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的领导制度改革”这一重大命题的提出,是党成立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不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建设的思想认识升华。改革开放以来,党的领导制度改革思路日渐明晰,在理念上实现了由“一元化管理”向“多元化治理”、由“制度化”向“制度科学化”的演进,促进了党的领导制度改革行动的提速。由此,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科学化改革确立了一整套基本原则:前提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标准是更加成熟和定型,目标是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核心是合理配置权力,基本途径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关键是提升制度执行力与优化制度运行机制。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理念,科学化,改革
一、命题的提出
制度作为人们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是自然演进和理性建构协力作用的产物。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受制于特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状况,因时因势而变,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制度形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并围绕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社会变革主题,先后经历了革命型领导制度形态建设、执政型领导制度形态建设、长期执政条件下领导制度形态建设三个阶段的历史演进,最终以改革思维将领导制度改革从领导制度建设之中提升出来,生成了“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重大命题,引导了新时期党的建设全局和全过程。这个过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存量积累、渐进发展”的制度建设逻辑,体现出党自身主导的领导制度建设对于时代极强的适应性。
中国共产党在初创时,根据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领导原则,创建了党代会与党委会制度、选举制度、干部制度和党内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根据实际革命斗争的需要,党的领导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和健全。以党的一元化领导为基本特征的革命型领导制度形态的建立,标志着党的领导制度的成型和体系化。正是这一整套完备、管用的领导制度,助力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的建设、群众路线、统一战线载体,成为惟一有强大社会整合和组织能力的政治力量,把一切革命力量有效组织起来,从而改变了中国近代以来“一盘散沙”的政治局面,领导人民成功完成了革命建国的历史使命,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为新中国的一切进步和发展奠定了根本政治制度基础。
全国政权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延用了在革命年代的一元化领导原则,并根据实际执政状况对革命型领导制度进行变革,比如创建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集体领导这一核心领导制度。这种与权力高度集中相契合的一元化领导制度形态,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了提升国力亟需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需要,对于国民经济尤其是工业化的起步发挥了巨大作用,表明党基本完成了由革命型领导制度向执政型领导制度转变的历史任务。但是,尽管新中国在成立之初已经开启了党的领导制度的制度化建设进程,但之后受“左”倾错误指导思想的影响,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走向了集权化的极端,中断了党的领导的制度化变革态势。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邓小平同志及党和国家其它领导人开始用改革思维系统思考党的领导制度建设的问题。1980 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标志着通过制度加强党的建设的步伐正式迈出。这一年,邓小平同志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正式提出“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重大命题。在这篇讲话中,邓小平同志针对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弊端,紧紧抓住党和国家领导制度这一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问题,深刻论述了因权力过分集中导致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弊端,提出了“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1](P341)的思路。在这篇文章中,邓小平同志将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改革放在一起加以论述,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改革高度组织化的党政关系,实现党政关系的“再组织化”。这一论述实际上使党的领导制度建设重回制度化轨道,并赋予了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全新的改革思维。从此,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作为备受关注的重大政治和学术命题,进入与改革开放进程同频共振、提速发展的新时期,取得了一系列制度改革成果。
二、理念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的发表为标志,中国共产党开启了对党的领导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以不断的理念创新引领实际的改革行动。总的来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改革在总体思路上实现了由“一元化管理”向“多元化治理”转变、具体变革路径由“制度化”向“制度科学化”演进的时代性跃进。具体而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经历了四个彼此关联、前后相继的理念演进阶段。
高中生身心、思想在不断地发展,他们尚未形成成熟的“三观”,行为表现还不稳定,缺乏明辨时非、保护自我的能力,易受到功利化的价值观等不良因素的“诱引”,对他们的成长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阻碍了青少年思想道德的健康发展。
1.“党的自身建设必须改革”引导的改革理念
一是科学界定了“党的领导”的含义和内容,提出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革党的领导制度,首先需要界定到底什么是“党的领导”。党的十二大及新修订的党章明确提出要改革党的领导制度,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的十三大将党的领导方式界定为“使党的主张经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P36)。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将党的领导表述为“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等方面。在明晰了党的领导概念的基础之上,党的十三大提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概念,党的十五大将之作为党的领导的重要指导原则。之后,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都一以贯之强调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三是提出并确立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的原则,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引导了党的领导方式向“法治”制度化转型。受“一元化管理”领导体制的影响,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长期存在着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主要表现为权力高度集中于党委,党委权力高度集中于党委书记。这不可避免地导致党的领导活动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不仅不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反而削弱了党的领导。对此,1981 年《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党的十二大修改的新党章做了正式规定,明确了制度建党的总规范。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4](P30-31)。法治属于制度范畴,法治化是制度化的主要内容和根本途径。依法治国的方略,对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解决实际存在的以党代政难题、实现党的领导方式向“法治”制度化转型,无疑是治本之策。
王主任已经在医院门口等我,任级长正在诊室陪伴学生。我快步走到学生身边,只见她穿着短裤睡衣,左手已缝针包扎好,左腿上还有些血迹。我抚摸着她的左手,感觉她有点冷,于是赶紧脱下外套帮她穿上,安慰道:“校长在,不用怕”。我向医生询问了她的情况,好在只是划破手,没有伤及筋骨,缝针包扎,不要湿水,预防感染,明天再去医院打针、消毒即可。我扶着孩子的手,一边重复着医嘱,一边陪她聊天,不一会儿,她的疼痛和紧张情绪慢慢缓解。直到她情况平稳,家长赶来医院陪护,我们才各自回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重启党的领导制度的制度化改革,得益于“党的自身建设必须改革”思想的引导,中国共产党先后提出“党政分开”“依法治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等新理念,引导了党的领导方式转型。
二是正确阐述了“党政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明确了“党政分开”的改革重点和方向。党的领导首先是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改革党的领导制度重点是厘清党政关系并进行合理化的制度安排。针对“一元化”领导体制下出现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症结,邓小平同志早在1978 年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要进行改革。1981 年《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必须正确处理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效地行使职权。党的十二大在阐明党政关系的基础上指出要理顺党组织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的关系,明确提出要以此为目标改革党的领导制度,确立了党的领导职能转变的制度化方向,认识到了“正确解决党对政府机构的领导”是“机构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指出党的领导“不应当等同于政府和企业的行政工作和生产指挥,党不应当包办代替它们的工作”[3](P51)。鉴于此,1986 年,邓小平同志首次提出了“党政分开”的概念。党的十三大又明确提出“党政分开”和“党政职能分开”,指出“应当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并且逐步走向制度化”[2](P36),明晰了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和制度化的改革路向。
选取手术室急诊患者110例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护理方法将其分成两组。其中,对照组男28例,女25例,年龄34~72岁,平均年龄(53.85±4.72)岁;观察组男29例,女28例,年龄31~74岁,平均年龄(54.28±4.51)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教师将设计好的任务进行分类、编号和文字描述,然后在班级微信群中发布任务,鼓励学生主动领取任务。针对没有学生领取的任务,将由教师分配,确保每位学生都有任务。每个大任务给予两周的准备时间,小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分配任务、搜集资料、编写发言稿并进行排练。小任务也有一周的准备时间。
(1)有关食品标识方面的立法。在该法律法规下,配合《健康促进法》,在农产品、食品等方面做出规定,也明确各个标准,消费者基于各个标识能达到食品成分的全面分析。
2.“党的制度建设”引导的改革理念
进入新世纪,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党的制度建设”的概念,将党的领导纳入“执政能力建设”,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实现了党的领导制度改革方式的重大转变。党的领导制度和执政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执政方式主要是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制度化构成党的领导制度的基本内容。改革党的领导制度,重点是理顺党政关系,围绕改进党的执政方式进行制度化改革。对此,党的十六大将制度建设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一起,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提升了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不仅如此,党的十六大还正式提出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依法执政”的执政新理念。依法执政本质是对党的领导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将“依法执政”作为党的建设的题中之义,作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途径,在思想上超越了简单将党政分开的改革思路。
作为依法治国理念在党政关系领域的具体化,依法执政理念深刻体现了党的领导和执政进一步制度化的要求,内在地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此,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三执政”理念。《决定》将党的执政能力界定为“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5](P279)在这里,党的执政能力显然内含着党的领导,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内含着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5](P298),体现了党的一元化领导之下的多元化互助、共治关系,显示出改进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民主化趋向,给党对自身、政府和社会领导的制度化水平提出了更为全面和细致的要求。之后,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把改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容,强调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并在相关体制、机制上提出明确、具体的制度化改革要求。
总体上看,进入21 世纪后,一批新的理念涌现出来,如将党的制度建设与其他方面的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将党的领导与党的执政结合起来,将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与提升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结合起来;将法治化作为制度化的主渠道,在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科学化,突出社会公众参与,从而将制度化与科学化、民主化结合起来。这些新理念为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确立了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价值趋向,实现了党的领导制度改革方式的重大转变。
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改革,以改革开放以来40 年的改革实践为基础,是有立场、有方向和有原则的。随着制度治党思想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理念的成熟,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科学化改革确立了一整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前提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目标是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标准是更加成熟和定型,核心是权力合理化配置,基本途径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关键是提升制度执行力及优化制度运行机制。如此,通过深化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科学化改革,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就转化成了治理效能。
3.“党的建设科学化”引导的改革理念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大命题,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指出“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6](P8)。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将党的领导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并将制度化和科学化并列,正式提出了制度建设科学化的要求。2011 年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7](P17)。自此,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成为了党的建设的“四化”目标要求。其中,科学化包含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了包括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在内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全党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7](P17),对制度建设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和细致化。党的十八大重申“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8](P49),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
“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大命题,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为科学化的基本维度,实现了领导制度改革由“制度化”向“制度科学化”理念的升华。制度科学化理念强调党的建设科学化和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将党的领导制度建设的制度化和科学化要求结合得更加紧密,明确了以科学化引领的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四化”目标要求,特别重视党的制度体系化建设,并体现在党的领导制度改革之中。2013 年5 月,党的历史上第一部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实施,2013 年11 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 年)》印发,体现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和前瞻性。党内法规体系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实现党的领导与依规治党相统一的关键制度安排。党内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和党内监督保障制度等,目前皆已形成完整的法规制度体系,为规范党内关系、党政关系和党群关系提供了制度规范,为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更好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制度体系保障。
(2)系统调度在考虑电网运行约束情况下以最小化负荷方差为目标计算出最优分时电价,并根据第二节中需求响应模型,获得一个基于分时电价下的各时段充电计划。
4.“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引导的改革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一以贯之地坚持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将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作为改革重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行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既要求党依照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10](P46)这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使党的领导方式向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方向推进,党的执政方式向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方向推进,以此来提高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水平、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此,《决定》提出依法行政和改革党的领导制度“三统一”“四善于”的目标要求,明确将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具体要求,体现了制度建设科学化、法治化和民主化要求的有机统一,标志着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理念在新时代的成熟和系统化。党的十九大提出“5+2”党的建设工作总体布局,不再将制度建设与党的其他建设并列,而是强调将之贯穿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之中,凸显制度建设对党的建设全局的贯通性,进一步提升了制度治党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11]。“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高效”这样的表述,显示出党的领导制度更加趋向“成熟”和“定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提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概念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改革总目标。一方面,党的制度建设改革是实现总目标的重要任务和根本保证。相较之“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改革”为着力点,包括了党的制度建设的全部内容,不仅注重协调好党内关系,还更加注重协调党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更加突出党的自身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这个重点,并将之作为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下以党的建设制度特别是领导制度为核心管理国家的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在其中,党的领导制度科学化本身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子命题。如此,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放置在事关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高度,进一步提升了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地位。再者,《决定》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出“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9](P31-32)。这就真正把“社会管理”升级为“国家治理”,强调在执政党、政府、社会、市场、公众等多元主体之间形成协同治理的关系,在领导理念上实现了由“管理”向“治理”的重大转变。相应地,领导制度改革也内在地要求党的领导实现从“一元化管理”向“多元化治理”的理念转变,目标是形成党的全面领导下的多元化治理格局,从而将党的领导制度改革全面推向深入。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以改革理念创新推进自身领导制度改革步伐,推动着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由局部走向全面和深入。这体现了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建设逻辑与改革逻辑、领导逻辑与执政治国逻辑、科学逻辑与民主法治逻辑、党的领导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统一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全过程。
三、原则确立
情况 3.2.1 C1中的集合都是Y中顶点色集合,4,5,6中至少有2种色同时包含在每个C(ui)中,不妨设4,C(ui), i=1,2,…,10,则C2中的集合都不是X中顶点色集合,且至多有3个不是Y中顶点色集合。
1.以党的全面领导为前提
改革党的领导制度更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党的领导为本质特征,党的领导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中轴构件,制度性质和内容更直接体现了党的领导的本质特征,制度价值、功能更直接体现出党的领导的独特价值和优势。另一方面,改革是社会主义事业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领导制度改革也是党的领导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国家治理体系这个复杂系统中,毫无疑义核心是中国共产党,而“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12](P31)。中国共产党是改革事业当之无愧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制度改革是改革整体事业的一部分。再者,党的领导制度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中轴,更具有关键性和全局性,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稳步推进,通过领导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有效领导。
2.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为目标
党的领导制度中存在着的官僚主义、权力过于集中、家长制等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民主不够,缺乏人民民主尤其是党内民主,反映在制度上就是民主制度不健全。健全的制度是民主的保障,党的领导制度的根本功用就是保证党的领导活动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反之,民主是保障制度运行不可或缺的环境。只有在民主的政治生态中,制度效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只有以民主化为指向,通过制度民主化、民主制度化的双向互动,才能充分激发制度效能,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内民主是协调党内关系的法宝,人民民主是协调党政、党群关系的法宝。邓小平同志指出,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总方向是“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1](P336)。故此,党的领导制度改革应围绕健全与完善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领导制度,不断增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3.以更加成熟和定型为标准
制度本身是成长着的,有一个不断走向定型和成熟的过程,其成熟程度与法治化、民主化程度紧密相关,体现出渐进性发展的特征。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30 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13](P372)2011 年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8](P17)。为此,需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推进党的制度建设。2014 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要提供“一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14](P110)。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进程一样,成熟、定型同样也是衡量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标准,体现了对制度建设要求的体系性、稳定性、可行性价值的追求,而不是制度建设的零散性、固定性、理想性,强调各项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制度之间的协调性、制度体系的整体性。当前,党的领导制度改革正加快由“基本成型、基本成熟”向“更加成型、更加成熟”的标准转化,这对党的领导制度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4.以权力合理化配置为核心
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合理配置权力,重点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尤其是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这一权力主体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进行规范,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制约和监督之下,使人民赋予的一切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对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9](P23)对党政权力进行合理化配置,主要是改变权力集中于党委和党委书记的状况,强化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本着“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厘清党政部门的职权边界,解决重复、交叉和错位问题,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现象。推行权力清单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权力不沦为“私器”,让关进笼子的权力运作起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5.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为基本途径
新时代条件下改革党的领导制度,要求改进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使党的领导和执政依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运行,提升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的制度化水平。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国法和党规是国家治理和从严治党的两大规范性制度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从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着依规治党。党内法规作为直接规定党的领导和执政行为的制度体系,同时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其完善和成熟是衡量党的领导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的显著标志。按照法治化要求改革党的领导制度,要求将党的领导制度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改变党规制度建设落后于国家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使党规制度建设更加层次化、体系化,既实现党内法规对党的领导和建设各方面的全覆盖,又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效衔接和协同,使之更加符合党的领导和执政的制度供给需求。
6.以提升制度执行力及优化制度运行机制为关键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实际中,很少有单位或部门不重视制度建设,但一些单位和部门往往将制度建设简单等同于制度条文的制定。但这只是制度建设的很小部分,甚至远未触及制度建设的本质。一些单位和部门也重视制度建设的整体性,但往往满足于制度要素的简单堆砌,相对忽视制度要素之间的相互衔接。制度是由诸多制度要素构成的体系,但不是由要素机械构成的,其意义在于制度要素之间的联系。当制度要素之间发生联系时,制度价值随即产生;当这种联系持续发生时,制度实施便具有了稳定性。故此,制度建设既要注重对制度要素的系统性整合,更要注重对制度要素的激发与互动。当制度要素具备后,还应在制度建设中多一些网络性。而这种制度要素的网络性连接,受控于一定的制度运行机制。现实中往往存在着“有制度体系而无运行机制”的现象,这样不健全的制度建设不免会使制度建设流于形式。在制度建设中,最关键的是设置保障制度落实的执行机制,比如决策问责机制、过程监测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等,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出作为制度主体的“人”的能动性,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改革和治理效能。
总之,党的领导制度改革作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议题、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要义,是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真要求。在新时代条件下,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科学化改革,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制度治党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改革,应坚持正确的改革原则,不断创新制度改革理念,优化制度设计,整合制度要素,强化制度供给,提升制度效能,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制度内生动力,在生动的制度改革实践中彰显出党的领导的正当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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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健彪(1983—),男,山西晋城人,法学博士,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理论问题。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155(2019)05-0084-06
DOl:10.3969/j.issn.1671-7155.2019.05.014
收稿日期:2019-07-26
基金项目: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当代中国改革话语的演进与建构研究”(项目编号:19BKS116)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李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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