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图书馆大火议论文

哈佛图书馆大火议论文

问:从法律角度解读哈佛大学图书馆失火学生抢救图书被开除事件
  1. 答:紧急避险仅仅只不承担刑事责任。再者这个故事中学生没有在按照规定归还将其带出图书馆,晚上图书馆着火,怎么构成的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人身权利即将受到侵害,或者正在受到侵害。这个和紧急避险没有一点关系的。
  2. 答:这种属于偶然避险,即没有意识到避险行为会导致避险,我国现在有两种观点,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学说。一种认为成立紧急避险,一种认为不成立,但是从不认为成立紧急避险则不担任责任。成立紧急避险是创造了好结果,应该定未遂
问:1764年的一天深夜,哈佛大学起大火,烧掉了哈佛楼(图书珍藏馆)。最后只留下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是?
  1. 答:下面是中文网上流传的东西:
    当年,有一名叫哈佛的英格兰牧师在他的遗嘱里将其拥有的一块地皮和250本书赠给一所学院,这所学院后来发展成为闻名于世的哈佛大学。哈佛大学一直将这有纪念意义的250本书珍藏在学院图书馆内,并规定学生只能在馆内阅读,不允许将书携带出馆外。1764年,一场大火烧毁了图书馆,那250本珍贵的哈佛遗赠,只有一本书侥幸地保存下来。之所以幸存,是因为在大火发生前,它被一名学生私自带出了图书馆(书名为《基督教针对魔鬼、世俗与肉欲的战争》)
    与英文资料对比,这个里面有几个错误:
    第一,John Harvard 捐献给哈佛的书是四百本(哈佛图书馆官方网站数字,一本传记的数字是320册),不是250本。
    第二,没有这四百本书不许带出图书馆的规定。
    第三,书名是Christian Warfare against Devil World and Flesh,翻译成中文应当是《基督教针对魔鬼世界和肉欲的战争》,上面那个书名翻译错了。
    第三,当时学校图书馆共有约400册图书被借出去所以幸免于难,Christian Warfare这本书是其中之一。
    第四,据学者研究这本书很可能是哈佛捐赠的四百本图书之一,但没有签名,所以缺乏铁证。
    第五,学生私自带出图书馆的故事大概是编的。
    第六,哈佛是在英国出生,但是定居在波士顿的查理斯镇,并在那里成为助理牧师。
问:多年前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大学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书籍在大火中消失,这让很多人痛心疾首。
  1. 答:(1)因为该学生保留下来唯一的珍本
    (2)因为学生违反了学校的规定
    (3)和校长一样,因为作为一个校长,必须要赏罚分明,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来办理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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