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思妍:西方NGO对缅甸的渗透及其影响与启示论文

马思妍:西方NGO对缅甸的渗透及其影响与启示论文

【内容提要】非政府组织(NGO)在当今涉外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研究西方NGO对缅甸的渗透及其影响,可以为中国NGO的发展提供借鉴,同时有助于缅甸中资企业更好地履行国际社会责任,为中缅民心相通夯实基础。在西方驻缅NGO中,“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发展得到了缅甸各界的认可,因此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法、访谈法对“缅甸企业责任中心”进行个案研究,从该NGO的组织机制、运作方式和具体项目实施中分析西方NGO对缅甸渗透的范围和路径,揭示其在缅甸形成的一系列影响。最后,将中国NGO与“缅甸企业责任中心”进行对比后得知,中国应该培养更多熟悉国际政治、国际经济格局且具备较高跨文化交流与协商能力的NGO,并加强与其他国家NGO合作,构建多国利益共同体,为中国周边外交营造有利氛围。

【关键词】缅甸非政府组织 国际社会责任 影响 启示

【作者简介】马思妍,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亚非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缅甸政治、文化与中缅交流,电子邮箱masiyan@hotmail.com。

【DOI编码】10.16717/j.cnki.53-1227/f.2019.03.008

前 言

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问题使得政府力不从心,NGO刚好能够与政府形成优势互补,成为政府解决各类社会问题,甚至是政治、外交问题的得力助手。近年被西方国家逐步解除制裁的缅甸,更是吸引了许多外国政府资助的NGO活跃于此。这些NGO在实施项目的同时,也为外国政府提供大量的信息和决策建议,或是成为一些国家“民主输出”的工具。这些带有政治或利益倾向的NGO就缅甸某些社会问题,挑起民众舆论关注,以批评性的态度对待中资企业在缅项目,对中缅合作形成了巨大阻碍。因此,为了防止西方国家某些“看不见的手”在缅甸进行政治、经济干预,研究西方NGO对缅甸的渗透及其影响与启示是非常重要的。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西方学者开始注意到NGO在国际政治领域中的重要性。而中国学术界对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因为起步较晚,所以国外的NGO研究成果对中国在该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最初,中国对NGO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概念界定、性质特征以及作用等几个方面,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发展以及外交的需求,很多学者开始研究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在境外的活动。在对缅甸INGO的研究中,大部分成果是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如周绍永《转型背景下非政府组织对缅甸社会发展的影响与作用》,孔志坚、雷著宁《国际非政府组织在缅甸的发展及其影响》。还有张玲、张万洪《“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民间交往——基于缅甸田野调查的反思》,通过归纳NGO的类型介绍了中国驻缅NGO的整个概况,并将中国的NGO与其他国际NGO进行比较,但是作者并没有深入到具体个例中去探讨问题。此外,还有多篇关于NGO参与反坝运动的成果,主要有王冲《缅甸非政府组织反坝运动刍议》、王黎曦《缅甸国际非政府组织反坝运动及因应对策研究——以密松事件为例》等,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大多停留在反坝反华这一具体问题对策研究层面。

鉴于此,笔者选择实地考察西方NGO个案,通过访谈该NGO工作人员和搜集、研究相关材料,为中国驻缅NGO在组织建设、机构管理和项目实施方面提供参考,同时在如何与缅甸民众建立互信方面给驻缅中资企业一些启示,以期中国NGO和中国企业可以在涉外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中缅两国民心相通,为两国共建“一带一路”打下坚实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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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驻缅INGO的发展与现状

(一)驻缅INGO的发展

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只要该非政府组织(NGO)的组成力量或运作资源来自其他国家,那么这个NGO就属于国际(I)。[注]世界银行对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的定义是,总部位于发达国家并在一个以上发展中国家运作的非政府组织。对于INGO的分类,世界银行采用了二分法将它们分为两类:操作类组织和倡议类组织。所谓操作类组织是指以规划和完成项目为主要目标,从而实现自身发展的INGO;而倡议类组织则是指以推动和维护某项特定事业为根本目标,并试图影响政策和实践的INGO。但实际情况证明,所有的NGO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某一类,它们的操作性和倡议性是同时存在、相辅相成的,只是可能在某一时期该组织主要致力于哪方面的工作而已。很多驻缅甸的INGO便是如此,当操作类组织,或者说服务型NGO在难以推进项目时候,他们也会适当发起相应的倡议来营造利于项目实施的社会氛围,而倡议类NGO也会关注某些政策领域类的民生问题,对该类问题采取行动进行援助以改善社会状况。

虽然身为非政府组织,但是由于“缅甸企业责任中心”执行主任薇姬·鲍曼特殊的身份,该NGO走的是精英组织路线,与缅甸政府保持密切关系。正如上文所述,在2016年《缅甸投资法》的修订过程中,“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作为重要的社会组织代表,领导了诸多民间组织进行讨论,积极参与了立法过程。[注]姚颖:《缅甸的民间组织与其政治发展》,载祝湘辉编:《缅甸国情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12页。其次就是为政府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处于民主转型期的缅甸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政府各部门之间交流过少,导致各自制定的法规在执行时候存在交叉或是盲区。而与政府交好的“缅甸企业责任中心”能在这方面提供他们整改意见,建议各部门如何相互协调运作,共同健全法律法规机制。

(二)驻缅INGO的现状

缅甸因其地缘政治因素,成为了各国争相拉拢的对象,同时也成为了INGO成长的沃土。早在军政府时期,缅甸国内就出现了一些INGO的身影。2011年吴登盛政府掌权后,政治的松绑为公民社会活动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大量INGO入驻了缅甸,或多或少地参与到缅甸的政治转型中。在这些NGO中,来自日本、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组织数量最多,资金也最雄厚。截至2012年 8月,已有270个INGO在缅甸登记注册,但实际上数量远不止于此。据不完全估计,大约有 1000个INGO在缅甸开展相关活动。[注]Nyein Nyein, “NGO Registration Law to be Drafted”, August 17th, 2012, http://www.irrawaddy.org/archives/11784而之所以那么多INGO没有登记入册,是因为缅甸政府制订了繁杂的登记手续和后续管理制度,并要求缴纳昂贵的登记费用。为了合法地开展活动,有一部分INGO选择了以其他方式注册,如本文选取的个案研究对象“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就是以一个企业子公司(Subsidiary Company)的身份而注册,但是一直以来该组织都是开展公益性活动,没有丝毫盈利行为。[注]与“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会议室与薇姬·鲍曼的访谈,仰光,2018年2月1日。

这些INGO主要在缅甸全国各地从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社会救济和福利性服务,二是倡导人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一般来说,缅甸偏远地区的INGO主要从事第一类工作,而位于仰光、曼德勒等人口集中的大城市的INGO,则更偏重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人权问题。但是,在这些INGO中,有的除了努力推动社会发展,引导相关机构解决社会问题,同时也在推广西方的民主价值观,或是为某些组织收集情报。

INGO的进驻给缅甸带来了资金、项目和工作岗位,并加大了对教育事业、医疗卫生、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援助,为缅甸的民主转型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再者,INGO的活动涉及缅甸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了世界各国全面了解缅甸的一个重要渠道。近年来,缅甸NGO积极推动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其力量不可小觑。但其中部分NGO以“环保”“人权”等为掩护,成为了西方政府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民主输出”的工具,同时对许多中缅合作项目形成了阻碍。

PICCO监测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ICU[8,9]。因此,我科使用PICCO监测技术持续监测患者血流动力学状态,对比两种方案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比较何种方案能够使亚低温治疗血流动力学更加稳定。结果显示,在保证两组患者容量负荷相同的情况下,A组患者的心率、平均动脉压、中心静脉压、舒张末容积、外周阻力明显好于B组,差异有显著性(P<0.05)。两组患者血管外肺水指数差异无显著性(P>0.05),治疗过程中,镇定满意度(在目标范围的次数/总的评估次数×100%)、寒战发生率差异无显著性(P>0.05)。

目前,跟祖先“通融一下”,改动传统的事情,还没有在家族会议上通过。陶兴文是退休的小学教师,也是家族同辈中最年长的(其他堂兄已去世),他觉得他的提议应该可以通过。

二、西方NGO对缅甸渗透的范围和路径

(一)西方NGO对缅甸渗透的范围

西方NGO对缅甸的援助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方面,因此其影响力不断深入到缅甸各领域,渗透范围极其广泛。以“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为例,因为其工作性质的原因,主要渗透范围是在商业领域。“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于2013年在缅甸仰光成立,旨在根据当地需求和国际标准开展关于企业责任的知识传播、能力建设和交流对话活动,引导缅甸企业尊重人权、保护环境、提高自身透明度以及开展合法的商业活动,甚至将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延伸,开展公益项目、提供社会福利服务。而“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之所以能在企业当中拥有这样的影响力,主要是在于他们将自己作为一种资源,帮助企业理解在当地投资的具体社会风险、人权风险,以及如何与当地组织合作才能使企业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于林场的林木种植而言,一般都是在较大面积中进行种植规划,而单一的林木种类占据大面积的林地,会造成林地的生态系统单一,不仅对林木的生长没有好处,反而还会引发许多病虫害的发生。因此,应在林场内搭配种植适宜该地区土壤、地势环境的其他林种,在满足两种林木没有较大竞争性的情况下,这种混合林的林区生态营造,能够对速生桉树的生长提供更好的条件,满足林区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只有了解广大社会群体的需求,才能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另一个渗透对象则是受商业投资影响的社区民众。“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大部分成员是缅甸人,非常了解当地风俗习惯,并且他们的工作语言是缅甸语,民众能在他们身上找寻到亲切与共鸣。同时,“缅甸企业责任中心”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他们在中间向企业传达社区的担忧,把企业的利益、项目进展传达给社区,因而受到了民众的信任。除了扮演桥梁的角色,“缅甸企业责任中心”还帮助民众认识到自己应有的权力和义务,培养民众游说企业的能力,鼓励他们与企业进行沟通与讨论。

身为一个与商界、民间和政府跨界合作的中立平台,除了与企业、民众建立稳固关系外,“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也拥有影响、引导政府的软实力,使自身业务能够顺利开展。“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主任薇姬·鲍曼(Vicky Bowman)曾经在英国驻缅甸大使馆工作过多年,并担任过大使一职,和缅甸政府有密切的往来关系,比较熟悉政府的工作流程和方式。因此,他们能够无形中引导政府监管企业开展有效、负责任的商业活动,同时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另外,“缅甸企业责任中心”还作为重要社会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到缅甸的立法过程中,在缅甸政治领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力。

(二)西方NGO对缅甸渗透的路径

企业透明度项目运用国际“企业报告透明度”评估框架,根据企业公开发布的信息对其进行评级,引导企业在日常工作、反腐、人权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提高透明度。[注]《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介绍手册》,“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网站,2018年10月22日,http://www.myanmar-responsiblebusiness.org/pdf/trifold/zh. pdf除了通过公开信息,“缅甸企业责任中心”还会结合线上交流或田野调查的方式搜集更多有助于评估的资讯,再根据搜集的资料辨别、分析问题,将报告公布在网站上以供参考。企业选择与“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合作并且乐于提高自身透明度,不仅仅因为法律的要求,同时也因为公开自己的组织机制、项目内容和纳税情况,可以获得公民社会和国际合作伙伴的信任。此外,在这份数据报告中,“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不会列出企业的名字,也不看个别项目的缺陷,只呈现宏观的数据分析。所以,企业既不会因参加该项目而让自己蒙羞,也能通过数据分析认识到自己的行业水平和问题所在,以完善自己的工作机制与运行模式。

第二,通过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成绩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可以避免企业管理阶层出现管理短期现象,从而提高管理质量,确保企业能够良好发展。

经分析可知,IL—6、TNF—α、Hs—CRP、BNP水平随心功能等级增加而升高,且任何两组相比P<0.05,详见表2。

正如上文所分析,大多数中国驻缅NGO具有官方背景,很多项目让缅甸人误认为是“政府对政府的援助”,无法深得民心。但是,同样具有政府背景的“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在开展项目时却摆脱了西方政府的影响,他们能够自由支配资金不受资助方干涉,并且“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大部分核心成员都是缅甸人,容易获得缅甸民众的信任。而实践证明,只有了解群众,与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才能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辨别哪些是来自群众的真实诉求,哪些是来自外部的问题抗议者。

西方NGO对缅甸渗透的路径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他们依托项目的开展渗透到社会群体中,宣扬西方民主价值观和代表自己国家利益的政策思想。甚至有的NGO别有用心地就缅甸某些社会问题,挑起民众舆论关注,以批评性的态度和眼光对中资企业涉及到自然资源、环境问题的项目,进行恶意炒作、扭曲夸大,对中缅合作以及缅甸经济发展形成了不利影响。密松水电站项目的搁置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事件的起因是一个名叫缅甸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协会(Biodiversity and Nature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的NGO发布了一份所谓的密松大坝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这份英文报告又被缅甸另外一个NGO缅甸河流网在其网站上登载[注]王冲:《缅甸非政府组织反坝运动刍议》,载《东南亚研究》,2012年第4期,第75-76页。,从而进一步助长了缅甸民间的“反密松”情绪,最后导致了吴登盛总统单方面宣布在其任期内搁置密松大坝项目。

2.全行业影响评估

综上,西方NGO对缅甸的渗透路径主要是通过开展项目深入到各行各业,再发表评估报告对缅甸社会产生影响,顺势宣扬其主张的政治立场和观点。分析“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运行模式可以看出,他们围绕企业透明度和工人权利的诉求开展工作,帮助投资者了解缅甸商业与人权状况,免费为企业提供初步建议。同时,帮助企业和社区提升自身能力,使两者都能在推动缅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扮演角色。此外,“缅甸企业责任中心”还利用诸如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ESIA)、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等具体工作的开展,影响、倡导缅甸政策法规的建立与完善。[注]《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介绍手册》,“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网站,2018年10月22日,http://www.myanmar-responsiblebusiness.org/pdf/trifold/zh. pdf以下是“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以项目和评估报告进行渗透的两个实例。

全行业影响评估(SWIA)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EIA)、社会影响评价(SIA)及人权影响评价(HRIA)等成熟的方法和流程开发出来的一个评估工作,但它不是只评估一个项目,而是借鉴了这些评估方法,从一个更宏观,更具前瞻性的视角去评估缅甸某个行业的投资潜力。目前这个评估工作涉及到旅游、油气、农业、采矿业、信息与技术五个与缅甸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行业。每份全行业影响评估都要分析整个行业的企业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对人权造成的影响,所以评估结果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与自身评估工作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注]《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介绍手册》,“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网站,2018年10月22日,http://www.myanmar-responsiblebusiness.org/pdf/trifold/zh. pdf根据这些评估结果,“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又开展一系列的“问题解决”工作。例如,他们曾经根据该评估发布了一份关于缅甸公民社会组织和采掘业的简报,倡导公民社会组织和石油、天然气、采矿业等企业之间开展有意义的合作。除此之外,“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在多个活动中发表演讲,组织政府、企业和民间团体进行利益相关方研讨会,促进多方对话,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活动的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

三、西方NGO对缅甸渗透的影响

(一)政治影响

美国公共事务与管理学院联合会的著名学者大卫·科藤(David Korten)曾提出,NGO发展至今经历了四代历程。[注]David Korten,“Third Generation NGO Strategies: A Key to People-Centered Development”, WorldDevelopment, Vol.15, supplement, pp.145-159.正如科藤所描述,缅甸的INGO也经历了这样的发展过程。一开始INGO在缅甸的出现主要是以社会救济和福利性服务为主,尤其是在战争时期和饥荒等灾难时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救助,如英国国际发展署(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和乐施会(Oxfam)。随着战争的减少,国家开始转移工作重心,致力于国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从而出现了第二代促进经济发展的NGO。而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和经济建设,必然伴随人权问题和环境问题的考验,这时缅甸又催生出了第三代致力于人权改善和民主改革的NGO,如从1990年就开始在缅甸开展工作的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以及倡导可持续发展的NGO,如缅甸河流网(Burma Rivers Network)等组织。渐渐地,随着通讯科技和高速交通网的完善,第四代INGO的自我意识增强,希望结成国际或全国性合作网络,尽可能得到政府、营利组织和大众的支持,对社会形成更广泛的影响。目前,由于全国范围内资源配置不均衡,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大,所以缅甸境内活跃着同时拥有这几代特征的INGO。

除了参与立法过程和为政府提供建议外,“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在开展业务时涉及到的行政审批通道畅通,这也是“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政治影响表现之一。笔者在与薇姬·鲍曼访谈时候,她谈到“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建立了一套自己的反腐败行为守则(Anti-corruption Code of Conduct),无论是谁或是在什么时候都不能违反规定,即便是在工作中需要获得政府的批准去某地或见某人,如果政府官员需要受贿才能帮助其获得批文,那么“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将果断拒绝这样的要求。鲍曼女士表示她的组织中没有过行贿受贿的情况,职员们都能够成功说服中央集权化的政府,给予他们开展工作的许可,使其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注]与“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会议室与薇姬·鲍曼的访谈,仰光,2018年2月1日。

(二)经济影响

“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在商业领域也极具影响力。鲍曼女士在与笔者的访谈中透露,“缅甸企业责任中心”曾经与中国多家大型企业有过交流,包括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广东振戎、中国石油集团东南亚管道有限公司、万宝矿产有限公司等。“缅甸企业责任中心”曾经为企业开展过关于人权方面的培训,包括万宝矿产有限公司在内的很多中国企业曾积极参加,同时还把皎漂项目中涉及到的企业介绍给其他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注]与“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会议室与薇姬·鲍曼的访谈,仰光,2018年2月1日。2014年1月,“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与缅甸企业援助联盟结为合作伙伴,共建了一个超出仰光范围的企业社会责任网络,促进缅甸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这次结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使该组织日后与企业的合作愈加顺利。

鲍曼女士称,她和中国大使馆的工作人员交流很多,中国大使馆对“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很感兴趣,他们曾经安排“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与一些中国公司会面,还与万宝矿产有限公司进行讨论并听取了他们迄今为止所做的改变。不论中国大使馆这样做是由于信任“缅甸企业责任中心”还是由于“知己知彼”的心态,总之“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在缅甸经济和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毋庸置疑。

(三)社会影响

虽然“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业务涉及面很广,但其实他们只是一个拥有12个成员的小团队,团队里面没有具体划分部门,只是针对不同的工作分配两个人进行负责和跟踪。因此,“缅甸企业责任中心”都是招聘勤奋能干的业界精英。同时,“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工作内容独特,在缅甸很少有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且拥有鲜明态度的组织,而很多精英都是希望自己与众不同,能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所以“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受到缅甸精英阶层的欢迎。由于机构成员不多,“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会不定期招募项目志愿者共同完成工作,这些志愿者一般是缅甸高校学生或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到这里工作后,“缅甸企业责任中心”较成熟的公益组织理念和先进的西方文化,难免会增进志愿者对其组织制度、文化的认同感,当这些志愿者流动到社会其他岗位上后无形中对原工作机构进行宣传,便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范围。

“缅甸企业责任中心”丰厚的薪水和较高的应聘要求,以及带给高素质人才一种实现自我价值且受到缅甸人尊重的满足感,使自身在缅甸社会中产生了广泛影响力。这一点也可以从“缅甸企业责任中心”自创立之初至今颇受缅甸媒体青睐中看出,其执行主任鲍曼女士曾经接受 “伊洛瓦底”(Irrawaddy)、“民主之声(DVB)”、“密兹玛(Mizzima)”等各大报媒和广播电台的采访。

四、西方驻缅NGO对中国的启示

在缅甸这样一个“百废待兴”的国家,发展经济,倡导人权成为了颇受欢迎的事业,而政治的松绑也为NGO的加入敞开了大门,催生了NGO的蓬勃发展。中国对缅甸的政治、经济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在NGO建设方面自然也少不了中国的参与。经过多年的试验与磨合,可以发现当中缅两国双边贸易发展受到阻碍的时候,民间的交往则可以缓和其紧张气氛,如果中国NGO融入到缅甸社会中,就能在无形中帮助解决一些刻意要解决却难以解决的问题。

总的来说,中国在缅甸的NGO主要从事以下三个领域的工作。一是汉语教育和文化交流领域。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在2002年起就在缅甸开展汉语教师培训,举行汉语教学培训班,并不断扩大覆盖面,组织涵盖舞蹈、武术、书法、绘画等中国传统文化的活动。此外,广为人知的孔子学院也是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二是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扶持和合作,如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曾联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护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到缅甸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三是扶贫减贫领域,如中国扶贫基金会的活动。2015年,中国扶贫基金会在缅甸内政部正式注册获得了INGO运营牌照,成为了第一家在缅甸正式注册的中国公益组织。该组织设立了国别办公室,采用长期外派人员和当地雇员的聘用制度,在缅甸当地实施胞波助学金、中文教学、IT培训和扶贫等项目。除了这三个领域外,还有从事物资捐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紧急救援和环境保护领域的中国NGO。[注]张玲、张万洪:《“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民间交往——基于缅甸田野调查的反思》,载《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第32-33页。在缅甸发展得比较好的中国NGO一般都具有政府背景,例如,中国海外交流协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交流协会等。对于草根背景的NGO来说,缺乏资金、政策的支持以及海外运营经验是其默默无闻的主要原因。

中国NGO相比西方NGO具有很多优势,例如当地华人的支持,先天的跨境民族亲切感等。为了给中国驻缅NGO提供借鉴,完善其组织建设和项目规划,协助中国企业履行好国际社会责任,以下将重点讨论西方NGO带给中国的启示。

(一)夯实群众基础

1.企业透明度项目

(二)积极提高自身透明度

“缅甸企业责任中心”善于利用网络宣传自己,同时公布组织信息和项目内容,增进外部社会对自身的了解。日本NGO和企业在这方面的做法也值得中国学习,就算是政府提供的官方援助,也都规范地公布在日本驻缅甸大使馆的网站上,记录详细,宣传得当。而中国NGO和企业的项目大多都是通过官方宣传来扩大影响力,缺少具体信息的跟踪公布,反而让人觉得项目开展得零星、松散,甚至产生了不公开不透明的错觉,或是怀疑中国滋长了缅甸官员的腐败。[注]吴哥哥莱、李晨阳:《中国国际社会责任与缅甸个案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29页。因此,积极提高自身透明度,加强对外宣传效果,也是中国NGO和企业亟待改善的问题。

传统的照明消耗大量能源,据统计,我国目前有12%的能源应用于照明.目前用于照明的白炽灯和荧光中大部分能量会转化为热能而损耗,而使用最普遍的节能灯由于其主要成分水银会污染环境,也不是理想的照明用具,因此发展环保节能的照明用具十分紧迫.有机电致发光器件(Organic Light-emitting Devices, OLED)由于其驱动电压低、轻薄、用料广泛无污染、发光均匀柔和、健康护眼、可弯折、轻便易安装等特点,受到国内外研究者和生产商的关注和重视,并逐渐在固态照明中崭露头角,未来有望成为与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 LED)并驾齐驱的照明能源.

(三)精简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

“缅甸企业责任中心”机构设置简单,工作分配灵活且弹性大,但这样轻松的工作模式为员工减少了负担,使其拥有充沛的精力和充裕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提高了工作效率。而很多中国NGO都是在中国国内发展起来之后,又到缅甸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工作,所以在缅分支机构会继承国内的那一套办事流程和处事原则。但是这些条条框框却不一定适合缅甸国情,并且由于机构的庞大臃肿,办事程序繁杂,很多资金在各个流程中已经被消耗,到了具体项目所剩无几,结果办事效果甚微。

(四)提高待遇吸引培养人才

驻扎在缅甸的中国NGO中,少有缅甸人才担任机构重要职位,所以缅甸员工的待遇一般相比中国员工有很大的差距。[注]这里指的缅甸人才不包括缅甸华人。笔者曾经咨询过中国某家NGO的工资,得到的回复是不方便透露,且不愿意被作比较。但是当笔者询问“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待遇,鲍曼女士给出的答复是,对于已经熟悉工作的员工(skilled staff),平均每个员工每个月大概两千美金。[注]参照姚颖在《缅甸的民间组织与其政治发展》中提供的信息:“一位缅甸大学教授的收入大约一个月三四百美元(大学教授在缅甸是国家公务员),缅甸政府官员最低收入一个月一百二十美元。”可见“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收入在缅甸已经处于高水平。对此,她表示“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工资已经达到缅甸NGO待遇水平的高位,因为她们培养了人才并且随时面临着人才流失的危险,这些员工有可能会被挖去商业领域,或从事对外关系等方面的工作。

担任兼职班主任的专业教师通常比较年轻,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富有激情,也乐于与学生一起活动,而且组织的活动通常比较接近年轻人的喜好,便于学生参加、融入,有助于师生沟通。同时也能在活动中通过言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增强中国公民的公益组织理念和公民社会理念

居住在缅甸的中国人除了留学生外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到缅甸“淘金”的商人,他们吃苦耐劳并喜欢“闷头发大财”,对缅甸的社会发展不能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另一种是政府、企业中的精英人士,因为政策、工作的需要到缅甸开展业务,几年后又回到中国。这样的情况使中国赴缅人才培养出现断层,不能持续地服务于缅甸的社会发展和中缅两国交往。而不可否认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在价值观培养的操作层面方面强于中国,他们对西方民主政治、公民社会、社会运动等话题拥有一套成熟的理念和完善的操作方案。因此,西方国家的大部分青年到了缅甸之后往往能展现出更多的正能量,对异域文化有较强的包容心,能够积极融入当地文化中去。[注]陈光:《漫谈缅甸的国际NGO与中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缅华网,2018年2月9日,http://www.mhwmm.com/Ch/NewsView.asp?ID=28905例如“缅甸企业责任中心”的主任鲍曼女士,她在英国驻缅甸大使馆里工作了十多年并担任了三年的大使,因为对缅甸的热爱,为全球矿业集团力拓(Rio Tinto)工作了两年后,她于2013年又返回缅甸,并且与缅甸画家结婚,一生致力于缅甸社会的发展。

(六)政府为NGO提供社会福利保障

中国的公益组织和公益项目主要是自发型的,并未与国家整体外交战略紧密结合。而发达国家在支持INGO发展方面较为成熟,他们通过公益促进民间外交,影响对象国民众对本国的印象。同时,政府也能为NGO人才提供社会福利保障,优秀的人才可以在政府、企业、学术机构、社会组织等领域自由流动,用人单位对深入民间的工作经验给予高度认可,消除了年轻人参与公益的顾虑。[注]陈光:《漫谈缅甸的国际NGO与中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缅华网,2018年2月9日,http://www.mhwmm.com/Ch/NewsView.asp?ID=28905但是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职业流动通道不顺畅,人人都有“公务员是铁饭碗”的意识,更别说到缅甸发展NGO事业了,这样的境遇使得社会组织吸引不到优秀人才,影响NGO发展的可持续性。

(七)换位思考,互利共赢

有的中资项目难以推进是源于西方舆论压力,但有的项目的确是因为一些中国企业盲目地聚焦于引进项目,忽略了履行应有的国际社会责任。在这些问题上,并不是企业拿出补偿金就能解决的。比如说,企业为农村修了一段公路,他们认为这样能使农村交通便利,但对部分村民来说这不是在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这一公里路会伴随着环境污染,或是过往车辆车速太快,存在安全隐患等。他们需要的是与之配套的后期管理技术,或是培训村民到企业里工作等其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而这些就是NGO应该帮企业认识到的问题,其实就是如何更公平地分享利益,各取所需。因为村民认为他们提供了矿产、土地、水利等资源,企业的利益是依靠这些资源赚取资金,那么对于当地人来说就是要从企业中得到工作和改善民生,这才是互利共赢。

基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宅基地对外流转不仅包括农民、城市居民等自然人之间的流转,还包括农民与企业之间、农民与集体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的流转,对于不同类型的流转,应分别制定相应的流转政策与办法,分类指导、分类规范管理。

结 语

在涉外问题中,西方政府利用NGO进退自如,他们在“监管”世界的同时又让西方政府免去了干涉别国内政的骂名。[注]秦威:《让更多NGO在国际上发声》,载《学会》,2012年第3期,第25页。面对某些西方NGO的蓄意刁难,中国的企业、公民社会团体几近失声,直至问题严重恶化再由政府出面解决,但有时政府刚硬的外交手段缺乏韧性和柔度,容易被西方抓住把柄。中国应该向拥有成熟的组织体制和运作方式的西方NGO学习,培养更多熟悉国际政治、国际经济格局且具备较高跨文化交流与协商能力的NGO,处理好与缅甸各层次人员的关系,更加积极、主动地顺应缅甸形势的变化,赢取缅甸民众对中资项目的支持与认可。同时,中国NGO应加强与其他国家NGO合作,共同设计、实施项目,构建多国利益共同体,不仅要把西方NGO看作竞争对手,而且也要把他们看作是共同解决问题的合伙人,这样就算其他团体反对或恶意攻击中国项目,也不会上升到反华的立场。

NGO在开展各种民生援助活动时,能在无形中宣扬符合中国政治需求的价值理念,成为缅甸人民与中国政府、中国企业沟通的桥梁。因此,引导中国NGO“走出去”,协助政府、企业履行好国际社会责任,减轻、消除和补偿好相关项目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大力推进民间外交,实现中缅两国民心相通,才能为中国的周边外交营造有利氛围。

(责任编辑 刘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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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思妍:西方NGO对缅甸的渗透及其影响与启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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