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涉及市政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一端设置腔体,另一端套设一警示机构,可收容于所述腔体的折叠支架,所述折叠支架包括活动连接于所述支架的固定端和活动连接于稳定件的活动端,所述稳定件能够卡接于所述支架上设有腔体的一端。在使用的时候,向上推稳定件,使稳定件与支架的底端卡接,折叠支架由原先竖直状态变为折叠状态,形成多个直角三角形,利用三角形的稳定性,增加整个结构的稳定性;警示机构套设于支架的顶端,警示机构的警示牌可以转动,能够调整警示牌的水平位置。在使用的过程中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稳定,易携带,操作简单的特点。
主设计要求
1.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一端设置腔体,另一端套设一警示机构,可收容于所述腔体的折叠支架,所述折叠支架包括活动连接于所述支架的固定端和活动连接于稳定件的活动端,所述稳定件能够卡接于所述支架上设有腔体的一端。
设计方案
1.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一端设置腔体,另一端套设一警示机构,可收容于所述腔体的折叠支架,所述折叠支架包括活动连接于所述支架的固定端和活动连接于稳定件的活动端,所述稳定件能够卡接于所述支架上设有腔体的一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支架包括第一折叠支架、第二折叠支架,所述第一折叠支架、第二折叠支架活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折叠支架的一端活动连接于所述腔体内壁,所述第二折叠支架一端与所述稳定件活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定件卡接于所述支架以使得所述第二折叠支架保持水平。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折叠支架、第二折叠支架、腔体内壁形成直角三角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设有警示机构的一端设有套接部、以套接部为中心的环形凹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机构包括活动套设于所述套接部的限位件、固定于所述限位件的警示牌。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
背景技术
施工警示装置是一种在施工场周围对非施工人员发出警示作用的设备,生活中常见的施工警示装置例如施工警示牌和施工警示灯。施工警示装置的主要作用是提醒车辆、行人,防止进入施工区域,造成人员伤害、车辆的损坏,同时也对施工区域内的人员起到保护的作用,保护施工范围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警示装置应地道全方位警示的作用,以免产生视觉盲区。但目前的施工警示装置结构过于单一,且在使用过程中稳定性差,容易倒塌,尤其是在大风的情况下,现有技术中的施工警示装置的稳定性差,同时用于起到警示作用的显示屏或者警示牌的方位一旦确定就无法变更,会造成视觉盲区,造成人员伤害,同时不易携带运输。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在底部能够形成三角形,防风效果好,结构稳定。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一端设置腔体,另一端套设一警示机构,可收容于所述腔体的折叠支架,所述折叠支架包括活动连接于所述支架的固定端和活动连接于稳定件的活动端,所述稳定件能够卡接于所述支架上设有腔体的一端。
作为优选的,所述折叠支架包括第一折叠支架、第二折叠支架,所述第一折叠支架、第二折叠支架活动连接。
作为优选的,所述第一折叠支架的一端活动连接于所述腔体内壁,所述第二折叠支架一端与所述稳定件活动连接。
作为优选的,所述稳定件卡接于所述支架以使得所述第二折叠支架保持水平。
作为优选的,所述第一折叠支架、第二折叠支架、腔体内壁形成直角三角形。
作为优选的,所述支架设有警示机构的一端设有套接部、以套接部为中心的环形凹腔。
作为优选的,所述警示机构包括活动套设于所述套接部的限位件、固定于所述限位件的警示牌。
本实用新型中的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在使用的时候,向上推稳定件,使稳定件与支架的底端卡接,在向上推稳定件的时候折叠支架由原先竖直状态变为折叠状态,形成多个直角三角形,利用三角形的稳定性,增加整个结构的稳定性;警示机构套设于支架的顶端,警示机构的警示牌可以转动,能够调整警示牌的水平位置。在使用的过程中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稳定,易携带,操作简单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提供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的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提供的又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的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提供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的警示机构的结构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提供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的稳定件的结构图。
其中:1-支架;11-腔体;12-套接部;13-环形凹腔;2-折叠支架;21-固定端;22-活动端;23-第一折叠支架;24-第二折叠支架;3-稳定件;4-警示机构;41-限位件;42-警示牌。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实施例一
请参阅图1、图2、图3、图4,图1为本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折叠支架2未折叠时的结构图,图2本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折叠支架2折叠时的结构图,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一端设置腔体11,另一端套设一警示机构4,可收容于所述腔体11的折叠支架2,所述折叠支架2包括活动连接于所述支架1的固定端21和活动连接于稳定件3的活动端22,所述稳定件3能够卡接于所述支架1上设有腔体11的一端。
支架1为圆柱形,在支架1的底部设置腔体11,腔体11为圆柱侧面开凿的几何形状的凹槽,支架1的底部会形成相应的形状,本实施例中腔体11为圆环形,所以在腔体11中心会留有直径较小的圆柱,支架1最底部的形状为圆形,稳定件3也为圆形,稳定件3能够卡接到支架1底部。通过控制稳定件3是否卡接于支架1底部来控制折叠支架2的收合。
折叠支架2的长度应该大于腔体11的竖直高度,使得在稳定件3卡接于腔体11底部时折叠之间能够打开。所述折叠支架2包括第一折叠支架23、第二折叠支架24,所述第一折叠支架23、第二折叠支架24活动连接,可以使用合页连接。所述第一折叠支架23的一端活动连接于所述腔体11内壁,所述第二折叠支架24一端与所述稳定件3活动连接。这样的连接方式能够在将稳定件3卡接于支架1时使所述第二折叠支架24保持水平,并且所述第一折叠支架23、第二折叠支架24、腔体11内壁形成直角三角形,以第一折叠支架23为斜边,第一折叠支架23、第二折叠支架24为直角边。
为了保证稳定性折叠支架2的个数应不小于3个,本实施例中设有3个折叠支架2。
其中,所述支架1设有警示机构4的一端设有套接部12、以套接部12为中心的环形凹腔13,所述警示机构4包括活动套设于所述套接部12的限位件41、固定于所述限位件41的警示牌42,限位件41能够在凹腔中转动以使得警示牌42发生角度的变化,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可以手动调整警示牌42的方位。
可以将限位件41与某转动设备连接,以使得在整个使用过程中警示牌42能够保持转动的状态,避免在警示的时候产生盲区。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为一种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一端设置腔体11,另一端套设一警示机构4,可收容于所述腔体11的折叠支架2,所述折叠支架2包括活动连接于所述支架1的固定端21和活动连接于稳定件3的活动端22,所述稳定件3能够卡接于所述支架1上设有腔体11的一端。
支架1为圆柱形,在支架1的底部设置腔体11,腔体11为在在圆柱表面开凿的4个滑槽,滑槽为无盖的长方体结构,稳定件3的形状和支架1底部的形状相适应,稳定件3能够卡接到支架1底部。通过控制稳定件3是否卡接于支架1底部来控制折叠支架2的收合。
折叠支架2的长度应该大于腔体11的竖直高度,使得在稳定件3卡接于腔体11底部时折叠之间能够打开。所述折叠支架2包括第一折叠支架23、第二折叠支架24,所述第一折叠支架23、第二折叠支架24活动连接,可以使用合页连接。所述第一折叠支架23的一端活动连接于所述腔体11内壁,所述第二折叠支架24一端与所述稳定件3活动连接。这样的连接方式能够在将稳定件3卡接于支架1时使所述第二折叠支架24保持水平,并且所述第一折叠支架23、第二折叠支架24、腔体11内壁形成直角三角形,以第一折叠支架23为斜边,第一折叠支架23、第二折叠支架24为直角边。
本实施例中设有4个折叠支架2。
其中,所述支架1设有警示机构4的一端设有套接部12、以套接部12为中心的环形凹腔13,所述警示机构4包括活动套设于所述套接部12的限位件41、固定于所述限位件41的警示牌42,限位件41能够在凹腔中转动以使得警示牌42发生角度的变化,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可以手动调整警示牌42的方位。
本实用新型中的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装置在使用的时候,向上推稳定件3,使稳定件3与支架1的底端卡接,在向上推稳定件3的时候折叠支架2由原先竖直状态变为折叠状态,形成多个直角三角形,利用三角形的稳定性,增加整个结构的稳定性;警示机构4套设于支架1的顶端,警示机构4的警示牌42可以转动,能够调整警示牌42的水平位置。在使用的过程中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稳定,易携带,操作简单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具体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方式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024371.1
申请日:2019-01-08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35(福建)
授权编号:CN209443391U
授权时间:20190927
主分类号:E01F 9/608
专利分类号:E01F9/608;E01F9/623
范畴分类:36A;33B;
申请人:中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中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350500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国优路15号水岸御景4#楼3层308单元
发明人:陈云
第一发明人:陈云
当前权利人:中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人:裴金华
代理机构:33246
代理机构编号:杭州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