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建筑设计要点研究陈志钢

法院建筑设计要点研究陈志钢

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摘要:依法治国,乃我国治国的基本方针。法院建筑,则是法律活动的载体。随着社会的发展,法院建筑作为社会活动的基础措施,其设计与建设显得格外重要。本文对法院的功能组成、总图布局、平面布置、交通组织、立面风格,五个方面进行研究与探索,总结法院建筑设计的经验,推进其良性发展。

关键词:法院建筑设计要点

法院包含有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等四个层级,以及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高级人民法院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级人民法院为市级法院,布置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以及直辖市内。基层人民法院,为县级、区级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

1.法院功能组成

法院的功能包含法庭用房、业务用房、附属用房,三大部分。其中法庭用房包含有大法庭、中法庭、小法庭、民事法庭、刑事法庭、信访、立案等对外服务功能。业务用房主要为法官办公用房。附属用房包含宿舍、食堂、地下车库等后勤服务与配套功能。

2.法院总图布局

法院的总图布局有回字型、U字型、一字型几种类型。其中回字型布局,适用于规模、用地选址较大的法院建筑。法院建筑回字型布局的优点有,第一空间上可形成“前场后院”的空间序列,空间层次丰富;第二,建筑主体靠前广场布置,有利于法院形象的展示;第三,回字型布局建筑整体性强,法院各功能的使用方便。回字型布局的法院建筑,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图1)。

U字型布局,亦适用于规模、用地较大的法院建筑。其特点是入口广场与中心庭院合为一体,前广场较大。与回字型相比,其不足点是中轴线上的主体建筑离入口广场较远,而两侧突出,不利于形象的展示;另外,U字型布局不能形成闭合的环线。U字型布局的法院建筑,如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字型布局,适用于用地规模较小的法院建筑,其特点是广场与建筑布局较为紧凑。一字型布局的法院建筑,如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

法院建筑的布局,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其法院建设的规模、用地的大小、周边环境的影响,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分析其优缺点,择优做出合理的规划布局。

3.法院平面布置

法院首层包含有法庭大厅、信访大厅、立案大厅、执行大厅、羁押用房、办公用房大厅、厨房餐厅等。为了更好地满足使用的需求,对国内多个高级、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学习。经实地调研,杭州中级人民法庭的入口大厅约宽25米,进深30米,面积约750~1000平方米。法庭入口大厅约为2~4层通过,空间大气,正气凛然。由于空间进深较大,因此若顶部有天窗,则显得亮堂些;若顶部无天窗,则略显昏暗,需要人工采光辅助,相对较为耗能。大堂内还有一个设计要点,就是需要安装录像、录音措施,记录下偶然发生的争执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大堂内人员较多,一般不设置等候座椅,而是在一侧设置有图书等候室,当事人在这里既可以休息等候,也可以翻阅书籍,学习法律知识,如此设计更为合理。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约为22米x10米,净高约4米,每个服务窗口约3米宽。信访用房单独设置一个大厅,其尺寸约为27米x20米,大厅内布置有安检区、等候区、服务窗口、信访接待室等。羁押用房布置于首层比布置于地下室通风好,布置于首层,警车可直接开入建筑内部。在羁押室的内部、羁押流线经过的转角处,全部做软包装,以防嫌疑人出现撞伤等情况。

二层除了大堂通高空间,一般还布置有一个大法庭、多个中法庭。大法庭约宽27米x进深40米,面积800~1000平方米左右,净高约9米,600~800座。在大法庭中,包含有法官审判区,约宽27米x进深15米,约占1/3。另外2/3,则为听众座位区。大法庭也可以作为会议中心多功能使用。其当事人休息廊净宽约13米,净高8米左右。中法庭宽约15米,进深约20米,面积约200-400平方米,净高4米左右。法官审判区与听众座位区的比例约为1:1,审判区需要足够大。大、中法庭的布置,一般避开主楼,避免抽柱子,结构设计更为经济合理。其屋顶可作为休闲的屋顶花园空间,供法官或者当事人放松心情。

三层有局部大、中法庭的通高夹层空间,适宜布置中心机房,满足市政府的政务网、内部办公的内网、外部的互联网,以及智能化控制系统的使用需求。

四层以上则为小法庭,其尺寸为9米x9米,约80~100平方米,净高约4米。法官审判区与座位区比例约为2:1。若是刑事小法庭,则旁边的临时羁押室隔音要好,以免听到法庭内的谈话内容,影响正常使用。

另外,在法院的上部楼层,还可设置图书阅览、书吧、体育运动的乒乓球室、羽毛球室、健身、淋浴更衣等配套用房,为法官提供一个完善的工作与生活配套设施。

4.法院流线组织

法院的功能较为复杂,其交通流线较多。通常法庭公众出入口设置于主入口广场上,而立案、信访、执行、羁押的出入口,则设置于两侧。法官办公、后勤出入口则设置在另一个方位。各出入口分别独立设置,交通流线清晰。若是回字型平面布局,则前半部分为法庭的公众流线,而后半部分则是法官流线,通过门禁系统的控制,将公众与法官流线区分开,安全可靠,减少干扰,以满足法院的正常使用(图2)。法官办公用房区域的走廊,宜单排房间布置,净宽约1.8米~2米,比较舒适。若是内走廊、双排房间布置,则走廊较为昏暗;双排房间布置时,走廊净宽约为2.8米~3米,净高3米较为舒适。法官走道的两侧可作为书画展廊,或法律知识宣传廊。公众走廊净宽3.6米~4.5米左右,净高约3.8米,层高约5.4米。公众走廊若足够宽度,则可以在两侧布置休息等候座椅,设置更为人性化。

大法庭与刑事中法庭包含当事人(公众)出入口、公诉人出入口、律师出入口、羁押出入口、法官出入口,五个出入口独立设置。民事中法庭则包含当事人(公众)出入口、原告出入口、被告出入口、法官出入口。刑事小法庭包含当事人(公众)出入口、羁押出入口、法官出入口,三个出入口独立设置。民事小法庭则包含当事人(公众)出入口、法官出入口,两个出入口独立设置。

法院各功能、各法庭的交通流线的组织,独立且清晰,方能满足法院的使用需求。

5.法院立面风格

国内法院建筑的立面风格主要包含有两大类,一类是偏西方古典风格,强调三段式立面、高大的柱廊,局部有三角形屋面、横向檐口等,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法院等。另一类则是现代简约的建筑风格,其特点是建筑体量大虚大实,强调立面清晰的竖线条或大块的实面,如北京市高级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建筑立面的设计风格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时代的发展,新材料的应用,不断的更新发展。法院建筑的立面设计,除了塑造出法院建筑威严、神圣的形象,更加需要注重的是与民众的亲切感,塑造出更为舒适的法院形象。

经过一周时间对多个法院建筑的实地考察学习,本文从功能组成、总图布局、平面布置、交通组织、立面风格,五个方面研究了法院建筑设计的要点,对布局形式的优缺点、平面功能与尺寸、流线组织、形象塑造进行了分析研究与总结,以在法院建筑设计实践中,起到借鉴与参考的作用与意义。

参考文献

[1]建筑品味的构思与内涵--茶陵县人民法院建筑设计.易学尧.中外建筑.2018

[2]空间化的法治:对法院建筑的一种解读.蔡天啸;胡敏.宿州学院学报.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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