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起诉书一本主义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起诉书,一本,主义,方式,实体,证据,开示。
起诉书一本主义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刘蓓[1](2017)在《理想与现实: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评析——兼谈我国刑事诉讼案卷移送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起诉书一本主义是刑事诉讼叁种主要案卷移送方式之一,是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与当事人主义、庭审中心主义等相适应的案卷移送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在排除庭前预断、防止法官受干扰产生偏见及促成庭审当事人主义等方面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但却付出了实体正义和诉讼效率代价,其预期目标没有完全实现。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的理想与现实能为我国当前刑事审判改革提供借鉴。(本文来源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4期)
赵胤[2](2011)在《反思起诉书一本主义的可行性——以配套制度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人权保障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价值也日益被凸显。体现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起诉书一本主义,成为刑事诉讼改革中热议的焦点之一。然而在现实的刑事诉讼的框架下,配套制度完善的缺失,使得起诉书一本主义的仍缺乏可行性。(本文来源于《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1年02期)
章礼明[3](2009)在《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的利与弊》一文中研究指出"起诉书一本主义"与"卷证移送主义"是两种不同的提起公诉方式,也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刑事诉讼程序区别的重要特征。在近代刑事诉讼发展史上,日本从卷证移送主义转向了起诉书一本主义。起诉书一本主义是与分段式诉讼、庭审当事人主义相配套的,而卷证移送主义是与集中式诉讼、庭审职权主义相协调的。(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09年11期)
章礼明[4](2009)在《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的利与弊》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近代刑事诉讼发展史上,日本从卷证移送主义转向了起诉书一本主义。在排除预断、防止偏见和构造庭审当事人主义两大预定目标上,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的确发挥了作用,但作用有限。其作用的有限性体现在这种转向以损害实体真实和诉讼效率为代价,而为此进行的改革仍然存在两难境遇方面。由此,日本在移植起诉书一本主义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公诉方式改革是有启发意义的。(本文来源于《环球法律评论》期刊2009年04期)
余飞[5](2009)在《论庭前公诉案卷移送与预断防止》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公诉程序中的控方证据及卷宗移送制度,经历了从“全部案卷移送”到“复印件主义”的变迁,如今又产生了引入“起诉书一本主义”的呼声。究其缘由,理论上一般认为“全卷移送”容易引起法官预断,违背正当程序原则;而阅卷审判所造成的庭审虚置,又离对抗式审判的目标越来越远;“复印件主义”非但未能克服以往全卷移送所导致的弊端,反而使得法官庭前受控诉一方证据影响,而形成“偏断”。于公诉案卷的庭前移送制度而言,对抗制诉讼与职权主义模式或采起诉书一本主义,或采卷证并送制度,仅表明各自对预断防止的不同态度,而并非意味着诉讼价值取向上的分疏。笔者通过深入分析这种制度分野背后的不同法律文化及传统,指出预断防止并非当前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迫切需求,起诉书一本主义不能解决中国庭审虚置的问题。并认为中国的刑事司法改革,应摒弃“惟当事人主义”倾向,正确认识职权主义的制度理念,以期更为全面的借鉴。本文内容分为六个部分,做如下安排:第一部介绍新旧刑诉法中公诉案卷移送制度的更替,以及理论界对两种做法的褒贬态度,企图厘清从“全卷移送”到“复印件主义”变迁之内在动因,以从中窥见当下对起诉书一本主义渴望之缘由。第二部分介绍各国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对英美、法德以及兼采两种模式特点的日本,在起诉程序中控方案卷移送的不同做法进行分析,指出其不尽相同的理论基础。第叁部分以美国为例,指出陪审团审判、交叉询问和证据开示等制度,才是对抗制诉讼得以“对抗”之关键。而起诉书一本主义作为一种伴生性产物,是陪审团制度发展的当然结果。第四部分以德国为例,指出职权主义国家刑事诉讼对“法官预断”的态度。试图阐明,卷证并送的做法,不必然导致职权主义刑事诉讼的不公。而直接言词原则、集中审理原则和心证公开等制度,同样保证其庭审成为刑事程序的决定性阶段。第五部分在介绍日本实践的基础上,分析起诉书一本主义及其相关制度在日本的运作,考量起诉书一本主义是否达到改革的预期,力图从中寻求经验与教训,以作为中国刑事司法改革之参考。在第六部分的开头,笔者首先指明,审判中心主义,实为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两种模式所奉行之共同理念,并分析中国语境下“庭审实质化”的内涵;接下来通过解读阅卷审判的内在动因,指出预断与“法庭审判虚置”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再点出引入起诉书一本主义可能造成的弊端;最后笔者认为,大规模的制度建设不是改革的理性取向,并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出几条制度构建的方案。(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9-04-08)
王丽[6](2007)在《起诉书一本主义之理性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起诉书一本主义"被认为是我国公诉方式改革的必然选择,并对其在防止法官形成预断、避免庭审走过场方面的作用寄予了较高的期望。笔者赞同在我国确立和实行起诉书一本主义,但认为对其作用应该做合理的期待。为保障其实行,应首先建立证据开示制度。(本文来源于《辽宁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12期)
谢财能[7](2007)在《起诉书一本主义与我国案卷移送方式的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起诉书一本主义"的功能在于排除法官预断,实现庭审中心主义,其运作与预审制度、证据展示制度等关系密切。1996年,刑事诉讼案卷移送方式改革并未成功实现庭前实体性审查向程序性审查的转变。理论界因此提出的借鉴"起诉书一本主义"的改革设想,在程序的可行性上需要进一步的论证。(本文来源于《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5期)
张彦翀,余冠文[8](2007)在《起诉书说理性背离起诉书一本主义》一文中研究指出起诉书一本主义贯彻了直接、言词原则,有利于实现控辩双方的抗衡,确保审判成为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以及司法公正的实现。而过于强调起诉书的说理性,只会支持、印证法官的庭前预审、加重庭审的形式化色彩,背离了起诉书一本主义的价值。(本文来源于《法治研究》期刊2007年09期)
肖伟[9](2007)在《我国不宜实行起诉书一本主义》一文中研究指出7月30日,贵报前沿版刊载刘文先生的《起诉书一本主义值得借鉴》一文,较为精辟地阐述了起诉书一本主义的诸多优点和我国现行“复印件主义”的种种弊端,并因此而得出了起诉书一本主义值得我国借鉴的结论。但笔者认为,由于缺乏对起诉书一本主义独有制度环境的深入了解,国(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07-08-13)
徐李华,冯勇军,朱静[10](2007)在《起诉书一本主义防止法官先入为主》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近日,一桩盗窃案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站在被告人席上的何某只有19岁,今年6月25日,他窃得笔记本电脑一台,之后以一千元的价格将该电脑销赃。法庭上,控辩双方经过现场举证和质证,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审理,法庭最终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犯盗窃罪,判(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07-08-10)
起诉书一本主义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人权保障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价值也日益被凸显。体现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起诉书一本主义,成为刑事诉讼改革中热议的焦点之一。然而在现实的刑事诉讼的框架下,配套制度完善的缺失,使得起诉书一本主义的仍缺乏可行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起诉书一本主义论文参考文献
[1].刘蓓.理想与现实: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评析——兼谈我国刑事诉讼案卷移送制度[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
[2].赵胤.反思起诉书一本主义的可行性——以配套制度为视角[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
[3].章礼明.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的利与弊[J].中国检察官.2009
[4].章礼明.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的利与弊[J].环球法律评论.2009
[5].余飞.论庭前公诉案卷移送与预断防止[D].西南政法大学.2009
[6].王丽.起诉书一本主义之理性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
[7].谢财能.起诉书一本主义与我国案卷移送方式的改革[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
[8].张彦翀,余冠文.起诉书说理性背离起诉书一本主义[J].法治研究.2007
[9].肖伟.我国不宜实行起诉书一本主义[N].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
[10].徐李华,冯勇军,朱静.起诉书一本主义防止法官先入为主[N].法制日报.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