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18例临床分析
宋旭峰(黑龙江省萝北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54200)
【中图分类号】R56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0)21-0167-01
【关键词】有机磷农药中毒临床分析
有机磷农药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杀虫剂。常用的有3911、1059、DDV、敌百虫、乐果等,多因误服而中毒。我院2007年1月~12月共收治18例,除1例入院后1小时死亡外,余17例经抢救治愈,现报告如下。
1资料分析
1.1一般资料性别与年龄:18例中毒者均为女性:其中15~30岁15例,31~50岁2例,51~60岁1例,15岁~30岁占83%。误服药物:DDV17例,敌百虫1例,DDV占94%。服毒至就医时间:1~3小时15例,4~6小时3例。服药量:用50%浓度计算20~50ml11例,60~100ml5侧,110~150ml2例,均为患者及家属或邻居口述。
1.2临床表现本组出现的临床表现症状和体征分别为恶心、呕吐18例,头晕头痛16例,瞳孔缩小12例,呼吸困难、肺水肿12例,多汗流涎12例,腹痛腹泻3例,肌颤、昏迷、尿潞留各4例,惊厥2例,脑水肿2例。呼吸循环衰竭2例,由此可见临床上以毒蕈碱样症状占78%。
1.3治疗有机磷中毒的救治要采取催吐、洗胃、导泻及解毒剂的应用,对症和支持疗法,静脉输液予高渗糖,维生素C、ATP、CoA、维生素B1,等保护肝脏、心肌和神经系统功能。
2讨论
有机磷是常用的杀虫剂,属有机磷酸酯或硫代酸酯类化合物,服后经胃肠吸收迅速完全,在肝脏被转化分解,迅速分布全身,即有机磷和胆碱酯酶结合,迅速生成磷酰化胆碱酯酶,使胆碱酯酶失去了催化水解乙酰胆碱的作用,造成乙酰胆碱在体内堆积,引起胆碱酯神经及中枢神经兴奋过度,过度的兴奋继而转入抑制表现一系列的症状和体征。一般说来口服敌敌畏一类农药中毒致死量为10g左右,上述18侧患者均超过上述的致死量。
由于重视和避免病情反复,采取彻底洗胃和早期适量使用阿托品等特效解毒剂,抢救水平较过去有明显提高,据我们抢救的情况,救治服量DDV100ml以内有较大把握,超150ml不易成功。当然这也与服药至抢救时间长短有关,下面从治疗上谈几点体会。
2.1早期彻底洗胃是抢救成败的关键。洗胃不彻底者给抢救增添了阻力,其预后亦较差,口服中毒者之所以变化快,症状重,易反复和病死率高,其原因也在于此,既使意识不清也应洗胃,可同时使用特效解毒剂,两者同时进行不可单一。若出现呼吸衰竭则应先抢救然后洗胃。洗胃时宜采用右侧卧头低位,以防呕吐物反流入气管。
2.2必须及时适量反复地使用特效解毒剂,临床常用的特效解毒剂有阿托品、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等。但贵州李泽美等报导用654-2与阿托品合用减少阿托品的副作用,而我院抢救18例中毒患者仅使用阿托品、解磷定二种。阿托品疗法属于“拮抗”疗法,而非真正的解毒,且对于烟碱样症状所产生的呼吸麻痹都无能为力。近年来一些学者强调大剂量的阿托品治疗重症病例认为可提高成功率,我院2007年抢救成功的17例患者也证明了这一点,使用阿托品原则应早期、反复、定量和迅速地达阿托品化。至于首剂量以多少为宜,各家意见并不一致,而且也无需强求一致。
为了加强阿托品作用和解决中毒者的烟碱样症状,临床上常与解(氯)磷定合用,以提高抢救成功率。但是应指出该药对中毒已久一般超24小时,酶已老化,则无明显疗效,不可依赖。本类药可引起呼吸抑制,不可掉以轻心盲目的大剂量应用,我们认为对于重症病例一般首剂给解磷定1.0~1.5g静注,无好转再给1.0~1.5g改为静点,每小时不超过0.5g症状好转后减量或停药。易反复,是迅速导致死亡的重度中毒病情特点,故积极防治反复已成为提高重症病人的成活率的突出问题,在抢救过程中判断阿托品用量不足和过量从理论上说是容易的,但实际上是困难的,然而此时的判断却关系到病人的生死存亡。通过上述18例患者的抢救成败经验中我们认为重症中毒仍在治疗的第一个24小时反复洗胃以防毒物继续吸收,在病人病情缓解时不能只凭瞳孔散大,肺部啰音消失等一、二项指标而停药或减药过快,延误抢救时机。
2.3综合治疗在抢救中非常重要,不应只片面重视特效解毒剂。本病易出现脑水肿、肺水肿,故必须给O2和抽吸肺内的分泌物。还应及时给脱水利尿,加速毒物的排泄。同时还需注重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使用以及保肝、保护心脏、心肌预防感染等。总之在抢救有机磷中毒时必须彻底洗胃,及时适量反复应用特效解毒剂及综合治疗,方能提高治愈率。
参考文献
[1]丁钨倪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职业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职业病、中毒、物理损伤诊断手册[M].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1994.
[2]赵德禄.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跳与阿托品过量的鉴别和治疗[J].中华内科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