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主客观要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要件,主观,客观,主客观,刑法,构成要件,伤害罪。
主客观要件论文文献综述
叶兆驰[1](2019)在《错误行政指导的主客观方面要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指导是一种较为先进的行政管理方式,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的一类。它是对传统的基于强制性行为的行政管理模式的有力补充,充分体现了民主行政的精神。但是行政指导在实践中尚存在很多弊端,引发了很多问题,一些行政指导演变为“行政误导”,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了侵害。错误行政指导的界定不同于行政指导。只要行政指导的某一个环节或因素出错,就变成了错误行政指导,所以本文对于错误行政指导的界定采取了一种并列选择式的形式。同理在讨论错误行政指导的特征时,也是可能具有至少一项或几项。在实践中,由于行政主体的行为和动机不可控,参与主体未能理清关系,法律责任机制不完善,导致行政指导错误频发。错误的行政指导可以类比于犯罪行为,不同的性态对应不同的法律责任,犹如数学中函数的自变量和因变量。为了深入研究错误行政指导的性态,有必要将其拆分成数个构成要件,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就是主观方面要件和客观方面要件。主观方面要件主要反映行政机关的主观心理状态,以善意和恶意为标准进行衡量。客观方面要件则包含行为、结果和因果关系。主观方面要件和客观方面要件共同为错误行政指导行为定性。根据行政法基础理论中的依法行政理论、行政公正理论、信赖保护理论、权力制约理论和权利救济理论,错误行政指导与其法律责任之间便有了理论上的联系纽带。从应然性的角度看,错误行政指导首先必须在形式上是行政指导,所以其错误性和行政性并不矛盾。其次行政指导虽然是“官民互动”的行政行为,但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使得在实践中行政机关依然占据主导地位,所以行政机关应当为错误承担相应的风险。最后行政指导可以理解为一种授意行为,行政机关作为授意者理应承担责任。我国对于错误行政指导的责任追究与司法救济还存在很多的空白之处。本文简要介绍了美国和日本的行政指导司法救济制度,并与国内现状作一对比,意在指出美国和日本的先进制度有较多可取之处值得国内借鉴与学习。最后,本文将对我国行政指导的责任追究和司法救济机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首先,从立法的角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资源,多作扩大解释,将错误行政指导涵盖进责任追究和司法救济机制。其次,从事前预防的角度,使行政指导透明化,保证相对人的知情权,减少舞弊现象的发生。再次,从事中监管的角度,明确行政相对人的责任,完善错误行政指导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分配机制,平衡各方的风险。最后,从事后救济的角度,完善错误行政指导的赔偿制度。(本文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期刊2019-05-01)
张志钢[2](2017)在《我国刑法语境中主、客观要件的审查顺位研究——基于方法论角度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一、问题的提出(一)客观要件要先审查成为学界共识晚近以来,我国刑法学知识转型是在引进德日阶层体系与批判传统平面四要件体系的基调下展开的。目前对德日阶层犯罪论体系形成的共识是,该体系是以不法和有责为支柱建构的~([1]),而且不法和有责具有位阶性。~([2])尽管表述不尽一致,"客观要件判断优先于主观要件"的定罪思路在此种认识下也几乎成为所有阶层体系论者的共识。比如,有学者指出:"构成要件的位阶关系是以不法与责任为支柱的,基于'违法是(本文来源于《刑事法评论》期刊2017年01期)
谢芸珊[3](2017)在《英美刑法中的主客观要件一致性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的成立不仅要求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还要求主客观要件具有一致性。主客观要件一致性原则确立在犯罪意图作为犯罪构成要素发展的基础上,并逐渐成为刑事责任的必要要素。主客观一致性原则包括犯罪行为与主观要素在时间上的一致和犯罪结果与犯罪主观要素在种类和强度上的一致。由于原因自由行为的犯罪行为与主观要素在时间上涉嫌不一致,即使立法确立了其责任,但理论上仍存在激烈争论。原因行为具有引发危害结果的现实危险,应被认定为实行行为,且行为人在原因行为阶段对故意自陷的行为及其结果存有主观过错,故此,原因自由行为符合主客观要件一致性原则的要求。(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6期)
吴旭莹[4](2016)在《犯罪主客观要件不符时的法律适用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在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强调主客观要件统一的原则,认定某个罪名,主客观要件必须一致,不能只看行为的后果,还要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犯罪故意。在司法实践中,随着侦查机关执法办案的文明规范程度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律师越来越普遍地介入公民的日(本文来源于《广西法治日报》期刊2016-01-05)
李艳[5](2015)在《浅谈我国贿赂犯罪的主客观要件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贿赂犯罪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本文从犯罪构成角度,分析了贿赂犯罪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构成要素,试图分析我国现行刑法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针对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5年46期)
张二军[6](2012)在《共同过失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过失犯罪能否构成共同犯罪,理论上尚存争议。然而,从共同犯罪成立的主客观相统一的构成条件来分析,共同过失犯罪显然符合这种条件。尽管共同过失犯罪存在多种学说,但实际上它与共同故意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一致的,因此,共同过失犯罪同样是共同犯罪的形态之一。(本文来源于《商丘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2期)
汪维才[7](2011)在《污染环境罪主客观要件问题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污染环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的罪名。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严格责任在环境刑法中没有也不应有存在的余地。对于本罪共同犯罪形态中呈现出的各种样态应根据情况分别处理。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违法前提、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叁个要素。其中,对本罪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可引入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加以认定,但其适用应受到限制。从应然意义上讲,应将本罪由结果犯改为危险犯。(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1年08期)
刘翔光[8](2011)在《“显失公平民事行为”的主客观要件新解构》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司法解释及学界对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定义存在诸多不足,在确定要件时,必须厘清市场均价与即时公平价的区别;另外,一方获利而另一方无重大损失,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动机和行为等,均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显失公平情形。(本文来源于《中外企业家》期刊2011年14期)
王磊[9](2011)在《试析运输毒品罪的主客观要件》一文中研究指出运输毒品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犯罪,具有"严"和"厉"的双重性质。"严",即运输毒品罪的入罪门槛低,其成立不受毒品数量和运输方式的限制。"厉",即运输毒品罪的罪责高,其刑罚高至死刑。在运输毒品罪理论研究出现空白区的情况下,对其主客观要件进行深入地剖析显得尤为必要。为此,本文对运输毒品罪的主客观要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希望能有助于运输毒品罪的认定。(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09期)
胡胜[10](2010)在《无限防卫权主客观要件的把握》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基本案情2009年6月16日凌晨,邓某、张某在椒江区红旗新村73号楼一楼后间张某的暂住处打牌。任某和刘某酒后经过,并站在窗口往里探视,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刘某即跑到红旗新村70号楼拿来二根棒球棍,任某、刘某各持一根棒球棍并与随后赶到的钟某一起冲到红(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0年14期)
主客观要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问题的提出(一)客观要件要先审查成为学界共识晚近以来,我国刑法学知识转型是在引进德日阶层体系与批判传统平面四要件体系的基调下展开的。目前对德日阶层犯罪论体系形成的共识是,该体系是以不法和有责为支柱建构的~([1]),而且不法和有责具有位阶性。~([2])尽管表述不尽一致,"客观要件判断优先于主观要件"的定罪思路在此种认识下也几乎成为所有阶层体系论者的共识。比如,有学者指出:"构成要件的位阶关系是以不法与责任为支柱的,基于'违法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主客观要件论文参考文献
[1].叶兆驰.错误行政指导的主客观方面要件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9
[2].张志钢.我国刑法语境中主、客观要件的审查顺位研究——基于方法论角度的考察[J].刑事法评论.2017
[3].谢芸珊.英美刑法中的主客观要件一致性原则[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
[4].吴旭莹.犯罪主客观要件不符时的法律适用刍议[N].广西法治日报.2016
[5].李艳.浅谈我国贿赂犯罪的主客观要件分析[J].商.2015
[6].张二军.共同过失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探析[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2
[7].汪维才.污染环境罪主客观要件问题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J].法学杂志.2011
[8].刘翔光.“显失公平民事行为”的主客观要件新解构[J].中外企业家.2011
[9].王磊.试析运输毒品罪的主客观要件[J].法制与社会.2011
[10].胡胜.无限防卫权主客观要件的把握[J].中国检察官.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