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证券监管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制度,资本市场,证券监管,市场,证券市场,证监会,罗素。
证券监管制度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谢琳[1](2019)在《数字经济对证券监管制度改革发展影响的评估与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数字经济对证券监管制度改革发展的影响可以通过监管方式、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及产品等各方面进行评估。数字经济对监管方式的影响主要可以从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两方面都要发展和引导,但是所运用的行政手段有差别;我国证券监管主体有自己的优势,兼具政治化与技术化,同时也要注意可能产生的问题;监管对象愈加复杂,证券市场中的中介、投资者与产品等各方面都更为复杂,要注意运用民商法基础分析。正确对待前述影响,要求正确认识证券监管的监管目标由信用到信息的转型。在目标的实现上要注意证券监管的天然局限,不要期待过高。(本文来源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姚舜禹[2](2019)在《证券监管中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与制度安排》一文中研究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在证券监管中的引入具有合理性和合目的性,应当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证券监管体制以提高监管效率。人工智能技术在信息监管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将其引入后,证券监管模式从事后补救型转变为事前预警、事中制止型,更为经济高效,同时这也是监管者双重身份悖论的一个解决方案。但其也存在自身固有的危险、监管权力扩张的危险,会加剧诱发道德危险。本文对人工智能引入后的制度安排进行了探讨,人工智能技术与现有监管体制可以进行有机融合,与人工监管并存,促进监管合作,在自身技术发展中提高监管效率。当然,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也要做好准备,以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本文来源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李靖云[3](2019)在《证券市场国际化应以市场制度和监管体系为重》一文中研究指出9月23日对A股国际化进程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天。这天,A股完成了在两大国际指数的扩容,富时罗素完成A股纳入计划第一阶段的第二步,同时标普道琼斯指数(S&P DJI)纳入A股的决定将首次生效,纳入因子高达25%。此前QFII/RQFII额度全(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9-09-25)
唐军[4](2019)在《“叁公”理论再认识与证券监管制度重塑》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监管之目的性决定证券监管所需的理论,由于对证券监管目的的认识偏差,导致证券监管理论争议长存、证券监管实践效果不佳。从20世纪初以来,证券监管理论主要有公共利益理论、监管者被俘获理论、监管供需理论、法律不完备性理论等。上述理论尽管有其合理因素,但不足和缺陷也很明显。从证券监管之合目的性伊始,"公开、公平、公正"理论才是证券监管的核心指导理论。基于"叁公理论",有必要对于证券监管制度进行重新塑造,其主要涉及监管公开的标准及配套系列制度、监管信息公平制度及交易规则公平、监管公正的激励和约束条件。(本文来源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张宇,王佳宿[5](2019)在《试析完善我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之思路》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证券市场正在转型,证券监管问题颇多。我国证券法多次修订背景下,证券监管正面临新形势,中国应改变以往政府过度监管状态,发挥市场主体监管职能。(本文来源于《现代农业研究》期刊2019年08期)
李虹瑶[6](2019)在《智能证券投资顾问的监管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智能投资顾问自产生以来,就面临着与传统证券投资顾问已有的监管体系不适配的问题。在智能证券投资顾问中,算法代替投资顾问成为了证券投资顾问关系中的核心角色,导致了原有的监管方式无法继续发挥该有的作用。什么样的监管制度才能适应智能投顾这种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发展,是当下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良好的监管制度一定是覆盖度高、针对性强、风险性低的。针对智能投顾依托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特征,从智能投顾在传统证券投资顾问的法律关系上的变异入手,本文通过分析国内智能证券投顾监管的现状,提出对智能证券投资顾问监管的问题的完善建议。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主要回溯了智能投资顾问的产生发展,从国内外智能投顾平台的运作模式分析了智能投资顾问的特征。第二个部分主要着眼于智能证券投资顾问的法学基础理论,从智能证券投顾的法律关系中分析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介绍了主体说和客体说两个理论。第叁个部分是智能证券投资顾问的监管问题,与之对应的是第四个部分对智能证券投顾监管制度的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9-05-09)
李靖云[7](2019)在《监管机构建设是证券市场制度深化的保证》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法修订草案叁审稿已经在4月26日公布上网,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环节。据报道,在28日下午18点,叁审稿已经获提995条意见。社会关注度如此之高,估计到5月25日征询意见截止日,获提意见应该能够过万。证券法修订,四年叁审,其间经历了金融行业大起大落和金融监(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9-05-01)
宁彤[8](2019)在《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本国的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它加快了资本的流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平台,促进企业的壮大和实体经济的发展。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的证券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体制不健全等。因此,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就尤为必要。众所周知,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分为政府监管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市场自律组织监管。证券交易所是连接投资者和融资者的纽带,是证券交易的组织者和监管者,证券交易所良好的监管能够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特殊的地位,很多国家和地区也都强调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证券市场的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如我国证券交易所法律属性界定不明,独立性和竞争性不足,监管权限不清晰,司法介入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不健全等。因此本文对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希望对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制度的完善能有所帮助。本文一共分四章,第一章为总体概述,本章主要阐述了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证券交易所的产生、发展过程和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优越性,梳理了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评析了我国现行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内部组织结构,得出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内部组织结构还可以进一步优化的结论。第二章主要分析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主要包括四点:第一个原因在于我国证券交易所法律属性界定不明导致监管职能难以充分实现。第二个原因在于我国证券交易所独立性和竞争性不足导致监管动力不足。第叁个原因在于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权限不清晰导致监管失灵。第四个原因在于司法介入机制不完善难以对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进行约束。第叁章对域外有益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和分析,通过对美国、英国、德国证券监管体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法律制度的考察,得出值得借鉴的经验,主要有:主要发达国家均强调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重要性;在对证券市场监管的过程中,要合理划分政府监管和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职责;证券交易所作为监管主体有从会员制走向公司制的趋势;主要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监管理念不断变革。本文的第四章是完善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法律制度的主要措施。本章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一、证券监管理念的修正,证券监管理念对证券监管目标、原则、具体措施都有指导作用,树立以市场为主的监管理念有助于完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二、合理划分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监管职权,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组织,自产生起就有监管证券市场的职能,证监会过度监管不但不利于证券交易所发挥自身的监管职责,还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二者的监管职权要互相配合,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叁、司法介入机制的完善,司法监督相比行政监管有被动性、对市场运行影响小的特点,减少过度的行政监管,用司法监督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会让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顺应市场规律,会更有监管效率。四、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改革,世界各国主要的证券交易所已经完成了公司化改革,在我国进行公司化改革不仅是要顺应时代潮流,也是为了解决证券交易所法律属性不明确、证监会过度监管证券交易所等问题,让证券交易所更好的发挥监管职能。(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期刊2019-04-01)
姜虹[9](2019)在《李东生代表:完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过去几年,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但证券市场却一直表现欠佳,与同期经济发展不匹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TCL集团董事长、CEO李东生认为,这里面有宏观经济和企业基本面的影响,也有中国证券市场相关制度体系和机制不健全的影响。针对证券市场现状,李(本文来源于《中华工商时报》期刊2019-03-11)
周觅[10](2019)在《建议修订《证券法》 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工作正在稳步落实,是资本市场重大的增量改革。在此背景下,尽快完成《证券法》修订,让资本市场的各项重大改革有法可依显得迫切而重要。全国两会期间,修订《证券法》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建议尽快完成对《证券法》的(本文来源于《惠州日报》期刊2019-03-10)
证券监管制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人工智能技术在证券监管中的引入具有合理性和合目的性,应当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证券监管体制以提高监管效率。人工智能技术在信息监管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将其引入后,证券监管模式从事后补救型转变为事前预警、事中制止型,更为经济高效,同时这也是监管者双重身份悖论的一个解决方案。但其也存在自身固有的危险、监管权力扩张的危险,会加剧诱发道德危险。本文对人工智能引入后的制度安排进行了探讨,人工智能技术与现有监管体制可以进行有机融合,与人工监管并存,促进监管合作,在自身技术发展中提高监管效率。当然,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也要做好准备,以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证券监管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谢琳.数字经济对证券监管制度改革发展影响的评估与展望[J].人工智能法学研究.2019
[2].姚舜禹.证券监管中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与制度安排[J].人工智能法学研究.2019
[3].李靖云.证券市场国际化应以市场制度和监管体系为重[N].21世纪经济报道.2019
[4].唐军.“叁公”理论再认识与证券监管制度重塑[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5].张宇,王佳宿.试析完善我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之思路[J].现代农业研究.2019
[6].李虹瑶.智能证券投资顾问的监管制度研究[D].浙江大学.2019
[7].李靖云.监管机构建设是证券市场制度深化的保证[N].21世纪经济报道.2019
[8].宁彤.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甘肃政法学院.2019
[9].姜虹.李东生代表:完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体系[N].中华工商时报.2019
[10].周觅.建议修订《证券法》完善监管制度体系[N].惠州日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