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基础关系论文_高春艳

导读:本文包含了票据基础关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票据,关系,基础,权利,持票,举证责任,债务人。

票据基础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高春艳[1](2017)在《票据的无因性和票据基础关系的可抗辩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5年9月30日,山东姜仔鸭公司作为付款人开具了以济南君祥公司为收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到期日为2016年1月29日,出票金额为91万元)。之后济南君祥公司因与原告广飞公司存在借贷关系,将该汇票质押背书(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7-06-07)

曹海燕,谭中平,任中杰[2](2016)在《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合并审理时的举证责任分配》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票据纠纷中,持票人以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不履行基础关系中约定义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票据关系和基础关系合并审理,持票人除证明票据关系合法有效外,还应证明其已履行基础关系约定的相应义务。□案号一审:(2015)江法民初字第04432号(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案例)》期刊2016年23期)

邹宇[3](2015)在《基础交易关系对于票据效力及追索权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票据是否有效取决于票据本身形式上的完备性,基础交易关系可以通过票据行为影响票据效力,但不会直接决定票据效力;票据关系中的收款人以汇票出质获得银行融资,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时银行有权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在出票人不能证明银行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前提下,基础交易关系未履行甚至买卖票据行为均不构成出票人的有效抗辩。(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5年08期)

林建益[4](2013)在《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基础关系举证责任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行使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并不以存在基础关系为必要条件,如果票据债务人欲以持票人不履行约定义务作为抗辩理由,则其须证明与持票人之间有直接的基础关系。■案号一审:(2012)深龙法民二初字第200号二审:(2012)深中法涉外终字第163号【案情】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东龙达家私厂(以下简称龙达厂)系香港龙达家私装饰公司(以下简称龙达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开办的叁来一补企业。2009年12月30日,龙达厂开具金额为人民币103560元的支票1张,支票上注明的收款(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3年18期)

王潇[5](2011)在《不当得利返还中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联结——以上海融高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以上海融高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为切入点,剖析票据不当得利返还的性质。票据之不当得利返还暗含着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的联结和糅合,是一种被票据无因性基本上排斥在票据法之外的票据基础关系发挥作用的机制,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是游离于票据法与民法之间的一种制度。(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1年23期)

卢冬[6](2010)在《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之分离与牵连》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位于上层建筑的配套法律制度也相应不断完善,我国在1995年也颁布了《票据法》,希望可以充分发挥票据的巨大作用,从而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在票据方面的实践不是太充分,理论上对票据的基础关系与基础关系之间的关系也没有深刻把握。还有一部分民法学者企图依赖票据法来制止社会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量利用票据进行诈骗的不良现象。因此,票据法第10条规定了票据关系与原因关系的牵连,让商业银行这样一个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市场主体去审查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强加给银行只有行政部门才应该承担的经济监管责任。这种规定明显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是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并且在实践中,由于企业之间交易关系的复杂性也导致此条规定没什么可操作性。并且把票据关系与作为基础关系之一种的原因关系无端联系起来也是不符合国际通行的票据法理论的。因此,个人认为应对票据法进行修改,把票据法第10条予以删除。(本文来源于《东方企业文化》期刊2010年08期)

董维敏[7](2009)在《论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原因关系的分离》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关系的无因性的核心涵义为票据关系产生以后,对于同这一票据关系相独立的其它任何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而言,都是无因的。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是具有纵向的联系的,是无法割断也无须割断的。因此无因性不是对原本有因的关系进行的法律上的否定,而是对原本无因的关系所进行的概括。(本文来源于《中国商界(下半月)》期刊2009年08期)

刘海玉[8](2006)在《从一起票据纠纷谈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票据纠纷中,当票据债务人以票据的基础关系存在瑕疵为由来拒绝履行票据义务,票据债权人往往利用票据的无因性作为自己行使票据权利的盾牌。根据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票据行为一旦成立后,其成立的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合法,均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此谓票据的无因性。但是,票据的无因性不是绝对的,在票据的基础关系当事人与票据关系当事人重合时,票据关系受票据的基础关系影响,以方便解决当事人间的权利纠纷。本文从一起票据纠纷案例中,通过分析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发现票据债权人与票据债务人同为票据的基础关系当事人,但票据债权人企图利用票据的无因性来割裂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之间的紧密联系,以逃避因票据基础关系带有瑕疵而导致实现其票据权利的风险。(本文来源于《中山大学学报论丛》期刊2006年02期)

袁古洁[9](2001)在《票据基础关系、代位权及票据质押》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纠纷案件在近几年的审判实践中出现不断增长趋势,案件性质也日趋复杂。分析下述案例,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票据基础关系与代位权和票据质押。 一、主要案情 1997年12月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供应钢材。B公司通过与C银行签(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01年12期)

汤玉枢[10](1998)在《试论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关系是一项特殊的法律关系。本文以票据关系所具有的超然性为中心,详尽地论述了票据法上所涉及的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地位、功能,提出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相分离是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其牵连性则是分离原则的例外补充规范的主张,对促进票据关系的研究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1998年02期)

票据基础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裁判要旨】票据纠纷中,持票人以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不履行基础关系中约定义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票据关系和基础关系合并审理,持票人除证明票据关系合法有效外,还应证明其已履行基础关系约定的相应义务。□案号一审:(2015)江法民初字第04432号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票据基础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1].高春艳.票据的无因性和票据基础关系的可抗辩性[N].人民法院报.2017

[2].曹海燕,谭中平,任中杰.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合并审理时的举证责任分配[J].人民司法(案例).2016

[3].邹宇.基础交易关系对于票据效力及追索权的影响[J].人民司法.2015

[4].林建益.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基础关系举证责任辨析[J].人民司法.2013

[5].王潇.不当得利返还中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联结——以上海融高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为切入点[J].学理论.2011

[6].卢冬.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之分离与牵连[J].东方企业文化.2010

[7].董维敏.论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原因关系的分离[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

[8].刘海玉.从一起票据纠纷谈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

[9].袁古洁.票据基础关系、代位权及票据质押[J].中国律师.2001

[10].汤玉枢.试论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关系[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

论文知识图

票据相关基础数据库设计图]系统使用情况—2015年我国电票业务交易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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