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论我国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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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引起劳动关系的变化,对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发展提出了挑战。应找准该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定位,同时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定位、职工持股制度以及互联网实践三个方面着手发展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关键词: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公司治理结构

引言

企业员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的活动被称为企业民主管理。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是公司治理结构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方面的推进和发展,是现代企业生产要素组织形式和社会生产关系的载体双重属性的要求,也是国有公司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保证。因此,发展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党委会、工会、职代会共同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对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挑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型,国有企业改革对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提出挑战。厂长负责制和承包租赁经营制度使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新的经营形式之下如何平衡经营者和作为企业主人翁的职工的权力成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面对的新课题。进入九十年代,国有企业进入股份制改革时期,企业在员工之外产生了新的股东群体,出现了股东大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两会并行”的局面,国有企业开始探索在公司治理结构下如何继续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本世纪初,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了具有企业化和契约化的劳动关系。伴随着公司制相关法律的不断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也在职工代表大会基本形式基础上,增建了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由此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正式向全部公司制企业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展又进入了新阶段。

2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定位

2.1 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所

首先,企业的运行营利离不开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本两个要素,劳动者虽不再是企业产权的拥有者但仍是企业人力资本的投资者,应当平等享有对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利。其次,劳动者是企业重大利益相关者。企业是劳动者生存的依赖,企业的经营效益对劳动者乃至其整个家庭生活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其当然应当对企业管理与发展享有权利。再次,虽然劳动者与所有者、经营者是利益共同体,但同时三者的利益也相互独立,具有不可替代性,劳动者是在与企业建立的契约关系的基础上实现自身人力资本价值的最大化,在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上,劳动者当然应当享有发声的机会和参与决策的权利。

2.2 认清党委会在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中的地位

我国的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展始终没有离开党的领导,作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基本形式的职工代表大会和主要组织机构工会均要在基层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政主导、工会牵头、部门配合、职工参与”的我国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兼具经济和政治双重属性,这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志之一。企业是经济实体,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中要坚持党的领导,但应当对经营领域与政治领域区别对待,党委会不应直接参与企业经营,而应在企业管理的政治领域发挥领导职能,具体而言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在企业管理层中发展党员干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二是做党的基层传播者,教育企业党员,把握全体劳动者的思想动态。

2.3 理清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

公司治理是指在分权制衡和协调发展的原则下所做出的公司机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和运行方式的制度安排。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所形成的产物,反映了经营实践对商事主体的要求,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属于传统公司治理结构的范畴。要落实企业民主管理,就要将企业的民主管理纳入公司治理的架构,明确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划分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的权限,明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地位和作用,构建新型的民主化的公司治理结构。

3完善我国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建议

3.1明确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法律地位

第一,《公司法》中应明确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法律定位,消除不同类型的公司在民主管理法定制度的差别,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规定为公司民主管理的法定制度。第二,将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公司民主管理机构纳入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职工代表大会权限,分别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听取建议”、“听取报告”的事项,明确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并针对未经职代会程序的公司决议的法律效力以及相应救济程序。第三,进一步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公司法》中明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和罢免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允许公司章程对其有特别规定,同时应当明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职权,特别是要体现其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特殊性,最后要建立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有效监督其工作,使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落于实处。

3.2健全职工持股制度,根据劳动关系变化适时调整

企业民主管理形式全面认识职工持股制度的目的和作用,既要看到其融资的效果,更要从企业长远发展出发把握其民主管理的价值,使持股职工深入到企业民主管理中来。要充分保障持股职工的权益,应当建立相关管理机构,并且对职工持股的比例、持股职工的权限、股份的转让、内部职工股份的管理等制定系统化的制度,将职工持股制度纳入科学化、法治化发展的道路。民主管理要与劳动关系的变化发展相适应,应切实关注公司治理结构、资本经营形式的发展所引起的劳动关系的变化,不断调整创新民主管理的形式。

3.3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

监事三项制度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综合效应。公司治理结构作为涉及公司内部各项权利的分配、监督以及协调相互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肩负着协调公司内部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重任。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三项制度对于推动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独特作用。从各地实践情况看,这三项制度分别从全体职工、职工代表等不同范畴,从职工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不同角度,对于强化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等,分别起着各自特殊的作用,且相互完善、相互补充,发挥着综合效应。

结语

在国家现有法律框架下,除对不同类型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制度提出了普遍要求外,还对国有公司及其他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进行了分类指导,同时对公司章程中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数比例及其候选人身份提出了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工会在推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中的作用提供了必要保障。

参考文献:

[1]范丽娜.互联网+对中国企业民主管理实践的影响[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8,(04):7-10.

[2]鲁效成.国企党组织内嵌到法人治理结构的框架解读[J].国企改革与研究,201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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