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配股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支配股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支配股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股东,义务,诚信,理论,支配权,表决权,忠实。

支配股东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汤玉枢[1](2002)在《关于支配股东诚信义务的理论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传统公司法理论中 ,股东仅仅对公司负有依法出资或缴纳股款的义务 ,股东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义务。然而 ,公司发展的历史证明 :支配股东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建立确认支配股东诚信义务的根据 ,对完善现代公司法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2年02期)

朴炳宽[2](2002)在《支配股东忠实义务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代公司法中,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之原则已经确立,但支配股东是否对公司或其他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却是一个问题。根据传统公司法理论,股东在原则上除了出资义务之外无须承担任何附加义务,而且股份作为股东的私有资产,即使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只顾自身利益,也不能认为其违反法律。正因为如此,对支配股东来说,一旦其利益与公司及小股东利益发生冲突,他们就会本着追求自身利益的目的,不正当地滥用其支配权,欺压或限制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这些不是个别现象,而且愈演愈烈,如果没有对支配股东行为进行限制、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究竟如何限制支配股东滥用支配权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法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法律问题。为了解决这种问题, 美国和德国等西方国家对支配股东科以忠实义务来保护公司或小股东的利益。其主要根据在于,支配股东处于能够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行使支配性影响力的地位,并利用其影响力去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应根据权责一致原则受到公司法的拘束。支配股东的忠实义务是指,支配股东在行使其权利时,除了考虑自己利益之外,还要必须考虑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义务。它要求支配股东不得滥用其在公司中的优越地位而谋利,并在与公司和小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最大限度地兼顾他们的利益。否则就违反了其应有的忠实义务。因为支配股东滥用支配权的行为一般不暴露出来,被公司法人实体所遮盖,并且公司法所限制的主要对象为董事或监事等一些公司业务执行者,所以很难有效地限制不担任公司职务而实质上行使影响力的支配股东。因此,很有必要确认能够限制在公司背后操纵公司重大事务但回避责任的支配股东的法律责任。本文将着重探求防范支配股东滥用支配权的对策,忠实义务的含义和内容、理论根据、其违反的具体表现和方式及其必要性。引入支配股东的忠实义务,将不仅有助于解决公司内部所发生的矛盾和利益冲突,而且有利于公司制度的有序发展。(本文来源于《清华大学》期刊2002-06-01)

汤玉枢[3](2001)在《关于支配股东诚信义务的理论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德国联邦普通法院在莱诺印刷机案件的判决中作过这样一段理论说明:"最近的文献表明,应当承认社团的构成员(股东)相互之间具有特殊利益的性质。在股份有限公司形态中,多数派股东行使其对公司业务执行的影响力,其结果完全有侵害其他股东在公司关系中的利益的可能性,因此,作为一种制衡力,必然(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法年刊创刊号(2001)》期刊2001-11-08)

支配股东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现代公司法中,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之原则已经确立,但支配股东是否对公司或其他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却是一个问题。根据传统公司法理论,股东在原则上除了出资义务之外无须承担任何附加义务,而且股份作为股东的私有资产,即使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只顾自身利益,也不能认为其违反法律。正因为如此,对支配股东来说,一旦其利益与公司及小股东利益发生冲突,他们就会本着追求自身利益的目的,不正当地滥用其支配权,欺压或限制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这些不是个别现象,而且愈演愈烈,如果没有对支配股东行为进行限制、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究竟如何限制支配股东滥用支配权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法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法律问题。为了解决这种问题, 美国和德国等西方国家对支配股东科以忠实义务来保护公司或小股东的利益。其主要根据在于,支配股东处于能够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行使支配性影响力的地位,并利用其影响力去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应根据权责一致原则受到公司法的拘束。支配股东的忠实义务是指,支配股东在行使其权利时,除了考虑自己利益之外,还要必须考虑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义务。它要求支配股东不得滥用其在公司中的优越地位而谋利,并在与公司和小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最大限度地兼顾他们的利益。否则就违反了其应有的忠实义务。因为支配股东滥用支配权的行为一般不暴露出来,被公司法人实体所遮盖,并且公司法所限制的主要对象为董事或监事等一些公司业务执行者,所以很难有效地限制不担任公司职务而实质上行使影响力的支配股东。因此,很有必要确认能够限制在公司背后操纵公司重大事务但回避责任的支配股东的法律责任。本文将着重探求防范支配股东滥用支配权的对策,忠实义务的含义和内容、理论根据、其违反的具体表现和方式及其必要性。引入支配股东的忠实义务,将不仅有助于解决公司内部所发生的矛盾和利益冲突,而且有利于公司制度的有序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支配股东论文参考文献

[1].汤玉枢.关于支配股东诚信义务的理论思考[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2].朴炳宽.支配股东忠实义务之研究[D].清华大学.2002

[3].汤玉枢.关于支配股东诚信义务的理论思考[C].中国商法年刊创刊号(2001).2001

标签:;  ;  ;  ;  ;  ;  ;  

支配股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