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实际损失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制种,贷款,损失,债权人,违约金,公司,海运公司。
实际损失论文文献综述
张洪[1](2019)在《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赔偿仅限于实际损失》一文中研究指出任意解除权是委托合同所独有的特征,是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赋予委托合同双方的一种法定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08-29)
蔡培展[2](2019)在《迟延运达:赔运费还是实际损失?》一文中研究指出【事由】1993年3月31日,X市海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公司")与福建省惠安县T航运公司(以下简称"航运公司)属下货运调度组签订《船舶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航运公司安排"新华82"船承运海运公司钢材1000吨,由马鞍山市运往广州芳村港,运价每吨168元,原告收取代理费3%。若不能按时到港,航运公司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和货物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本文来源于《广州化工》期刊2019年15期)
李乔宇[3](2019)在《拼多多回应薅羊毛漏洞:实际损失大概率不足千万元》一文中研究指出1月20日凌晨,部分羊毛党迎来狂欢。有消息称,电商平台拼多多出现漏洞,平台用户仅支付少量资金即可不限量领取100元无门槛券。据网络上流传的真真假假的截图中显示,有用户称熬夜借助漏洞充值了几万元话费,更有消息称拼多多一夜之间被薅走200亿元。(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1-21)
谢水旺[4](2018)在《“快鹿系”集资诈骗案上海庭审: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逾百亿》一文中研究指出9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快鹿系”集资诈骗案》公告显示,2018年9月25日、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鹿集团”)、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8-09-27)
杨娟[5](2018)在《湖南:保险要让各方都受益》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我就马上赶过来投保了。”6月11日,湖南省浏阳市普迹镇新街社区大王坝村的制种大户张湘安告诉记者,他准备为今年制种的900亩早稻全部买上保险。回想起去年这个时候,正是张湘安最为煎熬的一段日子。当时正值杂交稻制种孕穗之际,由(本文来源于《农民日报》期刊2018-07-03)
李亿朝[6](2018)在《履约保证金不能按实际损失酌减》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管理人签订了资产收购意向协议,约定:甲公司以2.5亿元收购乙公司的资产;甲公司交付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如甲公司在意向协议约定的收购方案获得乙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10日内未签署正式收购协议,500万元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5-09)
郑经民[7](2018)在《论专利侵权案件中的实际损失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提升,知识产权领域所带来的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具有争议。近年,我国关于专利侵权赔偿问题引起理论和实务界的广泛争议,其中关于损害赔偿的计算规则以及法定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尤为明显。根据知产宝201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13-2016年间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法院以法定赔偿的方式判决损害赔偿的比率占98%、实际损失占0.4%、违法所得占0.4%、许可费的合理倍数占1.2%,侵犯实用新型案件中适用法定赔偿的比率为95.8%,实际损失0.1%、违法所得0.5%、许可费的合理倍数3.6%,侵犯外观设计的案件中适用法定赔偿的比率为98.8%,实际损失0.1%、违法所得1%、许可费的合理倍数0.1%。从上述统计数据可以反映出,我国在赔偿方式的选择上,前叁种赔偿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理论制度的缺乏,现有赔偿规则的不明确,导致法官难以在审判中具体精确化的得出赔偿数额,因而转向较为看似稳妥的法定赔偿,这实际上则使得法定赔偿被滥用,无法充分合理的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除了对于立法层面着手分析,更应当从司法实践层面发现问题。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叁种计算方式中,实际损失位列第一顺位,其意义显而易见。因此,对于实际损失的规则研究,无论是从立法层面或司法层面来看,对于完善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均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比较、借鉴美国在相关领域的制度,从中汲取一些宝贵经验,完善我国在该方面的制度设计。本文最后,为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完善提出一些合理建议,以期对该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目前在实际损失的适用上缺乏具体的标准。进一步而言,在确定适用实际损失以后,其赔偿的范围仍然过于狭窄,无法充分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损失充分得到填补。首先,笔者在该部分介绍我国实际损失的基本理论。其次,通过对案例的研究指出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缺陷。再次,从适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赔偿范围这叁个方面提出下文所要讨论的问题。第二部分:“潘迪特”标准的确立为美国专利损害赔偿的适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在该部分,笔者主要介绍美国所失利润的“潘迪特”标准及其在美国漫长的司法实践当中的修正与发展,从中发现值得借鉴之处。第叁部分:所失利润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并且,对于所失利润的数额往往需要科学的经济分析予以佐证。因此,该部分主要论述所失利润的计算方法及其内在的经济分析,再逐一讨论司法实践中所失利润的六种不同形式,即赔偿范围问题。第四部分:美国在所失利润的司法实践之中,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借鉴。主要包括所失利润的适用标准,即对于是否适用实际损失有了较为明确具体的判断标准;在确定适用所失利润进行赔偿后,再确定哪些范围属于所失利润,对于具体的赔偿数额则需要通过经济分析等方式证明,最终得出科学合理的判赔数额。笔者在该部分,为我国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建议。首先,需要明确我国实际损失的适用标准。其次,建议增加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以合理的计算损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五部分:结语(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8-04-25)
廖兴阳[8](2017)在《设风险金补偿中小微企业贷款坏账》一文中研究指出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对外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以下简称“双10条”)两项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制约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本文来源于《昆明日报》期刊2017-11-22)
吴长军[9](2017)在《如何有效防范股权代持法律风险》一文中研究指出股权代持是我国经济活动中一种常见的合同行为。有些出资人不方便或者基于其他考虑而不愿意显示于公司股东名册或登记机关的备案文件之中,于是便找寻一个值得信赖并愿意为自己担任名义股东的人来代持股份。一些投资主体参与对公司的投资,但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或无法登记在工(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7-11-09)
徐庆礼,杜丹丹[10](2017)在《违约金调整应以守约方实际损失为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在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中,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若被告于期限未满前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原告即享有了法定的解除权。违约金的调整,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案号一审:(2016)内0722民初1503号【案情】原告:腾达物业公司。被告:李长江、王凤金。(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案例)》期刊2017年29期)
实际损失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事由】1993年3月31日,X市海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公司")与福建省惠安县T航运公司(以下简称"航运公司)属下货运调度组签订《船舶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航运公司安排"新华82"船承运海运公司钢材1000吨,由马鞍山市运往广州芳村港,运价每吨168元,原告收取代理费3%。若不能按时到港,航运公司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和货物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实际损失论文参考文献
[1].张洪.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赔偿仅限于实际损失[N].中国商报.2019
[2].蔡培展.迟延运达:赔运费还是实际损失?[J].广州化工.2019
[3].李乔宇.拼多多回应薅羊毛漏洞:实际损失大概率不足千万元[N].证券日报.2019
[4].谢水旺.“快鹿系”集资诈骗案上海庭审: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逾百亿[N].21世纪经济报道.2018
[5].杨娟.湖南:保险要让各方都受益[N].农民日报.2018
[6].李亿朝.履约保证金不能按实际损失酌减[N].人民法院报.2018
[7].郑经民.论专利侵权案件中的实际损失认定[D].华东政法大学.2018
[8].廖兴阳.设风险金补偿中小微企业贷款坏账[N].昆明日报.2017
[9].吴长军.如何有效防范股权代持法律风险[N].中国商报.2017
[10].徐庆礼,杜丹丹.违约金调整应以守约方实际损失为基础[J].人民司法(案例).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