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专卖管理制度论文-汪绍铨

酒类专卖管理制度论文-汪绍铨

导读:本文包含了酒类专卖管理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典当行,酒类,生猪屠宰,中国人民银行

酒类专卖管理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汪绍铨[1](2015)在《酒类专卖、生猪屠宰、典当行管理——20世纪90年代的商业管理制度建设纪事》一文中研究指出1993年后,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而来的机构设置的变动,我的工作岗位从商业部政策法规司变动到国内贸易部政策法规司。我在配合部内有关司局和挂靠单位工作时,经常要遇到与其他部门因业务交叉而造成的磨擦。为了搞好本职工作,往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或写信反映,以求得问题的妥善解决。我曾就恢复和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制度、制定生猪屠宰法规、修改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叁个问题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写信反映、请示报告。朱镕基分别给予了重要批示。(本文来源于《百年潮》期刊2015年06期)

冯源[2](2006)在《试论我国酒类专卖管理制度的恢复及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人类众多的生活用品中,酒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用品。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对酒业进行管理,使酒的生产、流通、消费走上正确的轨道,使酒的正面效应得到发挥,负面效应得到抑制是一门深厚的学问。 我国实行酒政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古至今有两千六百多年的历史。两千年来,历代统治者制定实施了多种政策法规,用于管理酒这个特殊商品。这些政策法规有利有弊,执行程度有松有紧,历史上人们对其有褒有贬,虽然都成了历史,但对于后人却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对酒实行专卖管理也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对酒的管理相当严格。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叁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对酒实行专卖管理或管制。借鉴这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阶段酒类管理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79年我国暂停酒类专卖管理后,国家一直处于没有统一的酒类管理法律、法规和执法主体,全国各地仅依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管理,其本身所存在的法则不统一,管理力度不够等弊病,难以有力打击制售假酒、毒酒的犯罪活动,致人伤亡的惨案几乎年年发生。 2004年7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的《国家行政许可法》,对尚无国家法律、法规管理的酒类市场来说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目前我国对酒类市场的管理主要以许可证管理为主,《国家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只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政府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使许多仅靠政府规章管理酒类市场的省、市、区的酒类管理机构失去执法的依据,管理力度大幅度下降,酒类市场管理严重失控,混乱不堪的酒类市场更加恶化,制售假冒伪劣酒更加猖獗,酒类产销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难以保障。我国酒类市场严格管理刻不容缓。 本文从行政法学的角度,以我国酒类专卖管理的历史发展脉络入手,介绍了美国具有代表性的麻州酒类专卖管制制度特点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通过对我国酒类市场现状分析和恢复酒类专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对重构我国酒类专卖管理制度进行了分析并对重构制度的前提条件及应该坚持的(本文来源于《延边大学》期刊2006-03-25)

酒类专卖管理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人类众多的生活用品中,酒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用品。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对酒业进行管理,使酒的生产、流通、消费走上正确的轨道,使酒的正面效应得到发挥,负面效应得到抑制是一门深厚的学问。 我国实行酒政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古至今有两千六百多年的历史。两千年来,历代统治者制定实施了多种政策法规,用于管理酒这个特殊商品。这些政策法规有利有弊,执行程度有松有紧,历史上人们对其有褒有贬,虽然都成了历史,但对于后人却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对酒实行专卖管理也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对酒的管理相当严格。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叁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对酒实行专卖管理或管制。借鉴这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阶段酒类管理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79年我国暂停酒类专卖管理后,国家一直处于没有统一的酒类管理法律、法规和执法主体,全国各地仅依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管理,其本身所存在的法则不统一,管理力度不够等弊病,难以有力打击制售假酒、毒酒的犯罪活动,致人伤亡的惨案几乎年年发生。 2004年7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的《国家行政许可法》,对尚无国家法律、法规管理的酒类市场来说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目前我国对酒类市场的管理主要以许可证管理为主,《国家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只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政府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使许多仅靠政府规章管理酒类市场的省、市、区的酒类管理机构失去执法的依据,管理力度大幅度下降,酒类市场管理严重失控,混乱不堪的酒类市场更加恶化,制售假冒伪劣酒更加猖獗,酒类产销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难以保障。我国酒类市场严格管理刻不容缓。 本文从行政法学的角度,以我国酒类专卖管理的历史发展脉络入手,介绍了美国具有代表性的麻州酒类专卖管制制度特点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通过对我国酒类市场现状分析和恢复酒类专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对重构我国酒类专卖管理制度进行了分析并对重构制度的前提条件及应该坚持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酒类专卖管理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汪绍铨.酒类专卖、生猪屠宰、典当行管理——20世纪90年代的商业管理制度建设纪事[J].百年潮.2015

[2].冯源.试论我国酒类专卖管理制度的恢复及重构[D].延边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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