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共财政体制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研究

构建公共财政体制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研究

(1禹城市房寺镇中心卫生院;2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禹城251200)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医药卫生体系历经多次改革,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强调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而我国各级政府以GDP增长为首要目标,忽略了对GDP短期影响不大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性,导致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并且基础医疗制度的不健全造成个人承担过半医疗费用、医药费用涨幅过快、医疗保障范围小、水平低等一系列问题。本文就公共财政体制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构建问题进行如下阐述。

[关键词]公共财政;公共卫生;基本医疗

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或政府运用社会资源,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一种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缺陷的一种普遍财政模式。公共卫生在我国尚无权威机构明确定义,1923年耶鲁大学公共卫生学院Winslow教授认为公共卫生是一门通过有组织的社区活动来改善环境,实现预防疾病、延缓衰老、生理与心理双重健康的科学和艺术,于1952被世界卫生组织采纳[1]。基本医疗是指劳动者在预防疾病或患病时,医疗保险制度所能提供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本研究就公共财政、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综述如下。

1.公共财政体制现状

1.1公共财政体制

公共财政体制是政府实现市场经济效率优先要求的一种制度安排。可分为四种制度安排:民主政治制度安排、政府收入制度安排、政府支出制度安排及公共部门生产效率制度安排。民主政治制度安排能确保公共商品的提供不是满足少数个人的偏好,而是社会公众集体偏好。政府收入制度安排是指政府在征收原因、范围、方式及标准四个方面有法律依据,并取得立法机关批准才能执行。政府支出制度安排是指政府在支付前向立法机关出示预算文件并提交相应法律依据,明确预算用途及收益群体。公共部门生产效率是指“生产”公共商品部门对公共商品需求信息进行处理,明确预算规模,“生产”相应公共商品满足社会公众,而非用于自身享受。

1.2公共财政面临的问题

我国公共财政存在以下问题:①资源分配不合理。各级政府出于GDP增长考虑,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公共领域投资不热衷。巨额经营性亏损补贴和范围过广的事业单位供给与公共事业投入形成鲜明对比;②财政分配与支出不合理。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存在主管部门拥有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权;支出过程中,建设和行政管理等领域霸占大量份额资金,教育、科技、卫生等发展领域支出需要得不到满足且占财政总支出比重增长缓慢;③收入不合理。政府部分收费、摊派及罚款行为无明确法律依据,财政职能与经济管理部门职责划分模糊。

2.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现状

2.1公共卫生体系

公共卫生体系是一种由政府主导,面向公共群众,以预防疾病为主,监测、治疗与控制相结合的公共卫生系统。我国的公共卫生体系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研究机构、城市基本医疗服务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

2.2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结构主要包括医疗保险机构、社区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中心和社会公众[2]。医疗保险机构是基础医疗服务体系的前提,可按照标准进行补偿;社区卫生机构是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可治疗居民的普通病症;医疗服务中心处于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底层,因患者病情复杂或社区卫生机构设备条件限制等原因,患者可转移到医疗服务中心;社会公众是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核心,也是受益者[3]。

2.3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取得的成就

根据2012年中国卫生部发表的“卫生事业发展概况”来看,截至2012年初,城镇与农村医疗参保人数达到13亿,已基本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范围由大病到门诊小病,公共医疗事业占财政支出比重不断加大,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向高学历、高素质及高能力转变,截至2011年底,医疗机构铺设更加合理化,城镇居民15分钟内到达医疗机构比例为83.3%,农村居民比例为80.8%。根据2016年5月卫生计生委发表的“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来看,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达到99.0万个,其中医院2.7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5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万个。

2.4公共卫生事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存在以下问题:①医疗支出占家庭或个人支出比重过大;②财政投入不足,且人民健康观念的转变加剧了这一问题;③卫生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政府在宏观调控时,管制者从私人利益出发的现象;④卫生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措施得不到充分实施,出现问题难以解决[4]。

3.总结

我国公共卫生事业虽取得一定成就,但仍存在较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可通过建立以下制度改进:①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目前我国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能力弱,缺少专业设备,大部分群众不信任此类机构治疗水平,更倾向于高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费差价已难以影响该现象,为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需要政府打破基层医疗机构报销瓶颈,改革基层医疗机构薪酬体系,留住人才;②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医院章程、决策、民主管理、人力资源、人才培养、财务资产、绩效考核、文化建设和惠民服务等方面进行管理和推动;③建立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把全国人民纳入医保范围;④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短缺药品检测机制并把高值药品纳入基础医保可报销药品;⑤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及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卫生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卫生法标准,国际上很多国家宪法均明确表达了“国家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利”,而我国卫生法体系没有明确表达国家保障公民健康的义务,因此我国在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时,需要有根本性的准则为前提,明确中央及各级政府在公民健康方面的责任[5]。

参考文献

[1]张涛,孙立奇,李书婷,等.我国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分析——基于HRAD和DEA的研究[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7,10(09):57-62.

[2]王亚,任苒,王禄生,等.基本医疗服务国内外研究进展及启示[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6,32(03):164-166.

[3]王禄生,朱兆芳,崔斌,等.基本医疗服务的界定思路和框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6,32(03):161-164.

[4]周焕,贺俊,刘亮亮.财政分权视角下的公共卫生支出问题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6,35(06):36-39.

[5]仇蕾洁,郑文贵,马安宁,等.关于公共卫生危机事件中公民权利保障问题的初步探讨?[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6,29(04):694-69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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