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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结算决定施工企业的利润,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对结算足够重视。而了解并熟悉结算编制的重点,就可以有针对性的扬长避短,达到结算、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关键词:结算;编制
建筑施工企业要想达到利润最大化,无非从收支两方面入手。支,就是支出,也就是运用科学管理,达到节省开支的目的。那属于现场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范畴,本文不作探讨。收就是扩大收入,具体到某个项目上,也就是扩大结算金额。那怎样才能扩大结算金额呢?盲目地增加报送结算的工程量、调高单价、虚增变更、签证就能达到目的吗?很显然,不能!下面就以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为例,探讨结算编制工作的重点。
一、首先有必要介绍一下深圳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流程
1、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招标投标控制价,也就是俗称的标底;
2、建设单位将招标投标控制价送造价管理站审核,造价管理站审核后,出具审定控制价,并根据上一年同类型项目的招标投标年度下浮率,确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
3、建设单位将审定控制价连同招标文件一起公开发布,进行公开招标。
4、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5、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6、建设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定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7、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8、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投标报价书(或叫中标清单),以及其他资料编制工程结算。
9、监理单位审核工程结算。
10、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公司审核结算。
11、政府审计机构审计结算。
12、三方签字、盖章同意。
二、结算编制工作的重点
1、工程量
工程量是影响结算造价的最直接因素,因此工程量的计算必须准确。这就要求编制结算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做到:
第一、熟悉并掌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以及与之配套的深圳定额,即《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2002》《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等。
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区分国标清单计算规范与深圳定额在计算规则上的差别。比如:《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中“挖沟槽土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行业内简称为直上直下)。注释说明中第6条“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行业内简称为计算放坡)。《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2002》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设计尺寸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放坡系数表和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计算。”这样就导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现实生活中深圳市场的造价工程师就有以下几种不同处理方法:第一种作法就是:清单工程量按直上直下规则计算,清单底下的挂接定额按放坡计算。如下图:
上图中的清单工程量就是2442.38m3,而定额工程量就是5188.51m3。定额工程量是清单工程量的约2倍。此种做法比较符合现场实际,因为市政工程的雨污水管一般埋置比较深,现场施工时是必须加工作面并放坡的,甚至有些地质条件不好的地方还必须加钢板桩支护。此种方法的弊端在于会导致清单单价偏高,对施工方比较有利。第二种作法就是:清单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都按直上直下规则计算。如下图:
上图中的清单工程量就是2442.38m3,而定额工程量也是2442.38m3。此种方法的清单单价偏低,对建设方比较有利。但有个最大的弊端,就是在结算时会产生争议。因为单纯从清单上是无法判断出该工程量(2442.38m3)是按直上直下规则还是按放坡规则计算的。建设方的造价工程师肯定会认为应按直上直下规则计算,至于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土方量是施工方为保证安全和质量而采取的技术措施,而在单价合同中措施费一般是不调的。而施工方的造价工程师肯定会认为应该按放坡规则计算,因为《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2002》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就是这样规定的。这样争议必然产生。而且按这两种规则计算出的工程量差别很大,涉及的金额也很大,少则几万、几十万,多则几百万、上千万,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施工方都不会轻易放弃,这样就会变成无法调和的矛盾。第三种作法就是:清单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都按放坡规则计算。如下图:
其实,这第三种方法与第二种方法是一样的,只是具体工程量的差别。因为是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时的工程量本来就是暂估的数量,最终的工程量必须以双方认可的结算工程量为准。上述第二种方法中的争议依然存在,同样是无法调和的矛盾。
作者本人比较倾向于第一种方法。因为清单工程量按直上直下规则计算,这本来就是国标清单的规定。清单底下的挂接定额按放坡计算,既符合定额规定,也符合现场实际。套用法院的口号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了事实,又兼顾了甲乙双方的利益。
第二,造价工程师不仅要熟悉图纸,还要了解施工过程,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核实图纸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比如:原施工图设计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施工过程中设计院出具变更单,将原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变更为砖砌井,可是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图中还是钢筋混凝土检查井,这就需要审核结算的造价工程师,对比原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及变更单的顺序号,结合现场踏勘,从中找到施工单位的破绽。当然,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的审查、把控还有待加强。
2、清单单价
除工程量外,清单单价是影响结算造价的第二重要因素。但是,根据上文中的结算流程可知,一般情况下的的中标清单是由施工单位自己报价的,签订的又是固定单价合同,那么清单单价是不变的。只有设计变更新增的子目才需要重组单价,只是一般设计变更在整个项目的结算总价中所占比例较小,对结算总价影响不大。但是有另外一种情况需要引起重视:那就是抽签中标的项目。抽签中标的项目的合同价不是由施工单位自主报价的,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标底预算经造价管理站审核后下浮一定比率来确定的。如果编制标底的造价工程师水平有限、造价管理站审核的时候又把关不严,造成标底清单错算、漏算,清单单价严重偏低,甚至低于成本价,那么,如果这时还坚持单价不予调整,很显然对施工单位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这种错误不是由施工单位造成的,也不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预见的。所以作者本人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按实调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应的规定:标底错误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这样才有利于整个建筑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但是,现实生活中施工单位的这种主张大多数得不到支持。因为目前的建筑市场本就是一个卖方市场,而且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为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相比较之下,施工单位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加上结算审核的过程中,无论是监理单位、咨询公司,还是审计机构,所处立场都是建设单位的利益共同体,所以一般来说标底错误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来承担也就不足为怪了。
3、签证变更
签证变更是影响结算造价的第三重要因素。一般项目,签证变更在结算造价中所占比例大约为3%-5%,个别项目可能会达到10%-20%,因此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均应对结算中的签证变更引起重视。所谓变更,其实正规名称应为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院应建设单位的要求出具的对原设计图的尺寸、材质、施工方法等变化而出具的设计文件,或者因需要纠正原图中的设计错误、遗漏等而出具的设计文件。总之,设计变更必须是由设计院出具,并由设计人员签字、盖章的正式文件。所谓签证是指由非施工单位的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增加额外工作、零星用工、非正常停水停电等导致的费用增加,需要三方现场确认具体数量的凭证文件。比如:原设计图中雨污水检查井为砖砌井,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考虑到本地雨污水量大,为确保使用年限,经与设计单位协商后,决定将所有砖砌井变更为钢筋混凝土井,但是当施工单位收到此设计变更时,现场已施工完成了30座砖砌井,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与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口头沟通,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需要拆除此30座砖砌井,重新施作钢筋混凝土井。那么此30座砖砌井的施作与拆除费用需要办理签证单,以此确认设计变更到达施工单位前已经完成,该笔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签证必须要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方才有效。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签证、变更等资料的签字、盖章手续,结算时才能作为依据,得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乃至审计机构的认可。
当然,影响结算造价的因素还有材料价格、竣工图纸、合同条款等,但最主要的还是上文中的三个重点因素。
总之,结算编制是一项复杂、严谨的技术工作,造价工程师们需要具备全面的造价专业知识、敏锐的看图审图技巧、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才能做好结算编制工作,为施工企业创造可观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