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管理方式的转变及其对作物用水影响的实证

灌溉管理方式的转变及其对作物用水影响的实证

渭南市东雷二期抽黄工程管理局陕西省714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多,人们对水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业灌水的利用。在这种背景下,促进我国水利灌溉管理技术的提升,对于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至关重要。本文采用三年的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了我国黄河流域灌区灌溉管理方式的转变及其对作物用水的影响。

关键词:灌溉管理方式转变;用水协会;承包管理;作物用水

1前言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粮食总产量从1978年到1985年的4.7%下降到1986年到1998年的2.0%,1999年到2008年的0.3%。粮食产量增长率的显著下降已经引起了中国未来粮食安全的警觉。为此,2009年,中国通过了《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实施这一计划最重要的限制之一是灌溉用水是否足以支持农业生产能力的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2水利灌溉管理的重要性

水利灌溉能够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节约水资源,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有序用水,减少水矛盾

采用科学有效的灌溉管理方法,一方面能够优化用水的先后顺序,提高农业灌溉的科学性,有效降低水资源浪费。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实现对水资源的统筹规划,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减少灌溉矛盾,促进农业良好发展。

2.2节约用水,提高灌溉效率

一是水利灌溉管理体现了收费制度在水利灌溉中的重要性,通过收费制度督促农民节约用水。二是节水技术的推广能促进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2.3降低压力,实现农业创收

一是有利于公开透明收费体制的建立,有效解决收费不规范现象的出现以及代收费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民压力。二是收费制度促使农民提高节约观念,进而能够达到节支增收的效果。三是能够不断完善及优化水费记收制度,有效减少记账错误率的发生。

3灌溉管理方式的转变

本文讨论的灌溉管理方法主要包括集体管理、农民用水协会管理和合同管理三种类型。管理的转变意味着集体管理与非集体管理之间的转变。,用水协会和合同管理。其中,集体管理是指村干部负责实施村内相关的水资源管理活动,如水资源配置、运行维护渠道、收费等。建立水利协会,是为了管理农村的水资源和农民组织,是农民代表农民选举的管理委员会,代表农民的组织理论,是灌溉管理职能的管理委员会。个人承包经营是指在项目产权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村委会将村里灌溉治理的权利和责任委托给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灌溉治理的主要责任。

调查数据显示,自2001年以来,黄河流域的灌溉治理改革不断推进。管理变革的步伐加快了。自1995年和2001年以来,非集体管理的村庄比例从15%增加到43%,年均增长率为4.7%。自2001年(特别是2004年)以来,每年改革的村庄数量增加了7%。到2007年,72%的村庄实行非集体管理。此外,用水协会的发展速度超过了合同管理,成为改革的主导途径。2001年,农村承包经营比例(26%)高于水利协会村(17%)。截至2007年,wsa村庄的比例已达到66%,而只有6%由承包商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管理方式的转变过程中,不同村庄的转型表现出了显著的差异。而且,这种转变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即集体管理不仅会转化为非集体管理,而且非集体管理也会转化为集体管理。为了便于分析,数据分为2001~2004年和2004~2007年两个时期。

与2001年相比,9%的样本村由集体管理转为水协管理。与此同时,2%的村庄已经取消了水协会的管理。从2001年到2004年,有13%的村庄实施了用水协会管理。74%的村庄没有实施用水协会。从2004年到2007年,用水协会的变化很大。在此期间,多达45%的新wsa村庄得到实施,而且没有一个村庄取消了用水协会。此外,13%的村庄实施了水协会管理,而34%的村庄没有。换句话说,在改革后期,用水协会的转型速度加快,更多的村庄采用了用水协会的管理。

在承包管理方面,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11%的新农村采用了管理方法,相比之下,已废除的新农村中有6%采用了这种管理方法。此外,在此期间,有19%的村庄在合同管理之下,而64%的村庄在集体管理之下,并没有在合同管理下。从2004年到2007年,不同于用水协会转型速度的加速趋势,合同管理的转型似乎有所放缓。在此期间,只有4%的村庄从集体管理转为合同管理,而没有这一比例的村庄只有28%。此外,只有2%的村庄继续进行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的村庄有66%。这种情况很可能是由于用水协会的改革绩效比合同管理的改进所造成的。

4灌溉管理方式的转变对作物用水影响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改变灌溉管理模式的一个重要政策动因是减少作物单位面积的用水量,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从而缓解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为了了解灌溉管理模式的变化能否实现政策目标,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了灌溉管理模式变化对作物用水量的影响。

在灌溉管理方式从集体管理转变成用水协会后的一段时期内(或称之为改革初期),作物用水减少的速度十分显著。但随着改革的继续推进,作物用水减少的速度就会逐渐减弱。例如对于玉米而言,如果某村在期初和期末都没有推行用水协会,玉米每公顷用水量甚至还增加143m3。而如果推行了用水协会,即由集体管理转变为用水协会管理,玉米每公顷用水量减少3147m3。与没有推行的村相比,玉米每公顷用水量减少的速度差异显著。但是,如果继续推行用水协会),玉米每公顷的用水量尽管也在减少,与没有推行相比,差异不显著。对小麦而言,如果一直推行用水协会,每公顷的用水量会趋于增加。在从集体管理转变为用水协会后,尽管每公顷的用水量趋于减少,但与一直没有推行相比没有显著差异。当然,因为这里仅仅是开展了描述性统计分析,没有将其他因素的影响控制住,因而很难将灌溉管理改革的影响单独出来。

与用水协会类似,承包管理在实施初期,可能在促进作物用水减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改革的推进,这种效应将趋于弱化,这可能反映了改革效果边际递减规律。根据承包管理的数据分析,没有实现承包管理每公顷玉米耗水量减少768m3。如果承包管理是实现的,也就是说,从集体管理到承包管理,水消耗每公顷的玉米可以减少到8044m3。减少的数额比没有执行的数额大得多。相反,如果继续承包管理,每公顷玉米耗水量将增加742m3,而不是减少。管理变革的节水效果已经消失。对于小麦来说,无论是在承包管理过渡的开始,还是一段时间后,到实施每公顷用水量虽然较低,但降低速度与不推进相比并不显著。

5结束语

总的来说,在改革的后期(2004年至2007年),水资源协会的发展速度要快于合同管理的发展速度。在改革的初期(2004年以前),合同管理的发展比水利的发展要快。此外,管理风格的变化也不是单向的、一成不变的。在一些改过自新的村庄,即使实行了水务协会或合同管理,也可以恢复原来的集体管理。这说明水务协会和合同管理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村庄。只有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地方(如灌溉设施较为完善、地表水灌水率较高、人均耕地面积较高等,地方政府的灌溉治理改革配套措施等)才有可能在村中继续进行。

参考文献

[1]赵立娟.灌溉管理改革背景下农户生计脆弱性评估[J].干旱区地理,2014(09)

[2]成诚.灌溉管理改革的进展、特征及决定因素:黄河流域灌区的实证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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