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承揽运送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承揽运送人,代理人,运送人,委托人
承揽运送人论文文献综述
陈玉梅[1](2009)在《论承揽运送人法律地位的确立》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长期将承揽运送人混淆于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之间,这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不少争议与困扰,也严重损害了当事人之间的正当权益。承揽运送人与代理人、行纪人、运送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区别也是不容忽视的。由于承揽运送人在我国国际贸易尤其是运输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借鉴其在其他国家的法律地位,从而确立其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来源于《理论月刊》期刊2009年12期)
陈玉梅,李德学[2](2009)在《承揽运送人与运送人的身份界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承揽运送人与运送人的区分一直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的难点,但在运输业发展的早期,并没有二者的区分,早期的立法也大多将承揽运送合同规定于运输合同之中,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才逐渐将二者分开。20世纪60年代兴起、至今仍方兴未艾的集装箱革命加剧了承揽运送人与承运人身份界定的困难,尤其是在联合运输和多式联运中。为此,我们除了应从各国法律对二者的规定进行区分外,还应从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所实施的具体交易行为以及整个交易过程等方面来进行综合判定。(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09年11期)
刘筠[3](2005)在《承揽运送人法律地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承揽运送的概念见于大陆法系的民商法典。承揽运送业是随着现代贸易和运输发展,从传统运输业与货运代理业演变而来的新兴行业。其特征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托运人之利益,与第叁方签定运送合同。承揽运送人不同于纯粹的货运代理人,仅承担代理之职责;又不同于实际承运人,须实际履行运送义务,故其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颇为特殊。随着现代运输的飞速发展,承揽运送人以拼箱集运、多式联运、物流经营人等多种形式广泛存在于社会生产中,并在运输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承揽运送人这一商事主体的的特殊性,各国纷纷先后立法对承揽运送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予以明确,确立承揽运送人制度。而在我国,目前的有关立法相对滞后,相关的研究也比较少。承揽运送人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长期混淆于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之间,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不少争议与纠纷。本文试比较系统地研究承揽运送合同的发展历史及法律特征,区分承揽运送合同与货运代理合同、传统运输合同的异同。通过对各国承揽运送制度的立法比较与分析,提出构建我国承揽运送制度的建议,以明确承揽运送人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解决现实中的矛盾与冲突。文章主要分为叁部分对承揽运送人的法律地位进行阐述:第一章“承揽运送人概述”。主要介绍承揽运送业的起源和发展,概念、种类和相关立法之情况。同时通过案例评述,指出我国有关承揽运送合立法同之不足与滞后。第二章“各国承揽运送人立法及其比较”。详述承揽运送人之立法因英美法与大陆法两大法系代理理论的不同而殊异,并对各国承揽运送人的具体立法进行研究比较。第叁章“如何构建我国承揽运送人制度”。通过对上述各国立法优劣之分析,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我国承揽运送制度之立法建议。这其中包含两个问题,一是关于承揽运送人法律地位之确定,二是承揽运送人的权利义务界定。由于作者资力和学力所限,本文中有不少地方难免疏陋。承揽运送制度之立法,作为一个较新的课题,许多领域也尚待进一步研究探索。然而,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我国运输法律中引入“承揽运送人”这一概念,对完善我国的承揽运送人制度进行讨论研究,笔者认为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唯此,才能使立法与民商事活动协调一致,以法律的手段规范民商事行为者权利、义务,使各方义务得到全面地界定,权利得以均衡的保护。(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学院》期刊2005-11-02)
承揽运送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承揽运送人与运送人的区分一直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的难点,但在运输业发展的早期,并没有二者的区分,早期的立法也大多将承揽运送合同规定于运输合同之中,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才逐渐将二者分开。20世纪60年代兴起、至今仍方兴未艾的集装箱革命加剧了承揽运送人与承运人身份界定的困难,尤其是在联合运输和多式联运中。为此,我们除了应从各国法律对二者的规定进行区分外,还应从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所实施的具体交易行为以及整个交易过程等方面来进行综合判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承揽运送人论文参考文献
[1].陈玉梅.论承揽运送人法律地位的确立[J].理论月刊.2009
[2].陈玉梅,李德学.承揽运送人与运送人的身份界定[J].求索.2009
[3].刘筠.承揽运送人法律地位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