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娥冤》是关汉卿最负盛名的代表作,黄克先生称道它“笔力苍劲,故事本色,鞭笞得力,悲愤酣畅,堪称元杂剧之极致”[1](P6),所言极是。《窦娥冤》在艺术上取得的突出成就以及给人的审美感受,是多方面的,令人瞩目的。本文试就主要方面谈些浅见。
一、美在窦娥鲜明的性格特征
窦娥是关汉卿在《窦娥冤》中塑造得非常成功的一个悲剧形象,是中国封建社会千千万万政治上受压迫、思想上被奴役、人格上遭凌辱的妇女的典型。始终善良、孝顺的本性和勇于反抗、斗争的个性,在窦娥身上得到全面而又完美的体现。窦娥3岁时丧母,7岁时被送给蔡婆婆作童养媳,17岁时与丈夫结婚,不到两年丈夫死去,守寡到了20岁。她善良,她孝顺,她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良家妇女,是一个孝敬婆婆的好媳妇。她对自己的不幸命运已经不抱任何希望,认为自己“八字该载着一世忧”,并决心今生“早将来世修,我将这婆侍养,我将这服孝守”。她是这样说的,确实也是这样做的:当看到婆婆索帐归来时,她连忙上前询问“你回来了,你吃饭么?”当见到婆婆哭泣时,她便想到婆婆“为什么泪漫漫不住点儿流?莫不是为索债与人家惹争斗?我这里连忙迎接慌问候。”在家里,婆婆病了,她熬药送汤;在官衙,婆婆要遭打,她情愿屈招“药死公公”。在赴刑场路上,她怕婆婆见她“披枷带锁赴法场餐刀去”,枉将婆婆“气杀也么哥”,主动请求走后街;见婆婆后,她不顾自己死将临头,还劝说婆婆“再也不要哭哭啼啼,烦烦恼恼”;即使死后的鬼魂,还请求父亲将俺婆婆“收恤家中,替你孩儿尽养生送死之礼”。窦娥这一自始至终心地善良、孝顺婆婆的性格,是其善于反抗的思想起点,是其敢于斗争的思想武器;窦娥的反抗与斗争精神是其善良性格的必然发展和升华,她以其善良之心度量事物、评判事理。
窦娥的反抗与斗争性格是发展的。她虽孝顺婆婆,但在婆婆面前并非一味依顺,也有自己的主见。她反对婆婆在张驴父子面前软弱屈从、逆来顺受的态度,如:她质问婆婆“怕没的贞心儿自守?到今日招养个村老头”,“你岂不知羞”;她责备婆婆轻率地接受张老求婚,“你如今六旬左右,可不道到中年万事休”,“旧恩爱一笔勾”,“枉叫人笑破口”。这些话听起来含有封建的贞节观念(这当然是难免的),实际上却是她善良、正直性格的表现,更是她用来反抗强暴的思想基础,使得窦娥的反抗性格更加丰满完美,更加真实可信。她一直不答应张驴儿的要求,认为“教我改嫁别人,其实做不得”,这是倔强,更是反抗。他情愿与
张驴儿“官休”,一是因为自己没做亏心事,二是因为对官府衙门也许还存在幻想。公堂上的拷打,打煞了窦娥的肉体,也打破了窦娥的幻想,打醒了窦娥的觉悟。终于使她认识到对于无辜民众来说,官府衙门根本不存在什么“明如镜,清如水”的廉明清正,而是“覆盆不照太阳辉”。她逐渐看到了社会的黑暗现实,因而她不肯低头、敢于反抗的性格有了很大的发展。在赴刑场路上,她用亲身遭受的冤枉,控诉统治阶级的罪行,她咒骂天地,咒骂造恶者,咒骂无心正法的官吏。在临死前,她发下三桩誓愿——血溅白练、六月飞雪、楚州大地三年不雨,想以此显些“灵圣给世人传”,使人们知道其“委实的冤情不浅”。窦娥的死是悲壮的,令人扼腕,这就大大增加了窦娥的反抗精神,强化了窦娥的英雄本色,突出了窦娥的感人形象。
三桩誓愿虽然先后兑现,然而,正义并没有得到伸张,邪恶也没有受到惩处:图财害命的泼皮赛卢医、为非作歹的无赖张驴儿还逍遥法外,贪赃枉法的桃杌太守反得以加官晋级。为了展示窦娥这一悲剧形象的反抗精神,关汉卿在剧本最后又突出地表现了窦娥冤魂在昭雪过程中所起的极大作用。窦娥死而不屈、化作复仇的鬼魂,为了洗雪自己的不白之冤,为了“将滥官污吏都杀坏,与天子分忧,万民除害”,“每日哭啼啼守住望乡台,急煎煎的把仇人等待”。窦娥的冤魂一连三次把窦天章压在下面的文卷重新翻到上面,向父亲诉说自己天大的冤枉,义正辞严地质问:“你看这文卷曾道来不道来?则我这冤枉要忍耐如何耐?”窦娥鬼魂并在光天化日步入公堂,才使张驴儿又“避”又“怕”,不敢再狡赖。由此可见,这一冤狱的平反,与其说是肃政廉访使的父亲“廉能清正”,不如说是窦娥鬼魂出面斗争的结果。因为作者不仅有意避免了清官出现一锤定音的简单化,也有意避免了清官主动查清冤案的程式化,而且着力描绘窦娥三年不散的冤魂一再主动出击,在窦娥冤魂频频催促下,窦天章才将沉冤大白。窦娥的鬼魂无疑是正义者的化身,正是因为窦娥的鬼魂,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对冤狱制造者的审判,窦天章的平反冤狱,只不过是给窦娥鬼魂的斗争以肯定,办理一下法律手续而已。至此,窦娥死而不已的斗争精神,勇于反抗的英雄形象,才得以完美而真实的展现。
二、美在环环相扣的戏剧冲突。
矛盾冲突是戏剧结构的基础。一出戏或者一个剧本创作得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戏剧冲突构织、设置得怎样。因为,戏剧冲突的充分展开,必将有力地展现人物性格所赖以发展的典型环境;反过来,典型环境的深刻、精确地描绘,又直接决定着人物形象的塑造和主题思想的深化。关汉卿就是这样一位卓越的戏剧家,他善于利用事件偶然性与必然性的有机结合来展示戏剧冲突。在《窦娥冤》中,他不是静止地、孤立地去描写主人公窦娥,而是把她放在尖锐的戏剧冲突中来加以塑造,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元代黑暗社会的图画。《窦娥冤》由一个楔子和四折组成。楔子是戏剧冲突的序曲。在楚州城,窦天章并不是不疼爱女儿端云(即后来的窦娥),只是因为贫难,借了蔡婆的银子无力偿还,又要上朝取应,“出于无奈,只得将女儿端云送与蔡婆婆做儿媳”。这个惨痛事实,不仅提挈了剧情,而且设置了线索,不仅使戏剧一开始就沉浸在悲剧气氛中,而且提出了窦娥今后的命运问题这一贯穿全剧的中心。
在第一折里,作者已把剧情推到了13年后,蔡婆家已搬到山阳县城,端云已成了守寡3年的窦娥。蔡婆向赛卢医索债,却险些被骗到野地勒死;吓跑凶手的“救命恩人”张驴儿父子,却提出招他们光棍父子作丈夫的报恩条件,并以勒死相威胁。这些充满偶然性的事件,却反映着社会的必然;这些人物间的冲突,揭露了元代社会“人吃人”的本质。因为赛卢医、张驴儿是一帮地痞恶棍,地痞恶棍是元代统治者欺压人民的帮凶和走狗;关汉卿把愤怒的笔指向这些地痞恶棍,从实质上来说就是对元代统治的社会基础的无情揭露。
蔡婆婆将张驴儿父子带回家,使窦娥不可避免地卷进了一场重大的冲突中去。窦娥与婆婆在对待张驴儿父子问题上的冲突,虽然不是主要矛盾,但是作者仍然把窦娥不可欺侮的倔强性格和蔡婆婆的胆小如鼠的软弱性格作了鲜明的对照,她埋怨婆婆将张氏父子带回家,坚决不听“招了女婿罢”的劝告。窦娥同张驴儿的正面冲突,在第一折的末尾已经展开,窦娥既有“兀那斯,靠后”的愤怒斥责,又有“推跌”的果断行为。在第二折里,窦娥与张驴儿的矛盾展现得最充分。其中还穿插了张驴儿买毒药时,与赛卢医之间的矛盾,这当然只是全戏的小小波澜,但也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受着生活逻辑的制约,为主要冲突的发展打开了道路。张驴儿原想毒死蔡婆婆为霸占窦娥制造条件,不料却害死了自己父亲,于是他嫁祸于人,并想“私休”从而占有窦娥。窦娥因心底坦荡,提出“官休”。这样以来,剧情急转直下,把冲突引进县衙门,使善良的窦娥与官吏之间的矛盾斗争突现出来。酷刑是封建司法机构的重要特征,是残害民众的重要手段。桃杌太守单听张驴儿一面之词,就下令“与我选大棍子打着”。尽管“一杖下,一道血,一层皮”,但倔强的窦娥仍没屈服;只是为了不使婆婆遭打,窦娥才被迫招认;可见,这“屈招”并不是胆怯,也不是屈服,这是善良、孝顺的体现,是人性美的展示,更是一种抗争!
第三折,写窦娥押赴刑场路上指斥鬼神天地,面对监斩官发下三桩誓愿,把戏剧冲突推向高峰,把窦娥的反抗精神升华到感动天地以至支配天地的高度。第四折,照应开头,写窦天章及第后,奉命到楚州审囚刷卷,在窦娥魂灵的催促下为窦娥雪了冤,报了仇;其中还构置了窦娥鬼魂与窦天章的一时矛盾,窦天章与张驴儿、窦天章与赛卢医以及窦娥与张驴儿的正面冲突,等等。
总之,《窦娥冤》的戏剧冲突错综复杂而又主次分明。贯穿始终的主要冲突,是窦娥与桃杌太守以及张驴儿的矛盾斗争,这一冲突的实质是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是善良百姓与反动统治的斗争。作者将窦娥与蔡婆婆、窦娥鬼魂与窦天章等内部矛盾,以及蔡婆婆与张驴儿、蔡婆婆与赛卢医、张驴儿与赛卢医等次要冲突,融入窦娥与黑暗社会的代表桃杌太守以及帮凶张驴儿的主要矛盾冲突中,连环套似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完整的艺术结构,真实地再现了元代严酷的社会现实。
三、美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
《窦娥冤》在创作方法上,达到了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完美结合。读书人的贫困无奈,弱女子的负屈衔冤,地痞恶棍的为所欲为,官府衙门的贪赃枉法,都是客观现实的逼真反映。它以现实主义的描写为主,随着戏剧高潮的出现,作者在表现窦娥的反抗精神时,又结合运用了浪漫主义的手法。作者描写窦娥的反抗,并没有停留在痛斥天地鬼神的境界,而是进一步把它提高到感动天地、支配天地的高度,窦娥临刑前发下的三桩誓愿,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作者为了反映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民的理想和愿望,让三桩誓愿一一实现,使天地风云都被窦娥驱使,都随窦娥的意志转移,而代表皇家执法的监斩官相形之下却显得那么渺小、软弱。表述三桩誓愿时,作者运用了苌弘化碧、飞霜六月、东海孝妇等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历史传说,以这些传说故事作为窦娥提出三桩誓愿的思想支柱和窦娥誓愿必定实现的根据。这些历史传说的主人公都蒙受了巨大的冤屈,而他们的冤屈都感动了天地,从而出现了奇迹。于是,作者以丰富的想象,独特的构思,创造出了血溅白练、六月飞雪、楚州大旱三年的浪漫主义的境界,使窦娥的命运充满了浓烈的悲剧气氛,从而收到了感天动地的巨大效果。
关汉卿在剧中运用浪漫主义手法,让窦娥的鬼魂出现,主动向窦天章倾吐自己的冤枉,并入公堂与张驴儿对质。当然鬼魂与父亲会面,又在白天与仇人对话,这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没有的。但从欣赏习惯来说,这样处理更合乎人民的审美理想。宁可信其有,决不信其无;心灵感应上同情弱者、支持正义、惩治邪恶的真实比生活的真实更可信;这就是艺术的真实!亚里士多德就认为:在艺术中,“一桩不可能发生而可能成为可信的事,比一桩可能发生而不可能成可信的事为可取”[2](P90)。从形象塑造来说,这样处理也决不是对鬼魂力量的膜拜,也不是调和窦娥与统治者的矛盾,而是窦娥那至死不屈的悲剧性格的升华,是中华民族那勇于抗争的英雄精神的再现。窦娥鬼魂的出现和斗争,是窦娥生前已经展开的殊死斗争的继续进行,这和绝望于生前、寄希望于死后的宗教迷信也有着本质的区别。让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事物变成事实,反映了作者及广大人民有冤必伸、正义必胜的理想,这是建立在现实主义基础之上的浪漫主义,是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积极浪漫主义。
《窦娥冤》堪称古典戏剧中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有机结合的一个最成功的范例。分开看来,它的现实主义主要表现在前两折里,浪漫主义主要表现在后两折里。尽管这样,合起来看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之间的结合却是紧密无间的。全剧如果没有那些现实主义的描写,就不可能这样深刻地揭示窦娥冤案的典型意义,就不可能这样有力地揭露元代社会的吃人本质;如果没有那些浪漫主义的描写,也就不可能这样强烈地激起人们至死不移的复仇意志,就不会有这样动人心扉的艺术魅力。
参考文献:
[1]黄克.《窦娥冤》试析[J].元杂剧赏析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
[2]亚里士多德.诗学诗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版.
[3]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