弱产权认知的农户,强产权认知农户比弱产权认知农户平均多施有机肥1.137 t/hm2。土地所有权认知对工程措施类耕地保护性投资具有显着且稳健的影响,强产权认知农户比弱产权认知农户采纳工程措施的概率高4.9%。因此,在"制度先行,认知滞后"的背景下,应当进一步明晰产权、加强农户的土地所有权认知以促进农户耕地保护性投资行为。(本文来源于《农业现代化研究》期刊2019年04期)
庄斌[9](2019)在《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方式新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类所有权法律属性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界对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法律表达方式还远未达成共识,较大的理论分歧和学说争议显然不利于将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改革落到实处。通过对不同分置方式的评释与审思可知,为揭开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方式的真实面向,需要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精神实质、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法思想以及承包地产权的法律认知这叁个维度重新解读土地承包经营权。研究表明,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地利用层面所具有的类所有权法律属性为派生出的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化提供了动力革新机制。因此,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方式的法律表达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类所有权属性——新型用益物权"的权利结构。(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9年01期)
高海[10](2019)在《论“叁权分置”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坚持》一文中研究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推进承包地"叁权分置"的基石。但是,学界从承包权和经营权的视角切入,根据承包权和经营权定性的不同,所构建的"叁权分置"之"所有权+不动产用益物权+权利用益物权"、"所有权+‘自物权’+权利用益物权"、"所有权+成员权+不动产用益物权"、"所有权+成员权+债权"的权利结构与实施路径,往往忽视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中集体成员的流动性和客体的不可分割性等本质特性的影响。因此,应当回归更大程度地坚持并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研究视角,以"所有权+不动产用益物权+债权"与"所有权+股权+不动产用益物权"的双轨制推进"叁权分置"。(本文来源于《中国农村观察》期刊2019年03期)
土地所有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有效的农村土地资本化流转依托广义的土地产权结构,而不仅仅是狭义的土地所有权。英美国家的崛起历史表明,就促进土地资本化流转而言,土地所有权的公有或私有属性不是关键,关键是地权的流动性。自由资本主义的英美两国政府在其土地资本化流转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地权构建作用,政府对国内外开放性经济条件的合利利用则使其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既定的土地禀赋限制。社会主义国家更有理由充分发挥政府的地权构建作用。当前我国应着重促进公有产权与农村土地资本化流转市场有机融合,但同时也要认识产权作用的局限性,做好地权构建后的系列制度匹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土地所有权论文参考文献
[1].耿卓,于凤瑞,李冰.我国城市更新中的土地所有权确权:问题与出路[J].法治论坛.2019
[2].张期陈,胡志平.所有权局限与政府作用:英美土地资本化流转经验对我国“叁权分置”的启示[J].社会科学研究.2019
[3].赵红梅.“叁权分置”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功能定位[J].社会科学文摘.2019
[4].李吏民.非土地使用权人拥有部分房屋遇拆迁能否获补偿[N].中国商报.2019
[5].王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困境及出路[J].知识经济.2019
[6].赵金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
[7]..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N].浙江日报.2019
[8].苏柳方,张瑞,陆岐楠,仇焕广.土地所有权认知与耕地保护性投资[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9
[9].庄斌.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方式新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类所有权法律属性为视角[J].法治论坛.2019
[10].高海.论“叁权分置”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坚持[J].中国农村观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