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处理个体与组织的关系是政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在成立之初,中共就在纪律规定中提出了个体服从组织的要求。过于强调集中忽视民主,造成组织生活中家长制作风,削弱了个体的灵活性与创造性。当中共试图通过强化党内民主选举、民主讨论、党员互相批评等方式来激活个体时,由于对集中统一关注不够,造成了极端民主化倾向。个体与组织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是民主集中制的内在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民主集中制开始逐步进入中共视野,成为处理个体与组织关系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个体;组织;关系;民主集中制
长期以来,个体与组织关系一直是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命题。学者们致力于个体与组织匹配研究,探讨个体因素(如知识、技巧、能力、需要、价值观等)与组织因素(工作条件、组织文化、组织气候等)的交互作用对个体或组织行为的影响。[1]1在中共党史研究中,个体与组织关系还处于一个潜意识层面,尚未完全凸显出来。以中共初创时期的个体与组织关系为例,回顾现有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学界对于该时期个体与组织关系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视角。一种可以称之为“个人”视角,是以中共早期核心人物为切入点。有学者就毛泽东、陈独秀、瞿秋白等中共早期核心人物与共产国际的关系开展了深入研究。有学者对李汉俊、李达、沈定一等脱党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产生了一定的争论。另外一种则称为“组织”视角,主要从中共早期组织建设情况入手。有学者就大革命时期中共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早期基层组织中个体与组织关系。有学者则考察了中共成立初期党内民主生活开展情况。虽然在论题中涉及到了个体与组织的关系,但在切入点的选择上,往往侧重于一个方面,因而无法真正还原二者之间的现实关系。而且,更多着眼于史料的梳理和叙事的完整,尚未进一步揭示二者的矛盾互动与组织制度形成之间的内在逻辑。
实际上,个体加入组织之后,二者关系的处理涉及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明确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2]30。笔者所感兴趣的在于:在此之前,中共个体与组织的关系是什么样的?民主集中制在处理个体与组织关系过程中具有什么优势?为此,笔者将从中共早期个体与组织的关系出发,从二者的现实互动中揭示民主集中制生成的实践逻辑。
一、个体服从组织的纪律规定
组织纪律是用来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中共早期的组织纪律对个体与组织关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成立之初,中共在组织纪律方面逐步确立了个体服从组织的原则。1921年2月,陈独秀就起草了一个党章,主张“党绝对命令党员、党员服从纪律”[3],主张党的组织采取中央集权制。此后,中共进一步强化了个体服从组织的规定。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提出,一个革命的党,若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而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运动,而革命的组织和训练就要求“个个党员须牺牲个人的感情意见及利益关系以拥护党的一致”[4]25。中共二大通过党章对“纪律”部分做了详细阐释,即个体党员绝对服从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少数绝对服从多数。同时,该部分强化了纪律惩处。对无故连续二次不到会、欠缴党费三个月、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党服务、泄露党的秘密等行为者,给予开除党籍处罚。[4]28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指出,对于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5]18。
中共要求个体服从组织的纪律设定,主要出于对俄国布尔什维克和共产国际组织章程的学习借鉴。中共是在共产国际的指导和帮助下建立的,参照依据只能是俄国布尔什维克党。陈独秀在谈及中共“一大”组织纲领时说,“章程是按照列宁建党的原则,即布尔什维克党组织精神而制定的”[6]182-183。据陈潭秋回忆,党的“一大”关于“党的组织原则和接收入党的条件,则采取俄国布尔什维克的经验”[6]124。中共二大通过的党章则是借鉴了1919年俄共党章。俄共党章第十章首次对纪律专门作出规定,1922年通过中共党章第四章即为“纪律”,在内容方面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俄共党章的规定。另外,中共早期领导人也对个体服从组织的必要性有着深刻认识。陈独秀虽未参加中共“一大”,但写下了四点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具体内容“一曰培植党员;二曰民主主义之指导;三曰纪律;四曰慎重进行发动群众。”[7]1361920年9月蔡和森致信毛泽东认为,应该效法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组建“极集权的组织”,施行“铁的纪律”,要求个体一言一语“皆须依中央委员会所授命的态度”[8]141。毛泽东在看到这封信后,便回信表示“没有一个字不赞成”[9]15。1921年8月,陈独秀在致区声白的信中驳斥了他的无政府主义思想,认为在一个团体之内,个人不能有绝对的自由,正所谓“要绝对自由就不能联合,要联合就不能绝对自由”,“若常常固执个人或小团体的绝对自由,自由退出,自由加入,东挪西变,仍是一堆散沙”[10]394。
首先,由党员民主选举产生组织领导机构。让普通党员来选举领导人和领导机构,既可以有效防范领导人的家长制作风,又可以使普通党员感觉到自己的选举行动对组织能够产生实际影响力,强化党员的组织认同。成立伊始,中共就确立了组织领导机构选举产生的原则。刘仁静回忆,一大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顺利选出陈独秀、李达和张国焘组成中央局。”[27]50-51然而,党的组织领导机构实际上多为“推举”产生,而非民主选举,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家长制的现象。此后,中共开始逐步贯彻民主选举原则。中共三大选举中央委员前曾先就候选人征求代表意见,然后再举手表决,以得票多少确定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28]519-520领导人和组织机构由党员选举产生,就明确了领导人的权力是全体党员所赋予的。一旦领导人违背了全体党员的意愿,全体党员有权对其进行罢免。1923年,欧洲党组织领导者的张申府因其家长制作风在少年共产党第二次大会上被开除。虽然周恩来、赵世炎等极力斡旋和调解,但是参会的多数代表还是通过了将其开除的决议,“理由是其目中无人,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29]111。
Fourth,difficulties in managing and controlling the disputes will increase between China and the EU.
在组织上清除了无政府主义分子,为纪律的执行奠定了基础。总起来看,在早期的组织生活中,党员基本能够做到自觉服从组织纪律。中共“一大”召开期间,部分代表对党的决议虽然有不同意见,但是还是表示了服从。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党员除非迫于法律的迫使和没有得到党的特别允许,不得担任政府的委员或国会议员。”[8]61李汉俊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如果我们不相信在24小时内可以把国家消灭掉,或者说,不相信总罢工会被资本家镇压下去,那么党员参加政治活动就是必要的,而且“利用同其他被压迫党派在国会中的联合行动,也可以部分地取得成就。”[14]217虽然有不同看法,但是李汉俊还是表示服从组织决议。张国焘回忆,李汉俊在面对批评时虽然一直“坚持他的意见,但从不与人争吵,他的主张被否决时,总是坦率地表示服从多数的决定”[15]107-108。
在国共合作问题上也是如此。1923年,中共决定与国民党开展国共合作,共产党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推动国民革命。党内许多同志对此颇有意见,但是迫于组织纪律要求不得不服从。据包惠僧回忆,在共产党的初期,“党的集中领导重于民主,中共是服从第三国际的,地方是服从中央的,个人是服从组织的,这一次国共联合战线的建立是从上而下决定的,虽然有不少的同志,对这一政策有不同意见,经过了中央的解释和说服,全党也就一致了。”[16]137对于不服从组织的党员,中共对其进行了严肃的纪律惩处。1922年,陈炯明炮击总统府,与孙中山决裂。在广东的共产党人如陈公博、谭植棠、谭平山等违反了党的政策方针,支持陈炯明。中共中央将陈公博、谭植棠开除党籍,谭平山也受了处分,要他到北京听候分配工作。[16]134
规定个体服从组织,能够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组织保持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然而,在实际革命进程中,如果过于强调个体对组织的服从,过于强调组织的集中统一,而忽视了党员个体权利,就会削弱个体的灵活性与创造性,造成组织生活中家长制作风。这集中表现在当时领导中央工作的陈独秀身上。在初创时期,由于陈独秀个人社会影响力巨大,在中共党内威望很高,在党的决策和大部分问题上,往往有很大发言权。包惠僧回忆说,“在我们党的初期,陈独秀对党的工作是有点家长统治的精神,他说了就算照做,大家也没有意见。”[6]168毛泽东与斯诺谈话说道,那个时候“陈独秀是中国党的彻头彻尾的独裁者,他甚至不同中央委员会商量就作出重大的决定”[17]112。李达回忆说,陈独秀当时“威望很高,党内叫他老头子,中国的列宁。他的领袖欲很强,恶霸作风,动辄拍桌子骂人。”[6]114同样的现象张国焘身上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张国焘在中共“二大”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是仅次于陈独秀的第二号人物。根据包惠僧回忆,“张国焘当时是组织部长兼劳动组合书记部主任,又有北大同学的班底,他在党内专横跋扈是很露骨的”[6]160。在蔡和森看来,张国焘甚至反对劳动组合书记部与中央组织发生关系,“把组合书记部当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变形,一切事情由组合书记部发命令找活动分子去工作,不用经党的通过”,他从莫斯科回国后到上海、北京、广州等处对党内同志批评过于严格,就与周佛海、谭平山、邓中夏、陈公博等发生很大冲突。[6]16茅盾也回忆说,“一大”后,张国焘“大权在握,任用私人,俨然自封为中央书记”[18]203。在早期工人党组织中也存在一定的家长制现象。根据刘少奇报告,当时的很多工人领袖“以为自己有很大的权力和威风,因此自己渐习于一种官僚绅士的态度,对工人的态度和说话,多骄傲不和悦;且久而见只有牺牲没有权力就不快活了。”[19]94
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组织生活不健全。中共建立之初,地方党部大多不够健全,许多地方尚待组建,直接影响了组织生活的建立。直至1926年7月,中共中央通过《对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议决案》指出“仍有许多地方没有党的组织”[23]98。残酷的革命斗争致使党组织时常遭到破坏,正常的组织生活难以持续开展。而且,在当时情况下,很多党员都是分散各处,难以确保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陈独秀在中共“三大”上所作报告中就指出,“实际上中央委员会里并没有组织,五个中央委员经常不能呆在一起”[24]171。由于组织生活难以有效开展,在处理党内问题时候往往取决于领导者个人决断。这就容易导致领导者个人的性格作风渗透到组织生活中,造成组织生活中的家长制。
近年研究表明卵巢癌中存在着错配修复(MMR)基因突变[4],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可能是卵巢癌发生的重要机制之一[5]。DNA错配修复系统是进化上高度保守的生化通路,涉及多种蛋白质,在DNA复制、遗传重组或受到化学或物理损伤时起到识别和修复不匹配碱基的作用[6]。据报道,存在MMR基因缺陷的结直肠癌患者往往有着更长的总生存期(OS)[7-8],最新研究发现免疫检查点抑制剂PD-1单抗可应用于存在MMR基因缺陷的结直肠癌等实体肿瘤中[9],其在卵巢癌中的应用前景值得进一步探究。
药品试剂:二水合磷酸二氢钠、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氯化镁、氯化钾、EGTA、迭氮钠、Triton-X-100、氯化钠、Tris、盐酸、甘油、SDS、β-巯基乙醇、溴酚蓝、甲醇、冰醋酸、考马斯亮蓝R-250、丙烯酰胺、甲叉双丙烯酰胺、过硫酸铵,TEMED等。
组织生活中的家长制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家长制作风主要表现在早期党的主要领导人专横独断,俨然以一家之长自居,权力不受限制。这对当时党的工作造成很大危害。比如,在党的“五大”会议期间,当时毛泽东、任弼时等同志就曾在理论上对陈独秀的一些错误倾向进行过批评斗争,毛泽东曾向大会提出开展农民土地革命、建立农村革命政权等意见。陈独秀却认为这是针对其个人的攻击而加以拒绝,根本不提交大会讨论,并想办法把毛泽东排除在会议领导之外,剥夺了他的表决权。
家长制现象之所以产生有着直接的现实动因。一方面,中共党组织往往以领导者个人为中心建立起来。北京共产主义小组就是以李大钊为核心,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则是以陈独秀为核心建立的。共产国际代表在与陈独秀讨论建党时就了解到,“陈独秀几乎与上海所有的团体都有联系。无政府主义、工团主义、吉尔特社会主义、新村主义……这些信仰不同的年轻人,都对陈独秀十分尊敬,甚至一些国民党要人,也与陈独秀来往密切。[20]8另外,在发展党员以及工作开展上,都要通过领导人的个体网络关系进行。中共旅欧党组织创建者张申府回忆,“我来欧洲的时候,陈独秀已给我全权负责招收党员。他认识我,对我信任。若我觉得某个人对我们适合,我就写信给他(指陈独秀)”[21]111。在工作开展方面,领袖人物私人关系作用十分突出。1922年5月前后,党就通过李大钊与孙丹林(北京政府的内务总长,吴佩孚的亲信)等人的私交关系,介绍共产党员张昆弟、安体诚等到交通部工作,秘密开展组织工人的工作。[22]98
再次,组织党员开展相互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普通党员之间互相表达意见,交流思想,不但有利于党员取长补短,改正错误,而且也是党员之间相互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效手段,对巩固党内团结,保持党内的活跃气氛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共“三大”召开期间,陈独秀在报告中就对中央委员会和个别中央委员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此外,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陈独秀也作了自我批评:“陈独秀由于对时局的看法不清楚,再加上容易激动,犯了很多错误。”[5]5基层支部组织中也开始组织党员开展相互批评。根据1926年5月25日团陆丰特支的一份报告,该支部每月最终一日召开批评大会,“每次无论在支部、小组会中,各位同志都能接受大会的批评并能切实去改正”,同志间都能互相督促工作,监视行动和思想。[31]507-509
二、党内民主的探索
针对组织生活中的家长制现象,中共开始通过民主选举、党内民主讨论、强化个体之间批评等方式调动个体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动党内生活的民主化。
成立初期,在党内推行个体服从组织的纪律要求并非易事。这种纪律设定遭到党内无政府主义分子的反对。中共成立初期,党内混入了一批无政府主义分子。在广州党组织成立之初,“当执行委员会的九个委员中,七个是无政府主义者”[6]15。无政府主义者反对在党内施行铁的纪律,认为铁的纪律只是强调服从,容易侵害个体自由,导致专制独裁,因而主张自由联合。陈独秀到广州后曾要求区声白等无政府主义者“须听其指挥,悉依青年团之集权主义进行”[11]330-331,但是遭到后者的坚决反对。[12]503对组织理念的不同认知导致组织内部冲突不断,“在广东、北京每一次开会均有争论,并且有时甚至动武,组织上表现得十分冲突。”[13]23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个体服从组织,实现党的集中统一,中共开始逐步清除了党内的无政府主义分子。
中共试图通过推进党内民主化来激活个体,从而抵制组织生活中的家长制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党组织的幼稚和领导人的经验不足。然而,在推进党内民主的过程中,党内组织生活又开始出现极端民主化的倾向。这种倾向表现为高喊着民主的旗号,不要组织、不要纪律、不要领导,反对一切权威,主张自行其是。
其次,发动党员对党的政策和工作开展民主讨论。民主讨论是激活个体的有效形式。为了防止工作中个人专断现象,中共开始发动党员对党的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1924年8月31日,在中共“四大”召开前夕,中共中央致信各地党组织,征求各地对于党的各种政策,工农,青年,国民党各种实际运动及党内教育上组织上各事的意见。[30]55特别是在基层党组织中,组织党员对党的工作进行民主讨论开始成为一种常态。9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开四大的通知,要求“各地同志对于此次提议各案及前次扩大委员会所议决关于国民党劳动运动及S.Y问题各议案评加讨论,尽量发表意见”[30]62。此外,在基层支部生活中,中共要求党员围绕党的政策和工作开展民主讨论。1924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通告要求各小组和地方会要照例举行,不得间断,“开会时应常常提出具体的政治问题讨论”,以教育各个同志。[30]63在基层支部生活中,民主讨论开始普遍展开。1926年2月25日,根据团陆丰特支报告,一个月以来特支召开讨论会5次,讨论题目包括怎样去介绍同志、什么是共产主义、被批评同志应注意的事项、本校同学训练大纲、秘密工作及常识等。“每个题目解释及讨论共有五点钟之久。”[31]463
家长制还造成普通成员过于依赖领袖个人,只知服从领袖,无法坚持自己的独立意见。正如勒庞所指出的,“群体一旦效忠于领袖,不管是党的领袖还是国家的领袖,它便立刻失去了自己的个性。”[25]216党内的家长制作风容易导致普通党员往往盲目服从领袖,丧失了自身个性。毛泽东就曾回忆说,在农民革命问题上,他就与当时中央的意见相左,但是那时候年轻,“素以为领袖的意见是对的,所以结果我未十分坚持我的意见。”[26]46另外,早期许多党员如李汉俊、陈望道、李达等退出组织一定程度上由于不满陈独秀的家长制作风。袁振英1920年在上海就参加了共产党小组,但是后来因为反对陈独秀而退出了党,在他眼中陈独秀不但是一个“不道德主义者”,同时还是一个“官僚主义者、家长主义者、命令主义者”[6]101。
国外友人也高度评价此次盛会。希腊国际经济关系研究所亚洲研究项目主管普拉门·顿切夫表示,进博会让世界看到,随着中国国内市场的扩大,中国经济正在向另一种模式转型。在这场转型的背后,是从“中国制造”向“为中国制造”的演进。而在韩国外国语大学全球安全合作中心主任黄载皓看来,曾被视为“世界工厂”的中国正在成为一个开放的“世界市场”。
2014年8 月—2015年12月,入选患者358例,其中高剂量组入组118例,完成116例,脱落2例;低剂量组入组120例,完成117例,脱落3例;阳性对照药组入组120例,完成116例,脱落4例。入全分析数据(FAS)集358例,符合方案数据(PPS)集344例,安全数据(SS)集358例。3组脱落剔除率的组间比较,经χ2检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造成极端民主化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中共早期党员起初主要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思想上还停留于五四运动以来启蒙思潮的影响,加上自身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缺少深入把握,因而对民主自由的理解往往受到旧思潮所限。1925年后,中共开始注重在工农阶级中吸收党员,但是阶级地位与阶级觉悟有时并不是对等的,很多工农党员思想上还很不成熟。张国焘就撰文指出,“在当时候历史情境下,农民虽然占大多数,但却没有政治的兴趣。新式工人组织工会刚刚起步,斗争更多出于经济目的,总体还很幼稚。”[32]另外一个原因还是与组织的不健全有关,正常的组织民主生活难以开展,面对纷繁复杂的局面和任务,很多情况下不得不由主要负责人来处理。1924年3月18日,当时青岛党组织负责人邓恩铭就致信刘仁静:“青岛自始至终依然是我一个人在各方面跑,偌大一个地方,我的力量如何能面面周到?因为想是我,做仍然是我”[33]32。
极端民主化削弱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对党的事业发展造成不良影象。一方面,对民主的追求一定程度上放大了个体的意见和诉求,导致在党内难以形成一致意见。1925年10月张秉仁、吴华梓在报告中就指出,同志“对通过议案多不能一致”[34]106。另一方面,把民主理解为以个人为中心,不要组织,不要纪律,从而走向自由散漫的境地。1924年,汉口地方向中央的报告:该地党组织虽共有四十七人,“而懂组织与党义的占最少数,同志们不知服从纪律与党纲为党员应尽职责,并忽视小组会议,故意不出席,甚至有成年不为党任事”[35]40-41。1926年2月,芜湖地方向中央的报告:驻芜同学共十人,店员占五分之二,成员难以号召起来。店员忙于结账、收账,其他忙于私人家庭琐事,致使组织无法工作。[36]98
三、民主集中制的提出
中共成立之初在个体与组织关系问题上陷于一种两难境地。在革命实践过程中,如果一味强调个体对组织的服从,则往往导致领袖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造成组织生活中的家长制现象;另一方面,如果一味追求民主,强调个体权利,缺乏一定纪律约束,则导致组织的自由散漫,无法形成战斗力。这就需要中共在组织制度方面进行系统设计。
对于党的组织制度,陈独秀在建党之初就主张,“中国共产党不采党魁制,如孙中山先生之任国民党的总理那样。他举出许多事例,证明中国过去各政党因采党魁制而发生了种种流弊。他主张中共采用较民主的委员制,从委员中推举一个书记出来负联络之责;其他委员分担宣传、组织等各方面的工作。他认为这种组织方式已由俄国共产党证明其妥善,也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形。他强调减低书记的职权,遇事公决;这不仅可以确立党内民主的作风,也可以杜绝党魁制的个人独裁及官僚式的流弊。”[15]861925年,中共“四大”通过《关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提出要“实行民主的集权主义”[30]27,只是出于译法表述上与民主集中制有所差异。与此同时民主集中制也开始在基层组织生活中得到运用。1926年5月25日团陆丰特支就围绕“什么叫做民主集权制、我们为什么要主张民主集权制、什么叫做共产主义”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民主讨论。[31]507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明确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2]30。
知识管理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构建服务于组织或个人的知识系统。通过该系统,对知识进行积累、挖掘、分享和应用等活动,促进知识不断更新和创新。对知识系统的这种持续性活动和操作,又会反馈到系统内部,使得系统更为完善,内容更为合理。知识管理是知识转化的重要途径。知识管理最早应用于企业管理,通过对企业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挖掘,更好地支撑企业决策。目前越来越多的知识工作者利用知识管理框架、模式和工具,进行项目、内容、文献、学习等的管理[3]。知识管理流程如2所示:
民主集中制要求个体服从组织纪律,但是这种服从必须出于个体的自觉自愿,而不是盲目的和强制的。正如列宁所说的:“任何纪律也不能要求党员盲目地在中央委员会起草的一切决议草案上签字。世界上不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都不曾有过哪一种规定,要求党组织放弃自己发表意见的权利而变成中央委员会决议的单纯的签字人”[37]258。同样,个体在服从领袖的同时又要对领袖时时加以监督。1922年8月,周恩来在《宗教精神与共产主义》文中指出,共产党人一方要服从领袖的指挥,同时还要“实时监督其行动”,共产党当然不要“既不能令又不受命”的自由论者,“但共产党也决未曾想造出蠢如鹿豕只知服从的党员。”[38]173
另一方面,民主集中制要求在党内发扬民主,要求党的所有机构都必须通过党员民主选举产生,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而且,还“必须让该组织的全体党员在选举代表的同时就整个组织所关心的有争议的问题都能人人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37]259但是,民主集中制所要求的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是西方意义上以个体权利为中心、关注个体权利与解放的民主。1926年12月,中央局提出“在党和工会中试行德谟克拉西(有限制的)”[39]516。这说明民主是应当有限制的民主。比如,对于党的组织机构的选举,不是极端的自由选举,而是处于上级机关的指导之下。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指出:“党部之执行机关概以党员大会或其代表大会选举,上级机关批准为原则;但特殊情况之下,上级机关得指定之。”[2]30就党内一切有争论的问题,只有“在未决定以前,得自由讨论之”[2]33。可见,民主讨论必须要有原则和范围,不是漫无限制的自由讨论。
民主集中制通过民主的形式调动个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了个体对组织认同度,使每一个人形成革命的自觉,把革命事业与个体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使个体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为革命事业的成功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在这个基础上,又通过集中的手段对动员起来的个体进行引导,把个体的活动纳入组织控制范围之内,汇聚起革命的强大动力。毛泽东在与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曾指出,1926—1927年的北伐战争“依靠民主集中制取得了胜利”[40]384。民主集中制调控个体与组织关系的优势越来越凸显出来,开始逐步进入中共视野。
培育壮大新动能有利于应对新技术革命。新一轮全球技术革命主要表现为信息技术革命、智能技术革命、新能源技术革命等方面。培育壮大新动能,既可为应对新技术革命培育新企业等创新型主体,又可为应对新技术革命提供新技术等新要素支撑,更可为应对新技术革命提供新制度、新市场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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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683(2019)02-0043-06
收稿日期:2019-03-15
基金项目:2016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sk2016B04);2017年度滁州学院校级重点科研项目(2017SZ01)
作者简介:侯晓珊(1983— ),男,安徽无为人,滁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马报 (1985— ),男,山东临沂人,滁州学院党委宣传部政工师,博士生。
责任编校 刘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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