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诉前临时禁令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禁令,知识产权,美利坚合众国,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奥地利,民事诉讼。
诉前临时禁令论文文献综述
王鸿[1](2014)在《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诉前临时禁令制度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一、赴德学习考察概况2012年9月2日至21日,笔者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组识的"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法律培训班",赴德国马普研究院慕尼黑知识产权研究所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欧洲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情况培训,并随团参观访问了欧洲专利局、德国商专局、德国联邦司法部、德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汉堡地方法院、宝马汽车制造公司等多个单位。通过培训学习和参观考察,全面了解了欧盟和德国知识(本文来源于《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第一部分)》期刊2014-04-01)
王鸿[2](2014)在《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诉前临时禁令制度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9月2日至21日,笔者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组织的"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法律培训班",赴德国马普研究院慕尼黑知识产权研究所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欧洲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情况培训,并随团参观访问了欧洲专利局、德国商专局等多个单位。在此次学习考察活动中,笔者重习关注了欧洲和德国知(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4年02期)
张先明[3](2013)在《近3年诉前临时禁令等裁定支持率高于85%》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记者 张先明)记者今天上午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人民法院近年来积极采取五项主要措施,坚定不移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近3年来,地方法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诉前临时禁令、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支持率均高于85%(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3-10-23)
林萃春[4](2013)在《论专利诉前临时禁令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专利权自身的一些特殊性质,导致专利侵权案件往往会涉及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其中专利诉前临时禁令在防止侵犯专利权的措施中最具代表性。在英美国家,专利诉前临时禁令制度日趋成熟,法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对诉前临时禁令的审查标准、担保、听证程序以及解除等问题都有许多较为深入的研究。而在我国,专利诉前临时禁令制度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不仅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地阐明和完善,而且也急需丰富的实务审判经验。所以,通过对临时禁令案件审理经验的不断积累,并结合国外成熟的理论研究,人们可以对专利诉前禁令在我国的适用有更深刻的理解,有利于通过对该制度的正确适用来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与此同时也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文采用案例分析与理论说明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我国首例涉外专利诉前禁令案件的分析,结合我国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国内学者的研究,在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实务经验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对诉前临时禁令的审查标准、听证程序、禁令的解除以及适用诉前禁令的效果进行讨论。本文分为叁个部分,约2万字,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案件概要及问题要点。该部分在对“炬力集成电路公司与美国矽玛特公司等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案”的案情和法院裁决进行简要介绍之后,指明了本案涉及的关于专利诉前禁令的受理条件、审查标准、听证程序、解除以及适用诉前禁令的效果等法律问题。第二部分,问题要点分析。该部分首先说明了专利诉前禁令的申请主体、申请时间以及申请时所要提交的证据等受理条件。其次,重点论述了审查标准的四个方面,笔者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对专利诉前禁令的审查标准规定得不够明确和详细,在实际中缺少切实可行的操作性,需要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此后,介绍了听证程序及其重要性,并描述了听证程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缺失的现状,笔者认为应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证据的充分程度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听证。最后,本部分内容还对解除禁令的几种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阐述了专利诉前禁令制度对提高法院公信力、转变人们法律观念、保护权利人利益以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第叁部分,对本案裁定的评价。通过对前几部分内容的阐述以及本案中法院相关做法的分析,笔者认为法院对申请主体资格和胜诉可能性、难以弥补的损失等审查标准的认定,是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合情合理的,但不足之处是在本案中法院并未进行听证,程序上有些瑕疵。最后,总结出了同类案件的处理办法,以供借鉴。(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3-03-19)
于倩静[5](2012)在《民事诉讼禁令制度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禁令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衡平法上的一种主要救济方式,其功能在于弥补普通法救济之不能,具有事先防止侵害行为发生或者侵害后果扩大,造成不能弥补的损害。禁令制度的引入是对司法制度进行重新定位的一个代表。然而,长期以来受到大陆法系传统思维的影响,我们秉持了事后救济的思维惯性,未从正面评价禁令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疏于制度的改良,致使禁令制度位列偏冷的诉讼法研究领域。同时,禁令制度的立法散布于具体的程序法、实体法以及司法解释中,适用范围狭窄。立法技术的漏洞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上的混乱不清,致使禁令制度在现实生活未得到有效地运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因此,认真分析检讨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禁令制度刻不容缓。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而正文由四章构成。正文第一章从禁令的基本理论入手,首先介绍了禁令的概念和内涵以及产生发展和历史沿革,同时分析了禁令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等禁令的基本理论。第二章列举了我国法律中目前与禁令制度规定相关的法律,通过禁令制度与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等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然后结合国外有关国家的禁令制度以及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对我国禁令制度的现状进行论述。第叁章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具体案例对我国禁令制度的中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述。第四章立足于我国现有禁令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禁令制度的构想,包括我国立法制度的完善,司法制度的完善如明确统一禁令的审查标准,完善禁令的担保制度,同时采取健全听证制度,设立上诉程序,控制申请人权利滥用以及设立专门的禁令审查部门等相应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2-04-01)
余敏[6](2011)在《我国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从2000年至今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在我国从确立到普遍适用已近11载,在这十一年的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制度随着人们知识产权维权意识的提高有了更加广泛的适用,同时在新的社会环境下,诉前临时禁令被适用于展会,商业秘密法等特殊领域,更有扩大适用范围至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态势。经过十余年的适用,我国当下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适用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本文围绕“利益平衡”原则,紧扣适用中存在的实体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提出更好的适用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的建议。第一章:“我国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适用的基本情况”,从禁令制度概念的界定入手、梳理其分类,法理依据和法律性质,厘清本文研究的范畴;在介绍我国知识产权临时禁令的立法框架和适用现状的基础上,以建构一个合理的知识产权临时禁令制度为目的,为下文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临时禁令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做铺垫。第二章:“我国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适用中存在的实体性问题”,基于第一部分对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基本概念和我国适用状况的分析,通过对受理的条件、审查的标准、适用的限制和特殊领域的适用四个方面的分析,梳理我国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适用中存在的典型实体性问题。第叁章:“我国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适用中存在的程序性问题”,是基于第二部分我国知识产权临时禁令具体适用程序中存在的典型性问题进行分析,包括被申请人参与临时禁令制度(进行抗辩)、担保、以及侵权物的处理叁个方面的问题。第四章:“我国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制度适用的完善”,是对二、叁两章适用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回答及引申,围绕“利益平衡”和“程序正当”,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适用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1-04-22)
田树启[7](2010)在《欧洲诉前临时禁令的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家中国外贸制造公司于2004年研发两款1500瓦电动摩托车,投入生产后,该公司在互联网上做了产品广告。一家奥地利公司看到此广告后,与这家中国公司取得联系,并且向他们订购几辆摩托车。通过试用,奥地利公司觉得该产品性能良好,价格低廉,遂向中国公司表示愿意合作,将中国生产的电动摩托车批量销往欧盟。双方开始合(本文来源于《进出口经理人》期刊2010年04期)
温翠翠[8](2009)在《论中国专利诉前临时禁令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诉前临时禁令制度是我国专利侵权诉前民事救济的主要手段之一。禁令制度的建立是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为时代背景的,这一制度的设立、实施可以说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由于该禁令措施在我国是一个新生物,处于起步阶段,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诉前临时禁令制度存在不足,导致专利权人的利益得不到强有力的保护。这就需要我们国家不断地学习和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法律理念和优秀的立法经验,来完善我国的现有立法,使我国的法律制度能够更好的与世界接轨。本文围绕知识产权的对价理论,通过对国外专利临时禁令与我国上述制度的比较分析,指出我国现行法中关于临时禁令规定存在的不足,并对如何加以完善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文章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禁令制度的理论知识和历史渊源。第二部分对我国专利诉前临时禁令制度进行了概述,同时论述我国引入临时禁令制度的现行立法规定及问题。第叁部分介绍国外专利诉前临时禁令制度立法规定,选取了英美两国,对英国、美国的临时禁令相关规定进行了介绍和比较,并且就专利诉前临时禁令与发达国家的临时禁令做出了比较。第四章具体分析了我国专利诉前临时禁令制度,从立法目的出发,从理论、实践来分析,阐明完善我国专利诉前临时禁令制度的措施。(本文来源于《暨南大学》期刊2009-04-10)
郭仲[9](2009)在《专利诉前临时禁令的适用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专利侵权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专利权的临时禁令制度在停止侵犯知识产权的临时措施中极具代表性。在美英等国家,专利诉前临时禁令制度日趋成熟,对临时禁令的审查标准、担保、撤销及损害赔偿等问题均有不少判例进行过深入细致的研究。而该制度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仍存在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阐明和完善。因此,不断积累临时禁令案件办理经验,加强对各法院司法实践的指导,综合各领域全面地展开研究,可以对临时禁令制度有一个广泛而又深刻的理解,有利于正确地运用该制度以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同时防止权利人对其垄断权利的滥用,从而维护公平有序的社会竞争秩序。本文首先介绍了禁令制度的基本理论,指出诉前临时禁令适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阐明了临时禁令在国外法和国内法上的法律基础;同时,在我国禁令适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与判例经验,对我国专利诉前临时禁令的审查标准、担保、执行、解除与损害赔偿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展开分析,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9-03-01)
孙海龙,姚建军[10](2008)在《中美两国专利临时禁令制度比较研究——以炬力公司申请对美国矽玛特公司等侵犯专利权诉前禁令案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法院发布禁令的法律基础为美国专利法第283条,该条明确规定了专利禁令救济制度,即"依本法规定,对于诉讼有管辖权的各法院在认为合理的情况下,为防止专利权益受到侵害,可依衡平原则发布禁令。"由此可知,禁令属于法院根据衡平原则自由裁量的范畴。修订后的我国《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增加了有关"诉前临时措施"(即临时禁令)的规定,全面地确立了禁令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地位。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1条的规定,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发布了《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美国的禁令制度与我国《专利法》确定的临时禁令制度的异同点是什么?如何借鉴美国禁令制度中的实质性标准?很有比较研究的必要。(本文来源于《专利法研究(2007)》期刊2008-09-01)
诉前临时禁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2年9月2日至21日,笔者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组织的"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法律培训班",赴德国马普研究院慕尼黑知识产权研究所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欧洲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情况培训,并随团参观访问了欧洲专利局、德国商专局等多个单位。在此次学习考察活动中,笔者重习关注了欧洲和德国知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诉前临时禁令论文参考文献
[1].王鸿.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诉前临时禁令制度的思考[C].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第一部分).2014
[2].王鸿.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诉前临时禁令制度的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4
[3].张先明.近3年诉前临时禁令等裁定支持率高于85%[N].人民法院报.2013
[4].林萃春.论专利诉前临时禁令的适用[D].西南政法大学.2013
[5].于倩静.民事诉讼禁令制度的研究[D].郑州大学.2012
[6].余敏.我国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适用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1
[7].田树启.欧洲诉前临时禁令的应对[J].进出口经理人.2010
[8].温翠翠.论中国专利诉前临时禁令制度[D].暨南大学.2009
[9].郭仲.专利诉前临时禁令的适用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
[10].孙海龙,姚建军.中美两国专利临时禁令制度比较研究——以炬力公司申请对美国矽玛特公司等侵犯专利权诉前禁令案为视角[C].专利法研究(200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