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立梅:穿旗袍的女人论文

丁立梅:穿旗袍的女人论文

6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30多岁的女人,女人家境不好,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侍奉一个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忠厚木讷,在工地上做杂工。

女人平时就在街头摆个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的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的,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

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了欣赏,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议论,照旧穿着旗袍,优雅地守着地摊,笑意盈盈,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临了,都会买一件两件小商品带走。

如《李时珍夜宿古寺》一课中生字的教学,有意识地在不同的语境中以组块的形式出现。先出示“饥餐渴饮、晓行夜宿、断垣残壁、长年累月”这4个词语,理解词语含义。晓行夜宿,宿在哪?引出对破败古寺描写的句子,使得前面的词语在句子中进行再现。顺势教学和理解“垣”“庙”这两个字。为什么住这座庙?在对第2—4小节进行再次朗读的基础上,理清了文章第一板块:错过客店,夜宿古寺。

几年后,女人攒足了钱,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男人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穿着旗袍,随了车子来回跑,热情地招徕顾客。她把车里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座垫,淡紫色的窗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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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竟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几十万元的债务。她的腿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是爬不起来了。

可是半年后,她却又在街头出现了,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卖些杂七杂八的日常生活用品。她照例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着明亮的笑容。

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了。听小镇人说,女人再度崛起,如今已新盖了3层楼房。我问:“她还穿旗袍吗?”小镇人笑了,说:“如果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没见老。

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也打败不了她。

(惜茹摘自《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2019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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