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的漏电保护技术祝江波

建筑电气工程的漏电保护技术祝江波

关键词:建筑电气工程;漏电保护技术;应用

1建筑电气工程漏电保护技术的原理

当电气设备发生漏电现象或者有工作人员触碰到电源时,触发漏电开关,阻断继续通过的电流,呈断路状态。这种保护器可应对反应触电和漏电事故等突发情况。设备安装时,在电源的输出端接入漏电保护器,也就是用电设备的输入端,其内部含有一个感应通过电流的变压器接入由通过交流电的导线组成线圈,线圈另一端接断电器,互感线圈内由弹簧和簧片组成,通路状态下簧片受磁场作用吸附至电流通过处。闭合电路正常工作时,弹簧线圈两端流经的电流大小相同,当出现漏电或触电危险时,由于事故端导线负载增大,电流也随着增大,内部磁场出现变化,簧片反向吸附,触发断电开关闭合。完成这一任务的系统由一系列电子元件组成,包括互感器、放大器、比较器等。为了确保系统正常工作,要定期对其做检测原理是通过人为操作模拟出现漏电事故,观察漏电保护器是否起到加载短路保护作用,保障电气设备安全使用。

2建筑电气工程漏电保护技术

2.1重复接地保护原则

该原则是电力系统安装中必须要坚持的原则,也是建筑施工期间漏电保护必须要坚持的原则,具体主要做到几下几点:第一,安全至上,上文也提高过这个观点,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安全理念要贯彻整个保护接地过程中;第二,凡是不带电的金属裸露部分都需要接零或重复接地。因为金属裸露部分如果不接零或重复接地,事故状态可能带电,人一旦触碰就会触电,根据我们的生活实验经验可能也有体会。我们平时看到的电器凡是裸露在外的金属部分都是需要接零或重复接地的,比如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电工操作平台的底座、施工设施的金属裸露部分、塔吊的轨道等。第三,供电设备的设备金属外壳全部接零或重复接地。

此外,至于这些保护接零或重复接地原则,要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规定的要求来实施,不能随意接零或重复接地,要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对于这方面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规定,不能混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四欧姆,重复接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十欧姆。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要把握好操作的程度,坚持原则,做好管理和培训工作。

2.2保护接零原则

(1)正常情况

保护接零原则要保证凡是需要遵守这个原则的一定要遵守,到底施工现场什么样的电气设备需要做好保护接零原则是我们首要思考的问题,凡是不带电的外露金属导电的部分都应该做好保护接零工作。具体包括下面部分:第一,是施工现场所有供电、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比如变压器、配电箱,电动工具、照明设备等;第二,某些设备的金属部分,比如电器传动装置;第三,一些设备的金属框架,比如配电屏底架、塔吊架;第四,一些设备的金属部位,比如室内配电装置的金属门;第五,一些设备的金属外壳,比如电机、开关等。第六,所有潮湿地方的电气设备。

(2)注意事项

操作期间需要注意的事项较多,首先是在保护零线的敷设上,零线必须要单独的,不能与其他线混合使用,因为它不能用于别的方面。其次保护零线不能安装开关,因为装了开关会妨碍漏电保护的正常运转。再次使用相同发电机的电力网中,重复接地保护和接零保护要分开设置,不能使用同一根线。除此之外,还要按照出厂厂家的明确规定操作,不要按照传统的经验一以贯之,操作之前一定要看好说明书。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漏电保护技术的应用

3.1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保证选用的漏电器与电路相匹配,单相线路选用二极保护器,仅带三相负载的三相线路或三相设备可选用三极保护器,动力与照明合用的三相四线回路和三相照明线路中必须选用四极的保护器。为便于对现场配电系统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和维护,配电方式应考虑为混合式,即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配电箱的位置,及数量以项目施工用电专项方案为准。

3.2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必须与保护的用电系统负载相一致。严格的按照漏电器的规程使用,建筑施工现场多为低压设备,目前常用的设备额定电压主要有380v、220v两种,所选择的漏电器一定要与建筑施工的电气特性相匹配,额定电流根据线路负载的大小确定:选择过小,漏电保护器会损坏;选用过大,会造成经济上的浪费,而且有时反应的不够灵敏,造成失误。工作电流总容量在300~600a以上的大型建筑工地,最好总闸下设2~3个工作电流为100~200a、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分别控制几个配电箱、开关箱,末级配电箱配置60-100a漏电保护器。

3.3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電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在相应的操作区域应选择合适的继电器使用。

3.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以保证在操作上的安全。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为消除触电隐患,《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每台设备有专用开关箱规定,从而提高用电的本质安全。

4结束语

漏电保护技术在我国已经应用了多年,在技术使用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然而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对于漏电保护技术的应用还相对欠缺。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漏电故障对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加上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加强对漏电保护技术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应用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新宇.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的漏电保护技术应用研究[J].科技风,2017(17).

[2]李小军.关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的漏电保护技术探讨[J].城市建筑,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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