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论文和设计-尹立红

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是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包括镜筒、第一片镜片;镜筒后端具有锥形长筒,锥形长筒内容纳有第一片镜片;第一片镜片先端凸沿卡固在镜筒的阶梯上,后端侧壁上设有数个凹槽与锥形长筒对应布置。镜筒的口径D≤2mm。所述凹槽为圆弧状凹槽。所述凹槽为V型凹槽。本实用新型有效消除镜头内部结构反射的杂光,为光学设计提供便利,便于模组内部结构设计,有利于终端手机厂全面屏化,也对手机厂选用不同厚度屏幕提供便利,节约成本。镜头组装简单方便,模具开模简易。

主设计要求

1.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镜筒、第一片镜片;镜筒后端具有锥形长筒,锥形长筒内容纳有第一片镜片;第一片镜片先端凸沿卡固在镜筒的阶梯上,后端侧壁上设有数个凹槽与锥形长筒对应布置。

设计方案

1.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其特征在于,

包括镜筒、第一片镜片;

镜筒后端具有锥形长筒,锥形长筒内容纳有第一片镜片;

第一片镜片先端凸沿卡固在镜筒的阶梯上,后端侧壁上设有数个凹槽与锥形长筒对应布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其特征在于,

镜筒的口径D≤2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槽为圆弧状凹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槽为V型凹槽。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全面屏手机摄像头技术领域,适用于全面屏前置或后置小头手机摄像头,具体可为小头镜头内部镜片内反射苏所产生的杂光提供解决方案。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全触摸屏手机,前置摄像头基本使用的小头的摄像头。为了将摄像头前端做的更小更深,可做到直径φ2mm以下(小于目前市场上的规格),将整个光学系统中的第一片镜片做厚,有效口径控制在φ2mm以下,这样整个镜筒头部就可以做小,以便满足终端手机需求。因第一片镜片做厚以后,镜头内部反射的杂光概率也越大,反射的杂光也越强烈。为了消除这些镜片内部反射的杂光,就需要在镜片结构上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以满足各方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包括镜筒、第一片镜片;

镜筒后端具有锥形长筒,锥形长筒内容纳有第一片镜片;第一片镜片先端凸沿卡固在镜筒的阶梯上,后端侧壁上设有数个凹槽与锥形长筒对应布置。

镜筒的口径D≤2mm。

所述凹槽为圆弧状凹槽。

所述凹槽为V型凹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消除镜头前端较厚的第一片镜片内部反射的杂光,将第一片镜片整个侧壁设计成多个圆弧状凹槽或V型凹槽,以便有效消除杂光。

2.本实用新型有效消除镜头内部结构反射的杂光,为光学设计提供便利,便于模组内部结构设计,有利于终端手机厂全面屏化,也对手机厂选用不同厚度屏幕提供便利,节约成本。镜头组装简单方便,模具开模简易。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第一镜片消光V型凹槽结构侧视图。

图3本实用新型的第一镜片消光V型凹槽结构俯视图。

图4本实用新型的第一镜片消光V型凹槽结构立体图。

图5本实用新型的第一镜片消光V型凹槽结构放大图。

图6本实用新型的第一镜片消光圆弧状型凹槽结构侧视图。

图7本实用新型的第一镜片消光圆弧状型凹槽结构俯视图。

图8本实用新型的第一镜片消光圆弧状型凹槽结构立体图。

图9本实用新型的第一镜片消光圆弧状型凹槽结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1-9及附图标记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

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包括镜筒1、第一片镜片2;

镜筒后端具有锥形长筒4,锥形长筒内容纳有第一片镜片;第一片镜片先端凸沿3卡固在镜筒的阶梯5上,第一片镜片后端侧壁上设有数个凹槽6与锥形长筒对应布置。镜筒的口径D≤2mm。所述凹槽为圆弧状凹槽。所述凹槽为V型凹槽。

将镜筒有效口径D做小(φ2mm以下),将第一片镜片做厚,前端深度L也做深,这样整个镜头前端L就会做深。为消除镜头前端第一片镜片内部反射的杂光,将第一片镜片整个侧壁设计成多个圆弧状或V型凹槽,可以改变镜片内部光线反射路径,以便有效消除杂光。

设计图

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论文和设计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1098591.5

申请日:2019-07-15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21(辽宁)

授权编号:CN209823808U

授权时间:20191220

主分类号:H04M1/02

专利分类号:H04M1/02;H04N5/225;G02B7/02

范畴分类:39A;

申请人: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124000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北路388号

发明人:尹立红;鲁冲;刘春曦

第一发明人:尹立红

当前权利人: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俞鲁江

代理机构:21234

代理机构编号:沈阳优普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234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

标签:;  

一种全面屏小头手机摄像的杂光处理结构论文和设计-尹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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