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志科: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与行为的差异及影响因素——基于南京、保定调查的实证分析论文

贾志科: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与行为的差异及影响因素——基于南京、保定调查的实证分析论文

【摘 要】利用江苏南京、河北保定两城调查的数据,以18~35岁的558名城市青年夫妇为研究对象,重点从数量维度和性别维度分析了青年夫妇生育意愿与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城市青年的实际子女数与理想子女数、意愿子女数之间差异显著,而与政策意愿子女数不存在明显差异;不同特征的城市青年在生育性别的选择上以“无偏好”居多,但“女孩偏好”越来越明显;理想生育数量和性别得到满足的程度均比较低,而意愿生育数量和生育性别的满足程度也只有近20%,生育水平的提升还存在一定空间。通过与现有研究结果对比发现,随着生育政策逐渐走向宽松,城市青年夫妇的生育意愿可能越来越接近于实际生育行为,尽管“意愿大于实际”的比例仍居高不下,但却呈现出不断缩小的趋势,而“意愿等于实际”和“意愿小于实际”的比例则逐渐增加。此外,性别偏好是否得到满足、家庭是否拥有孩子以及从事何种行业对理想与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差异具有显著影响。

【关键词】城市青年夫妇 生育意愿 生育行为 差异 影响因素

一、问题与背景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多次调整并完善计划生育政策[1],人们的生育意愿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近年来,围绕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意愿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数据调查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等一些政府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全国性或地区性的社会调查,试图通过生育意愿的调查来认识和把握人们生育行为的规律,为进一步完善现行生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但值得我们深思的是,生育意愿作为带有强烈主观偏好的先行变量,是否能够真实地反映出人们生育行为的实际抉择?进一步地说,对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之间的复杂关系所开展的一系列经验研究,究竟又能在多大程度上真实地反映出当前社会的现实生育水平呢?尽管学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还存在一些争议,但一个基本的共识是:生育意愿仍是预测生育行为和生育水平的关键性指标[2]。这是因为,生育本身就是人们基于对生育行为的认知所做出的一项选择,无论生育意愿、生育行为和生育水平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我们都需要对生育意愿开展大量的经验性调查研究,以此加深对生育行为变化规律的认识和未来生育水平变动趋势的理解。

迄今为止,“全面二孩”政策已经实施了三年多的时间,但从各项调查研究的结果来看,其政策效应并未达到预期结果。根据国家统计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效果的调查,各地2018年上半年的出生人口下降明显,一、二孩出生数量整体呈现下降态势。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城市青年作为最有可能将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的主体,其意愿和行为之间究竟存在多大的关联性?是偏向于发达国家“意愿>实际”的生育模式,还是偏向于发展中国家“意愿<实际”的模式,抑或兼具这两种模式的特点[3]?与以往相比,城市青年夫妇的生育意愿和行为间的差异是否发生了变化?又有哪些因素影响着城市青年夫妇的生育意愿和行为在数量和性别结构上的差异?这些是本文重点关心和想要回答的问题。而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则有助于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找到那些真正有意愿进行生育的人群,进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应的政策鼓励其转化成为实际的生育行为,最终实现生育水平的提高。

二、文献回顾与述评

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关系,从理论上可以将其划分为“等同论”、“无关论”、“大于论”和“小于论”四种类型[4]。近年来,国内学者们对二者关系的研究并不多见,但已有的几项调查研究结果大多表明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具有不一致性[5],根据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的检索结果,可以发现,有关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关系的代表性经验调查研究主要有以下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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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的父亲老巴经常趴在杂货店的柜台上,忧郁地看着他这个儿子。每天早上,阿里都会坐在店里发呆。时间对于阿里没有意义。他并不知自己是在发呆,发呆是别人眼里的观察。对于阿里,吃饱喝足了坐在这里,就很舒服。有时候,老巴忙不过来,便会叫他:“阿里,给客人拿瓶酱油。”

一是杨菊华从生育意愿抉择理论入手,介绍了欧美及中国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悖离的现状及原因,并探讨了西方研究的一些经验及其对我国生育政策走向的借鉴意义[6]。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之间的关系与发达国家有同有异:同在数量,异在性别。在发达国家,婚龄和育龄、生理因素、生活环境、结构性因素会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抉择,但在中国,除了这些因素外,生育政策也是一个关键因素,甚至很可能是生育意愿与行为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如图1所示,水源从进水管进入,由于水流量较大,当水流进到筒体冲击筒体底板再反冲到过滤钢板,这样就形成翻滚式[4-5]的水流,形成“旋涡”式的水源,由于水流翻滚不断,过滤钢板倾斜放置,翻滚水流不断“冲洗”过滤钢板,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水流内循环,起到自我清洗过滤钢板作用,并且水中的杂质,比如树叶、树枝等杂质基本都漂浮在水表面,过滤板上部三分之一没开孔就阻止了杂物通过过滤钢板,由于有2层过滤板并且错开布孔,这也进一步拦截了杂质,当清水泵停止运行时,定期打开排污阀,打开进水管闸阀,筒内杂物顺着水流全部排出[6]。

鱼类的性成熟受遗传和环境的双重影响,对某一物种来说,既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又表现出一定的可塑性[20]。从云南鳅的基础生物学特征研究中得出,草海云南鳅最小性成熟的年龄为1+龄,雄鱼最小体长为 1.22 cm,体重 0.21 g;雌鱼最小体长 3.01 cm,体重0.41 g。在未达到性成熟之前,雄鱼和雌鱼在外部形态上无显著差异,较难区分,性成熟后可以根据成熟的雌鱼腹部膨大突出,能够看到卵巢鼓起的轮廓,个体比雄鱼小,生殖孔出现淡淡的红色等特征可以区分雌雄。

通过对比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发现他们实际上是互补的,微信中的优势,在传统媒体中是劣势,而传统媒体的优势,也是公众号运营中的劣势,在运营方面,公众号应当吸取各方优势,摒弃不足,发展成为一个更好的、更健康的、更具有权威性的社交平台,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如表1所示。

二是茅倬彦利用江苏省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调查数据,先后两次对江苏省符合二孩生育政策妇女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初育年龄、不孕不育、就业是导致“行为小于意愿”的主要因素,而男孩偏好更有可能促成生育意愿转化为实际的生育行为[7]。在符合生育二胎政策的妇女中,绝大多数妇女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是一致的,但当她们面临“要不要生二胎”的抉择困境时,往往又会受到自身生育态度、主观规范以及生育计划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意愿和行为不一致的现象[8]。

三是宋健、陈芳利用北京市、保定市、黄石市、西安市四个城市的调查数据,揭示了城市青年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在时间、数量、性别3个维度上的背离表现。研究发现,在中国的城市青年中,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背离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城市青年在生育时间上普遍以延长初婚和初育间隔为代价来实现晚育;从生育数量来看,理想子女数和实际子女数并不一致,并且现实生活中“理想子女数大于实际子女数”的情况十分突出;在生育性别偏好方面,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但“儿女双全”依旧占据主流。同时,初育年龄、流动和性别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青年的生育意愿和行为出现了较大的差异[9]。

(1)理想和实际生育的数量差异与性别差异的交互影响分析

五是王军利用2013年中国家庭幸福感热点问题调查和2010年以来四次全国性抽样调查的原始数据,对中国育龄群体生育意愿与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两次实证研究结果均佐证了“育龄人群的终身生育水平(1.68)小于意愿生育水平(1.86)”这一结论[12],并且育龄人群的意愿生育水平受居住地、年龄以及受教育程度影响较大,而“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对于实际生育水平的提升作用有限[13]。

六是邱红燕等人利用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在银川市对“80后”在职人员调查的数据,分析了其中768 名已婚育的“80 后”职业群体的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银川市“80后”已婚育职业群体普遍呈现出“意愿大于行为”的特点,文化程度越低、月经济收入越高、企业单位的已婚育职业群体,其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越符合,差异性就越小[14]。

以上研究成果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关系做出了探讨,值得参考和借鉴。然而,随着生育政策从“严格管理”走向“逐步宽松”,以往这些研究的部分结论在新的生育政策背景下是否还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亦或具有多大的解释力,仍有待进一步验证。同时,我国从“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到“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中间的间隔时间较短,期间所进行的生育意愿调查非常少,尤其是针对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较大、最有可能成为二孩生育主体的城市青年夫妇的调查更少,所以很有必要充分利用这一时期的调查数据,对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关系开展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这不仅有利于拓宽生育意愿研究思路,而且也能为生育政策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完善提供证据支持。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资料主要来自笔者于2014年3~5月在江苏南京、河北保定两地针对“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等五大类行业18~35岁的1028名城市在职青年开展的“青年发展状况”问卷调查(以下简称“2014年调查”)。

调查样本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在南京和保定按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各抽取3个城区;其次,依据5类行业的类别对单位进行分类抽取;最后,在抽取的5类行业的具体单位中,通过单位协助调查和笔者直接调查两种方式来选取调查对象,以获取相关数据。两地的调查,均采用自填式问卷,共计发放问卷12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1028份,有效回答率为85.7%[15]。考虑到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选取了其中558名已婚青年夫妇,构成了本研究所使用的样本数据。样本数据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二)概念界定与操作化

根据研究目的和数据采集情况,本研究对所用到的核心概念做出如下界定:

1.城市青年夫妇

城市青年夫妇是本研究的调查对象,主要是指2014年3~5月调查时在江苏南京、河北保定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5类行业的18~35岁已婚青年男女,包括调查时居住在当地的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

2.生育意愿

生育意愿是人们对生育孩子的数量、性别以及为什么生育孩子等方面的期待或认识。在调查中,将生育意愿的数量维度操作化为4个变量:理想子女数、意愿生育子女数、“双独二孩”政策意愿生育子女数和“单独二孩”政策意愿生育子女数,将性别维度主要操作化为理想性别结构偏好和意愿性别结构偏好。从严格意义上讲,理想子女数与意愿生育子女数、理想性别结构偏好和意愿性别结构偏好会有所不同,但为了与现有研究能够进行比较,本文主要以理想生育子女数和意愿生育子女数来反映意愿生育数量这一维度,以意愿性别结构偏好来反映性别偏好这一维度。

表1 城市已婚青年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n=558)

images/BZ_76_264_401_2155_1392.png

3.生育行为

生育行为是生育意愿的外显结果,是人们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和性别构成情况。由于18~35岁的城市青年夫妇正处于生育的高峰期,因此本文拟采用以往研究中对生育行为数量维度和性别维度的界定[16],用现有孩子的数量来反映实际生育子女数,用现有孩子的性别结构来反映实际性别结构偏好。

(三)主要影响因素假设

本研究所关注的重点问题,是城市青年夫妇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是否存在差异,如果存在差异,有哪些因素造成了这种差异?在以往经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特别关心以下3个因素:

1.性别偏好

(1)规范性原则。在电网“三集五大”重要战略要求下,运营在线监测系统架构设计各部分内容,应该按照电力企业相关技术规范、架构设计规范等要求进行设计。

近年来,多项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育龄群体的性别偏好差异在逐渐缩小,出现了一种“无偏好”的趋向。然而,中国长期存在的男孩偏好是否会使得很多家庭在实际的生育行为抉择中为了追求“儿女双全”的性别结构而在已有一孩的基础上倾向于选择生育二孩?无论出于什么样的考虑,都需要用数据来验证城市青年夫妇是否存在因性别偏好而选择生育二孩的现象,这种现象是否会造成理想生育子女数和实际生育子女数之间的差异?因此,我们假定性别结构偏好会减小理想和实际生育子女数之间的差异。

2.家庭类型

由于我国在不同历史时期推行过不同的生育政策,所以不同地域的家庭可能在生育意愿和行为方面有所差异。多数调查结果显示,在没有生育政策条件的制约下,已有孩子的家庭在理想与实际子女数上可能会比没有孩子的家庭差异更大。鉴于本文的研究目的和调查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已有孩子的城市青年夫妇可能在理想子女数和理想子女性别偏好上有更多的期望,因此其理想和实际生育子女数、理想和实际生育性别之间的差异可能也会更大。

3.夫妇类型

在“单独二孩”和“双独二孩”政策意愿生育子女数上,“双非夫妇”比“单独夫妇”和“双独夫妇”表现出更强的生育意愿[17],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双非夫妇”的生育意愿在政策约束下未得到满足的可能性更大?一般来说,“双非夫妇”成长于非独生子女家庭,其理想生育子女数、性别偏好不可避免地受到家庭环境的浸润与熏陶,其二孩生育意愿可能也比其他两类夫妇更高。因此,我们假定“双非夫妇”的理想生育子女数和实际生育子女数之间的差异可能大于“双独夫妇”和“单独夫妇”的差异。

本系统以MAXIM公司的1024位单总线(1-Wire)EEPROM芯片DS2431为eID芯片,存储每根光纤的连接信息。DS2431内部有4个存储器页,每页256位。DS2431只需要一根带有上拉电阻(0.3~2.2 kΩ)的数据线DQ和一根GND线,即可与MCU正常通信;数据的读写遵循1-Wire协议。

四、结果与分析

(一)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数量与性别差异

1.实际子女数与理想子女数、意愿子女数、政策意愿子女数的差异

2014年调查结果显示(见表5),城市青年夫妇理想和实际生育数量差异与性别差异之间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具体表现为:当在生育性别上“理想等于实际”的情况下,在生育数量上“理想等于实际”的比例显著高于“理想大于实际”和“理想小于实际”的;当在生育性别上“理想不等于实际”的情况下,生育数量“理想大于实际”的比例显著高于“理想等于实际”和“理想小于实际”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青年夫妇对生育性别结构的满足程度与生育数量是否得到满足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总体而言,被访青年夫妇在生育性别上的满足程度较低,仅占8.2%;在生育数量上的满足程度也不高,只有15.8%。从达到理想状态的角度而言,生育水平的提升还存在很大的空间。

从表3的结果可以发现,城市青年夫妇实际子女数与理想子女数、意愿子女数之间存在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而与“双独二孩”政策意愿子女数、“单独二孩”政策意愿子女数之间则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实际生育了不同子女数的青年夫妇在理想子女数和意愿子女数上有着不同的想法,但是在生育政策的约束下,他们的生育意愿趋于一致。

式中,σ0、σ分别为零频波数(系统基频)和入射光波数,光轴与光栅法线夹角为θ,x为探测器像元尺寸.光谱仪获取的干涉图通常采用傅里叶变换进行光谱复原,然而以傅里叶变换为基础的光谱复原方法,虽然运算简单、速度快,但存在分辨率低、谱线起伏明显等缺陷.因此引入新的光谱复原方法以提高复原光谱精度具有实用意义.

表2 青年夫妇实际子女数、理想子女数、意愿子女数、政策意愿子女数的基本情况

images/BZ_77_268_1538_2155_1613.png实际子女数理想子女数意愿子女数“双独二孩”意愿子女数“单独二孩”意愿子女数 417 553 553 548 524 0 0 0 0 0 2 7 9 2 2 0.81 1.90 1.79 1.54 1.55 0.52 0.54 0.73 0.51 0.52

表3 青年夫妇实际子女数与理想子女数、意愿子女数、政策意愿子女数的交互分析(%)

注:在“双独二孩”和“单独二孩”政策下,选择生育0个子女的比例非常低,故略去。

images/BZ_77_268_2101_2155_2246.png理想子女数χ2=19.923;df=4;P=0.001意愿子女数χ2=15.536;df=4;P=0.004“双独二孩”政策意愿子女数“单独二孩”政策意愿子女数1个及以下2个3个及以上1个及以下2个3个及以上1个2个1个2个23.2 74.6 2.2 36.7 60.4 2.9 43.7 55.6 43.1 56.2 14.1 81.7 4.2 24.4 71.9 3.7 45.0 54.2 46.3 52.3 3.0 81.8 15.2 15.2 72.7 12.1 18.2 81.8 22.6 77.4 χ2=9.478;df=4;P=0.050 χ2=7.705;df=4;P=0.103

该目标下,彰显的是比亚迪叉车对自身产品的信心,以及对市场充分调研后的果断抉择。其中,平衡重式叉车、微型搬运车、仓储托盘车等产品将会在2019年进行技术迭代,推出新品,打造高电压产品,并将电机、电控、驱动集成新技术应用于新品叉车,助力目标实现和行业升级。

数据结果显示,无论城市青年夫妇实际生育的子女数为0个、1个还是2个,其理想子女数和意愿子女数为2个的比例都是最高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实际子女数为0个和1个的青年夫妇,其理想子女数在1个及以下的比例高于3个及以上的比例,而在已有2个孩子的城市青年夫妇中,理想子女数在3个及以上的比例却高于1个及以下的。理想子女数与实际子女数之间的这种相反趋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家庭实际子女数量多少可能会对青年夫妇理想子女数的选择具有潜在影响,家庭实际子女数越多,其理想子女数可能也就越多。同时,从意愿子女数上来看,无论青年夫妇的实际子女数是多少个,其意愿子女数在1个及以下的比例均要高于3个及以上的比例,而意愿子女数为2个的比例都是最高的,不过比理想子女数为2个的比例均有所降低,而意愿子女数为1个及以下的比例比理想子女数为1个及以下的均有所提高。

从Z方向进行分析,表2和表3中的1阶固有频率对应仿真中的整体第1阶固有频率。Z方向的1阶模态振型如图6所示。该振型为电磁铁梁Z方向的弯曲变形,电磁铁梁在Z方向相当于一个大跨度简支梁,其在Z方向的刚度比较小,所以1阶频率较低。Z方向的2阶固有频率对应仿真中的整体第3阶固有频率,Z方向的3阶固有频率对应仿真中的整体第4阶固有频率。其中,Z方向的1阶和3阶固有频率数值与对应的仿真固有频率数值吻合较好,误差较小。

2.实际子女性别结构与理想子女性别偏好、意愿子女性别偏好的差异

2014年调查结果显示(见表4),在理想子女性别偏好中,无论实际子女性别结构“都是男孩”还是“都是女孩”,抑或“有男有女”,“无偏好”的比例都要远高于“男孩偏好”和“女孩偏好”的比例。而在意愿子女性别偏好中,三类家庭对意愿生育子女性别结构“无偏好”的比例最高,其次是“女孩偏好”,最后是“男孩偏好”。由此可见,无论家庭实际子女性别结构如何,三类夫妇在理想子女性别偏好和意愿子女性别偏好上表现出一种共同的趋向——即“无偏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已经成为大多数城市青年夫妇的共同选择。

表4 城市青年夫妇实际子女性别、理想子女性别偏好与意愿子女性别偏好的交互分析(%)

注:理想子女性别偏好:χ2=23.344,df=8,P<0.05;意愿子女性别偏好:χ2=27.568,df=8,P<0.05。

images/BZ_78_264_1813_2155_1959.png都是男孩都是女孩有男有女合计8.1 1.2 25.0 5.2 5.9 13.7 0.0 9.0 86.0 85.1 75.0 85.8 9.5 1.9 12.5 6.2 10.4 26.9 25.0 16.9 80.1 71.3 62.5 76.9

与此同时,还可以发现,理想子女性别偏好中的“女孩偏好”只在实际子女性别“都是女孩”中的比例要高于“男孩偏好”,而在意愿子女性别偏好中,无论实际子女性别如何,“女孩偏好”所占的比例都要高于“男孩偏好”的比例。这也就意味着三类夫妇有着较为一致的理想子女性别偏好和意愿子女性别偏好,但三类家庭在意愿子女性别偏好中“女孩偏好”的比例均高于理想子女性别偏好中“女孩偏好”的比例。

3.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的数量差异与性别差异的交互影响分析

四是陈卫、靳永爱利用2001年全国生殖健康的调查数据,重点回答了“中国妇女的生育行为为何会背离其生育意愿”的问题。研究结果表明,个人的一些背景性因素如工作收入、国家的生育政策以及家庭育有孩子情况对生育意愿和行为的差异具有显著影响,但相较而言,性别偏好才是造成生育意愿与行为出现差异的决定性因素[10],这也与以往的研究结论相一致[11]。

2014年调查结果显示(见表2),城市青年夫妇的理想子女数和意愿子女数之间差别不大,仅相差0.11个,这与国内多数调查结果较为一致[18]。就政策意愿子女数而言,不同生育政策条件下,城市青年夫妇的意愿生育子女数几乎相同,不论在“双独二孩”政策条件下,还是在“单独二孩”政策条件下,城市青年夫妇的意愿子女数近乎一致,但明显低于理想子女数和意愿子女数。而与实际子女数相比较,可以发现实际子女数与理想子女数相差1.09个,与意愿子女数相差0.98个,与政策意愿子女数相差0.74和0.73个。不难看出,城市青年夫妇的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表5 青年夫妇理想和实际生育数量差异与性别差异的交互分析(%)

注:χ2=118.232,df=2,P<0.05。

images/BZ_79_268_409_2155_551.png0.2 15.8 84.1 100生育数量理想小于实际理想等于实际理想大于实际合计0.0 71.7 28.3 8.2 0.2 10.7 89.1 91.8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理想与实际生育之间结果的差异可能存在两种解释。一种是由于部分城市青年夫妇受到特定性别偏好(如“男孩偏好”或“女孩偏好”)的影响,尽管在实际生育数量上得到了满足,但为了追求更加理想的子女性别结构(如“儿女双全”),可能会在实际子女数的基础上选择生育更多的子女,以达到对于理想性别结构的追求。另一种可能的解释则是由于城市青年夫妇受到传统生育观念(如“多子多福”)和现代生育观念(如“晚婚晚育”)的双重制约,在理想生育性别和实际生育性别已经趋于一致的情况下,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的青年夫妇可能更喜欢多子女,导致其理想大于实际;而受现代生育观念影响的青年夫妇往往会基于现实社会综合因素的考虑更倾向于少生优生,使得其理想小于实际。

河合隼雄:青春期是独立战争中最关键的一战,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要达到心理上的独立,必须从父母对自己的有形及无形的束缚、影响中摆脱出来。因此,这场战役中,与自己对决的敌人,自然也该是父母。

(2)意愿和实际生育的数量差异与性别差异的交互影响分析

从理想状态到实现具体的生育行为,期间可能还会受到诸多影响的因素。青年的意愿生育情况比理想状态,可能更接近于实际行为,更容易转化为实际行为。通过对城市青年夫妇意愿和实际生育数量差异与性别差异进行交互分析(见表6),可以看出,青年夫妇在意愿和实际生育性别一致的情况下,意愿生育子女数等于实际生育子女数的比例最高,远高于“意愿大于实际”和“意愿小于实际”两种情况。而在意愿和实际生育性别不一致的情况下,生育数量“意愿大于实际”的比例大大高于“意愿等于实际”和“意愿小于实际”的。这呈现出与前面分析较为一致的特征。可见,理想状态与意愿情况具有某些共性特征,但我们可以发现的是,意愿生育性别的满足程度和意愿生育数量的满足程度均有所提高,接近20%。可见,从满足意愿的角度来讲,生育水平的提升依然存在较大空间。

表6 青年夫妇意愿和实际生育数量差异与性别差异的交互分析(%)

注:χ2=219.608,df=2,P<0.05。

images/BZ_79_268_2530_2155_2671.png生育数量意愿小于实际意愿等于实际意愿大于实际合计4.3 73.4 22.3 18.0 1.4 7.7 90.9 82.0 2.0 19.5 78.5 100

(二)与现存调查研究结果的比较

目前,国内探讨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的有代表性且可供比较的调查结果主要有以下几项:一项是宋健、陈芳在2009年4月对北京市城区、河北省保定市、湖北省黄石市和陕西省西安市的青年所做的“四城调查”;另一项是茅倬彦利用“江苏调查”的数据,专门探讨了妇女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还有一项是邱红燕等人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对“80后”在职人员所做的“银川调查”,分析了其中768名已婚育的“80后”职业群体的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鉴于这三项调查在探讨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差异时主要涉及意愿子女数与实际子女数的差异比较,因此,在这里我们仅就数量差异加以比较。

表7 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比较(%)

调查名称生育数量意愿小于实际意愿等于实际意愿大于实际样本规模(人)四城调查(2009年)55.45 1.83 42.72 1262江苏调查(2010年)0.0 60.09 39.91 2368两城调查(2014年)12.2 66.8 21.0 558银川调查(2016~2017年)-24.34-768

由表7 的结果可以看出,在2009 年的“四城调查”中,青年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意愿小于实际”和“意愿大于实际”的比例较高,而“意愿等于实际”的比例则非常低;在“江苏调查”和“两城调查”中,青年夫妇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呈现出较大的一致性,生育子女数量“意愿等于实际”的比例最高,其次是“意愿大于实际”的,最后是“意愿小于实际”的;在“银川调查”中,城市青年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意愿等于实际”的比例接近四分之一,高于“四城调查”,但要低于“江苏调查”和“两城调查”。

从四次调查的结果对比来看,“四城调查”和其他三项调查差异较大,尤其是在“意愿等于实际”中所占的比例仅为1.83%,这与其他三项调查的结果明显不同。“江苏调查”和“两城调查”的结果最为接近,但在“江苏调查”中,没有出现“意愿小于实际”的情况,而在“两城调查”中“意愿小于实际”的比例则占到了12.2%。此外,“银川调查”和其他三项调查结果也存在明显差异,尤其是“意愿等于实际”的比例明显低于“江苏调查”和“两城调查”,并且“意愿大于实际”的比例仍然较高[19]。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与各项调查的实施地点、调查对象的选取等有关,但也有另外一种可能的解释,即四次调查分别处于不同的生育政策调整时期,在“双独二孩”政策、“单独二孩”政策向“全面二孩”政策的过渡过程中,由于生育政策逐渐走向宽松,人们的生育意愿也越来越接近于实际的生育行为,因此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也在不断缩小,“意愿大于实际”的比例尽管仍然居高不下,但却呈现出不断缩小的趋势,而“意愿等于实际”的比例则伴随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在逐渐增加。

(三)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1.Logistic模型概述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不同城市青年夫妇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尤其是理想生育子女数和实际生育子女数、理想生育子女性别和实际生育子女性别结构之间差异较大。然而,造成这种差异的影响因素有哪些以及这些因素对城市青年夫妇的生育意愿具有多大程度的影响,这不仅是以往研究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本研究主要探讨的内容。

3月12日,很多人来到复旦大学,在生命科学学院楼旁为他种下一棵棵树。复旦大学和西藏大学的深厚情缘,没有因为他的离去而停步,一系列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的深入合作正在继续。

一般而言,描述统计是检验每个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单独关系的主要手段,而回归分析法则是检验相关变量与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差异的关系[20]。由于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这里笔者通过构建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数量差异的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进一步分析造成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模型中,用“理想与实际生育数量是否相等”(虚拟变量,“不相等”赋值为1,“相等”赋值为0)来反映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数量差异,自变量包括:理想性别偏好是否满足(“未得到满足”赋值为1,“满足”赋值为0)、家庭类型(“有孩子家庭”赋值为1,“没孩子家庭”赋值为0)、行业类别(“卫生和社会组织”赋值为0,其他行业类别分别赋值为1),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出生地、出生年代、婚姻类型等,模型各个变量的具体情况见表8。

表8 变量描述统计表(n=558)

images/BZ_81_268_409_2155_480.png因变量自变量控制变量生育数量是否相等理想性别偏好未得到满足(满足=0)有孩子家庭(没孩子家庭=0)批发零售业(卫生和社会组织=0)住宿餐饮业(卫生和社会组织=0)教育业(卫生和社会组织=0)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卫生和社会组织=0)城市(南京=0)性别(男性=0)农村(镇或县城=0)城市(镇或县城=0)1980年及以前(1981~1985年=0)1986年及以后(1981~1985年=0)单独夫妇(双独夫妇=0)双非夫妇(双独夫妇=0)0.16 0.77 0.76 0.18 0.10 0.35 0.25 0.52 0.73 0.42 0.39 0.27 0.29 0.33 0.39 0.37 0.42 0.43 0.39 0.30 0.48 0.43 0.43 0.44 0.49 0.49 0.45 0.46 0.47 0.4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理想子女数与实际子女数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于晓明在讲话中强调,目前,已进入年终岁尾,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对照本年度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查漏补缺,把握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好。同时,要提早研究谋划明年的工作,制定好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本次会议作出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于明年1月下旬召开。要扎实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筹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准备,统筹协调,确保会议圆满顺利召开。

如表9所示,在性别偏好、家庭类型和行业类别三个自变量中,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情况下,性别偏好、家庭类型以及行业类别中的批发零售业与住宿餐饮业对城市青年夫妇理想与实际子女数的差异具有显著影响。从模型呈现的结果来看,该模型的Nagelkerke R2为0.526,说明自变量可解释因变量总变异量的52.6%。

在性别偏好方面,理想性别偏好未得到满足的青年夫妇要比得到满足的理想子女数与实际子女数间的差异更大(OR=2.668,P<0.001),换句话说,性别偏好理想与实际符合的城市青年夫妇在理想与实际生育子女数方面更有可能趋于一致,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性别结构偏好会减小理想和实际生育子女数之间的差异”的研究假设。从家庭类型来看,有孩子家庭的理想与实际子女数存在差异的概率是没孩子家庭的24.971倍(OR=3.218,P<0.01),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支持了“有孩子家庭理想和实际生育子女数之间的差异可能会更大”的假设。从行业类别来看,从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要比从事卫生和社会工作的青年夫妇理想与实际子女数之间的差异更大(OR=1.133,P<0.01;OR=1.469,P<0.01)。而性别、年龄、出生年代、出生地、婚姻类型对城市青年夫妇理想与实际子女数的差异并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P>0.05)。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从夫妇类型来看,研究假设了“‘双非夫妇’的理想生育子女数和实际生育子女数之间的差异可能大于‘双独夫妇’和‘单独夫妇’的差异”,但并未得到数据的支持。一种可能的解释在于,尽管受到生育政策的约束,“双非夫妇”呈现出比“单独夫妇”和“双独夫妇”更为强烈的生育意愿,但他们的理想得到满足程度可能与另外两类夫妇的理想得到满足程度相当,因为后者的理想子女数要比前者低,实际生育子女数也比前者更少,因此在差异的对比上并不显著。当然,这还有待于日后的研究进一步验证。

表9 城市青年夫妇理想与实际子女数差异的影响因素回归最终结果

注:*P<0.05;**P<0.01;***P<0.001。

images/BZ_82_264_401_2155_1051.png

五、小结与讨论

此次研究的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城市青年夫妇的实际子女数与理想生育子女数和意愿生育子女数存在较大差异,但与“双独二孩”政策意愿子女数、“单独二孩”政策意愿子女数之间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而不同特征的城市青年夫妇不存在明显的生育性别偏好,“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生育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理想性别偏好和意愿性别偏好中的“女孩偏好”相对“男孩偏好”已占据上风。同时,研究还发现,由于受到生育政策和现实条件的约束,城市青年夫妇在生育数量和生育性别的理想与实际之间无法同时得到满足,理想生育数量和性别得到满足的程度均比较低,而意愿生育数量和生育性别的满足程度也只有近20%,可见生育水平的提升还存在一定空间。

通过与现有研究结果的比较,可以发现,在“双独二孩”政策、“单独二孩”政策向“全面二孩”政策的过渡中,由于生育政策逐渐走向宽松,城市青年夫妇的生育意愿可能越来越接近于实际的生育行为,因此,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在不断缩小,“意愿大于实际”的比例尽管仍居高不下,但却呈现出不断缩小的趋势,而“意愿等于实际”和“意愿小于实际”的比例则伴随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在逐渐增加。此外,通过构建城市青年夫妇理想与实际生育子女数量差异的Logistic 回归模型,研究发现理想性别偏好是否得到满足、家庭是否拥有孩子以及从事何种行业对理想与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差异具有显著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受到调查资料、样本规模、抽样方法和统计分析技术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本研究所针对的调查对象主要是南京和保定特定行业的18~35岁青年夫妇,尽管在样本规模和抽样方法上,研究者尽可能地做出了努力,但不可否认依然存在一定的疏漏与不足,因而在调查结论的使用和推论上仍应小心谨慎。此外,“2014年调查”是在“单独二孩”政策放开不久的背景下进行的,而在当前“全面二孩”的政策背景下,城市青年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可能又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这有待于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收集新的数据资料,运用更为科学、有效的方法来进行研究与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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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Difference and Influence Factors Between Fertility Desire and Behavior of Urban Youth Couples:Based on the Survey of 558 Youths in Nanjing and Baoding City

JIA Zhi-kel,2,LUO Zhi-hua3,FENG Xiao-tian4
(1.Hebei University,Baoding Hebei 071002,China;2.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3.Shanxi Normal University,Xi'an Shaanxi 710119,China;4.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Jiangsu 210046,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data of Nanjing and Baoding survey,this study focused on the 558 urban youth couples aged 18~35,and analyzed the difference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between fertility desire and behavior of youth couples from quantitative and gender dimensions. The study found that the actual children quantity of urban youth is different from the ideal children quantity and desire children quantity significantly,but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number of children with policy wishes and the actual children quantity.Urban youths with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are mostly“no preference”in the choice of gender preference.However,“girl preference”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obviously. The satisfaction degree of ideal fertility quantity and gender is comparatively low,and the satisfaction degree of desired fertility quantity and gender is only about 20%,so there is still certain space for the fertility level improvement. Comparing with the existing research results,this study found that with the gradual relaxation of fertility policy,the fertility desire of urban youth couples may be more and more close to the actual fertility behavior.Although the proportion of“desire>reality”is still high,but it shows a decreasing trend,while the proportion of“desire=reality”and“desire<reality”increases gradually. In addition,whether gender preference is met or not,whether a family has children or not,and which industry they engaged in,all have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ideal and the actual children quantity.

【Key words】Urban Youth Couple;Fertility Desire;Fertility Behavior;Difference;Influencing Factors

【DOI】10.15884/j.cnki.issn.1007-0672.2019.05.007

【收稿日期】2019-04-24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672(2019)05-0069-11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河北省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对青年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HB16SH005)。

【作者简介】贾志科,男,河北石家庄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访问学者,博士,研究方向:人口社会学和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罗志华,男,陕西汉中人,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分层与流动、人口社会学;风笑天,男,湖北武汉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青年社会学和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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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志科: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与行为的差异及影响因素——基于南京、保定调查的实证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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