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咏梅
(山西省雁北煤炭工业学校,山西大同037005)
近几年来,关于民营企业职业化经营问题的争论越来越激烈,探讨越来越深入,这是民营企业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无论在理论界,还是企业界,逐步形成了一个共识:随着民营企业的持续发展,职业化经营将成为必然趋势。本文仅从法律制度和文化观念方面,就如何适应民营企业职业化经营做些探讨。
一、立法保护私有财产
民营企业的老板不愿聘用职业经理人或不能很好地和职业经理人合作,其核心问题是害怕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害。改革开放至今,私人财产也成为当前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作为这些经济主体的建设者们的资产或财产,还不能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我国宪法中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保护表述不一,刑法对私人财产的保护和对公共财产的保护,从量刑幅度到适用标准,差别很大。比如,“侵犯财产罪”,对侵犯私营公司和国有公司的财产,作了区别对待,量刑不一。这种重判与轻罚的区别,极可能会导致罪犯权衡犯罪成本,更多地去铤而走险侵犯私人财产。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要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中国工商联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宪法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法律制度的建议案》,要求对私人财产进行更强有力的保护,修改宪法中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保护表述不一的条款,体现平等的原则,明确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侵占或破坏正当的个人私有财产。民营企业界人士盼望这一切能尽快变成详尽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只有私人财产得到了有效保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心理才能真正稳定下来,民营企业老板才会放心聘用职业经理人。
二、加强劳动执法的力度
在与资本方权利的对话中,中国的职业经理人实际上处于相当脆弱的地位,颇有“伴君如伴虎”的感觉。让不少职业经理人陷入尴尬、感到头痛甚至心痛的,正是当初求贤若渴的老板。如果老板自食其言、争功委过、卸磨杀驴或者“挥泪斩马谡”,职业经理人的周旋或抗争几乎无济于事,除了无奈忍受或愤然辞职别无选择。职业经理人的地位、待遇等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制度的保护,表面上看只是职业经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实际上老板的利益、企业的利益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都会由此受到损害。目前在我国资本方处于优势地位,必须加强劳动执法的力度,切实保护包括职业经理人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保证社会安定、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
即使双方志同道合,也千万不要忘记签一个聘用合同,因为恋爱的甜蜜代替不了生活的艰辛。这个聘用合同一定要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要写明职业经理人必须达到经营目标,职业经理人必须拥有的地位、权利和职务待遇,职业经理人和老板的权利划分及配合,关于职业经理人的激励机制,关于职业经理人的约束机制,关于职业经理人的监督机制,关于职业经理人的评价体系,关于职业经理人的限制条款,解决纠纷的预定渠道,双方的违约责任,等等。在签订合同前最好有一段试用期,签订合同后最好做一下公证。这样的聘用合同,能够有效地减少老板和职业经理人双方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信任危机,促使他们各尽其责,同心协力,共创辉煌。
四、建立平等的合作关系
在传统文化中,君臣关系、上下关系、雇佣关系是绝对的主从关系。这种文化观念扼杀个性,极大地限制了处于从属地位者的聪明才智,结果会产生大量得过且过的庸才、唯唯诺诺的奴才甚至包藏祸心的奸贼。老板为什么要聘用职业经理人?实质上是要把自己的资本和最好的人力资源相配置,实现利润最大化。老板要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是靠法律制度保护的,而不是靠“永远正确”的权威;职业经理人要逐渐认识:自己的地位和待遇有法律制度保障,不必担心“龙颜大怒”。聘用合同是劳资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不是卖身契,双方的关系是平等的合作关系。老板和职业经理人都应该在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聘用合同的框架下,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取长补短,携手并肩,实现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争取最好的经济效益。
五、建立科学的信任关系
在传统观念里,相互信任是建立在“缘”的基础上,血缘、姻缘、地缘、人缘等。如果没有一点缘分,就凭一纸合同谁敢相信你,陌生人之间是无法建立信任关系的。事实上,靠缘分维系的
信任关系很不稳定,建立在法律制度下的信任关系更可靠。因为,在法律制度下,任何个体都是被怀疑的,但是一旦签订了合同,双方互相信任的关系便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任何背信弃义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显然,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应该把相互信任关系建立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这样老板和职业经理人都有了更大的选择范围,才能做出更好的选择,才会形成更好的配合,使各自的资源发挥出最佳效益。
六、建立良性的制约关系
百龙集团老板孙寅贵认为,信任是相对的,不信任是绝对的。他曾当着自己经理人的面说:“我并不信任你。”如此坦率的老板,在中国可谓凤毛麟角。但是,他一语道出了老板和职业经理人的关系实质———既要互相信任,又要互相制约。作为企业内举足轻重的顶尖人物,老板和职业经理人必须互相制约,否则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老板和职业经理人的互相制约,要公开化、制度化,既要心平气和地接受制约,又要理直气壮地进行制约。只有建立良性的制约关系,老板和职业经理人才会达成真正的相互信任,才能避免内耗,形成最大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