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标本采集与处理是血站血液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

血液标本采集与处理是血站血液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

(青岛市中心血站山东青岛266071)

摘要血液检验的目的是保证为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制品,为了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必须坚持全过程质量控制(1),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试验前、试验中和试验后3个阶段的质量控制,而试验前质量控制是安全输血的关键点,因此正确、规范化地采集和处理血液标本,是试验前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血液标本处理血液质量环节

血液采集、成分制备、血液检测、储存和发放时国内血站系统的四大业务过程。其中,血液检测是整体业务环节中关键过程之一,是保证血液安全最关键的一道防线。献血者血液中的病毒传染性指标以及血型等基本信息,只有通过实验室检测才能确定,在目前科学技术条件下,是否会发生输血性传染病,是否会因为血型错误而导致输血反应甚至病人死亡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血液检测的质量,因此,血液检测质量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血液标本的质量是检测结果准确的基础,检测标本的合格与否甚至是决定检测结果正确与否的决定因素之一。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12条建立和实施标本采集程序,应对标本采集前的准备、标本的标识、标本采集、登记和保存过程实施由有效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建立和实施标本运送程序,确保标本运送安全和标本质量。建立标本运运送记录,建立和实施标本接受和处理程序,应包括标本的质量要求、标本的接收时间和质量检查,标本标识和标本信息的核对,标本的登记,标本的处理,以及拒收标本的理由和回告方式。建立标本接受和处理记录(2)。现就青岛市中心血站血液采集过程中血样留取的具体做法介绍如下:

1血液采集标本管理标准采集人员上岗前需培训标本采集和留取要求的有关内容,熟练掌握标本采集的操作规程及要求,采集前检查所需的采血器具、消毒物品、标本容器等物品的质量和外观、密封性、抗凝剂含量有效期等,并对采集场所、空间和器具进行消毒。血液标本管的选择应根据每项试验的技术要求,采用相应类型的真空管留取检测标本,带有分离胶用于检测病毒核酸的标本管(3),试管应无裂痕、无渗漏、容量应满足检测项目要求。检测标本应在采集血袋血液的同时或者从血袋血液中留取,若使用不带留样袋的采血袋,将静脉穿刺针插入真空采血管,留取血样。需留取多只试管用于不同试验目的时,应先留取酶免(ELISA)检测管,再留取其他用途的标本管,避免对酶免(ELISA)检测管的样品稀释。若使用带留样袋的采血袋,将留样针插入真空采血管,留取血样,可有效避免标本稀释问题。标本留取后应立即颠倒混匀5-8次,用于判定血液能否放行的标本只能在献血时同步留取,不得在献血者健康检查时提前留取。必须保持同一献血者的留样管标签与献血体检表的标签、血液袋标签、血袋导管标本标签是同一献血吗,对采血袋和标本管的标识应当连续完成,不应中断,采取计算机程序如手持式条码核对器(PDA)进行核查。

2留取标本的质量要求标本与血液、献血者相对应;标本质量符合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标本信息具有可追溯性;标本标识码粘贴正确、牢固。标本信息可以用电子或纸质资料给予登记,进行核对无误后,通过血站无线传输系统传输标本信息到血液检测实验室。

3标本暂时保存目前青岛市中心血站管辖区除青岛市中心区域外,还有西海岸开发区采血点、胶南采血点、胶州采血点、平度采血点、即墨采血点、莱西采血点,由于集中化检测血液和核酸检测标本的要求,各采血点留取血样后必须暂放在冰箱内储存,临时保存温度为2-10,用于核酸检测标本,应在采血后及时离心,通常要求在采后4个小时内进行离心分离,离心分离时间不小于20分钟。

4血液标本的运输与交接血液标本运输时应隔离密封包装,利用专门的血液运输箱,保持标本在2-10条件下运输,其中包括起运时间、地点、标本数量、温度、运输人等,运抵到中心血站的时间、标本数量、温度等。实验室标本接收时应核查标本来源、数量、采集时间、标本采集管使用是否正确、标本是否能满足规定的检测质量要求,标本信息与传输信息是否对应等,发现不符合标准应拒收,查明原因由采集科室重新由母袋血液进行血样的再留取,双方交接记录应签名确定。

5血液标本的处理血液标本尽可能及时从全血中自然分离出来,一般应于采血后2h内分离血清或血浆,采取的标本必须用高质量的标本,即新鲜的、完全凝结的、正常储存的标本,使用不完全凝结的标本易出现假阳性。标本离心最好一次性完成,但在实际工作中,为防止假阳性结果,有时需要再次离心标本,这样可以使血清纤维蛋白完全沉积,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初复检不符需复试的标本最好从血液母袋小辫中留取血样,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6建立标本保存及信息追踪系统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医疗纠纷的举证倒置原则。所谓举证倒置是指提出主张的一方不符举证责任,而应当由反对的一方就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负举证责任。《血站管理办法》(2009年)修改版,将血液检测的血液标本的保存期由原来有效期后半年改为使用后两年(4)。标本保存的目的在于,如输血后发生输血反应或输血医疗纠纷,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全血或血浆标本及检测结果用于分析原因和满足追踪验证的要求(5)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而输血治疗更是一个专业性强、具有一定风险的治疗措施。由于目前病毒“窗口期”的存在,检测技术的局限,以及新病毒的出现和未知病毒的存在,通过血液传播的疾病还不能完全杜绝。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一旦发生由于输血导致的不良反应,医疗纠纷和诉讼时有发生,在输血医疗纠纷案件中,血站需提供证据证实自己在采供血过程中无过错,建立标本保存及信息追踪就是维护献血者、受血者、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权益的重要证据。

参考文献

(1)陈平,邹昌新等.血站的全面质量管理及意义的探讨[J].中国输血杂志,2001,14(4):263-264

(2)卫医发2006.183号《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12条

(3)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2.3.3

(4)《血站管理办法》(2009年)

(5)刘战地,韩卫.采供血机构血液保存及信息追踪系统探讨[J].中国输血杂志,2011,24(12):1091-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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