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立法论文_孙晋,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卫才旺,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兰海彬,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导读:本文包含了反垄断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反垄断,竞争,反垄断法,制度,市场,规章,地位。

反垄断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孙晋,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卫才旺,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兰海彬,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1](2019)在《反垄断立法的发展与完善方向》一文中研究指出提要叁部反垄断行政规章的出台适应了当前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需要,也便于企业构建自身的反垄断合规制度,对完善反垄断法治体系具有积极意义。但叁部“规定”囿于其法律位阶,也存在“力所不及之处”。因此,修订和完善《反垄断法》能够更好地回应时代需求和社会期待。(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9-12-31)

孙晋,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卫才旺,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兰海彬,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2](2019)在《反垄断立法的发展与完善方向》一文中研究指出提要叁部反垄断行政规章的出台适应了当前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需要,也便于企业构建自身的反垄断合规制度,对完善反垄断法治体系具有积极意义。但叁部“规定”囿于其法律位阶,也存在“力所不及之处”。因此,修订和完善《反垄断法》能够更好地回应时代需求和社会期待。(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9-12-31)

张琦[3](2019)在《面向我国反垄断的立法应对——基于现行立法状况的梳理与评价》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在经济法领域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律体系其仍具有一些不成熟的制度规定,对此研究仍然比较稚嫩,依旧需要探讨并进一步完善。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反垄断立法的梳理,提出问题并作出评价。(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9期)

钟凯,戴林莉[4](2019)在《共享经济相关市场界定:挑战与回应——兼议互联网反垄断立法革新》一文中研究指出目次一、共享经济特性及其对反垄断法的挑战二、共享经济相关市场界定的功能转型及规则重塑叁、共享经济相关市场之抗辩要素考察四、余论:规则重塑与互联网反垄断立法革新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又称为"分享经济"。在2016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享经济被并归入"互联网+"的新经济形态范畴。互联网经济所具有的许多特征,如网络外部性、用户锁定效应、边际成本递减、~([1])用户多归属效应~([2])以及双边市(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坛》期刊2019年01期)

丁茂中[5](2019)在《论我国反垄断调查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反垄断法》就反垄断调查的信息公开所作的规定不仅在内容上十分单薄,而且在性质上只是授权性条款。这使得我国反垄断调查的透明性非常低,已经给我国反垄断执法的廉洁性、科学性、权威性、教育性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除了秘密举报的举报人信息、被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影响到国家安全的信息以外,立法应当明确要求反垄断执法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布调查启动阶段的立案信息、调查过程阶段的适用经营者承诺制度信息、调查结束阶段的结论信息,这些信息的公开应当采取集中方式进行。(本文来源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2019年02期)

李冰焰[6](2019)在《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的立法完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探讨何为我国反垄断法能够行之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通过与国外相关制度的探索中发现私人执行制度是实现反垄断法立法目的重要的一环。我国反垄断法中仍以公共执行模式为中心,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法执行制度,私人执行制度的建设迫在眉睫。(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9年04期)

尚进[7](2018)在《对反垄断立法和实施中的反垄断问题的机制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法律。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格局出现以及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内市场亟待创建一个公平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此时中国反垄断法应运而生。2008年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正式生效,我国希望通过出台该法来逐渐调节各企业的生存状况,创立同等竞争的市场环境,除去垄断对市场经济造成的损坏,传递竞争理念和文化,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然而在最近几年来,我国反垄断法的实行成果可以说是不太让人满意,甚至有时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功效。之所以效果差强人意是因为我国反垄断法自身存在一些不足与局限。本文就从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情况入手,解释我国出台《反垄断法》的目的及其适用。描述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现状,阐明我国《反垄断法》的在实施中的问题,并通过和国外相关体制比较对其加以分析。最终结合学术观点整合出对于我国《反垄断法》的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8年05期)

金玉莹[8](2017)在《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执法工作立法和执法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在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出现了若干问题,具体体现在法律法规制定上的诸多不足,比如现有的反垄断法第14条中,关于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表述过于简单,以及关于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豁免标准不够明确等问题。在反垄断法的司法流程中,出现司法诉讼少、行政执法多,以及民事诉讼耗时久、环节多等问题。本文除了探讨这些问题的形成原因之外,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管理观察》期刊2017年35期)

单莹莹[9](2017)在《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锐邦公司诉强生公司一案中体现出来的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损害赔偿认定及计算,以及更为深入证明责任等问题在我国《反垄断法》中均未具体的规定,在审理过程中上海市高院通过对法律条文,特别是对反垄断法中的相关法条的运用和解释审理案件做出认定,但其以此为基础的解释也不够详实,并未系统的从立法目的和法理基础方面展开;矛盾的是相关法律问题的阐述又是法院审理此案的法理和法律规定所在,法律的制定滞后于现实的发展,故需要立法者结合我国的相关实际情况做出一些明确具体的规定或是司法解释。美国及欧盟成员国等作为反垄断法制定的先行者,其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法院的司法实践对这些问题做了阐释,其中美国由不支持纵向垄断协议一方的诉讼权利到赋予其有限的诉讼权利再到后来的赋予其完全的诉讼权利,从而逐步确认了垄断行为参与者的诉讼权利,这样通过诉讼资格的确认来保障其损害赔偿请求权,并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中规定了其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即叁倍赔偿损害,由此保障了美国纵向垄断协议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欧盟的原告诉讼资格的认定则是通过欧共体法院对其成员国的裁决书进行原告主体资格和损害赔偿的认定,确立了实际损害赔偿的原则。这些国家在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问题上也颇为创新的创制了多种可行、科学的计算方法便于案件的审判。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判例及欧盟成员国的判例或者裁决对我国反垄断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很重大的意义,即我国反垄断法中关于垄断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应怎样发挥其作用,怎样建立能更好的发挥作用,其赔偿额的计算应按怎么样的方法进行等均需后面立法加以明确规定。对于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法律未规定的情况,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如何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等等情况都是对我国反垄断法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要求,笔者将通过对美国及欧盟成员国等的立法和司法判例认定的发展的阐述做出对我国立法前景的展望。(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17-05-26)

明平[10](2016)在《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合并立法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并立法抑或分别立法受制于诸多因素,孰优孰劣不可一概而论。基于两法在规制对象、规制手段、规制理念等方面存有一定差异乃至冲突,一些国家或地区更倾向于分别立法模式,但随之而来的行为判定困难、执法机构臃肿、立法成本过高等问题正逐步凸显。以本质观之,两法之间互补共生、相辅相成,合并立法可作为我国未来竞争立法模式的重要选项。在立法模式争端探源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微妙关系,合并立法模式在实现竞争行为的一体化识别、一体化规制,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存在优势。(本文来源于《江西社会科学》期刊2016年09期)

反垄断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提要叁部反垄断行政规章的出台适应了当前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需要,也便于企业构建自身的反垄断合规制度,对完善反垄断法治体系具有积极意义。但叁部“规定”囿于其法律位阶,也存在“力所不及之处”。因此,修订和完善《反垄断法》能够更好地回应时代需求和社会期待。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反垄断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孙晋,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卫才旺,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兰海彬,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反垄断立法的发展与完善方向[N].深圳特区报.2019

[2].孙晋,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卫才旺,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兰海彬,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反垄断立法的发展与完善方向[N].深圳特区报.2019

[3].张琦.面向我国反垄断的立法应对——基于现行立法状况的梳理与评价[J].法制博览.2019

[4].钟凯,戴林莉.共享经济相关市场界定:挑战与回应——兼议互联网反垄断立法革新[J].经济法论坛.2019

[5].丁茂中.论我国反垄断调查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完善[J].电子知识产权.2019

[6].李冰焰.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的立法完善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

[7].尚进.对反垄断立法和实施中的反垄断问题的机制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8

[8].金玉莹.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执法工作立法和执法分析[J].管理观察.2017

[9].单莹莹.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完善[D].上海交通大学.2017

[10].明平.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合并立法模式[J].江西社会科学.2016

论文知识图

二、民商经济法学院(叁)教学科研工作(3)二、民商经济法学院(叁)教学科研工作(4)附录2006年北京地区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目...附录2006年北京地区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目...附录2006年北京地区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目...附录2006年北京地区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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