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电视新闻侵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电视新闻,侵权,传插
电视新闻侵权论文文献综述
高晓光[1](2017)在《防范广播电视新闻节目侵权的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网络技术发达的信息时代,人们的生活行为更多地曝光在大众媒体之下。一些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甚至为了提高收视率、博眼球等个体利益,利用新闻平台的便利,在新闻采访、写作、编辑、发行过程中,向受众传递一些虚假的甚至是法律禁止的消息。这些故意捏造的、违反法规的内容无疑对一部分公民、组织构成了侵权行为。(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7年30期)
范旭红[2](2017)在《电视新闻侵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罗丹曾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于是乎,接收新闻便是我们了解生活、发现生活美好的途径,特别是当前网络技术的发展,更加速了新闻的传播。拉近了新闻与人们的距离。通过新闻,我们可以尽知天下事,然而可喜的同时,新闻侵权案件也如雨后春笋般蔓延开来,不论是新闻传播者还是新闻接受者,都不愿被新闻侵权问题困扰,因此研究新闻侵权问题及如何预防此问题迫在眉睫。本文主要分析了新闻侵权的含义、分类、特征,从多角度探寻原因从而对症下药找出好的对策来改善当前局势。(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7年02期)
罗同昱[3](2015)在《电视新闻报道中动画的应用及侵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动画特别是叁维动画技术的高速发展,动画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电视新闻报道中,它能化繁为简,化抽象为具象,充分展示新闻内容,提高信息传播的质量,弥补现场新闻素材不足,给观众带来更加直观的新闻印象,有助于让观众全方位掌握新闻事实。本文通过分析动画在电视新闻报道中的应用所面对的问题与挑战,探讨其在电视新闻报道中的作用,并冷静思考动画在电视新闻中广泛使用可能带来的现实和制度问题,为相关规定的制定和研究提供思路。(本文来源于《新闻知识》期刊2015年04期)
杨林书[4](2009)在《论电视新闻侵权及其防范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电视新闻侵权是指电视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新闻活动时故意或过失向受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传播的内容,从而侵害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害事实,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甚或刑事责任的行为。本文拟就电视(本文来源于《当代电视》期刊2009年07期)
靖鸣,漆亚林[5](2006)在《电视新闻画面侵权的特性、成因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我们知道,电视新闻画面侵权是指在电视报道中,在采编过程中由于电视画面导致对报道对象或画面中人物的肖像、名誉、隐私等权利的侵害。笔者感觉电视新闻画面侵权的问题确实应该引起电视新闻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从理论研究角度来讲,很有必要对其特性和成因进行探究和分析。一、电视新闻画面侵权的特性电视新闻画面侵权与其他新闻侵权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性:1、具有易发性。一是由于电视信息表达方式的(本文来源于《新闻知识》期刊2006年09期)
方志[6](2006)在《电视新闻侵权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篇论文主要采用了归纳分析法,演绎分析法,引证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从电视新闻侵权主体这一角度出发,着重对电视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隐性采访等法律问题进行研究,通过研究,笔者提出:电视新闻侵权作为一般侵权行为的一种特殊类型,它和一般侵权行为一样,是一种能够引起侵害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事实,但它在侵权主体、侵权内容、侵权对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后果等方面又和一般侵权行为不同。电视新闻侵权主要表现为侵害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人格权等权利,其侵权构成要件是对一般侵权行为四个构成要件的具体化和延伸:已报道了含有侵权内容的电视新闻作品;电视新闻作品的违法性;侵权作品有可指认的对象;电视媒体及其工作人员主观上存有过错(电视新闻侵害隐私权不以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这也就决定了其有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对于电视新闻侵权的法律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非财产性救济方式和财产性救济方式,其中非财产性救济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财产性救济方式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本文来源于《福建师范大学》期刊2006-04-01)
秦岭云,张国进[7](2005)在《浅谈电视新闻侵权》一文中研究指出电视新闻侵权是指电视台违反新闻法规和其它法律规范,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在新闻采访、写作、编辑、发表过程中,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论坛》期刊2005年08期)
满国峰,高志扬[8](2004)在《电视新闻暗访中隐私侵权的规避》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电视新闻暗访的概念,目前国内还没有统一、权威的说法。笔者认为,电视新闻暗访是电视新闻在未被采访对象感知的前提下,主动地运用摄像、录音器材秘密地获取新闻事实的方法。电视新闻暗访作为新闻采访的一种形式,自然享有新闻采访的各种权利。暗访与公开采访只是在采访的方式、方法和技巧上有区别,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因此,笔者认为,在法律上暗访与公开采访具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所以,从理论上讲,合法的暗访如同合法的公开采访一样,根(本文来源于《新闻传播》期刊2004年06期)
林涌[9](2002)在《试析电视新闻采制中的侵权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新闻采访制作活动有时对被采访者造成的伤害,涉及权益、声誉、生活方式、情感等诸多方面,其中有些是情节明显且比较严重的损害,容易从法律途径解决,还有一些损害程度相对轻微且不明显,却找不到具体的禁止或处罚条款,这类损害较为普遍,且不易被所重视或意识到。但如(本文来源于《中国广播电视学刊》期刊2002年01期)
电视新闻侵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罗丹曾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于是乎,接收新闻便是我们了解生活、发现生活美好的途径,特别是当前网络技术的发展,更加速了新闻的传播。拉近了新闻与人们的距离。通过新闻,我们可以尽知天下事,然而可喜的同时,新闻侵权案件也如雨后春笋般蔓延开来,不论是新闻传播者还是新闻接受者,都不愿被新闻侵权问题困扰,因此研究新闻侵权问题及如何预防此问题迫在眉睫。本文主要分析了新闻侵权的含义、分类、特征,从多角度探寻原因从而对症下药找出好的对策来改善当前局势。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电视新闻侵权论文参考文献
[1].高晓光.防范广播电视新闻节目侵权的对策研究[J].才智.2017
[2].范旭红.电视新闻侵权问题研究[J].山西青年.2017
[3].罗同昱.电视新闻报道中动画的应用及侵权问题研究[J].新闻知识.2015
[4].杨林书.论电视新闻侵权及其防范对策[J].当代电视.2009
[5].靖鸣,漆亚林.电视新闻画面侵权的特性、成因初探[J].新闻知识.2006
[6].方志.电视新闻侵权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6
[7].秦岭云,张国进.浅谈电视新闻侵权[J].社会科学论坛.2005
[8].满国峰,高志扬.电视新闻暗访中隐私侵权的规避[J].新闻传播.2004
[9].林涌.试析电视新闻采制中的侵权行为[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