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集资犯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犯罪分子,非法集资,公安机关,司法局,存款,财产,司法。
集资犯罪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本报记者,朱虹[1](2020)在《靠前一步,守好群众钱袋子》一文中研究指出“卖得出去赚小钱,卖不出去赚大钱”“投入少、收益高、管理方便、不占空间”……广告中无比诱人的投资对象是金钱龟,一种龟科动物。“我们去了广东,调查了宣传所称的水产养殖基地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现该公司养殖规模很小,宣称的预期收益完全不可能达到。”天津市(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20-01-09)
邓姗姗,常晓清[2](2019)在《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办理难点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持续高发,直接侵害了公众的切身利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笔者以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为视角,以问题为导向,对湖北省武汉市检察机关近四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一、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现状及特点分析(一)从武汉市检察机关近四年办案总量看,呈现2017年案件总量明显上升,2018年明显(本文来源于《检察调研与指导》期刊2019年06期)
杜邈,于慧媛[3](2019)在《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如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多发,呈现犯罪手段隐蔽复杂、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等特点。2019年10月,“两高叁部”通过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该项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从宽幅度等内容作出了(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2-26)
李瑞,王红[4](2019)在《司法会计在非法集资犯罪中的应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隐蔽性强,波及面广,社会危害性巨大。尽管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并没有遏制犯罪势头。从一些司法会计鉴定案件中,笔者发现各种非法集资犯罪隐蔽性强,不仅高发且涉案金额大,影响范围广泛,特别是借着网络的"东风",一旦爆发危害巨大。司法会计在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已经被相关部门广泛应用,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在该类案件预防中的应用,还有待我们不断挖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6期)
李万祥[5](2019)在《非法集资类犯罪是重灾区》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北京朝阳区检察院发布了《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检察白皮书》,揭示金融犯罪新特点、新趋势,提示防范金融管理新漏洞。白皮书显示,从案件数量看,非法集资类犯罪仍是重灾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占比依然最高,以P2P、私募基金为犯罪手段的案件增长较快。(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期刊2019-12-25)
包雪昕[6](2019)在《论非法集资犯罪的网络阵地控制》一文中研究指出非法集资犯罪借助网络发生异化,危害性更广,打击难度更大。传统的阵地控制手段不能适应"互联网+"背景下的犯罪形式。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多发打击不力的现状,公安机关必须前置侦查手段,转变工作方式,应用大数据思维下的工作方法,开展网络阵地控制。(本文来源于《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期刊2019年04期)
张娟[7](2019)在《警惕以养老服务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等犯罪》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涉老诈骗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12月3日,民政部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揭露涉老诈骗四大套路,推动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能力的提升。涉老诈骗相关话题受到媒体和网民广泛关注。媒体关注点主要集中在涉老诈骗套路、打击防范风险举措等方面。部分网民在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互动平台留言跟帖,建议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能力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养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本文来源于《中国民政》期刊2019年23期)
姜东良,梁平妮[8](2019)在《警律联合强防控 犯罪发案连年降》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60起;2016年,31起;2017年,28起;2018年,11起。这组数据,是山东省泰安市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发案数。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在全国、全省发案数同比分别上升22%、6.55%的大形势下,泰安市同比下降38.89%。(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1-27)
邢红霞,田然[9](2019)在《司法推定的证明方法及其限制——以集资犯罪“非法占有目的”为视角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中,司法推定方法通常被视为"目的"要素的主要证明手段,这对于控方而言无疑具有释放压力的作用。然而,司法推定毕竟是对行为人不利的"事实认定",在证明过程中应当坚持理性原则,强化对其限制。在集资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与证明,也必须借助于司法推定方法。为了有效限缩刑法对金融创新模式的打击范围,应当对集资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推定设定"红线"。具体而言,对于行为人的"未来"行为及其结果的推定,应当保持克制,不宜过度;"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应当作为司法推定的限制与修正。另外,"法益恢复"理论所提倡的从宽理念,与集资犯罪处理所强调的"追赃挽损"工作,具有现实指导价值。(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22期)
张晓丹[10](2019)在《优惠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类非法集资犯罪的刑法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营销方式的创新,发行优惠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逐渐演变成一种公开吸纳社会公众资金的融资手段。为吸引消费者持有预付卡,经营者通常会承诺一定的优惠条件;由于办卡时需预存现金,商家易借机通过大量发行预付卡非法募集资金,从事非法集资。该类预付卡往往针对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大量发行,在我国目前行政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运用刑法打击该类预付卡形式的非法集资犯罪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浙江金融》期刊2019年11期)
集资犯罪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持续高发,直接侵害了公众的切身利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笔者以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为视角,以问题为导向,对湖北省武汉市检察机关近四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一、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现状及特点分析(一)从武汉市检察机关近四年办案总量看,呈现2017年案件总量明显上升,2018年明显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集资犯罪论文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朱虹.靠前一步,守好群众钱袋子[N].人民日报.2020
[2].邓姗姗,常晓清.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办理难点问题探讨[J].检察调研与指导.2019
[3].杜邈,于慧媛.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如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N].检察日报.2019
[4].李瑞,王红.司法会计在非法集资犯罪中的应用研究[J].法制博览.2019
[5].李万祥.非法集资类犯罪是重灾区[N].经济日报.2019
[6].包雪昕.论非法集资犯罪的网络阵地控制[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9
[7].张娟.警惕以养老服务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等犯罪[J].中国民政.2019
[8].姜东良,梁平妮.警律联合强防控犯罪发案连年降[N].法制日报.2019
[9].邢红霞,田然.司法推定的证明方法及其限制——以集资犯罪“非法占有目的”为视角展开[J].法律适用.2019
[10].张晓丹.优惠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类非法集资犯罪的刑法规制[J].浙江金融.2019