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营业质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质权,典当,流质,契约,所有权,路径,论文。
营业质权论文文献综述
刘立波[1](2014)在《论营业质权》一文中研究指出营业质权具有悠久的历史,在现代生活中仍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营业质权不但具有资金融通功能,而且还承担着主流金融行业的补充的作用,正因如此营业质权在如今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必不可少的角色。我国对营业质权的理论研究并不是十分充分,而且也没有制定专门法律法规来引导营业质权相关制度的构建。营业质权因其具有的资金融通的特点,又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因此长期存在在经济社会中。现如今我国的营业质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有了长足进。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的有效引导和规制,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亟需解决。《典当管理办法》是目前我国规范对营业质权的主要法律文件,但由于其在效力等级上仅仅是部门规章,不能有效地规范和引导我国营业质权的发展。正因如此,更加有必要对营业质权进行深入的研究。由于美国、英国、瑞士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对营业质权的研究较早,并且以上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营业质权制度相对较为完善,可以通过研究以上这些国家和地区营业质权的立法体例和立法实践,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形成我国营业质权的制度构建。本文主要有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主要阐述的是营业质权的基本理论,其中包括营业质权的界定和营业质权与相关法律制度的比较,论述营业质权的概念、特征和性质。第二部分主要是从域外各国和地区营业质权的立法例来进行阐述,比较分析域外各国和地区营业质权的相关立法和实践,对我国今后构建营业质权的相关立法提供借鉴。第叁部分主要是论述我国设立营业质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中必要性是从营业质权的资金融通、当物保管和商品销售来进行论述。可行性包括一方面我国存在着丰富营业质权的历史规范和习惯法,另一方面典当行的现代发展为设立营业质权提供了基础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第四部分主要是阐述我国营业质权制度的构建。主要从叁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是关于营业质权立法体例的选择,通过比较分析之后确定制定的营业质权法典,其次是营业质权基本制度设计,包括营业质权的主体、客体、设定、权能和消灭五个部分。最后是营业质权配套制度的完善。(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4-05-01)
杨柱平,杨静[2](2013)在《我国营业质权立法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典当是我国一项古老的行业,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国不断发展壮大,但法律规范的缺失限制了这个古老行业的发展。首先界定营业质权的概念,然后分析营业质权的特征以及现阶段我国营业质权的立法现状,最后针对我国营业质权法律规范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营业质权的路径。(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7期)
刘元沛[3](2011)在《论营业质权》一文中研究指出营业质权是传统大陆法系的概念,具有悠久的历史,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专门针对营业质权的立法。营业质权以小额质押借贷的方式满足社会对资金的需求,弥补主流金融行业的不足,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对营业质权的理论研究尚不充分,在民事法律制度中,并没有关于营业质权制度的具体规定。文中在通过对营业质权的概念进行界定,以及将其与典权、普通动产质权以及让与担保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后,认为营业质权不同于典权以及普通质权,是一种特殊的担保物权,其最显着的法律特征是流质契约条款的许可。因此,将营业质权定义为:营业质权是指营业质权人占有出当人提供担保的物或财产权利,给予出当人一定数额的借款,若质当人在约定的质当期限届满而不能予以回赎时,则该物或财产权利即归营业质权人所有或者由营业质权人以其价值优先受偿的特殊担保物权。在营业质权关系中,营业质权人是依法从事典当质押业务的当铺或者典当行,用以设定质权的物称为当物,设定营业质权的行为,通常称为当。营业质权其通过占有标的物来确保债权的实现,具有担保金钱债权的功能。营业质权因当铺营业而发生,是民间长期存在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作为一种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有其存在的客观需求。营业质权在我国已经有了长足发展,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有效引导和规制,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2005年商务部颁布了新的典当管理办法后,部门立法的局限性更加突出,体现在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现实操作之间的冲突等方面。为了更好地引导和规范我国营业质权的发展,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在英、美、瑞士、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由于这些国家的营业质权具有悠久的历史且对营业质权立法较早,营业质权制度比较完善。通过对这些国家和地区有关营业质权的立法思想及立法体例的考察同时结合我国现行的《典当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分析我国营业质权立法的不足和缺陷,进而提出我国应当完善营业质权制度,在提升立法层次、制定专门的行业立法的同时,完善营业质权的相关配套立法。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首先从营业质权的基本理论入手,界定营业质权的概念,将营业质权与相关类似权利进行比较,论述营业质权的特征的同时分析营业质权的性质、功能和法律关系。其次通过比较法考察,深入探究有关国家和地区关于营业质权立法的基本特点,立法实践中的差异。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对我国现行的营业质权制度进行评析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应充分借鉴瑞士、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模式,全面完善有中国特色的营业质权制度。(本文来源于《河南大学》期刊2011-05-01)
张建超[4](2009)在《营业质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营业质权基本理论、营业质权规则和我国营业质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叁个方面对营业质权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营业质权是质权的一种特殊类型,仅在典当法律关系中存在,是指专为担保典当借款的清偿,典当行接受出质人的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质押担保,在债务人超过规定期限未清偿债务时,得以该质押财产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基于与典当的密切联系,营业质权相对于普通质权具有很多独特之处,其存在的根本的意义在于:服务典当,方便资金融通。营业质权的规则研究是本文的核心,包括营业质权的主体、客体、设立和消灭、效力四个方面内容。营业质权人即典当行作为小额借贷的经营者必须是依法批准的特定企业,其可以接受作为担保的质物可以是动产和财产权利,但并不限于债务人自有财产。营业质权的设立须由营业质权人对质物核查、评估,并出具作为格式合同的当票。营业质权的效力方面主要研究了担保范围、占有效力和营业质权的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本文最后一部分研究我国营业质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先以典当的发展为线索,研究我国古代、近代和现代营业质权的发展及其主要内容。然后就营业质权的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中国营业质权立法的建议。(本文来源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期刊2009-05-01)
张传政[5](2007)在《论营业质权》一文中研究指出营业质权是传统大陆法系的一个概念,具有悠久的历史,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学术界对营业质权理论的研究还不够充分,营业质权制度至今还游离于民事基本法律之外,其在实践中的相关活动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试图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营业质权的基本问题做一个比较系统的研究。笔者通过对我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营业质权制度的历史沿革、理论发展、立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其性质、界定、特征、社会功能、设定、消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营业质权制度的一些构想,以期能够对营业质权制度的发展作一些有意义的探索。全文分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营业质权进行了概述。首先,介绍了典当合用到典、当分别使用的历史演变,以及现在典当的含义。随后重点论述了营业质权是典当制度的一部分,从两者的客体、法律关系两个角度来分析,说明典当在外延和内涵上都大于营业质权,接着指出营业质权是典当制度的组成部分,两者具有某种程度的同一性,论述营业质权就必须论述典当。其次,论述了营业质权与质权的关系。先是论述营业质权的性质,说明营业质权不是债权、也不是特殊物权,它和质权有着很多共同点,得出营业质权是一种特殊的质权即特殊担保物权的结论。接着分析了营业质权的特点,从主体特殊、权利独立、适用流质契约等方面分析了营业质权与质权的不同之处,从而使营业质权与质权的关系、营业质权的性质更加明晰。再次,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对营业质权作出界定。简要分析诸学说后,提出营业质权的概念:营业质权人以出当人交付占有的当物为担保,给予出当人一定数额的借款,在出当人不能如期返还此借款时,就该当物或者其变价受偿的特殊担保物权。接着,将其与典权、让与担保、留置权作了一番比较,使这一概念更加明晰。第二部分,对营业质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在国外法律中的立法状况进行了考察。首先,介绍了我国历代、我国台湾及香港的营业质权实践活动的沿革、立法状况,说明营业质权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其次,选取英国、美国及瑞士作为代表介绍了营业质权在国外的实践活动、立法状况,以更全面地介绍营业质权。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营业质权的营业特征,如融资性、高利性、小额性等,使其能够以更直观的方式呈现出来;论述了其独特的社会功能,包括融资、保管、销售功能等。第叁部分,论述营业质权具体制度及立法体例的完善。首先,分析了营业质权的主体、客体。在主体中,阐述了营业质权人的特殊性以及对出当人的一般限制。在客体中,对动产进行了简要分析,重点论证了财产权利应当成为营业质权的客体,简要阐述了不动产不应成为营业质权客体的原因。其次,分析了营业质权的设定,描述了其设定的流程——出当、验当、估当、折当、发放当金、出具当票等,在对出当和续当的介绍中重点论述了当票的概念、性质和法律特征,其中又讨论了折当率的问题,说明我国应当对其作出规定。再次,讨论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营业质权制度在实践活动中的操作提供理论指导。重点论证了可以在营业质权中适用流质契约,从理论、制度、实践叁个层面上对流质契约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论证,说明其合理性。简要讨论了营业质权人保管不善致当物毁损、灭失时的责任承担问题。第四,阐述了营业质权的消灭问题。介绍了营业质权消灭的几个特殊事由,即赎当、绝当、顶当,重点对赎当中的提前赎当、逾期赎当和绝当的界定、效果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五,对我国立法体例的完善进行思考。分析了我国营业质权现有立法的不足,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建议:应在《物权法》中对营业质权制度作原则性的规定,但既然2007年3月16日已经通过的《物权法》并没有对营业质权作出规定,那么尽快对营业质权制度进行专门的行业性立法成为当务之急,这样可以尽量满足法学理论发展的制度性需求,同时可以规范社会实践中的实务操作。(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7-04-01)
田丰[6](2006)在《论营业质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试图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营业质权的基本问题做一系统研究。笔者通过对我国历代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营业质权制度的历史沿革、立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探讨营业质权的涵义、特征、性质、社会功能、价值取向、设定、效力、消灭等涉及营业质权制度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营业质权立法的具体构想,以达到构建一套完整的营业质权理论体系,设计一套完整的营业质权使用规则的目的。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营业质权进行了概括性的说明。首先以对营业质权的概念阐释为前提,对营业质权与当、典当的基本关系给出界定,认为现今我国的典当业有自身的独特性。接着通过对营业质权法律特征和营业性特征的分析,将营业质权界定为一种以移转占有为担保而提供借贷的质权,认为它在本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的担保物权。其次,对与营业质权相近似的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以进一步加深对营业质权的全面认识。再次,结合营业质权的具体规范,分析了当事人在设定营业质权时的价值追求,认为安全、效率、公平叁大目标为其价值取向。 第二部分,对营业质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在各国法律中的立法状况进行了考察。首先,对英美等国家及瑞士的立法状况分别进行了阐述,重点介绍了英美国家的典当实践和《瑞士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其次,分析了我国古代、近代、我国台湾地区及我国当代营业质权制度的立法现状,指出了现行《典当管理办法》所具有的特点。在以上的分析中,将研究的重点定位在营业质权的利率标准,标的范围及营业质权人的行业定位等方面。 第叁部分,分析了营业质权的设定及消灭制度。首先从营业质权的主体、客体方面入手,对营业质权的标的做了分析。其次,对营业质权设定中的质当、收当、续当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接着对营业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当人的权利义务分类作了概括并分析了营业质权的效力范围。再次,重点介绍了回赎、绝当等影响营业质权消灭的重要制度。(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期刊2006-06-01)
屈茂辉,戴谋富[7](2001)在《论营业质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典当业是我国一项古老的行业。经营典当业所设立的营业质权 ,不同于普通质权 ,具有自己的特征 ,也与卖渡担保、所有权保留制度有着显着的差异。本文通过对其权利构成及我国相关立法现状的分析 ,认为应在未来《物权法》中确立营业质权 ,并提出了作者的立法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01年06期)
营业质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典当是我国一项古老的行业,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国不断发展壮大,但法律规范的缺失限制了这个古老行业的发展。首先界定营业质权的概念,然后分析营业质权的特征以及现阶段我国营业质权的立法现状,最后针对我国营业质权法律规范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营业质权的路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营业质权论文参考文献
[1].刘立波.论营业质权[D].辽宁大学.2014
[2].杨柱平,杨静.我国营业质权立法探讨[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3].刘元沛.论营业质权[D].河南大学.2011
[4].张建超.营业质权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
[5].张传政.论营业质权[D].西南政法大学.2007
[6].田丰.论营业质权[D].山西大学.2006
[7].屈茂辉,戴谋富.论营业质权[J].法学评论.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