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京:论当今神话的传播特征与趋势论文

王京:论当今神话的传播特征与趋势论文

[摘 要]中国各民族神话是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神话虽然在悠久的文化实践中形成了口耳相传的基本路径,但信息技术的日益普及使神话的当今传播更加表现出活态性与多元互动的特性。神话的广泛流布与网络传播均彰显了大众的文化需求,而网络传播技术的运用也为各民族神话跨地区、跨时空传播提供了客观基础。因此,在当下各民族神话表达与传播的进程中,关注网络信息传播功能的利用,关注神话传播的信息化语境,重视神话资源的整合与综合性数据呈现,将有助于进一步挖掘神话的文化价值。

[关键词]神话;民族神话;口头传统;网络传播

神话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积淀的重要文化遗产。关于神话的产生,人们一般认为产生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它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世代相传,生生不息,保存了人类大量的历史文化记忆,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正如马克思在评价希腊神话时所说,神话直至今天“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1]29。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普及,神话作为古老的艺术形式,也自然会随着人类文化记载工具和传播手段的变化而变化,如何认识当今神话的传播特点并思考其传播趋势,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刀、剑两组在大幻剑和魔刀的率领下闪电般的扑了上去。刀剑的碰撞声骤然响起,萧飞羽则带黑白双煞和只手拿云向天问大师和紫阳道长走去,黑白双煞逾越而出向前逼近。

一、当今神话传播体现在口头传统与新路径的融合

神话产生于民间,流传于民众,作用于生产生活实践。因其叙事内容的丰富性与传播形式的多样化,在当今语境下表现出样态多元的特征。

(一)神话的本质特征是口耳相传的口头传统

神话作为人类最早的文化创造,承载着人类最古老的文化记忆,其口耳相传的历史长度远远超过了文字和文献。特别是在人类史前文明的蒙昧期,神话展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充分体现了其“活形态”的文化属性和传播特质。在神话见诸文献记载之前,主要通过祭师、巫师、头人、歌手及艺人等相传与演述,在岩崖石刻、墓葬文物、绘画俗信中等也有反映或体现,其传承主要是与人类或族群祭典相关的神圣叙事。汉字出现之后,一些古籍如《山海经》《穆天子传》《楚辞》《淮南子》等文献中出现了有关神话的零散记载。但中国古代文化的农业型物态特征决定了历史上许多朝代都倾向推行“重实际而黜玄想”的统治思想,加之儒家倡导不言“怪力乱神”,导致文献中记载的神话非常有限,神话经由文献途径进行传播的渠道并不顺畅。相反,在民间生活中,神话却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一部分,不仅延续了其原有的神圣性,而且支撑着民俗信仰。如尹虎彬教授通过对河北易县、涞水民间对后土神话近20年的田野调查发现,民间无论是在举办庙会、一般性节日祭奠还是婚丧嫁娶日常仪礼中,都具有强烈之神话意识,讲述创世或诸神之故事至今流传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后土祭祀活动的演唱中仍具备完整的生命力,但作为文献载体关于后土叙事的宝卷,却显得有些受冷落,“无人能唱的宝卷只能束之高阁。宝卷的生命是表演,真实的表演,这种表演的音乐形式当初是由宗教寺庙走入民间的,降格为民众仪式生活的一部分,为人们的信仰行为和传统的乡村生活服务”[2]72-81。相比之下,不仅许多汉族地区的民间文化传承中的文字阅读普及率不高。而且我国许多少数民族由于社会形态发展相对晚近,很多没有形成本民族的文字,也不借用其他民族文字记载文化传统,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珞巴族、独龙族、佤族、傈僳族、怒族等民族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初期,其神话传统只能依靠记忆和口头讲述流传。这使得许多少数民族的口头神话不像汉文古籍中表述的那么零散,其神系系谱也相对完整。因此人们认为,神话作为人类世代相传的古老文化,口头传统在其传播渠道中至今仍居重要位置,其生命力与民间口头传统共存共生。

(二)神话传播内容呈现出丰富性

中华民族神话由汉族和各少数民族共同创造,在相互影响与融合中得以存继和不断发展。客观上讲,尽管从客观事实而言,中国神话以汉文古籍神话为主体,但严格意义上讲典籍中的神话并不是中华民族神话的全部。大量田野新资料表明,我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或多或少地以各种方式保存着自己的神话,很多神话以其极为丰富的内容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统一的中华民族文化大格局之中,许多民族拥有着独特的口头文化传统,阐释着对周围世界的认知,表达着古老的文化记忆,传递着生产生活经验。纵观全貌,神话深刻体现了早期中华民族淳朴的思想和古代人们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的充满想象力的探究。中国各民族神话的内容是相当复杂而丰富的,有的是关于神与神性人物起源的解释,有的是探讨世界与万物的产生,有的是描述人、人类、国家或民族的起源,还有关于动物与植物的起源、自然现象与自然秩序的起源、社会组织与社会秩序的起源、有形文化与无形文化的起源,以及关涉婚姻与性爱、灾难与争战等神话类型。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内容的神话都很好地探索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命题,是人们在特定背景下,通过想象或幻想的方式对周围自然界和社会生产生活的全面思考,具有人类早期百科全书的性质,正如有学者认为,“神话概念不应该是下属于文学的,而是统领文史哲和宗教、政治、艺术等一切人文学科的”[3]1,这从某个方面也反映出神话内容的多元性。

(三)神话传播过程具有活态性

没有哪一年的寒冬可以逾越,生活也不可能跳过你不喜欢的那一天。时代的密码就隐藏在或惊心动魄或平淡如水,从不间断的日常里。

这种活态性既与神话的口头集体创作的特点有关,也与神话生存的特定生活环境和文化语境有关。神话在口头流传与传播过程中,难以用单一的记载工具忠实地再现客观现实,而明显带有讲述者与受众互动中的强烈个人色彩,表现出明显的不稳定性。以众所周知的中华民族文化始祖“伏羲”为例,在《荀子》《庄子》《山海经》《战国策》《汉书》等诸多文献典籍中,关于“伏羲”的名称表述竟有“伏戏”“伏牺”“虙羲”“包牺”“炮牺”“雹戏”等十余种不同说法,在不少民族地区的神话中还有“伏义”“伏依”“羲兄”“羲皇”“皇羲”等不同名称。这种情况有的属于音变,有的是传承者讲述中的概念转化,有的是记录过程中产生的异文,显然,主要原因在于伏羲是一个具有符号性质的“文化祖先”形象。在长期的口头传说中,人们使用怎样的名称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是“文化祖先”,就会有“神奇的出生”“不平凡的成长”“福泽后世的业绩”等一系列母题。有的神话则可能是讲述者把其他熟知的文化祖先的事迹移植在“伏羲”身上,有的可能源于讲述者与记录者个人的理解,有的则可能是为了突出地方特色而有意篡改的名称,等等。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月1日,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72 亿,网民人数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各种统计表明,社会各界获取知识与信息的手段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网络场域,从信息流到价值观,从文化氛围到网民心态,不仅影响着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对涵养网民精神文化生活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包括神话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是多元的,她既包括表达内容的多元,也包括表达形式的多元,而网络由于其大容量数据库性质,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神话的多元需求。例如华夏民族人文始祖女娲,她不仅抟土造人创造人类,规范建立婚姻制度,更熔彩石补天救世,同时还是一个创造万物的自然之神,神通广大化生万物,从古至今留存着、演变了海量的异文、口传和文化意向。这点与网络对信息的强大的储存、检索和数据处理功能十分契合,也需要借助网络具备的同类信息和相关文章联想功能,在观者进行信息搜集的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表达形式上,神话具备形式丰富多彩、兼顾语境和场景等特性,一个完整的神话讲演场景,难以单纯通过文字和纸质书籍得以还原,而网络作为多媒体融合的综合性传播平台,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极大程度地再现某一特定的语境,甚至可以搭载3D 眼镜、VR 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手段,为神话文化传统甚至网络本身带来更高的关注度。

(四)神话传播过程中的群体式文化互动性

神话的网络传播,实际上是神话传播方式在新时代的一种“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9]的新要求,而这一做法的实施,无疑会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作为文化传统中最古老而经典的神话传播更是势在必行。

例如,在学习了长度单位后,教师可以让学生回家后测量一下自己和家人的身高,量一量自己脚步的长度,算一算从家里到学习的路程,又如在学习面积计算时,教师可以让学生回家后测量自己房间的地面面积,再假设铺设30cm×30cm的地板,一共需要多少张。这样能够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发现数学知识的现实意义,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二、神话融入网络传播的意义与契合点

神话与网络都以大众消费为主体,其产生和传播都具有自发性。神话源自原始社会大众集体的、无意识的创造,其在时空范围内的广泛传播,体现了各个历史阶段的大众对本民族文化极高的心理需求。无疑网络的出现是人类一次伟大的信息革命,而中国神话之中所蕴含的“正能量”,同样是中国人民共同追求的精神力量。神话不单纯是原始社会的特产,更是后世的再创造与人类理想的结晶,标志着现代人的精神路径,现代中国人至今还在为实现两千年前嫦娥奔月的神话而奋斗。正如我们今天许多传媒打造并宣传的“工匠精神”,即可追溯至伏羲发明舟船,黄帝发明车辆,女娲发明笙簧,他们都是圣人神人,所以中国古人把工匠称为“圣人之作”。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大众从古至今对自我创新能力的追求,实质是对优秀文化品质的赞扬和传承,是民族文化的生命力之所在。

(一)神话的网络传播体现了大众化文化需求心理

神话是人类优秀的文化传统,其当今传播是非常必要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文化自信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播与利用上。习近平在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了“盘古开天、女娲补天、伏羲画卦、神农尝草、夸父追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我国古代神话深刻反映了中国人民勇于追求和实现梦想的执着精神。”[8]实际上,神话作为中华民族古老而优秀的传统文化,其中的许多主题与母题都很好地表达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智慧,是人类树立信仰与追求美好生活的梦,在当下文化复兴中非但没有过时,而是需要借助于更高技术手段更好地传播与传承。目前网络已经成为文化产品迅速传播的重要形式,具有传播状态的自发性、传播途径的多样性、传播时效的瞬时性和传播形式的互动性等特点。而神话表达和传播的基本模式,与网络传媒有着很高的契合度。

网络信息的传播方式是以点带面的,发散式的和可交互的,具有大众传播(单向)和人际传播(双向)的信息传播特征,总体上构成一种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以一篇网络文学作品的发布为例,作者将文章投放在特定的站点,该网络站点的用户即可对作品进行阅读,同时,其他相关联的网站或者论坛可在版权允许的前提下对该文章进行转载或设置超链接,通过新媒体手段进行营销、传播,受众数量就在极短的时间内呈几何递增的速率增长。同时,每一个转载站点下,都可开放评论区供读者对文章进行反馈,甚至在转载过程中,转载者或加入自己的理解,或对表达形式进行加工(影音图文),从而实现了对转载内容的再创造。神话也具有相似的传播特性,其形式遵循“讲述人——受众——受众反馈——更多的新讲述人”的一般规律。以笔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良塘乡甘东村盘古神话调研为例,当地拥有尊崇盘古神话文化的悠久传统,也流传着许多关于盘古兄妹的神话故事。这些故事大多依靠代代口耳相传得以留存,一些特定节日或农闲时节,由村里的老人在特定场所向子孙辈讲述,若有人对神话故事的情节或内容提出疑问,则讲述者会依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解答,同时会在后续的讲述中对情节进行完善,听者会在特定的时间和场合对其他潜在受众转述,如自己的后代、朋友,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等。这种流传方式无疑具备无可替代的文化魅力和社会价值,但单纯就现代传播速度讲,这无疑是原始和低效的。在当今网络传媒大环境下,该地的盘古神话却能在许多不同传媒中发出声音或找到印迹,如许多盘古大祭时的参与者都可以直接用手机将场景转发至直播平台,借助网络平台或信息媒体,将神话语境与要素在第一时间实现多方位的分享。这种情况对于神话鉴赏以及民间文化研究而言,无论是时间上空间上,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神话传承与网络传播具有相似的结构体系

神话中所传播的积极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无疑是各民族共同追求的文化内驱力,这与网络作品在当代社会的文化需求与传播具有很多相似的特性。网络作为信息传输、接收、共享的高速虚拟平台,是人类发展史来最重要的发明,极大提高了科技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从功能角度分析,它不仅是信息的承载和传输途径,更是信息的处理和创新平台,其多点性、连结性、交互性和快速性极大地满足了一般大众群体对信息的追求。现在的人们无论身处何时何地、处于何种知识水平,都习惯了用网络手段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反之,特定时期特定的文化现象或话题,也会迅速地在社会各处蔓延,成为特定群体的文化共识被固定下来。以当前网络文学为例,这一来自通俗小说的流行文体紧密关注日常生活,在不同文化阶层群体之间进行解释和沟通,因其流行性和受关注度逐渐成了构建社会文化议程的一个新维度,成了被普罗大众接受的文化形态。同样盘古开天,女娲造人,精卫填海,夸父追日等神话改编的故事、动漫、绘本也在网络上得到广泛关注。这对塑造中华传统的集体主义精神、奋斗精神、责任意识等无疑具有独特而深远的作用。从某种角度讲,网络本身,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成了世界民众的共同记忆,与神话的文化特性不谋而合,也体现出当代文化发展需求。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推进“枫桥经验”法治化也是题中应有之义,这显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法院作为法治的引领者、正义的守护神,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枫桥经验”法治化进程无疑是现实紧迫而又意蕴长远。

(三)网络传播能够适应神话传承的实践需求

神话在跨时代、跨地区、跨民族流传过程中,文化冲撞、记忆重叠甚至因所处社会境遇不同而进行特定阐释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又会导致人物重合相混、情节错位甚至完全颠覆的现象。如“伏羲”与“盘古”“槃瓠”本属于不同主题的神话叙事中的人物,但在不同民族或地区的神话传播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名称相混、情节杂糅的现象。浙江省兰溪市流传的一则《盘古与女娲》的神话传说,将盘古与女娲捏合在了一起[4]146-150;河南省南阳市流传的一则题目为《盘古滚磨》的神话也说,盘古与女娲兄妹滚磨成婚后捏造泥人[4]146-150,这与许多民族流传的伏羲女娲兄妹婚繁衍人类相比,情节如出一辙。如若仔细分析一些伏羲女娲母题在各民族地区分布的情况,如布依族、侗族、仫佬族、仡佬族、苗族、羌族、瑶族、壮族、彝族等民族中都有遗存,即使在同一个民族间,同类神话也会有变异,如流传于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境内的瑶族神话《过山榜》中说,洪水漫天后,幸存的伏羲兄妹拜别槐树后成为夫妻,繁衍万家姓。[5]31而其他地区则出现了伏羲兄妹,没有出现女娲的名字,有的甚至说是洪水后是其他一些名称的兄妹成婚繁衍人类,等等。这在很大程度上佐证了神话传播中的不稳定性。据笔者对我国56 个民族有关伏羲女娲神话的不完全统计,发现有20个民族的神话中出现了“伏羲”,有26 个民族的神话中出现了“女娲”,伏羲女娲同时出现的民族有16个。伏羲女娲同时出现时一般设置了灾难后人类再生特别是洪水后兄妹结婚再生人类的母题,都表明伏羲女娲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组合,而是一个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变化或不断丰富发展的神话母题,至于神话叙事、神话结构、神话主题的活态性,也相当普遍。

三、推进中华民族优秀神话网络表达与传播的方法思考

神话的传承路径以口头为主,但其传播过程中与其他艺术领域的渗透从没有停止。仍以多民族广泛流传的女娲神话为例,女娲作为创世神有其产生的独特文化背景,如《山海经·大荒西经》《淮南子·说林》都记载有女娲善于变化的母题,晋代郭璞注释中还解释说“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6]389在后世传播中,女娲在一些神话文本中不但“历史化”为古三皇之一,而且让她与神话传说中的另一创世大神“伏羲”成为华夏民族的共同始祖。这一现象源于神话与现世的文化互动,特别是战国以来,伏羲、女娲的形象常常被镌刻在墓葬装饰艺术中,“或被视为创世始祖神,或与日月结合作为墓室中调和阴阳的象征”[7]168。神话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叙事有机体,在流传过程中多援附于不同的宗教信仰以产生新的内涵,反之,信仰也常利用相关神话表述进行传播与造势。许多神话母题不仅进入民间说唱、书写创作等其他文类与艺术形式之中,而且还往往与民间节俗活动等结合在一起,如甘肃、河北、河南、广西、福建、云南、贵州等,如今仍可以见到祭祀伏羲、女娲的庙宇遗存以及节俗仪式,在这些活态的民间互动中我们更很好地体察到神话传播的生命力与强大文化功能。

(一)借助于网络信息传播功能拓展神话传播语境

由于神话演述具有民间文化特征,以往的单一文本阅读已被人们逐渐淡化,神话讲述的网络重现需要丰富性、立体性,这与网络的包容度是相一致的。如果我们全面审视神话资源现状,不难发现当今田野调研结论性成果也多以纸质文字的形式展现,对神话讲述环境的表达也大多局限在文字白描或配以简单照片,对神话语境的记录也多囿于调研者的主观感受,缺乏客观性,这样会使读者难以产生身临其境的突破性鉴赏与思考。笔者通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6 处盘古神话流传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神话传统的生命主要在于活态语料,几乎每个供奉盘古庙的村落都有相应的神话事象,包括盘古神话的经书抄本、盘古庙、盘古像、盘古洞、盘古泉、盘古田等等,但每个地方又同中有异,如关于盘古祭典与文化阐释,各地往往都是因地制宜,不仅在许多细节上会有不同,而且在主题方面也可能会有侧重。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借助于网络打造出不同的神话传播样态,如某一地区或民族的神话文本情况、神话讲述有关的艺人背景、与神话有关的图像图片资料,神话演述全程现场多机位摄像,特定民族语言的神话的翻译,等等。诸如此类的神话多类型元素的网络呈现,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还原神话传承语料,也是以往传统的传播方式无法比拟的。

(二)重视神话资源的整合与综合性网络数据呈现

神话的文字、录音、录像、图片等均可利用网络迅速检索。如全国各地不少图书馆、博物馆都建立起功能完善的数字博物馆。以我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为例,其旗下数字博物馆即收录了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等29 个省份,千余个线上博物馆网站,其中不少站点搭载了富媒体、3D 全景技术、虚拟体验、二维码等高科技技术,实现了数据的全方位展现。但关于神话的专题数据库网站则相对匮乏,同时存在着数字化程度不高,因版权等问题导致文字数据残缺不全,形不成规模等问题,这一神话数据应用的现实问题值得关注和改善。值得欣慰的是,学术界已经开始了有益的尝试,如2016年度“中国少数民族口头传统专题数据库建设”(16ZDA160)、2017年度“中国少数民族神话数据库建设”(17ZDA161)、2018年度“遗产旅游与中国神话资源的创造性转化研究”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意味着神话在网络上从一对一、点对点的表述,开始向大规模广布的升级。从国内外网络检索的成功案例也表明,神话数据按照不同的逻辑和规则对相关声音、影像、进行集合,每一个信息点都可以根据具体使用需求延展出更多的关联信息,同时这些信息都是可任意组合和编辑,会极大满足不同知识阶层对于类型化或相关信息的不同要求。在网络的大容器里,纷繁的神话数据将成为一个系统性的活态的中国传统文学特色知识系统。

(三)神话网络传播中应注意的问题

神话的网络传播是当今大环境的新生事物,任何新的方法都需要在实践的检验中得到修正与提高。神话在大数据和新媒体时代背景下进行传播的过程中,由于包括网络在内的现代媒介目前尚处于“技术属性”占据主导地位的阶段,未经筛选和处理的爆炸式的信息极大程度上削弱了受众对信息的处理与深度思考能力,人类传播史上甚至出现了“媒介崇拜”的群体倾向。如果不加以区分地将神话数据投入到目前网络传播环境中,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则极有可能沦为一般的碎片式信息和流量作品,使其内涵折损,弱化了传播初衷。所以,针对网络技术发展本体而言,民众缺的不是信息,而是对海量数据信息的甄别和清洗手段,而人工智能恰恰提供了这种手段。在传统传媒行业中积极引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板块,有效限制“爆炸式网络媒体”的进一步无序发展。主导未来信息传播的不再是“速度快”“数量大”“受众广”等关键词,而转变为“用语准确”“发布精准”“互动及时”等基于大数据支撑之上的新名词,打造相融共生的综合智能型平台势必成为传媒行业的新常态。以神话传播为例,人工智能将结合大数据为特定受众(青少年、专业领域学者、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及其他相关用户)画像并“定制”信息、精准投放,个性化的窄众传播成为主流。在上述行业诉求下,传播主导者将实现从“单一信息传播者”向“画像定制规则制定者”的角色转变,这就需要引入不同专业的人才替代一般技术操作者,进入传播系统后台进行规则制定,从专业理论和应用实践两方面实现与传播媒体领域的深度融合。

白丽筠回头斜睨了我一眼,嫣然一笑,然后继续迈步走向厨房,背对着我说,你怎么不反过来说,咖啡虽苦,可它是香的。

同样,在当今神话传播的管理监管层面也应与时俱进地加强引导。正如前文所述,包括神话作品在内的文化作品在传播过程中会产生程度不同的变化,甚至有的学者认为神话支撑的是传统民俗,而网络则是通过民俗文化的产业化导致传统的消解,认为其结果必然是“伪神话”或“伪民俗”。这种观点并非无中生有,究其原因大致源于当今国内并没有形成权威的机构或网络平台对神话在网络中的传播进行规范和管理,一些作品由文艺影视或个人团体进行包装和呈现,力量分散,门槛较低,方向不专一,难以形成专业特色与传播气候。如近两年悄然走俏的“流量神话电视作品”,虽然颇受欢迎,但其中几部所传达的情节简陋、信息难经推敲、捏造痕迹明显,不免有鱼目混珠之嫌。加之在传播结构的传受关系中,传播者多数情况下处于优先、主控的地位,掌握着传播资源的使用权和话语权,因此更加需要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组织对传播者组织的传播内容、路径选择和边界划定进行把控,对其在传播过程中与其他产业融合的“副产品”的内容与形式进行论证,对其与其他同质文化内容在传播过程中的相互渗透程度和范围进行宏观层面的规范。只有在充分认可并强调神话数据在网络传播中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建构起引导与监管并行的运作机制,才能更好地搭乘好网络传播的这列时代高速列车,让古老神话在当今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大业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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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Spreading Characteristics and Trends of Today’s Mythology

WANG Jing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2488)

Abstract:Mythology of all nationalities in China is an important carrier of spreading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ultures of the Chinese peoples.Although mythology has formed a basic path of oral transmission in the long cultural practice,the increasing popular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akes the current transmission of mythology more vivid and multi-interactive.The wide spread of myths and the network dissemination have highlighted the cultural needs of the masses,and the application of network dissemination technology has also provided an objective basis for the cross-regional and cross-temporal dissemination of mythology.Therefore,in the current process of myth expression and dissemination,it will be helpful to further tap the cultural value of myth by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utilization of network dissemination function,the information context of myth dissemination,and the integration of myth resources and the presentation of comprehensive data.

Key words:mythology;national mythology;oral tradition;Internet communication

[中图分类号]B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861(2019)03—0047—06

[收稿日期]2019-03-26

[作者简介]王京(1989-),女,山东聊城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2017 级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神话学。

[责任编辑]袁春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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