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占有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侵占罪,制度,物权法,被害人,恶意,请求权,费用。
占有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辜江南[1](2019)在《我国无权占有人费用偿还制度的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无权占有人费用偿还制度是占有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法政策上涉及所有权人原物返还请求权的保护和无权占有人费用求偿权的保护。而后者在制度构造上因保护不足难以实现他人财产的合理利用。无论是域外立法经验还是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均存在固有缺陷和不足。中国民法典关于无权占有人费用偿还制度的规定在以下两个方面值得反思、借镜、改进:在立法进路上,确立善意(恶意)占有人必要费用与有益费用求偿权在内的立法模式,应确立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为其理论基础,应启用费用概念,应确立必要费用、有益费用、奢侈费用、其他费用四分法;在规则建构上,构建包括费用请求权、留置权、抵销权、取回权在内的权利规则和适用竞合规则。(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9年09期)
张淑悦[2](2019)在《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认定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普遍认为占有制度是物权法的基础,同时占有制度与侵占罪有一定联系,为了能够有效的认定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需要加强对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等制度内容的研究。物权法占有制度体现的是对公民利益的保护,在维护社会安定和平的方面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对事的处理中,合理掌控个人行为,便于对物进行实质性的控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6期)
杨辉[3](2019)在《“占有人保护主义”视角下的无权占有保护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占有保护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民法制度,沿袭了上千年,而其中的无权占有保护更是其理论精髓。关于无权占有保护的法理释义,以"本权主义"和"秩序主义"为常见,并被学者普遍认可,本文中,笔者试图指出以权利人为本位的和以维护社会秩序为宗旨的"秩序主义"无权占有保护理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以无权占有人保护为中心的"占有人保护主义"新观点,并以此理论模式为视角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的占有保护制度,指出现有相关立法漏洞,建议应当确立取得时效制度,从根本上强化对无权占有人的保护。(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5期)
贾秋萍[4](2019)在《恶意占有人必要费用请求权制度的立法论证》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物权法》根据主观意思表示,将无权占有项下再次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并且在整体体系构建上赋予善意占有人较恶意占有人相比飞跃性位置的地位。对此,学界的争论从未真正停止过,由此在结果上产生出入的司法判例也是不在少数。深入探究立法缺失及司法困境产生的原因,从内核出发现我国物权的立法逻辑并没有将“占有”制度作为一个内在出发点,许多规则设立的出发点参差不齐、难以汇流。面对当下的困境,如果要赋予恶意占有人享有必要费用请求权,就必须从“占有”制度本身的逻辑视角出发,探求本权人和占有人之间争夺权利和义务——这场从未停止过的拉锯战争中代表底线的红线到底在哪里、需要扭转的现状以及双方应当站立的合理位置又是什么。这里的分析探究就离不开一个理论基础——“借无权占有人之手护权利人之利”。法律制度研究的从来不是谁的地位更尊崇、能够享受更多的权利,而是在于平衡双方、叁方甚至是多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配合经济进步、社会变迁、文化传承等客观要素,保持在法律的思维构架中一个坚固、稳定的态势。现如今,由于立法逻辑的漏洞、时代更迭等原因,本权人和占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长时间内处于一个不平衡、不稳定,同时又亟待扭转的局面。这个时候,处于最弱势地位的恶意占有人所应当享有的必要费用请求权作为最低限度保障的权利,应当成为推进合理、科学制度构建的先锋军。谈及此处,多种立法模式的借鉴不可缺少。本文将在对各国“占有”制度的立法背景、占有分类、条文表述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学习的基础上,对各种法条体系进行分类,从而探究最适合、最科学的建造架构,为后文的制度建设和立法衔接做铺垫。制度建设中的理论探讨是构建的基石,厚实的理论基础和深刻的现实意义成为恶意占有人能够享有必要费用请求权的最直接保障。然后,在如今的《物权法》规则形态中,进行大规模的变更,甚至是立法逻辑的改变着实不现实,只能够在现行的条文模式中探究如何将恶意占有人必要费用请求权的理论基础和制度体系与立法衔接起来,并能够在司法实践层面发挥实然的功效。其中,对于无因管理制度和不当得利制度的理解、对比及运用,成为了占有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保护制度的两扇未来之窗。(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9-05-01)
孙如玥[5](2019)在《浅析物权法的占有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占有制度关系到财产流转和社会稳定,是物权法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虽对其做出规定,但仍有缺陷:占有制度基本问题界定不明;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不清;未释明占有人与回复请求权人之权利义务内容;占有保护的立法和实践存在缺陷。本文对前述缺陷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完善我国物权法占有制度的有效路径。(本文来源于《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期刊2019年04期)
杨璟珺琢[6](2019)在《物权编占有制度浅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保护合法公私财产,完善物权法律制度,是全面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充分达到物尽其用立法目的的重要举措。从物权编占有制度的立法来看,物的归属与利用相分离是现代物权法律关系的常态。而占有制度是物权立法体系下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现代物权立法的价值已由归属中心主义转为利用中心主义,强调在实际生活中,物的利用与归属无须重合。因此,有必要从有权无权、善意恶意等角度对占有法律制度加以研究和完善。(本文来源于《合作经济与科技》期刊2019年04期)
朱宽[7](2019)在《占有保护纠纷中有权占有人可直接要求返还原物》一文中研究指出占有保护制度意在维持或回复占有的事实状态,进而维护社会秩序,因此无论占有人是否存在本权或基于何种本权形成占有,均可依法获得平等、全面的法律保护。当占有人占有的建筑物被侵占时,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基本案情案外人黄某兴(黄某枝、陈某笑(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01-03)
肖鼎盈[8](2018)在《论占有诉讼及其制度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物权法》中没有占有自力救济的相关规定,因此作为公力救济的占有诉讼就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文章从占有诉讼的定义进行分析,分别用最广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进行阐述。从诉讼的管辖、当事人、提起原因、行使期间、适用程序等问题提出初步的构想,以期完善占有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8期)
燕倩,朱一鸣[9](2018)在《浅析刑法中占有制度的完善——以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占有理论是研究财产犯罪的基础,占有是财产型犯罪所保护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法益。司法实践中许多复杂的案件使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遇到了一些阻碍。在财产犯罪中,占有的正确认定是区分相关财产犯罪的关键。近年来,占有型财产犯罪多发,反映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财产型犯罪所存在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提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缺乏系统的占有认定标准、刑法典规定笼统、体系性不强、审判环节专门化程度低等问题,因此公检法叁机关要相互配合,对案件进行准确定性;对刑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完善,将占用制度明确写入刑法,对刑法分则进行细化;专门设立处理占有型财产犯罪案件的法庭,提高案件审判活动的专业性。(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8期)
卢莹[10](2018)在《美国辩诉交易制度中被害人占有一席之地》一文中研究指出自上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确认辩诉交易制度以来,美国每年适用辩诉交易制度结案的比率逐步递增,时至今日联邦定罪判决的97%、州定罪判决的94%都是辩诉交易的结果。用肯尼迪大法官的话说,“辩诉交易已经不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附属物,它本身就是刑事司法制度。”(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8-07-24)
占有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普遍认为占有制度是物权法的基础,同时占有制度与侵占罪有一定联系,为了能够有效的认定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需要加强对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等制度内容的研究。物权法占有制度体现的是对公民利益的保护,在维护社会安定和平的方面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对事的处理中,合理掌控个人行为,便于对物进行实质性的控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占有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辜江南.我国无权占有人费用偿还制度的立法完善[J].河北法学.2019
[2].张淑悦.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认定探讨[J].法制博览.2019
[3].杨辉.“占有人保护主义”视角下的无权占有保护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9
[4].贾秋萍.恶意占有人必要费用请求权制度的立法论证[D].吉林大学.2019
[5].孙如玥.浅析物权法的占有制度[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9
[6].杨璟珺琢.物权编占有制度浅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
[7].朱宽.占有保护纠纷中有权占有人可直接要求返还原物[N].中国商报.2019
[8].肖鼎盈.论占有诉讼及其制度构建[J].法制与经济.2018
[9].燕倩,朱一鸣.浅析刑法中占有制度的完善——以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为视角[J].法制与经济.2018
[10].卢莹.美国辩诉交易制度中被害人占有一席之地[N].检察日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