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责任保险论文_李清林,赵云芬

导读:本文包含了环境责任保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责任,法律制度,巢湖,放射源。

环境责任保险论文文献综述

李清林,赵云芬[1](2019)在《中小企业环境责任保险的政府补贴法律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法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法学家们开始渐渐倾向使用市场手段来解决一些法律难题。就环境污染问题而言,法学家们逐渐意识到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对环境污染防治,特别是企业污染的防治有着重要作用。但实践中,环境责任保险的作用是有限的,它缺乏足够的吸引力,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但中小企业(在2010年,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2%)带来的环境污染不容小觑。因此,如何让中小企业参与到环境责任保险当中是环境保险制度建构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一些学者指出,政府的补贴可能是必不(本文来源于《重庆行政》期刊2019年06期)

郝慧[2](2019)在《关于我国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责任保险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它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大量出现和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应运而生的。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与保险制度已相对成熟,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市场虽已起步,但发展缓慢。从环境侵权责任保险的基本理论出发,探求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必要性,结合保险理论与实际探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北方经贸》期刊2019年11期)

周叶玲[3](2019)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叁方动态博弈模型——以巢湖流域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为破解巢湖生态环境难题,打好污染防治战役,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从政府、企业和保险叁个方面,构建了信息不对称情形下关于环境污染治理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叁者之间的动态博弈模型,研究认为,加大对保险公司的补贴力度、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降低政府监管成本等措施将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最后结合巢湖流域的环境污染特点,对巢湖生态文明建设叁方共治提出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价值工程》期刊2019年29期)

李晓旭[4](2019)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的构建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一般来讲,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都曾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过贡献。如对其进行严厉惩罚对经济发展不利,则需要采取环境污染责任险来转移风险,这样也可以提高政府管理部门对环境污事故的处理效率,本文对如何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进行探讨。(本文来源于《侨园》期刊2019年10期)

张慧[5](2019)在《浅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特别是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绿色保险开始成为金融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为研究起点,结合我国的生态环境实际分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本文来源于《现代盐化工》期刊2019年05期)

曲云欢,张月君,李小丁,董毅漫,聂鹏煊[6](2019)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放射源责任保险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目前在环境领域已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与辐射相关的内容均作为除外条款,而近年来放射源数量逐年递增,给环境安全带来的潜在危险也不断加剧。辐射事故一旦发生,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排污单位可能无力承担,受害人很难获得及时和足额的赔偿,给政府财政带来压力,亟须引入放射源责任保险。本文分析了国内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本情况,总结了"十二五"以来我国放射源数量及辐射事故基本情况,研究了我国推行放射源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了推动建立放射源责任保险的建议,一是通过立法和政策引导等方式明确规定,二是选择切实可行的保险模式,叁是选择高风险行业或企业先行试点责任保险,四是建立放射源保险共同体和保障基金,五是强化政府管理部门作用。(本文来源于《环境保护》期刊2019年19期)

蓝寿荣,杨柳青[7](2019)在《论环境责任保险的赔付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直接决定了保险市场的拓展,而影响环境责任保险赔付责任的要素很多,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是决定赔付责任的前提,赔付多少还取决于保险合同限额约定、强制性保险除外规定、保险理赔近因关系判断。环境污染事件的低发高损,与传统保险法的大数法则原理存在悖义,需要技术突破、风险转移。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实施、保险机构参与,改变了以往那种企业一旦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无力赔偿的状况,也影响到了侵权法立法和法官裁判。法院乐于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将金额算到合同上限,因此,对环境责任保险赔付责任产生影响。(本文来源于《老区建设》期刊2019年18期)

丁力[8](2019)在《浅议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责任保险在我国推行过程中缺乏系统法律规范,存在保险设置不合理,企业参与不积极,政府支持不足等问题,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立法,完善保险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促进环境责任保险的全面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6期)

张瑞纲,倪兴芸[9](2019)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系统研究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构建问题。首先,阐述了我国现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概念,包括其特点、立法过程和发展现状;其次,研究了现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包括企业缺乏环保知识、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和缺乏专业技术等;随后,总结了国外环境责任保险发展的经验,包括应立法先行,在强制与自愿并施的制度下,适当延长施行期限、科学组建承保机构等经验;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包括国家应在政策扶持下进行商业化运作,保险机构应建立责任挂钩约束机制,投保企业应加强与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合作等可行的建议。(本文来源于《西南金融》期刊2019年09期)

张永贝,宁金辉,苑泽明[10](2019)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企业融资约束:缓解还是加剧》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绿色金融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基于环保部发布的2014年和2015年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选取我国重污染行业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投保环责险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相比未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投保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更低,即投保环责险有助于缓解重污染企业融资约束。进一步研究发现,环责险对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在国有企业和市场化进程较快的地区更为显着。(本文来源于《财会月刊》期刊2019年16期)

环境责任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环境责任保险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它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大量出现和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应运而生的。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与保险制度已相对成熟,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市场虽已起步,但发展缓慢。从环境侵权责任保险的基本理论出发,探求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必要性,结合保险理论与实际探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环境责任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1].李清林,赵云芬.中小企业环境责任保险的政府补贴法律规制研究[J].重庆行政.2019

[2].郝慧.关于我国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的研究[J].北方经贸.2019

[3].周叶玲.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叁方动态博弈模型——以巢湖流域为例[J].价值工程.2019

[4].李晓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的构建探讨[J].侨园.2019

[5].张慧.浅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J].现代盐化工.2019

[6].曲云欢,张月君,李小丁,董毅漫,聂鹏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放射源责任保险的启示[J].环境保护.2019

[7].蓝寿荣,杨柳青.论环境责任保险的赔付责任[J].老区建设.2019

[8].丁力.浅议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J].法制博览.2019

[9].张瑞纲,倪兴芸.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研究[J].西南金融.2019

[10].张永贝,宁金辉,苑泽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企业融资约束:缓解还是加剧[J].财会月刊.2019

论文知识图

2 环境责任保险正外部性与供给不...基于第叁方保障服务体系的环境责任保环境责任保险运行模式图3 环境责任保险的公益性中国环境责任保险发展叁阶段Fi...环境责任保险联动工作机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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