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杜廉:青山千年画流水万古琴—追忆林若同志论文

邓杜廉:青山千年画流水万古琴—追忆林若同志论文

1985年,林若任省委书记时的工作照

林若同志曾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老区建设促进会会长,是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林若同志是广东改革开放的重要决策者和参与者,广东农村改革的第一把火就是在他支持下的湛江率先点起来的。

1978年冬,安徽省小岗村18户农民实施了全国最早的“大包干”,创造了“小岗精神”,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而广东实行包产到户最早的是林若同志领导的湛江地区,从1977年冬种开始,海康县谭葛大队就实行冬种作物联产到户的试验,谁种谁收,到1979年上半年该大队就完全实行包产到户。包产到户,是当时最敏感的话题。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摒弃了“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路线,明确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但由于历史的局限,当时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文件,仍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对当时搞包产到户,社会上存在姓“社”与姓“资”的认识分歧和激烈争论,不少人尤其理论界认为“搞包产到户就是搞资本主义”,“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林若时任湛江地委书记,当时反对包产到户的声音十分强烈,不少地方的干部群众对湛江搞包产到户很不理解,有的地方甚至贴出标语:“坚决抵制湛江包产到户”。 刚试行包产到户时,林若同志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办法,默许农村搞试验,支持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穷队搞包产到户。到1980年9月,林若同志借中央发出7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规定可以搞包产到户之机,在湛江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1年春,湛江地区大部分社队率先实行了包产到户,成为广东乃至全国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早而且搞得最好的地方之一。

湛江地区以及惠阳地区率先实行了包产到户,效果非常明显,当时主管广东农村工作的杜瑞芝同志和1980年11月到任的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同志明确支持湛江实行的包产到户做法,在全省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底,林若同志调任省委工作以后,支持和领导广东的农村改革,并取得一个又一个的突破。

随着广东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一批“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应运而生。对这新生事物,当时社会上却刮起了一股冷风,说这是“抓了个体,丢了集体”,“看到少数,丢了多数”,有些地方对“两户一体”的发展乱加干预。林若同志在各种场合,特别是1984年省委召开的全省县委书记会议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回答了基层干部提出的种种疑惑,划清了是非界线。到1987年,全省已有610万农村劳动力“洗脚上田”,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出现了大批兼业户,即“星期天农民”。 当时,广东农村出现了两类的规模经营的情况:一种是除了粮食、甘蔗以外的农、林、牧、渔业的规模经营。这类规模经营,都是利用荒山、荒坡、荒地和沿海滩涂搞开发性生产,而且这些产品的价格在当时都已放开,经营有利可图,所以这方面的规模经营、发展速度比较快,势头较猛,出现不少规模较大,而且是集约化、机械化、现代化的经营实体。像沿海的养虾,已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和贸工农型的生产系列。其他象种果、种菜、养鱼、养猪、养三鸟等,也出现了不少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或专业大户。有的县出现了万亩以上的林场,千亩以上的果场,几百亩以上的茶园,这都是可喜的势头,群众乐意接受,进展比较快,效益比较好。另一种就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尽管这难度比较大,林若同志还是支持农民进行适度规模经营,“耕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林若同志还强调:“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济。要提倡由能人带头,联合农户,把分散的经营组织成为有一定规模的生产。靠能人带动和典型示范,把群众引导到规模经营的轨道上来。”

高速公路公司基层单位工作性质各异,基层站区长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有高有低,其主要表现有:

1985年10月,中共广东省委果断作出了“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重大决策,并于11月19日省委、省政府正式作出了《关于加快造林步伐,尽快绿化全省的决定》。当时省委领导和主管部门对造林绿化热情很高,但各地反响不大,有的甚至按兵不动,社会上议论很多,群众对造林绿化信心不足,干部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后来多次召开全省的电话会议,决定通过领导办造林绿化点来找到突破口。林若同志亲自在从化市水南、黄溪村办点,参与植树造林,分管农村工作的省委副书记郭荣昌同志在三水河口镇办点,省领导亲自办点的行动,在各地引起震动。全省各地从市、县到乡(镇)村、各地机关、团体纷纷下乡挂钩办造林绿化点,如此由点及面,掀起造林绿化高潮。与此同时,林若同志提出造林绿化的一条有力措施,建立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发挥“黄牌效应”。对造林绿化有功者,表扬嘉奖,晋升工资;对造林绿化不力者,出示“黄牌”警告,登报批评;批评后再不行动的,那就请那里的主要领导人自动辞职。

到1990年,广东计划定价的农副产品从1981年的118种缩小到蚕茧和烟叶两种;计划管理的工业消费品由1980年的392种减少到几个品种。直到1992年初,广东最后把粮食放开,在全国实行了40年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终于在我省首先宣布结束,平稳地闯过了这道最难的关口。

2008年12月18日晚,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与林若紧紧握手,感谢他为广东建设所作的贡献 莫伟浓 摄

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与林若、吴南生等一起观看广东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专题片

林若同志与湛江雷州谭葛村村民亲切握手 梁 宇 摄

林若同志身先士卒,大力推进广东造林绿化工程。

林若同志说到做到,他带头检查造林绿化工作,而且非常认真。记得1986年6月,林若同志率队,当中还有郭荣昌、凌伯棠同志和省农委主任陈白、省林业厅厅长李展、省委副秘书长陈开枝等领导坐直升飞机检查全省林业,连续三天。他们一早在家吃了早餐便出发,中午随便吃随机带的盒仔饭,待到晚上八九时回到家里才吃晚饭,其过程经受“忍渴”、“忍饥”和“忍尿”的同时,直升飞机距地面的超低飞行“险过剃头”。林若同志坐在直升飞机的前排指挥,总是要求飞行员把小飞机往低飞,一时问农委、农业厅的领导这片山头是哪里的,一时叫随行记者拍录没有种树或树木稀少的山头,直升飞机反复在山间盘旋过程中,飞行员为了避过迎面山头,飞机不时突然急转弯,左摇右摆,险象横生。

在实际设计中要减小多通道间的增益波动一致性除了尽量减小单通道增益平坦度外,还应满足以下设计原则和措施:

林若同志还特别重视广东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了振兴广东乡镇企业,林若同志分别于1984年和1986年组团带队赴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学习取经,回来之后召开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结合广东实际研究和制定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力措施。1986年9月30日,广东省乡镇企业局草拟了《浙江省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和加快发展我省乡镇企业的建议》呈送广东省委主管农村工作的郭荣昌副书记,荣昌同志当天便审阅了建议稿,作了如下批示:“林若同志:省乡镇企业局草拟的发展我省乡镇企业的若干政策,我认为基本上是好的,但它涉及许多部门的相互关系,建议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省委开会正式讨论,果断地作出决定。这样,对加快我省乡镇企业发展是非常有利的”。10月3日,林若同志批复:“同意郭荣昌同志意见,先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后经征求意见修改,于1986年12月8日,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提出珠江三角洲以学习苏南为主,着重发展集体骨干企业和外向型企业;粤东粤西两翼地区以学习温州为主,着重发展集体小企业和家庭、联户企业。还提出“三个一齐上”的方针,即一、二、三产业一齐上,大、中、小企业(项目)一齐上,集体、联户、家庭企业一齐上,推动乡、村、队、联产、家庭企业“五个轮子”一齐转。从1985年至1988年我省乡镇企业每年以35%至40%的增长速度高速发展,短短几年时间里就涌现了成千上万个各具特点的乡镇企业,涌现了“顺德模式”、“南海模式”、“东莞模式”(发展以“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为主)以及“云浮模式”、“吴川模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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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林若同志充分发挥价格的市场调节作用,在全国率先放开物价。在计划经济那个时代,物资紧缺,全是凭证供应,人人身上都揣着数不清的诸如布票、粮票、肉票之类的“证”,从柴、米、油、盐到酱、醋、茶等,都要凭证限量供应。不少人讲怪话,说“国民党税多,共产党证多”。可见,广东迫切需要实行价格改革。我省的价格改革分步实施,1979年先放开肉牛,1980年放开禽、蛋、水果,然后放开水产品,1984年再放开猪肉价格。1988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在改革开放继续先行一步,广东又进一步开放包括油、糖在内的农副产品价格,由此引起了物价的加速上涨。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有人主张对某些商品恢复凭票定量供应。后来在食糖、粮食的价格改革“闯关”期间,也招引不少非议和指责,一些坐而论道的“政治家”和死守本本教条的“理论家”,打着“捍卫马克思主义”的旗号,指责率先进行农村商品流通体制和价格改革的广东在搞“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周边省区还向中央“告状”,认为广东引发全国物价上涨,不少农副产品流入广东,搞乱了市场,说什么广东在“搞特区”、“试验区”,他们那里成了“大灾区”,湖南、江西、广西等一些毗邻广东的地方,还派民兵、公安在边界关口把守,阻止农产品运入广东,他们还请求中央干预。在巨大压力面前,以林若同志为班长的广东省委继续坚持以“多做少说”或“只做不说”的方式来应对,不去争论,不去纠缠,不去计较,冷静应对,坚持改革,决不后退。

解放之后,南粤大地遭受过三次乱砍滥伐的大破坏。第一次是1958年,受“左”的思想影响,大搞群众运动,全民大炼钢铁,大放木材“卫星”,使得原本就少得可怜的原始天然林所剩无几。第二次是1968年,“十年动荡”,无政府主义泛滥,山林又一次遭乱砍滥伐,木材严重外流。第三次是1978年冬,再次出现乱砍滥伐现象。1985年,在全省1.5亿亩山地中,仅剩下6900万亩森林,而荒山、荒坡却有5000多万亩,超过了全省山区总面积的1/3,森林资源面临枯竭的威胁。林若同志回顾,“从广州市走出去,东到汕头,西到湛江,举目四望到处是荒山秃岭”,“ 晴天张牙舞爪,雨天头破血流”。林若同志反复讲:“解放后山上的树,都是我们这一代人砍的,都应由我们这一代人把它种回来”,“不改变穷山恶水的面貌,对不起广东的父老兄弟和子孙后代”,“不把广东绿化起来,死不瞑目”。

正当全省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的时候,八十年代末,一股全面否定乡镇企业的冷风从四面八方吹来,全省的乡镇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为了制止乡镇企业生产继续下滑,林若同志顶住了压力,强调对乡镇企业要坚决放宽政策,要开“绿灯”,不要开“红灯”,更不要采取“红眼”政策,一见经营好、赚钱多的乡镇企业就往上收,甚至改变其所有制形式。同时,林若同志支持和鼓励乡镇企业注意因地制宜,结合本地的资源、交通运输、地理优势等择优发展适合本地的生产项目。在林若同志重视和支持下,省委、省政府又于1990年初联合发出《关于稳定、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通知》,确保了全省乡镇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了落实该《通知》中的规定,1990年10月,省委召开了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一定要十分慎重,以免搞乱了人们的思想。正是由于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乡镇企业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克服了重重困难,稳步发展。

到1988年,林若同志提出山区建设要实行分类指导,上好“三个台阶”,第一个台阶是造林种果,消灭荒山;第二个台阶是把造林种果引向集约经营和适度规模经营,建设各具特色的商品生产基地;第三个台阶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先导,走资源、技术、市场相结合的路子。到1989年,林若同志又提出造林绿化“五个为主”的方针,即以绿化达标为主;以改造疏残林为主;以营造阔叶林、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为主;以护林为主;以集约经营为主,发展绿色企业为主。

对造林绿化、治山致富,山区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一直很不统一,主要有几种模糊认识:片面理解“无工不富”,都想以办工业作为致富的门路;片面理解“无商不活”,认为山区要搞贸易致富;还有“穷则思迁”,“等待辐射致富”等等。为了统一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扫除思想障碍,从1985年到1996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10次全省山区工作会议,又在东莞、湛江召开了两次县委书记会议,林若同志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山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靠山吃山,吃山养山’和‘希望在山、潜力在山、出路在山、致富在山’的指导思想”,要求“在山区工作的干部要树立‘山区兴旺我兴旺,我与山区(绿化)共兴衰’的思想。”林若同志还提出,造林绿化主要靠两条:一条是靠政策。林若同志强调要放宽自留山,完善责任山政策。再一条就是靠群众。“把全省5000万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比什么力量都大。”为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改变农民由“要我种”转变为“我要种”,林若同志又提出“要把造林绿化与种果结合起来,实行多种经营提高林业效益。”山区的经济出现了“山顶种林种树,山腰种果种竹,山脚养禽放牧”的新格局,为造林绿化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1993年12月31日,广东提前两年实现“十年绿化广东”的目标。

锥形瓶不能直接加热,采用试管可避免锥形瓶直接炸裂,发生意外,还可以减少能量损耗。一般情况下,一粒种子燃烧一分钟就能将10 mL水煮沸。若容积过大,不仅温度变化不明显,而且需要使用较大口径的试管,从而还需要对易拉罐拉环口进一步裁剪,所以量取容积为15 mL的水。

林若同志“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他活得很坦然,走得很安然,他留给南粤大地一幅“青山千年画”,一副“流水万古琴”。

2004年7月6日,林若同志(中)在广东省老促会理事长座谈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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