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法论文_许闲

导读:本文包含了保险监管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被保险人,保险金,审慎,权益,最低,资本,价值。

保险监管法论文文献综述

许闲[1](2012)在《德国保险监管法修订在即》一文中研究指出德国《保险监管法》修改在即。日前,德国联邦财政部出台关于《德国<保险监管法>修订第十法令》草案。本次保险监管法修订的主要动由是为了实现德国保险监管与欧盟《偿付能力指令Ⅱ》直接的法律衔接。 保险监管法是德国保险业的百年大法 与我国的《保(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2-07-23)

伍云[2](2004)在《保险监管法视野中的被保险人权益保护——兼论我国保险监管法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被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的弱者地位,以及被保险人权益所具有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被保险人权益应得到特别保护。学界从保险合同法的角度,对被保险人权益保护作出过不少探讨,但对于被保险人权益的保险监管法保护研究甚少,本文旨在弥补这一不足。 被保险人权益就是保险活动中被保险人权利实现能为其带来的利益。被保险人在保险活动中应当享有信息权、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保险金求偿权等权利。仅依靠保险合同法不能有效的实现被保险人权益保护,还需要保险监管法发挥作用。保险监管法有保护被保险人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保险业的安全与稳定等多项目标,其中保护被保险人权益是保险监管法的目标重心。我国现行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立法指导思想不明确,没有将被保险人权益保护置于目标重心地位,保护范围不全面,保护上的倾斜力度不够,以至实践中被保险人权益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我国保险监管法应实现价值理念的转变:效益价值理念由狭隘的保险企业经济效益转向整体社会效益;公平价值理念由形式公平转向实质公平;效益与公平的关系由效益优先、兼顾公平转向效益与公平并重。然后,以保护被保险人权益为核心完善各项具体制度,完善保险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保护被保险人的信息权;完善保险利益法律制度,保护被保险人的安全权;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监管法律制度,保护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求偿权。(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期刊2004-06-30)

倪雄飞[3](2004)在《从法价值角度看保险监管法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法的价值具有指导建立法律制度的意义,保险监管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险监管法要体现秩序、效益、公平、安全价值。加强对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及营业进行监管实现秩序价值;科学地规定保险资金运用实现效益价值;规制不公平竞争行为实现公平价值;完善保险偿付能力和再保险的法规实现安全价值。(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4年02期)

王新红,伍云,谭泽林[4](2003)在《WTO环境下保险监管法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目次一、加入WTO对我国保险监管法的要求二、加入WTO后我国保险监管法的发展与不足叁、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监管法的思考四、结束语保险监管是保险监督和保险管理的简称。认识保险监管的内涵,需从监督、管理的语义入手。监督,在我国通常指监察督促。监察是关注保险人的保险活动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督促是(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丛》期刊2003年02期)

保险监管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被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的弱者地位,以及被保险人权益所具有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被保险人权益应得到特别保护。学界从保险合同法的角度,对被保险人权益保护作出过不少探讨,但对于被保险人权益的保险监管法保护研究甚少,本文旨在弥补这一不足。 被保险人权益就是保险活动中被保险人权利实现能为其带来的利益。被保险人在保险活动中应当享有信息权、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保险金求偿权等权利。仅依靠保险合同法不能有效的实现被保险人权益保护,还需要保险监管法发挥作用。保险监管法有保护被保险人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保险业的安全与稳定等多项目标,其中保护被保险人权益是保险监管法的目标重心。我国现行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立法指导思想不明确,没有将被保险人权益保护置于目标重心地位,保护范围不全面,保护上的倾斜力度不够,以至实践中被保险人权益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我国保险监管法应实现价值理念的转变:效益价值理念由狭隘的保险企业经济效益转向整体社会效益;公平价值理念由形式公平转向实质公平;效益与公平的关系由效益优先、兼顾公平转向效益与公平并重。然后,以保护被保险人权益为核心完善各项具体制度,完善保险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保护被保险人的信息权;完善保险利益法律制度,保护被保险人的安全权;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监管法律制度,保护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求偿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保险监管法论文参考文献

[1].许闲.德国保险监管法修订在即[N].中国保险报.2012

[2].伍云.保险监管法视野中的被保险人权益保护——兼论我国保险监管法的完善[D].中南大学.2004

[3].倪雄飞.从法价值角度看保险监管法的完善[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

[4].王新红,伍云,谭泽林.WTO环境下保险监管法的完善[J].经济法论丛.2003

论文知识图

现代保险监管的基本框架附:4.200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机构一...附:4.200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机构一...索引索引附:4.200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机构一...附:4.200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机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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