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持有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债券持有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债券持有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债券持有人,债券,会议,公司债券,持有人,管理人,公司。

债券持有人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甘霈原,成睿[1](2019)在《德国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德国债券持有人会议最初的功能是服务于发行人在陷入危机时进行的债券重组。伴随后续市场不断发展,该制度目前已发展成为存续期公司债券进行重组的常规途径之一,为提升德国债券市场吸引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对德国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的规则体系、决议权限、决议机制和召开程序等事项进行了系统研究,并总结其对我国完善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制度的若干有益启示。(本文来源于《金融市场研究》期刊2019年11期)

朱晓娟[2](2019)在《公司重整中债券持有人权利保护机制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债券持有人应当具有不同于普通债权人的特殊地位。对处于重整程序中的公司而言,根据状态依存所有权理论,明确债券持有人的特殊债权人属性,规定并保护债券持有人的表决权、监督权、知情权与转让权等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契合重整关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之目标。由于公司债券的公众性突出、债券立法混乱、权利定位存在认识错误等问题,在重整时设立单独表决组、明确权利行使规则、加强信息披露以及完善债券转让规则等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保护制度势在必行。(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6期)

欧阳春香[3](2019)在《ST康得新董事长承诺3月31日前还款》一文中研究指出在15亿元债券违约的风口浪尖,康得新“18康得新SCP001”债券持有人会议1月22日举行。一位参会的债权机构人士表示,此前传闻失联的康得新董事长钟玉出席了此次会议,并现场表示可以通过应收账款、银行支持、引进战投等方式,在3月31日之前逐步把钱还上。(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9-01-23)

黄鑫,沈钰棪[4](2019)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机制的国际经验及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持有人会议是债券市场投资人保护制度的关键环节,其召开流程和表决机制在海外市场已趋于成熟,在提升议事效率的同时也注重考虑持有人的集体利益诉求。我国债券市场近年来信用风险事件增多,进一步完善持有人会议制度,有助于强化投资人权益保护。(本文来源于《中国国情国力》期刊2019年01期)

胡徐琴[5](2018)在《我国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之运行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机制兼采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与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现行的部门规章中对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规范比较明确,但是迟迟没有确定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的地位与具体的运行机制。对依靠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维权的债券持有人来说,其权益保护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债券纠纷日益增多,长此以往势必阻碍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文章以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为视角,在总结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完善的具体路径。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已经有很长的发展历史,也形成了较为深厚的理论基础。但是作为舶来品,该项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进程较为缓慢。通过相关案例研究,可以发现其已不能适应债券市场的新发展、新变化。在实务操作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的具体运行机制已显现诸多问题急需解决,包括制度本身的立法位阶低、会议运行机制内部诸要素缺位、外部影响因素中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衔接不畅等。反观域外大陆法系国家,大多在各国基本法律中对该项制度的具体运行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对该项制度运行机制在我国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经验。为实现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目的,应当结合实际,完善我国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的具体运行机制,包括提高制度的立法位阶、将制度运行机制的内部诸要素法定化以及加强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之间的互联互通。在运行机制内部诸要素的建设方面,具体涉及会议的召集程序、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的区分、决议的生效与效力认定问题以及异议持有人的权利救济等。在外部影响因素方面,确定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之间的主次之分,促进两者在制度上的融合,并建立统一的债券适用规则等。通过上述路径转变立法者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消极态度,完善我国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的运行机制。(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期刊2018-12-01)

朱艺艺,姜诗蔷[6](2018)在《直击新光集团债券持有人沟通会》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光集团在会议上提到,第一步是快速推进资产出售,包括新疆新天集团的项目,但是处理进度不会很快;第二是拟推进新加坡交易所8亿元美元债的发行,但公司目前已经违约,发行难度很大;第叁是通过并购基金引入一些战略投资者;第四是计划转让新光饰品的部分股权等。(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8-09-28)

王阳[7](2018)在《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对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的分析研究,首先要明确公司债权人的概念与主要特点,并在此基础上了解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然后与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制度与债券持有人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这两点内容相结合,对如何将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真正落实进行分析。得出提升债券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颁布保护债券持有人的统一制度、明确规定债券发行款项以及立法评估债券公司等级这四点措施,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帮助。(本文来源于《大众投资指南》期刊2018年15期)

王冬冬[8](2018)在《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规则的制定呈现出“重股轻债”的特点,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相比,发达程度不够,监管规则不足且缺乏针对性。债券市场是一国最重要的证券市场之一,其对于企业融资、推动利率市场化有重要价值。我国债券市场规则的凋敝直接导致我国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规则的供给不足。目前,在我国出现的债券违约事件,大部分均以政府或者政府机构压力下的公司“刚性兑付”得到解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护并非依靠的是市场化的解决思路和法制化的解决程序。研究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护,就是建立在我国债券市场努力打破“刚性兑付”的背景下,通过探讨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的模式和具体制度,为我国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问题献言献策。本文以我国现有的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规则为出发点,通过对现有规则的法理和功能分析,提出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应采用的模式和具体制度,主张应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监管法律法规层面建立起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的系统。本文不包括引言,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理论基础的分析。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首先应该从公司债权持有人保护理论中寻求支点,其次,因公司债券持有人属于债券市场的基本参与主体,已具备投资者的身份,所以应当适用投资者保护理论。第二部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部门法视角分析。该部分对公司债券持有人保护在叁种部门法视角中的定位、保护模式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采用投资者保护为主的模式。第叁部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现有模式的功能分析。本部分将现有公司债券持有人保护规则分为制度性规则和功能性规则,并分类探讨了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第四部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的规则完善。本部分在梳理现有规则缺陷的基础上,主张应首先在《公司法》和《证券法》中明确公司债券持有人保护的基本制度,其次应该在具体监管和保护古泽上予以完善,并引进“集团诉讼”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第五部分:笔者在结语中认为“投资者教育”应当是投资者保护最为基础的制度,应当采取措施让投资者树立“买者自负”的观念,从而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期刊2018-05-24)

张媛[9](2018)在《论债券持有人弱势地位与持有人会议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公司债券近几年违约事件频发,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开始在我国不断践行,但实践中发生各类问题,致使违约处置进程受阻,会议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投资者合法权益不能有效保障,引发市场对持有人会议制度的反思。本文认为持有人与其他类型债权人、发行人股东和管理者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结合我国持有人制度匮乏现状,以实践中持有人会议存在的问题为主线,以制度完善为视角,探讨如何矫正持有人弱势地位、保护持有人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证券法苑》期刊2018年01期)

李冀[10](2018)在《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体系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07年,中国第一支公司债券成功发行,2014年正式进入了快速增长期。同年超日太阳公司债券“11超日债”发布公告称无法按期还本付息,自此我国公司债券市场零违约、刚性兑付不复存在,紧随而来的是公司债券近乎指数性增长的“违约潮”。公司债券的违约是市场化的表现不可避免,如何去迎接市场化后债券市场的变化,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既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内容也是公司债券健康发展的源泉所在。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作为金融消费者和公司债权人身份的耦合,理应同时享有金融消费者应当享有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权利和公司债权资本投入者应该享有的公司治理层面的权利,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的概念很好地耦合了两者,并为债券持有人之权利保护提供了公司治理层面的思路。只有从根本上去解决公司债券持有人与发行债券之公司之间对比时的弱势地位和信息不对称,用契约约定和法规规定的形式达到对公司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力以限制公司的行为,方能真正扭转公司债券市场的乱象,回归债券市场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状态。因此去从法学权利论的视域分析公司债券持有人应该享有的控制权,并为个体化的债券持有人之权利的行使提出机制性的安排,从合同法、团体法、其他部门法的角度构建这一权利,达到公司、债券持有人、债券市场的叁者共赢,是亟待研究且有巨大研究价值的。本文围绕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体系化研究这个核心问题,本文分为导言、正文及结语叁个部分。导言主要介绍了本次选题的来源,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的研究价值、控制权相关理论的文献综述、论文结构、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正文部分共四章:第一章是对公司债权人控制权的法学视角下的重述。本章首先论述了法学工具引入公司控制权领域的必要性,法学工具更有利于充分完整地研究公司控制权问题。同时本章根据主体的不同提出公司控制权上位问题的差异,将公司债权人的差异化特征剥离,得出其上位问题是债权人保护,其研究路径与股东控制权不应当简单等同,进而将公司债权人控制权体系进行重新梳理,得出公司债权人控制权核心在于权利而非地位,它是系统性的权利束。第二章是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研究的逻辑论证和持有人行使控制权的主体缺陷克服之构建。本章首先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研究从债券市场的制度设计需要、发行及认购主体的特殊性、公司债券爆发性违约的趋势叁个视角论证研究的迫切性,并对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受损进行了分析,同时论证了主体缺陷的克服是控制权行使的基础,倘无有效之配置,则无债券持有人控制权保护一说,并对公司债券持有人如何低成本地行使其权利的问题从主体建构方面提出了对现有立法逻辑的建议,论证受托管理人由委托关系转为信托关系的必然性,并主张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受托管理人的执行权和决策权的配置达到控制权行使的成本最优化。第叁章是关于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的治理模式分析和对契约设计的建议。笔者批判分析了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叁种模式的不足之处,并从公司债券的特性出发从团体法和证券法的视角提出债券持续期间风险控制阶段的控制权权利类型和债券违约后处理机制阶段的控制权权利类型以及团体控制的治理模式类型,并对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治理模式进行了论证,通过叁个案例的形式明确其团体风险控制和团体行为控制模式的特征。本章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的建设法定化构建还是约定化构建进行了一定的探讨,论证了公司债券的金融产品属性上来看更适合走契约化为主,法定化为辅的权利保护路径。本章同时还对契约设计条款进行归纳分析,提出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契约化设计的构建主体、原则及内容。第四章是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的权利体系构建,本章从权利论的角度出发,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公司债券持有人之控制权在权利体系中的地位,论证其作为辅助性和救济性权利的属性,也得出其请求权权利属性为主的特征和团体法上共益权的权利特征。同时基于体系化的考虑,通过与股权之控制权和消费者之权利进行对比分析论证,分析得到债券持有人应该享有的控制权内容,并对其权利边界进行了界定。本章按照债券之特性将控制权分为风险控制阶段和处置机制阶段的控制权,并对其权利内容作了分析论述,同时将权利的配置主体进行了必要的阐述。最后,本章从权利法定化的考虑出发,对公司债券立法提出了建议,论证基础性条款和强行性条款法定化的必要性。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是在契约约定和法规规定下公司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受托管理人的权利配置来行使的对公司债券获得还本付息之财产性权利在存续期间和违约阶段进行辅助干预和事后救济的公司治理层面的权利束。它通过将权利依照行使成本最低的原则配置给拟制主体和授权执行主体来减轻债券持有人主体的弱势地位;它通过对债券存续阶段的持续干预来达到公司运作效率和债券持有人保护的平衡;它通过预先在契约中约定之违约条款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债券违约事后救济;它以契约设计为其主要权利义务关系的构建形式来满足金融市场多元化的客观需求;最终目的是保障债券持有人的财产性权利的实现。(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8-03-08)

债券持有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公司债券持有人应当具有不同于普通债权人的特殊地位。对处于重整程序中的公司而言,根据状态依存所有权理论,明确债券持有人的特殊债权人属性,规定并保护债券持有人的表决权、监督权、知情权与转让权等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契合重整关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之目标。由于公司债券的公众性突出、债券立法混乱、权利定位存在认识错误等问题,在重整时设立单独表决组、明确权利行使规则、加强信息披露以及完善债券转让规则等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保护制度势在必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债券持有人论文参考文献

[1].甘霈原,成睿.德国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研究[J].金融市场研究.2019

[2].朱晓娟.公司重整中债券持有人权利保护机制的构建[J].社会科学.2019

[3].欧阳春香.ST康得新董事长承诺3月31日前还款[N].中国证券报.2019

[4].黄鑫,沈钰棪.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机制的国际经验及借鉴[J].中国国情国力.2019

[5].胡徐琴.我国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之运行机制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8

[6].朱艺艺,姜诗蔷.直击新光集团债券持有人沟通会[N].21世纪经济报道.2018

[7].王阳.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分析[J].大众投资指南.2018

[8].王冬冬.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研究[D].南京大学.2018

[9].张媛.论债券持有人弱势地位与持有人会议制度的完善[J].证券法苑.2018

[10].李冀.公司债券持有人控制权体系化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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