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家庭化迁移取代个体化迁移,成为目前中国人口流动的新特征。基于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实证探讨家庭迁移对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的影响程度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家庭迁移对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发生家庭迁移的城际流动人口较没有发生家庭迁移的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高;家庭迁移规模越大的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越高。家庭迁移与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之间的显著相关性通过整体融合机制、成本—收益机制及稳定—心理归属机制得以解释。文章提出,对流动人口问题的关注要突破城乡分割模式下“城乡之分”的分析框架,从区域分割模式下“内外之别”视角延展流动人口研究的群体指向;此外,要对家庭迁移背景下的流动人口需求及权益问题进行多元、有针对性的学术研究及政策设计。
【关键词】城际流动人口 养老保险参与 家庭迁移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高强度、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已经成为目前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显著特征。《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6》显示,截止到2015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高达2.47亿,占总人口的18%[1]。随着老龄社会及高龄社会的步步紧逼,流动人口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而且,以往学者的研究发现,中国正在经历一个庞大的流动人口进入老年阶段与整体人口老龄化进度高度重合的时代(蔚志新,2012[2];王桂新,2016[3])。在这种需求与现实双重冲击的背景之下,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文献梳理,笔者发现目前的研究方向主要有两个,一是基于群体内部异质性对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问题进行研究,二是基于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参与状况进行因素探讨。
第一个方向的研究视角包括流动身份视角、代际视角、社会性别视角。流动身份视角的研究聚焦乡-流动人口,与此同时,城际流动人口开始走入研究视野(汤兆云,2016[4];左停,2015[5];任辉,2015[6];贾颖,2015[7];秦立建,2015[8];杨菊华,2011[9]);代际视角往往基于代际比较展开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的研究,同时,存在对老一代农民工研究逐渐被对新一代农民工的研究所取代的趋势(李婷,2014[10];付晓松,2014[11]);社会性别视角强调女性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问题(俞杨,2014[12];王嘉顺,2010[13]);此外,就业视角聚焦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状况在就业性质、就业身份、所属行业等就业因素方面存在的差异性(孙涛,2015[14])。此外,就业视角聚焦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状况在就业性质、就业身份、所属行业上等就业因素方面存在异质性。以往学者关于流动人口群体的研究无疑扩展了本文的研究视野。但是,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农民工为代表的乡—城流动人口,很少有文献关注除乡—城流动人口之外的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需求与实际参与状况。而现实的情况却是在庞大的流动人口中,除了乡—城流动人口,还存在着一部分比例不断上升的流动人群—城际流动人口,即拥有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口。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际流动人口占总流动人口的21.5%,推算其规模达到4685.46 万人。2014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显示,城际流动人口的比例占调查样本的14.68%,到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调查,城际流动人口的比例达到15.04%。由此可以看出,城际流动人口已经逐渐成为流动人口中一个相对稳定的群体,但是其在流入城市中的养老保险参与的实际状况上并不是很理想,甚至远远低于本地市民。但是在目前关于流动人口的研究中,学者却很少关注到城际流动人口及其养老保险问题。
目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也愈发多元化,既有基于宏观层面的制度探讨,也囊括了中观层面的企业要素,还包括微观层面的个体差异性分析。但研究的主要群体依旧聚焦于以农民工为代表的乡-城流动人口。制度层面探讨的研究学者代表是郑秉文、杨宜勇、杨菊华等。其研究结论一致认为户籍制度是影响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主要因素[15]。除了户籍制度之外,社会保障制度整体制度设计尤其是不便利的转移支付也会严重制约社会保险的实际参与率;企业要素的研究学者认为地区乃至企业利益的冲突也影响到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吕学静,2005[16];简新华,2008[17])。基于个体性差异的研究较为丰富。汪华、章金玉(2013)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个体对养老风险的认知、养老保险信任度、居住城市可能养老方式的选择对参保意愿具有显著影响[18];杨哲、王茂福(2013)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与意愿不仅仅是其经济理性体现,更重要的是其非经济理性行为的体现[19];孙涛发现户籍、年龄、缴费标准、个人支付能力是制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重要影响因素。此外,朱力(2010)基于对智力移民的社会适应性状况进行研究后发现,人力资本越强,在一个城市中越容易适应,对流入地的社会融入意愿就越高,进而会影响到在流入地的社会保障制度参与[20]。从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的影响因素分析来看,目前对这一问题的学术讨论更多侧重于制度视角与个体、职业特征的异质性因素分析。研究视角虽然多样,但内容并不是很丰富,而且很少有研究者从目前流动人口新的流动形式上对其养老保险参与进行分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2010年关于中国流动人口的调查数据显示,拥有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口举家迁移到流入地的比例上远远高于农村户籍的流动人口,而且流动人口举家迁移的比例已经达到了流动人口总量的25%。此外,2016年的流动人口发展报告显示,中国流动人口的特征除了规模稳定且巨大,流动形式的非个体化趋势愈发明显。由此可以看出,家庭化已经成为中国人口流动的新特征。
基于以上分析,对于新的流动人口群体—城际流动人口,新的流动形式—家庭化迁移—对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有没有影响、影响程度如何及作用机制是什么,都值得进行深入的探讨。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基于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以下简称为监测数据、本数据)。该数据是在2015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完善所得。其主要的调查方式是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PPS抽样,调查范围涵盖了全国106个城市,共计调查169000人。调查内容十分丰富,包括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就业特征、公共服务特征及家庭特征,与本文的研究目的相当吻合。鉴于本次研究的群体是城际流动人口,同时,研究的因变量是城际流动人口在本地的养老保险的参与状况,因此在剔除乡—城流动人口及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险(养老金,新农合)的样本之后,得到有效的城际流动人口的样本数为16724个。
(二)研究假设
本研究使用的模型是建立在数据分析软件Stata14.0的基础之上的。本文所要研究的是“养老保险参与”,即外出至流入地的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城市的养老保险的实际参与状况。由于本文对被解释变量Y 操作化为“参加”、“未参加”,是一个虚拟的二分类变量,适合釆用二元Logit 回归分析[21]。构建的模型如下:
假设1: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与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之间存在正向相关性,即发生家庭迁移相对于没有发生家庭迁移的城际流动人口而言,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相对较高;
本次研究的被解释变量是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城市的养老保险参与。问卷中涉及到该变量的问题是“您在何地参加养老保险?”,回答包括三个,即本地、户籍地、其他地方。鉴于回答“户籍地”及“不清楚”的样本意味着城际流动人口未参加流入地的养老保险,故将这两个回答合并,进而对本文研究的因变量进一步操作化为“有参加流入地城市的养老保险”及“未参加流入地城市的养老保险”。
三、变量与模型构建
(一)变量的处理与赋值
表1 回归模型中被解释变量的设置与解释(N=16724)
因变量 分类未参加有参加均值/%对照组59.36最小值0最大值1备注养老保险参与 虚拟变量
表2 回归模型中解释变量的设置与解释(N=16724)
解释变量(家庭迁移)最小值 最大值 备注流入地的家庭规模赋值1人2人3人4人及以上百分比(%)对照组29.19 42.21 9.23 1 4类别变量
表3 回归模型中控制变量的设置与解释(N=16724)
控制变量最小值 最大值 备注百分比(%)性别男 女1 2类别变量年龄13类别变量个体特征婚姻状况0 1虚拟变量教育14类别变量流动范围12类别变量流动特征流动区域1 4类别变量单位性质14类别变量职业类型15类别变量职业特征就业身份1 4类别变量月收入/元15~30 30~45 45以上不在婚在婚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跨省流动省内流动东部区域中部区域西部区域东北区域国有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商业服务人员生产人员其他雇员雇主自营劳动者其他0~3500 3500~7000 7000以上对照组47.00对照组37.60 11.92对照组82.66对照组18.39 24.31 53.18对照组49.31对照组13.53 30.21 10.03对照组53.59 6.74 4.98对照组23.89 43.94 15.33 3.69对照组7.60 13.32 2.43对照组41.99 45.06 1 3类别变量
假设2: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规模与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之间存在正向相关性,即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规模越大,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越高。
本研究的解释变量是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以往学者对流动人口家庭迁移变量的操作化往往是在是否举家迁移的考量之上,这种处理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没考虑到中国当下的家庭迁移更多的是一个“化”的过程,即家庭化迁移不是“一次性工程”,而是分阶段、有步骤的行为决策。因此,本文对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操作化为其在流入地的家庭规模,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是否发生了家庭迁移,变量赋值上,当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家庭规模为1时,表示没有发生家庭迁移。另一个方面是城际流动人口家庭迁移的数量,变量设置为2人、3人、4人及以上。
基于以往学者的研究,本文的控制变量分为三组:第一组为城际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包括城际流动人口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第二组为城际流动人口的流动特征,包括流动范围、流入区域;第三组为城际流动人口的职业特征变量,包括城际流动人口的就业单位性质、职业类型、就业身份、月收入等指标。具体设置及解释如表3。
电子鼻技术相对于其他检测方法具备技术简单、检测快速、仪器便携等优点,对于辣椒加工企业而言,利用电子鼻技术可以维持同一辣椒加工品不同批次间恒定的辣度与风味,保证产品的辣度稳定性。本文采用感官评定法和电子鼻技术,对鲜椒辣度进行评价,在感官评定基础上,利用电子鼻3个辣味敏感传感器进行检测,结果与感官评定相匹配,由此,划分辣度区间。
(二)模型的构建
本研究的理论基础是新劳动力经济迁移理论与有限理性理论。区别于传统劳动力迁移理论,新劳动力经济迁移理论强调家庭才是劳动力流动决策的基本单位。与此同时,有限理性跳出了完全理性且利己的个人利益动机,试图在某些给定的条件和限定的约束之内寻求“足够好”而非“最优”的决策方案。依旧上述两个理论来解释城际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可以得出这样结论,即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迁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显性增加生活成本,但是从更深层次来讲,这种家庭化的本质是流动人口个体基于家庭整体利益考虑以实现家庭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满意解”,这种“满意解”可能不是“最优解”,但是其对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从经济层面上来讲,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成员随迁流动至流入地,往往会增加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劳动力数量,保证其在流入城市获得较高的经济回报,进而为其在流入地城市的生活发展及制度参与提供更好的经济基础。从心理层面来讲,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的家庭化往往会促进其在流入地长期且稳定的居住,形成对流入地的心理归属感,进而加深对流入地的社会认同及制度认同。基于以上的分析,本文的研究假设如下:
与传统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相比,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一种全新的类型,具有极大的优势[4]。第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明星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社员是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的邻居,互助社让他们更好地建立起信任共同体。相对于商业银行,资金互助社能够利用较小的成本获得借款人的信息,减少甚至消除事前由于借贷双方不对称的信息所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第二,贷款手续简单。简化贷款手续,加快审批手续,互助社的贷款手续符合当地居民的需求,受到了当地居民的青睐。
推进产学研工作的落实,首先要做的就是知道产学研的目标。民间美术产学研传承的目的是通过高校与社会的合作,实现美术资源科研、创新、产业一体化发展,在缓解资源与经济矛盾的同时,推动美术系统得到良好的传承。政府在此过程中需要发挥监督、引导作用。高校也要注重管理思路、教育思路的转变,注重人才培养和人员科研能力的提升。民间美术作品的传承应当把握好文化产业与传承人之间的关系,推动经济结构、经济模式转型。注重工艺、技术、产品潜力的开发,提升传承者的传承能力与实践水平。
四、描述分析与回归检验
(一)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的统计描述
城市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不断涌进的城市流动人口。然而流入地在吸纳了这些劳动力为其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的同时,并未对该群体面临的社会性风险问题进行有效的化解。对于城际流动人口而言,他们不仅在养老保险参与率上较本地居民低,而且学术界对该群体的关注度也较低。因此,为了化解城际流动人口的老年风险,保障该群体的养老保障权益,对其养老保险参与状况进行研究十分必要。这一部分,文章主要对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养老保险状况进行描述,进而明确城际流动人口在养老保险参与方面面临的问题。
模型3控制了城际流动人口的个人特征与流动特征,研究其职业特征与养老保险参与之间的关系。回归数据显示,城际流动人口的单位性质、职业类型、就业身份与收入均会对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产生显著影响。从单位性质与职业类型的层面来看,正规的、稳定的就业状况会极大的提高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率;就业身份的分化也带来了城际流动人口参保优势的显著差异。雇主和自营劳动者相对于雇员具有明显的劣势。自营劳动者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收入的分化同样使得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状况出现显著性差异。具体表现在收入越高,养老保险参与率就越高。
表4 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异质性分析表(N=16724)
基本特征基本特征性别男 女就业身份年龄单位性质教育婚姻职业类型流动范围流动区域45~60 30~45 15~30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不在婚在婚跨省流动省内流动东部中部西部东北有参加58.55 60.27 76.78 51.46 10.48 18.38 29.66 47.38 78.29 65.62 58.04 66.12 52.39 75.39 44.96 46.48 43.68未参加41.45 39.73 23.22 48.54 89.52 81.62 70.34 52.62 21.71 34.38 41.96 33.88 47.61 24.61 55.04 53.52 56.32月收入/元雇员雇主自营劳动者其他国有企业个体私有单位外资单位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商业服务人员生产人员其他3500以下3500~7000 7000以上有参加78.35 44.49 22.12 61.28 79.98 59.69 92.75 37.95 83.31 83.98 53.13 69.71 76.46 47.30 51.10 70.51未参加21.65 55.51 77.88 38.72 20.02 40.31 7.26 62.05 16.69 16.02 46.87 30.29 23.54 52.70 48.90 29.49
(二)城际流动人口家庭迁移的描述分析
在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家庭成员随迁入城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正如学术界一直认可的结论,目前中国流动人口家庭正逐渐表现为从成员分离到成员团聚的新结构特征转变。国家计生委在2009年的流动人口监测数据就显示,接近70%的流动人口携带配偶或子女共同生活在流入地。而2016年中国流动人口的动态监测数据也表明了,家庭化迁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整体而言,人口流动的家庭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因个体流动带来的家庭离散及留守问题,同时这种新的流动方式对流入地的城市福利制度需求与供给也发起了新的挑战。
图1反映了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家庭迁移状况。数据显示,家庭规模为1人的城际流动人口有3239个,不到全部城际流动人口的四分之一。可见,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动特征上的非个人流动特征;家庭规模为2人的样本有4882个,占总体样本的29.197%;家庭规模为3人的城际流动人口的比例很大,占到总体样本的42.21%,家庭规模为四人及以上的样本有1544个,所占比例为9.23%,家庭化流动的城际人口的比重是个体性流动的城际人口的4倍以上。由此可见,对于城际流动人口而言,家庭化迁移已经取代个体化迁移,逐渐成为一种新且较为普遍的流动趋势。
其中W0为常数项,Xi表示的是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变量及控制变量,Wi为回归系数,表示在其他自变量的值不变情况下,该自变量的取值每增加一个单位所引起的某事件发生比(即Odd Ratio)自然对数值的变化量。
图1 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家庭规模(N=16724)
(三)家庭迁移与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的实证分析
在对2016年的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发现,对于城际流动人口而言,在流入地有多个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比重已经达到70%以上,有33.67%的流动人口举家迁移到流入城市。其中,一次性举家迁移的城际流动人口比重为20.63%,家庭成员分批迁移到流入地的城际流动人口的比重60.82%。由此可以看出,家庭化的流动形式已经逐渐取代“个人独闯天下”,成为城际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趋势。家庭化的迁移方式会不会影响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影响,是笔者要探讨的关键。
本部分共包括四个模型,前三个模型用来验证城际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变量、流动特征变量与职业特征变量对其在流入地养老保险参与的影响;模型四是在控制控制变量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家庭迁移对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养老保险参与的影响机制。
模型1反映了城际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对其在流入地养老保险参与的影响力。统计结果显示,城际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包括年龄、教育程度对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有非常显著的影响,而性别及婚姻状况与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状况之间不存在相关性。具体来说,教育程度与养老保险参与之间有着很显著的正向相关性。以小学及以下的教育程度作为参照组,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状况在回归系数上分别为0.0937、0.683、1.744。这与大多数的学者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但是在年龄变量上,本次研究结果发现,对于城际流动人口来说,养老保险不存在“逆向选择”倾向,即年纪越大,养老保险参与率就越高。相反,相较与低龄的城际流动人口,年龄较大的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较低。这与石人炳(2015)等学者的研究结果相一致[22]。
对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实践工作进行分析发现,随着职能责任制度的统一化,食品安全监管效率也在提升。通过对中国现有国情进行分析,借鉴美国国家经验,能达到管理主体的划分,也能避免不同部门之间的扯皮。未来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方面,若达到了职能的划分和协调,在统一监管方式下,能维护好食品的安全性,也能解决部门之间不协调的问题,促使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保证工作效率的稳定提升。
模型2反映了在控制城际流动人口个体特征的基础上,流动特征对其在流入地养老保险参与状况的影响程度。回归结果发现,省内流动的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率比跨省流动的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率高e0.138倍。可见流动范围的不同会对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状况带来差异性的影响;在流动区域上,以东部地区为参照组的统计数据显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偏低,其回归系数分别为-1.489、-1.195、-0.845。
表4从城际流动人口内部的个体异质性角度分析了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状况。首先,在个体特征方面,与以往的研究结果相反的是,女性参加流入地城市的养老保险的比例为60.27%,比男性高出了接近2个百分点。在女性城际流动人口低于男性城际流动人口的状况下,出现这种新的性别差异的原因可能是女性在城市生产生活中主体性社会地位的提升。15~30岁的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率为10.48%,30~45岁的参与率为51.46%,45~60岁的参与率为76.78%。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在教育程度上表现出了一定的差异性,按照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专科及以上来区分教育程度,具体的养老保险参与百分比分别为18.38%、29.66%、47.38%、78.29%。在婚的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率为58.04%,不在婚的养老保险参与率为65.62%。婚姻状态上养老保险差异的原因可能在于家庭生活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会压缩城际流动人口参加本地养老保险的经济空间。其次,在流动特征方面,跨省流动、省内流动的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率分别是66.12%、52.39%。流动范围上,东部地区的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率最高,数值上显示为75.39%,高出东北地区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率的32个百分点。最后,在就业特征方面,从就业身份来看,雇员的养老保参与率最高,其次其他身份、雇主、自营劳动者,对应的比例分别为78.35%、61.28%、44.49%、22.12%;单位性质上,外资企业的养老保险参与率最高,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参与率次之,接着是个体及私有单位、其他;在职业类型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与率均在80%以上,商业服务人员及生产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与比例较低。月收入指标与养老保险参与具有很强的关联性,月收入在3500以下的城际流动人口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为47.30%,随着月收入的增,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率在不断提高,其中月收入在3500~7000范围内的养老保险参与率为51.10%,月收入7000以上的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率高达70.51%。总体而言,目前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状况不容乐观,而且个体差异性比较明显,流动人口对自身的养老保障权益的维护不是很明确。
模型4在控制变量的基础之上,纳入了本次研究代表家庭迁移变量的指标—流入地的家庭规模。回归结果显示流入地家庭规模与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具体分析如下,以流入地家庭规模为1人,即没有发生家庭迁移的城际流动人口为对照组,在0.1的显著水平下,本地家庭规模为两人的城际流动人口参加养老保险的发生比提高了e0.0705倍。也就是说,发生家庭迁移的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率高于没有发生家庭迁移的群体,这一发现验证了本文的第一个假设。当流入地家庭规模为3人及以上的情况下,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又出现了显著的上升。回归结果显示,在0.01的显著水平下,家庭迁移人数在2人、3人及以上时,回归系数分别达到了0.306、0.449,说明城际流动人口家庭迁移的规模越大,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越高,充分验证了本文的另外一个研究假设。
1) 经洋山港东支航道和金山航道的内支线过往船舶较多,日均286艘次,船舶类型较为复杂,速度差别较大。
家庭迁移与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养老保险参与之间的显著相关性可以通过以下三种影响机制进行解释。一是整体融合机制。根据有限理性的假说,家庭迁移是流动人口在衡量了自身在流入地的社会经济基础之后做出的理性选择,一般发生在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有了稳定的生活基础之后,即整体融合状况较为理想的状态之下。个体往往更倾向选择更多的融合机遇保证并优化这种理想状态,而流入城市中防范风险的社会保障制度无疑是一种融合的机会象征,在家庭化迁移状态下能更好的提升城际流动人口个体及家庭的整体融合程度。二是成本—收益机制。吕学静(2012)认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成本—收益因素是影响其参与流入城市养老保险制度的最为重要的因素[23]。根据新劳动力迁移经济学理论,最初的家庭迁移并不是一次性的举家迁移,更多的是发生在有一定经济收益获得能力的流动人口之间。通常这种家庭迁移类型在流入地的劳动力比重会相对较高,而且在流入地的家庭支出相对于家庭收入来说会相对较低,这为流动人口参与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很好的经济基础。三是稳定—心理归属机制。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家庭迁移能增加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的稳定性及归属感。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的稳定性不仅能够降低养老保险转移与接续的风险,提高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各类社会保险参与意愿与实际参与状况,还能提升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的定居意愿,而定居意愿又会进一步影响到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各种制度参与社会融合程度。与稳定性相伴随而来的是城际流动人口对流入城市的心理归属感。家庭迁移,尤其是举家迁移的过程,是对城市心理归属感逐渐提升的过程,这种心理归属感对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的制度参与与融入程度作用十分明显,而社会保险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与作为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制度融入的一
个重要指标,随着家庭迁移的速度及规模的不断增加,势必会出现高参与率的现实状态。
表5 家庭迁移对城际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影响的回归分析(N=16724)
注:显著性水平***代表p<0.01;**代表p<0.05;*代表p<0.1。
变量 模型1模型2模型3模型4家庭迁移本地家庭规模(1人=1)性别(男=1)婚姻状况(不在婚=0)教育程度(小学及以下=1)年龄(30岁以下=1)2人3人4人及以上女在婚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30~45 45岁以上-0.00431(-0.12)0.0104(0.02)0.0937*(0.82)0.683***(0.101)1.774***(0.101)-0.673***(-0.0358)-2.679***(-0.0524)-0.0551(-0.143)-0.05(-0.095)0.031*(0.26)0.530***(0.475)1.544***(0.134)-0.686***(-0.160)-2.785***(-0.33)0.201***(0.423)0.121***(0.197)0.442**(0.273)0.850***(0.532)1.487***(0.929)-0.534***(-1.07)-1.789***(-1.17)0.0705*(0.0678)0.306***(0.0487)0.449***(0.0530)0.203***(0.0425)-0.046***(-0.065)0.439***(0.269)0.823***(0.511)1.423***(0.878)-0.536***(-1.062)-1.709***(-1.104)流动范围(跨省流动=1)省内流动0.138*(0.313)-0.003**(-0.07)0.0278***(-0.053)流动区域(东部=1)-1.489***(-0.239)-1.195***(-0.241)-0.845***(-0.118)职业类型(管理人员=1)单位性质(国有企业=1)月收入/元(3500元以下=1)就业身份(雇员=1)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技术人员商业服务人员生产人员其他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其他3500~7000 7000以上雇主自营劳动者其他常数观测值R-squared-2.054***(-0.105)16724 0.0142 0.724***(0.565)16724 0.121-1.448***(-2.015)-1.218***(-0.206)-0.811***(-0.946)-0.075*(-0.085)-0.509***(-0.0583)-0.262**(-0.028)-0.230***(-0.149)-0.305***(-0.0346)0.687***(-0.048)-0.802***(-0.0708)0.125***(0.135)0.264***(0.055)-0.992***(-0.121)-1.555***(-0.208)-0.66***(-0.049)1.283**(0.671)16724 0.1125-1.368***(-0.19)-1.142***(-0.878)-0.682***(-0.0783)-0.09*(-0.0101)-0.497***(-0.0566)-0.241*(-0.025)-0.224***(-0.145)-0.323**(-0.55)0.664***(-0.466)-0.907***(-0.649)0.136***(0.0428)0.305***(0.036)-1.149***(-0.1362)-1.664***(-0.216)-0.680***(-0.051)1.212***(0.614)16724 0.1128
五、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6》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高达2.47 亿,占总人口的18%。在这个庞大的群体里,除了乡—城流动人口,还存在着一部分比例不断上升的流动人群—城际流动人口,即拥有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口。但是学术界对该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尤其是养老保障权益的缺失问题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度。除了在数量上的急速增加之外,流动人口在流动形式上发生了极大的转变。2016年的流动人口发展报告明确指出,流动人口的家庭化流动趋势加强,且家庭流动的规模有所扩大。基于这样背景,本文利用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从家庭迁移的角度出发,探讨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养老保险的参与状况。最后得到的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与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之间存在正向相关性,即发生家庭迁移相对于没有发生家庭迁移的城际流动人口而言,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相对较高;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规模与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之间存在正向相关性,即城际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规模越大,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率就越高。家庭迁移与城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之间的显著相关性通过整体融合机制、成本—收益机制及稳定—心理归属三种机制得以解释。
集函数多用于博弈论、优化算法、复杂网络等学科领域[7-11],由定义可知[12],给定有限集E={1,2,…,n},设f为相应的集函数f:2E→R,若对于∀S,T⊆E,存在f(S)+f(T)≥f(S∪T)+f(S∩T),则称f是次模集函数(submodular set function).若对于∀S,T⊆E,当T⊆S时有f(S)≤f(T),此时则称f为单调非增次模集函数.下面用该函数及其性质证明投资组合对非系统性风险的发散作用.
第二,城际流动人口内部的异质性十分明显,部分弱势群体的养老保险水平亟待提高。在个体特征上,城际流动人口之间的教育程度的差异明显,初中及以下的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的参保率明显偏低。在流动特征上,中西部与东北部地区城际流动人口差异显著。在职业特征上,商业服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与率在全部城际流动人群中垫底;在个体私营企业工作的城际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参与率远远低于国有企业的城际流动人口与外资企业城际流动人口;此外,自营劳动者在全部的城际流动人口中的比例很高,其在流入地的养老保险参与状况却非常不理想。
(二)讨论
随着中国老龄化及高龄化时代的到来,养老保障权益问题一直是城市外来人口所面临的较为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长期以来,在流动人口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中,学者的研究视角基本上立于城乡分割模式之上[24-25]。近些年,围绕着这一论题的学术研究开始走出城乡分割模式的局限,逐渐加大了对区域分割模式研究视角的关注度[26-27]。但是,公共领域的制度改革并未真正突破城乡二元制度分割。另外,人口流动的家庭化特征也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起了新的挑战。因此未来有关流动人口养老保障问题的学术研究与政策设计需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时空限制、文化限制和语篇限制这三方面在字幕翻译中,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在处理好时空限制因素时,不能忘了文化和语境的存在,而在考虑文化和语篇环境的制约时,也需要顾及时空限制所带来的影响。功能目的论这种描述性很强的翻译理论,因其没有确切的规定应该使用哪一种翻译策略,所以译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最终的目的来决定。
一方面,流动人口养老保障研究要突破“城乡之分”的分析框架,从“内外之别”的视角延展流动人口研究的群体指向。杨菊华(2010)、张展新(2007)等学者基于城市人口群间比较的结果发现,无论是从整体上探讨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是从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外来人口的制度覆盖率均低于本地市民。而且即使同样具有城镇户籍的外来人口,也面临着社会保障权益的缺失,这显然与本地人和外来人的身份有关。本文对城际流动人口的研究也进一步验证了上述的观点。虽然目前的社会保障法律明文规定,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应该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为准绳,不应受本地户籍的制约,但是法律规定从条文到政策落实,中间会经历来自许多方面的环节制约,从而使得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权益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未来对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进行探讨时,不仅要从城-乡分割的视角直接讨论乡—城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也要从区域分割上考虑到城际流动人口的社会权利。当然,城乡分割模式下的城乡之分和区域分割模式下的内外之别使乡—城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层面处于双重弱势,因此,改善乡—城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福利依旧任重而道远。另一方面,要对家庭迁移背景下的流动人口需求及权益问题进行多元、有针对性的学术研究及政策设计。盛亦男(2013)明确提出家庭化迁居已成为我国未来人口流动的主要趋势[28]。学者高健(2016)所持的观点是,家庭迁移相对于个体迁移而言,是一种较为健康的流动方式,因为这种迁移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应对早期的个体流动带来的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29]。但家庭化迁移并不意味着家庭化进程的完全结束。流动人口以家庭化的形式进入流入地,带来了新的家庭需求。首先是住房需求。目前租房是流动人口最主要的住房来源,由于流入地的高水平消费及制度排斥,城际流动人口的自购房及保障房的比例较少,甚至还有一部分城际流动人口居住在建筑工地、单位宿舍、棚户区、城市偏远郊区等,随着家庭迁移规模的不断扩大,住房需求就成为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主要需求。针对这种需求,政府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在城市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上为流动人口放开一定的制度空间,实现其居住条件的改善,增强其居住的稳定性。其次是子女教育需求。流动人口家庭迁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解决其子女的教育问题。随迁子女能否在迁入地获得公平教育的机会是影响流动人口对流入城市生活满意度、融入意愿的重要因素。因此,流入地政府应该从户籍制度、财政制度、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来保证城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能够享受与迁入地市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机会,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困难问题。
图3为UHPC的28 d抗压强度与气泡含量和气泡平均直径之间的关系分析结果。可以发现,UHPC的28 d抗压强度随着硬化混凝土中气泡含量或者气泡平均直径的减小而不断提高,而且抗压强度与气泡含量或气泡平均直径之间存在很好的线性关系。因此,在制备超高性能混凝土过程中,通过掺入适量消泡剂减少气泡含量和气泡尺寸可以有效提高基体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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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about the Influence of Family Migration on the Endowment Insurance Participation of Urban-Urban Floating Population:Based on the Data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in 2016
YANG Fa-ping1,LIN Xiao-lan2
(1.Institute of Applied Sociology,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ghai 200237,China;2.College of Humanities,Shanghai university of applied technology,Shanghai 201418,China)
【Abstract】The replacement of individualized migration by family migration has become a new feature of China’s current population movement.Based on the 2016 national population dynamic monitoring data,this paper empirically explored the extent and mechanism of family migration on the participation of inter-city migrant population pension insurance.The study found that family migration has a significant positive impact on the pension insurance participation of urban-urban floating population.In other words,pension insurance participation of urban-urban floating population with family migration is higher than urban-urban floating population without family migration.The greater the scale of family relocation,the higher endowment insurance participation rate of urban-urban migrants in the inflow areas.The significant correlation between family migration and urban-urban floating population participation in endowment insurance in inflow areas can be explained by the three mechanisms of overall integration mechanism,cost-benefit mechanism and stability-psychological attribution.Therefore,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researches about floating population should break through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urban-rural division under the urban-rural division model and extend the group orientation of floating popu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internal and external differences”in the regional division model;In addition,it is necessary to carry out diverse and targeted academic research and policy design on the needs and rights of floating population in the context of family migration.
【Key words】Family Migration;Urban-urban Floating Population;Endowment Insurance Participation
【DOI】10.15884/j.cnki.issn.1007-0672.2019.04.003
【收稿日期】2019-02-28
【中图分类号】C9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672(2019)04-0023-12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研究”(14CSH038);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聚焦人口流入型地区”(15ZDC02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重大项目“乡村振兴视野下的新型城乡关系研究”(201901070002E00047)。
【作者简介】杨发萍,女,河南信阳人,华东理工大学应用社会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口流动与城乡社会学;林晓兰,女,江西宜丰人,社会学博士,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应用社会学。
标签:流动人口论文; 养老保险论文; 城际论文; 家庭论文; 变量论文; 社会科学总论论文; 人口学论文; 世界各国人口调查及其研究论文; 《西北人口》2019年第4期论文;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研究”(14CSH038)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聚焦人口流入型地区”(15ZDC02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重大项目“乡村振兴视野下的新型城乡关系研究”(201901070002E00047)论文; 华东理工大学应用社会学研究所论文;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人文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