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律论文_崔晓丽

导读:本文包含了继承法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律,遗产,财产,法律问题,困境,继承法,继承权。

继承法律论文文献综述

崔晓丽[1](2019)在《虚拟财产继承,法律不能留白》一文中研究指出前两天,90后立遗嘱的新闻登上了微博热搜。人们对年轻人立遗嘱充满好奇的同时,一项中华遗嘱库的统计数据也成为关注的焦点——236位立遗嘱的90后中,不少人将支付宝、微信、微博、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列为遗产。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首次肯定(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2-11)

冯沁雨[2](2019)在《房屋继承公证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房屋继承公证主要是房屋继承公证部门依法执行对房屋继承者享有遗产继承的一项活动,现阶段我国对于房屋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从而导致房屋继承公证在法律中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风险。本文通过对房屋继承公证务实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房屋继承公证实务的潜在价值,并有针对性的分析房屋继承公证中存在的纰漏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具体改进措施,旨在预防房产继承公正务实出现的法律风险,从而为相关法律的完善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4期)

沈涓[3](2019)在《再论继承准据法确定中的区别制与同一制——以法律关系、连结点和准据法叁者的对应性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法律选择规则中,连结点与法律关系和准据法应具有对应性,即属人连结点应当对应人身关系和属人法,属物连结点应当对应物的关系和属物法,属行为连结点应当对应以行为为核心的法律关系和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这种对应性重在基于法律关系的性质而选择连结点,体现了法律选择规则设置的合理性,又因为连结点与法律关系的对应而可提高法律选择结果的预见性,还能成就法律适用的有效性。关于法定继承准据法的区别制在设置法律选择规则时为继承这项人身关系选择了属物连结点,不能体现法律选择结果的预见性,也不能成就法律适用的有效性。法院地、最密切联系、当事人选择叁个连结点是法律选择规则中对应性的例外,但区别制规则中对应性的错乱不同于这叁种对应性的例外,不具有对应性例外的必要性和优势。以法定继承准据法确定中的区别制为例,可以清楚地看出连结点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法律选择规则设置的科学性,以及法律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本文来源于《环球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6期)

刘博览[4](2019)在《推行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应防范法律风险》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5月7日,司法部下发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在13个省(市)和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为落实通知精神,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自然资源部也于近期选择了非公证继承这个不动产登记领域的"痛点",开展告知承诺制的试点工作,可以说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创新举措。试点工作的成效将为各地登记机构提供有益的借鉴,但同时作为一项新生制度,推行后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拟结合诉讼工作的经验,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进一步推动制度的完善。(本文来源于《中国房地产》期刊2019年31期)

吕维超[5](2019)在《试论转继承在公证实务中的法律困境》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公证实务活动为多数人所接受和认可代表了我国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这是国家普法工作所期望看到的结果。而转继承在公证实务活动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涉及人民群众民生问题与个人权益问题。本文就尝试论证了转继承在目前公证实务活动中所面临的法律困境问题和相关注意要点,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0期)

陈英[6](2019)在《个人独资企业继承中的法律规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一种业主制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继承不仅涉及继承制度的基本原理,还要兼顾营业维持和交易安全的要求。现有的立法不能满足上述需求,需要在继承制度和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加以完善。在遗产分割方面,应该增加禁止遗产分割的期限,并将共有作为遗产分割的方式之一;在责任承担上,继承人如果继续经营企业的,应该对企业原有的经营性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企业形式上,数个继承人共同经营企业的,应该及时变更企业的组织形式。(本文来源于《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李文静[7](2019)在《我国数字遗产继承问题的法律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现在网络技术发展迅速的同时人们生活水平质量不断提高,对于各个方面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而数字遗产作为蕴含了人精神价值和财产价值的物品而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现在对于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法律方面众说纷纭,因为法律当中没有对数字遗产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有关的纠纷问题往往难以得到解决,因而文章对数字遗产继承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以及主要的几项观点进行论述,进而给出针对性的法律解答策略,希望可以起到作用。(本文来源于《祖国》期刊2019年19期)

秦旭[8](2019)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法律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问题一直以来是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分配的关键问题,根据现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全面保护继承人的原则进行股权的继承。本文主要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法律相关问题进行探究,指出股权继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原则。(本文来源于《大众投资指南》期刊2019年19期)

金侠[9](2019)在《明明有权继承遗产,为何法律不支持》一文中研究指出问:我的祖父母共生育二子,即我父亲和叔叔。祖父母于1963年前去世,留下叁间平房,婶婶居住多年去世后,一直由堂兄一家居住。因祖父母未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该房屋应由我父亲与叔叔两人继承。2002年,父亲办理了继承公证,2011年父亲去世后,2014年12月公证处撤销了其名下的继承权公证书,但房屋仍由我母亲占有使用。(本文来源于《老同志之友》期刊2019年18期)

刘宏[10](2019)在《我国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的立法、理论与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对我国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立法、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检视与剖析,充分肯定《法律适用法》颁行以来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有法可依,理论研究逐步深入,遗嘱继承案件能够依据法律适用规则确定准据法,但存在的立法不周延、理论研究表面化、法律适用随意性问题不容小觑,容当解决。(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继承法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房屋继承公证主要是房屋继承公证部门依法执行对房屋继承者享有遗产继承的一项活动,现阶段我国对于房屋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从而导致房屋继承公证在法律中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风险。本文通过对房屋继承公证务实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房屋继承公证实务的潜在价值,并有针对性的分析房屋继承公证中存在的纰漏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具体改进措施,旨在预防房产继承公正务实出现的法律风险,从而为相关法律的完善提供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继承法律论文参考文献

[1].崔晓丽.虚拟财产继承,法律不能留白[N].检察日报.2019

[2].冯沁雨.房屋继承公证实务中的法律问题[J].法制博览.2019

[3].沈涓.再论继承准据法确定中的区别制与同一制——以法律关系、连结点和准据法叁者的对应性为视角[J].环球法律评论.2019

[4].刘博览.推行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应防范法律风险[J].中国房地产.2019

[5].吕维超.试论转继承在公证实务中的法律困境[J].法制博览.2019

[6].陈英.个人独资企业继承中的法律规则研究[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7].李文静.我国数字遗产继承问题的法律应对[J].祖国.2019

[8].秦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法律问题探析[J].大众投资指南.2019

[9].金侠.明明有权继承遗产,为何法律不支持[J].老同志之友.2019

[10].刘宏.我国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的立法、理论与实践[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9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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